沥青、排水工程的某城市市政公路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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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排水工程的某城市市政公路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

混凝土进行浇筑后及时进行浇水养护,未达到一定强度,施工人员不得在上面行走。

道路路基基层必须按规定要求实行交通管制,不到强度或养护时间严禁车辆通行。

第十节公用管线保护措施

A、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市政工程建设在文明施工方面所颁发的条理、制度和规定。

B、在业主召开工程协调会议时,施工单位进一步收集管线资料。现场施工前,人工开挖探沟,并请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每根管线确切的标高、走向、规格、容量、完好程度等,做好记录并填写《管线施工配合业务联系单》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交与有关单位签认。

C、开工前三卡一单手续必须齐全,并建立严格的“三卡一单双监护”制度。向有关管线单位申办绿卡:管线监护申请卡;公用管线监护交底卡;管线交底卡;公用管线施工配合、业务联系单。

2施工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A、开工前和实施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应认真向班组长进行管线技术交底,明确责任。

B、应设置工地专人负责管线保护工作,要经常检查保护措施的可靠性,发现现场条件变化,措施失效时应及时采取补救办法,要敦促操作人员包括工人,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C、开挖沟槽和基坑时,无论人工开挖或机械挖掘(在地下管线边线两侧各2m的范围内,严禁用机械挖掘)均需分层进行。每层挖掘深度线控制在20cm—30cm,一旦遇到异常情况时,必须仔细而缓慢挖掘,进行探索性开挖,把情况弄清楚后或采取措施后再继续开挖。

D、施工时遇到露出的管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吊托、拉攀、砌墩等固定措施,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配合施工,以求施工安全可靠。

E、在吊放管道材料、运输以及机械操作的回转半径内,对各种建筑构筑物,高压电线及各种架空电线、管线应采取切实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操作安全。

F、施工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或图纸内容、样洞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及管线安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做出统一结论前,施工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G、施工结束或沟槽复土前,应请管线单位认可签证。

H、一旦发现管线损坏事故,必须在24h内报告主管部门和业主,不得隐瞒,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1项目经理部受本公司的委托授权,代表建设公司在施工全过程中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主动配合并服从于项目组的指挥,同时接受业主有关专业部门的指导。

2.3建设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均作为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业务及管理支撑。负有协助项目经理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责任。

本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委派我公司实践经验丰富和管理水平高的同志担任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选聘技术、管理水平高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工长组建项目部。

项目经理部下设四部一室,即工程安全部、技术质量部、经营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组织机构图如下所示: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本职责分配是根据该工程项目管理特点、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我公司项目经理部职责分配模式编制的,中标后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业主的要求,加以适当调整。

4.1.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工程项目上的代理人,对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负责。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在项目上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4.1.2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4.1.3建立本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1.4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公司管理层、专业项目部、各协作单位、分包方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4.1.5参与工程交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4.1.6协助公司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4.2.2组织分项工程的自评工作,参加工程交工验收。

4.3.3对施工安全、防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4.4.1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组织项目施工,对工程施工安排、施工进度等方面工作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管理。

4.4.2负责施工平面规划的实施工作,按时和按规定要求报批开工申请报告,保存《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准件,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4.4.3编制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按照进度计划对各专业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进行安排;每月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写入《质量计划实施情况检查表》。

4.4.4组织编制物料、半成品或重大设备、构件的搬运方案,经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

4.4.5组织专业间的工序交接,对交接过程、工程交工验收、施工机械调配、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管理,并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调度日记》。

4.4.6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将需进行处置的不合格品列入施工计划,并按处置意见组织返工或返修。

4.4.7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负责对施工安全、防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理工作。

4.4.8编制安全交底方案,并组织进行安全交底;控制施工人员全部持培训合格证进入现场参加施工。

4.4.9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定危险源,制定有效措施。布置和检查消防设备的设置,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施工日志上。

4.4.10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工程设施、施工机具、材料构件的安全。

4.4.11执行本市有关部门及业主、市容监察的要求,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5.1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技术交底,并按工程管理部规定,编写《技术交底卡》,确定关键/特殊工序。

4.5.2每季度对各专业项目部的计量器具进行一次检查,问题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记录。

4.5.3确定各专业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设计》编制计划,并组织各专业施工作业队编制和报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登记表》,每季度向公司技术部汇总上报。

4.5.4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负责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

4.5.5根据项目质量计划确定的质量目标。制订项目质量检验计划,实施对工程实体的质量检验。

4.5.6划分单位工程,确定关键/特殊工序,填写《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报业主或监理部门同意。

4.5.7落实质量检验计划内容。进行质量专检工作。组织质量周例会和工程质量验评工作。及时将已检验工程的有关检验记录返回施工单位。

4.5.8及时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并下达《不合格品通知单》,督促责任单位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和事故分析,对处置结果进行反馈,收存《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4.6.1负责物资、设备供应和进行此方面施工全过程的管理;

4.6.2督促各专业项目部及时提出物资需用计划;

4.6.3对物资分供方进行调查评价、确认和复评,填报《分供方评价/复评表》,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建立合格分供方台帐,填写《分供方台帐》;

4.6.4对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按《项目质量计划》的规定进行控制;对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与供货方协商解决和处理,填写《物资验收问题处理单》、《设备开箱检验问题处理协议书》。

4.7.1在合同履行中对经营计划活动和资金管理负责。及时统计工程量完成情况,按照合同规定报量,保证工程款能够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4.7.2起草施工任务分工文件,编制施工计划,审核计划预算员编制的工程款拨付报表,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拨款。

4.7.3编制工程保修书,明确保修后的验证方法,《工程项目保修计划表》;对已完成并交工的项目编制回访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4.8.1对各专业项目部文件和资料及质量记录的控制情况进行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

4.8.2及时将业主的投诉或服务要求传递给项目经理和有关部门。

4.8.3制订和落实劳动力调配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劳动人事部审批。

4.8.4对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确认,每季度组织对各专业项目部施工人员资质情况的抽查,抽查人数不少于被抽查单位应持证上岗人数的20%。

第二章项目两大管理体系

第一节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更好地贯彻我公司“科学管理,诚信守法,安全第一,关心健康,保护环境,精心服务,持续改进,塑造精品。”的管理方针,我公司已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中建协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的认证。

2项目质量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

2.1项目经理部实施一级管理,一级专检的质量管理模式。

2.3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质量部,配置相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该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2.4项目质量管理机构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在项目上贯彻执行公司管理方针;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项目质量计划,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配备相应的资源;组织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参加施工的各分公司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对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评定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工程师要根据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组织质量管理部、经营部划分单位工程;制定检验和试验工作计划,下发参加施工的各专业分公司,并将工程划分清单和检验、试验计划、施工设备、特殊工种上岗证等监理要求上报的资料及时上报监理和质量监督站(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划分由各参建工程公司负责)。

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负责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评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按照业主、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合同要求和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开展工作。

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要按建设公司《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认真调查、分析处理。技术质量部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负责单位工程的划分;负责参建单位所使用设备、计量器具和特殊工种证书报验的组织工作;组织报监前的材料检验和施工过程检验工作;组织各参建单位的自检、专业交接检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工程的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负责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要按建设公司《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认真调查、分析处理。

技术质量部负责检验批质量验收前的复查签证工作;负责隐蔽工程和各专业之间工序交接检查签证;负责向监理和质监部门联络各类质量报验和验收工作,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巡检和监督;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员和各专业工程公司专业质量检查员参加的联合检查,定期组织质量例会;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工程例会;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要明确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点的过程控制程序。按建设公司程序文件要求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

参加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定期联检和质量例会;参与监理组织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负责质保资料的管理工作。

技术质量部人员专职检查员,坚持日常巡检和重点抽检和旁站相结合,对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技术质量部每季组织一次对项目的质量大检查,提出改进要求;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质量例会,总结前一段质量工作情况,提出下月质量工作重点。

第二节安全施工管理体系

1.1为了更好地贯彻我公司“科学管理,诚信守法,安全第一,关心健康,保护环境,精心服务,持续改进,塑造精品。”的管理方针,我公司已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建立了完整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并通过了中建协体系认证中心的完整体系认证。

1.2在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方面,根据公司《管理手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针对《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条款要求,在项目上建立了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完全按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施工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

2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及组织机构

2.1工程项目的安全控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有关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执行公司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3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编制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其资源配置,监督有效运行,并组织评审,向公司及认证中心提请认证。

2.5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部,配置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该项目施工安全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2.7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组成

成员:项目工程师、安全员

3.1.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代表公司履行安全合同,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1.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订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其实施。

3.1.3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人员的落实。

3.1.4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其资源配置,监督有效运行,并组织评审,向公司及认证中心提请认证。

3.1.5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并进行分解、落实。实施现场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和文明施工,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3.1.7负责组织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交底及落实。

3.1.9组织验收、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3.1.10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人员及设备,制订有效的救援措施并保障实施。

3.1.11发生事故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3.2.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根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安保体系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3.2.2负责组织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重大问题或隐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

3.2.3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工作环境和文明施工。

3.2.4组织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3.2.5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落实。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事故。

3.2.6定期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3.2.7分管工程技术安全和物资设备工作。

3.3.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审定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

3.3.3在编制、审核及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制定、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各阶段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其可行性,并随时跟踪、检查、监督、落实,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3.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3.5施工项目工程中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组织上岗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3.3.6从技术上负责危险源辩识,风险控制策划,确定危险部位,重点控制部位及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3.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及时消除。

3.3.8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意见。

3.4.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4.3负责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工作。

3.4.4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贯彻实施。

3.4.5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状况。

3.4.6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内部审核。

3.4.7对事故隐患和对职工健康有较大危害的作业,下达安全指令,限期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重大险情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3.4.8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预防与控制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9对劳防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审定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3.4.10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3.4.11参加工伤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4.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3.4.13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建立工伤人员档案。

3.4.14负责监督对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3.4.15做好职工伤残评审的申报管理工作。

3.5.1负责对进场职工及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指导、监督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3.5.2负责危险部位、重点控制部位的巡视;对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5.3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项目经理部反馈整改情况。

3.5.6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5.7协助工程副经理开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复查,落实前次施工现场存在隐患整改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5.8参加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根据检验状况分别挂牌标识。配合物资设备部进行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

3.5.9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3.5.10负责施工动火证的申报工作;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5.11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工作,并保护施工现场,迅速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6.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分包队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6.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6.3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队安全生产。

3.6.4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3.6.5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交底,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6.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总包单位。

第三章施工管理保证措施

1.1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有关条款要求、公司质量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管理规划(项目质量计划),保证为甲方提供满意的产品,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待中标后写入项目管理规划(项目质量计划中)。

1.2施工中遇到问题,项目经理部及时与甲方、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取得联系以求尽快解决。

1.3工程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1.4按监理部门、甲方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报监,执行监理的要求。

2.1由我方自行采购和乙供甲控的各种材料,须是具有进沪许可证的单位供应的,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保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主要材料和用量较大材料的选用事先报甲方、监理单位确认,经同意后再进行采购,并在使用前报甲方、监理单位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2.2物资管理要求:各专业施工队收到设计图纸二周内提出材料供应计划表报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负责按公司有关规定、承包合同及有关方面要求组织采购和进场。

2.3所有工程用材料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和抽样复验。定期检查产品的验证资料和检验复验情况。

2.4材料的标识可追溯性,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有标识,以防混用或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3.1合同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3.2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合同交底,保证参加施工的管理、技术人员和专业施工队了解合同内容,推进全面履行合同工作。

3.3项目经理每季度要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执行中若发生合同争议,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决,必要时公司经营计划部参加。

4.1为保证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在施工期间能被有效控制或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职能分配为:上级文件、企业文件和项目经理部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技术质量、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4.2各部资料员负责施工技术资料、质量评定资料、材质证明和施工竣工图纸的整理,保证满足竣工验收需要。

4.3交工资料管理。文字资料的编制、竣工图的编制以及交工资料的交接与复核、核查均执行甲方GFZ15009《工程交工资料工作规定》。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及时做好交工资料。工程结束后,项目经理部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数量提供交工资料;并按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部将有关文件和资料整理、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a)经业主确认同意后,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队伍方可进场。

b)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对施工测量过程进行控制,并对测量成果进行整理后归档保存。

c)开工前,根据业主要求报送报批开工申请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并按业主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d)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进度计划对各专业施工队的施工进度进行安排,每月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e)按业主规定的日期,按时报送年、季建设、资金计划和月度施工计划及相应的统计、财务报表。有关计划、统计和财务的管理均按业主现行的办法执行。

f)开工前和工序开工前做好图纸自审、会审、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g)组织专业间的工序交接,并对工序交接过程、工程交工验收、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调配、管理和维护情况以及安全施工和文明工地建设工作进行管理,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调度日记》。工序交接前,上道工序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经质量专检员签证认可,并报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确认签证。

隐蔽工程的验收在自评合格后,书面提交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并附自检记录,经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中间及竣工验收先组织自评并整改,后通知业主验收。

h)对特殊工序和关键工序需编制“施工作业设计”,业主有要求时,应报业主审批。施工过程中按“施工作业设计”的要求进行监控,并填写和保存有关记录。

i)严把质量关,控制不合格品的出现。一旦出现不合格品要及时组织评审工作,将需进行处置的不合格品列入施工计划,并组织按处置意见进行返工或返修。

j)对施工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进行管理;对在施工现场堆放的、易混淆的物资及设备的标识按照规定进行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保存检查记录。

l)项目完工后业主验收前,成立成品防护机构,组织各专业施工队的成品保护工作,保证交工验收前产品的完好。

a)执行业主和潜江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潜江市有关标准和规范。

b)检验与试验状态的控制。控制本工程使用的各种产品的检(试)验状态并对其进行标识。保证规定的检测项目不漏检、不迟检,保证未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工序不转序。

5.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管理

a)本项目检测设备应符合计量管理规定;

b)主要检测设备有操作规程,检测人员持证上岗;

c)项目经理部质量部管理控制现场使用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超过周检有效期、无校准合格状态标识的设备须立即撤离现场。

按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潜江市及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要求建立并保存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包括施工技术记录、技术管理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施工管理记录)及质量体系运行记录。为施工产品具可追溯性和竣工时技术资料的交工创造条件。

a)交工验收的程序、标准及要求等,严格执行业主有关工程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办理交工工作。

b)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将制定一整套交工工作的管理规定与办法,包括奖惩制度。

c)抓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成品保护工作,决不将有缺陷的项目交给业主。

d)对交工预检中有关各方提出的问题,我公司承诺一周内加以解决,对于非我公司能够独立完成的遗留尾项,我们将积极协助,共同配合,尽快解决。

第四部分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正式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我公司承诺:确保合同工期,并确保项目总进度表各个主要节点的实现;若是我公司的原因造成工程拖期,我公司将采取一定有效措施抢回工期,费用自理。

本工程安全目标是: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月千人负伤率小于零点四,争创“无伤工程”。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生产,为此我公司特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标准及规范,执行湖北省、本市及业主现行有关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并执行施工人员现场准入证制度。

4)、施工现场坚决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卫部不定期的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建立安全教育例会制度,规定每周一上午为安全生产教育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7)、始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生产。当安全与进度、质量发生矛盾时,做到安全先行。

3.1.1承接业主方的工程是我们的荣幸,为业主方服务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履行总承包的义务,履行保修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全面考虑工程全局问题,为业主方排忧解难。

3.1.2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同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在质量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业主使用中若发现问题,立即维修,并保证做到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3.1.3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我公司将指定专人常驻,一方面收集业主及使用单位对工程交付后的使用意见;一方面检查工程交付使用后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并及时安排处理。六个月以后我们将指派专人定期对本工程各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对于在质量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3.1.4在保修期间我们还定期对业主进行质量回访,我们准备在竣工后六个月后进行第一次工程质量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工程质量回访,主动征询用户意见,对业主反馈的工程质量问题,我们将组织我公司技术、质量、工程部门进行,及时编制整改修理方案,并选择专业修理队伍进行修理。

建设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至24个月为止:

3.3保修回访主要职责

3.3.1项目经理负责其工程项目的工程回访。

3.3.2项目经理组织回访顾客投诉。

3.3.3项目经理制定回访计划,做好回访和顾客投诉记录。

3.3.4项目经理负责保修工作的实施。

3.3.5项目经理负责验证保修质量,达到业主满意。

3.3.6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质量问题的评审和拟订纠正和预防措施。

工程在竣工交付使用后,项目经理安排回访计划。

3.4.2.1听取业主对工程质量的意见,重点了解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温泉花园北区21号楼外架施工方案3.4.2.2检查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的部位和情况。

3.4.2.3分析所生产的质量问题的原因,与建设单位协商返修内容及进度。

a)回访小组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可指派负责施工的专业人员参加。

b)回访记录:回访时间、回访内容、存在的问题、处理方案、年理结果的验收,业主的意见都应写进回访记录,作为拟定返修计划、划分经济责任的依据。

3.4.2.1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应向业主发送《建筑工程保修单》。

3.4.2.2在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顾客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回访小组,回访小组应尽快组织人员前往处理。

3.4.2.3工程返修完毕后TSG Q7002-2019标准下载,负责返修的部门应作记录,顾客验收签证。

3.4.2.4保修期满以后,顾客提出返修要求,公司工程亦应派人前往调查情况,分析原因与顾客协商返修内容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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