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图珲铁路客运专线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吉图珲铁路客运专线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文件类型:.zip解压后doc
资源大小:914.43K
标准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属性:
下载资源

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吉图珲铁路客运专线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⑷加强施工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施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认真校对图纸,严格按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⑸坚持三级测量复核制,各测量桩点认真保护,施工中可能损毁的重要桩点要设好护桩,施工测量放线要反复校核。认真进行交接班,确保中线、水平及结构物尺寸位置正确。

⑹开工前认真熟悉设计文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隧道各主要部位的标高,制定《标高表》,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作为施工测量的依据。

⑺施工前对导线网进行复测园林绿化施工方案(全),与设计不符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⑻对施工测量、检测和试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校准,保证其有效性,从而保证测量、检测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有效。

⑼严格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以分项工程的优良率确保分部工程的优良,以分部工程的优良率确保单位工程的优良。

⑽严把原材料进场关,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场,保证使用的材料全部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6.1.2.4制度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坚决落实质量目标管理制度、技术交底制度、工序“三检”制度、工序交接制度、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测量复核制度、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制度、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现场验收制度、仪器设备标定制度、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质量预控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质量保证奖罚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明确,赏罚有据,使质量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确保施工质量。

6.2安全、职业健康保证体系及主要措施

6.2.1安全保证体系

对施工生产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做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提高和增强安全意识,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权,抓好逐级负责制的落实。

6.2.2安全保证措施

6.2.2.1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现安全目标和保障目标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使工地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是安全、个个懂安全”的安全氛围,将安全工作至始至终地贯彻到整个施工活动中去。

6.2.2.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或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新工人上岗时,必须进行新操作方法的培训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达标准不得上岗。

制定实现安全目标和保障目标的详细规章制度,并且从上到下逐一落实制度,严格实施安检人员一票否决制。工程进场后及时和甲方建立对应联系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协议书和批准的施工计划,遵守安全规定,互相监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

严格执行既有线、营业线施工的施工过渡方案申报审批制度,按审定的过渡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维修天窗。

6.2.2.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6.2.2.3.1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开挖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⑴贯彻“不坍就是进度”的指导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好进度、质量、安全三者之间关系,做好开挖面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杜绝塌方。

⑵在洞口段、断层破碎带及其它Ⅳ、Ⅴ级围岩地段,施工前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⑶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采用地质雷达等综合预报手段对开挖面前方的地质情况作出详细的预报。每个开挖工班配一名工程师跟班,确保各种措施、技术交底的落实,保证标准化作业。开挖过程中,配备有经验的地质工程师,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掌握地质变化,监控指导现场施工。

⑷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做好超前导管注浆加固围岩或起到注浆堵水的作用。

⑸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时,严格遵循“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勤量测、早封闭”的施工原则,保证不坍方。

⑹施钻人员到达工作面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支护、拱顶是否稳定,如有松动危石应清除并加以支护。

⑺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⑻施钻工钻孔前,对风钻和工具作如下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钻杆是否弯曲、带伤,防止作业时断钎伤人。湿式凿岩的供水装置是否良好。

⑼风钻钻孔时,将支架安置稳妥。在钻孔台架上打眼时,先检查平台架及斜撑是否稳定,平台上是否铺满板,外侧的防护栏杆是否牢固,防止高处坠落。

⑽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严禁在打眼的同时装药。不得在工作面折卸、修理风钻。手持风钻打眼,开孔时应用较短的钻杆,其长度不超过0.8~1m。钻头未入岩壁前,风门不宜开大。操作时做到退钎子与凿岩机一条线,施钻工要在风钻的左侧方,严禁骑着气腿操作风钻,钻眼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

⑾用风镐开挖时工作前检查气压及风镐的连接。工作中,要防止空打,卡钎时不可猛摇风镐,要及时更换磨钝的镐钎,发现滤风网被污物堵塞,需及时排除。

⑿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按规范要求,两端加强联系,确保统一指挥、安全施工。两工作面相向开挖时,相距50m时必须停止一方掘进,由另一方掘进贯通,另一方爆破时必须向对方通知。

2)火工品运输及爆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⑵爆破时所有的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震动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独立导坑内不少于200m。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⑹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和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周边眼间隔装药,用胶布包扎在竹片上固定牢实。

⑺洞内大断面开挖,雷管段数量、装药量大时,爆破指挥人员应先明确分工,自上而下分区分段装药各负其责,防止混段和漏装,禁止超量装药。

⑻遇有下列情况禁止装药:作业面照明不足;工作面岩面破碎未及时支护;可能有大量涌水的地段。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由有合格证的人员办理,一定要帐物相符;双方签字。每次装药完毕后未用完的爆破器材立即退回库房,并办理清库签字手续。

3)装碴及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⑴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货混装,装载机不准载人。

⑵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满足装载机安全运转。

⑶装碴时,运碴车辆应停稳并制动,起动前应鸣笛。

⑷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正常时每小时小于1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5公里,成洞地段行驶时速小于2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10公里。

⑸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标志,台车(台架)两端设置红色显示灯。

⑹洞内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超车。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两车厢间距离不小于0.5m。同向行驶,前后两车间距离至少为20m,洞内能见度差时,应加大间距。洞内车辆相遇或发现有行人时,应关闭大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车辆起动前应了望或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洞内车辆倒车必须开灯、鸣笛或专人指挥。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行驶。

⑺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行人走两侧人行道。不与机械车辆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⑻运输道路要铺筑路面,做好排水及维修工作。

⑼进洞车辆及内燃机械必须选用带净化装置或低污染的柴油机,汽油机械的车辆不得进洞作业。用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⑽洞外卸碴场地应符合规定的坡度,并应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挡木,以防车辆翻沟。

⑾车辆运行前应保持其机况、照明刹车良好;确认前后无人并给一次信号,方可启动。

⑿洞口、交叉路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专人指挥交通。洞内车辆、机械停放处,应设置有足够的照明、并设置红色警戒灯。

⒀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用、养、修制度,并切实执行,实行奖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⒁汽车及走行机械,严格执行“三不超(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劳)、五不开(无证、无令、带病、病车、酒后不开)”、“三勤、三检”制度。

⒂工地应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分工负责机械设备各项工作。

⒃在施工中运输保证道路质量,由综合班按标准养护。安排调度值班,统一指挥,保证出碴、进料运输畅通无阻,洞内每隔500m设一醒目的交通标志,洞外既有公路或便道转弯处或陡坡处设置醒目、温馨的安全标识。在弃碴场安排推土机或装载机经常推碴,推碴时留适当的余碴,并安排卸碴指挥人员对自卸汽车进行卸碴指挥,确保自卸汽车倒车和弃碴安全。

⒄为保证运输作业的正常、安全运输,特别制定提高机械设备完好率的具体措施。

⒅编制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专人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机械设备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使机械设备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运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⒆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清楚后,接班人检查移交的运转、维修、油耗等记录情况及设备情况,并开车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能进行工作。

⒇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不仅要进行安全处罚,并责令其重新学习,并进行考核。加强日常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作息时间的管理,加强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装碴、运输安全。

4)支护、衬砌安全保证措施

⑴隧道开挖后必须及时进行支护。支护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规定标准。

⑵施工期间,现场值班负责人员每天应同安全质检人员对开挖面地质以及各部支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良地质地段每班检查一次,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加固处理并作出详细记录。

⑶量测人员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⑷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碴或活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木楔楔紧。锚杆支护,孔深、间距、方位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注浆要饱满,钢筋网初喷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厚度。

⑸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支护紧跟开挖面;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时,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⑹喷射支护前,清除危石及松动石块,喷射手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4MPa左右,喷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⑺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衬砌尽早完成。

⑻机械转动部分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⑼加强洞内通风、照明管理,确保达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工作环境。

⑾铺设防水层台架及模板台车距作业开挖面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齐头爆破时要防止空气波冲破防水层。工作台架衬砌台车就位后,用卡轨器固定在轨道上,防止溜车。

⑿衬砌台车使用时遵守下列规定: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上铺满木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两端挡头板安装牢固。衬砌台车工作台架上施工用照明用电线路每天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电线绝缘良好,防止电线破损、漏电伤人(装置漏电保护器)。

⒀模板台车设计时,必须考虑净空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

5)隧道不良地质地段安全保证措施

⑴隧道断层破碎带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本标段隧道断层破碎带施工中可能出现围岩失稳、坍方、涌水等地质灾害,在施工中主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①施工中加强地质预报工作。认真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和超前探水,杜绝突水。

②隧道开挖过程中,成立专职地质组,配备专职地质工程师,做好地质描述和超前地质预报,提出对策和措施。施工工程师指导和督促各种措施、技术交底的落实,保证标准化作业。开挖过程中,地质工程师轮流值班,及时发现地质变化情况,制订特殊地段的施工方法和可靠的措施并严格实施,监控指导现场施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③隧道开挖采用控制爆破方法,按《爆破安全规程》施工。加强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④防坍:通过超前地质预报、施工中地质素描、炮眼钻进速度变化、炮孔出水异常现象等对前方地质情况作出判断,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法和合理的支护参数,围岩变形增大时加强支护。地质不良地段按照“早预报、深钻探、先治水、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的原则施工。

⑤加强施工监控量测信息反馈,为施工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及时对指导施工的技术方案进行调整,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⑵隧道富水地段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①在施工隧道富水地段时,认真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和超前探水,搞好动态施工,特别在断层带附近加强预测预报工作,通过试验选择最佳注浆参数,严格按注浆工艺施工,认真对注浆效果进行评定,杜绝涌水、突水。

②注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配合比计量,确保注浆质量。

③富水段采用超前钻孔探测,随时测量涌水量及水压,化验水质,核实地质情况,如与设计不符时,及时提出,并配合设计作好水压实验。

6)通风与防尘安全保证措施

⑴隧道作业环境标准: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氮氧化物浓度在5mg/m3以下。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硫化氢浓度不超过10mg/m3。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隧道内的气温不超过28℃。

⑵加强通风,以确保洞内氧气含量、风速、新鲜空气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把粉尘浓度、有害气体含量降低到允许标准以内。

⑶压入式通风进风口设在洞外,避免污染的空气进入洞内。洞内风管悬挂在侧壁上,安装平顺,接头严密,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大于30m。

⑷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⑸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扛木料、钻杆等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风管或管口上。

⑹隧道施工中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做好下列防尘工作:放炮前后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放置喷雾器。防尘用水保持清洁。

7)临时用电及照明安全保证措施

⑴施工用电除利用地方电源外,根据施工需要各架子队工作面备用内燃发电机,以便当供电单位停电检修时,可供洞内抽水、照明和生活用电。

⑵洞外电力线路跨越道路、住房、施工地区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要求,电线高度距人行道路或运输线路的高度不低于:6~10KV为6.5m,4KV为6m。

⑶洞内作业地段照明电压36V;成洞地段220V。

⑷洞内照明电力线路悬在两侧墙上,安装在同一侧时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距人行地面:400V以下不小于2m,6~10KV不小于3.5m。

⑸洞内作业面应有足够的照明。开挖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未成洞地段每隔6m,成洞地段隔10m安装60W灯一盏。

⑹洞内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包括电线电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⑺操作洞内电器设备,需符合下列规定:非专职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操作高压电器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手持高压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在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绝缘良好。使用前应作绝缘检查。低压电器设备应加触电保护器。电器设备的检查和调整,必须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操作。

⑻洞内外开关箱设在安全位置,并有防雨防水措施,有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实行一机一闸。箱内无杂物,有门有锁。

⑼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变压器等电器均应有安全保护屏障(围栏),线路架设高度和照明度必须符合标准,严防行走运行机械损坏电线路、毁机伤人。

⑽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上。

⑾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

⑿变、配电房不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门向外开,建筑结构要符合安全标准;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沟通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

⒀做好防雷工作,变压器安装时,检测接地电阻,当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变压器不准投入使用。

⒁配电房、所应有防雷及消防设施,户外围墙高度不宜低于2.5m,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

⒂各种机械及电气设备都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施工脚手架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施工场地的油库、料库、火工品库房及变电站等建筑,一律设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查接地电阻,防止雷击。

⒃隧道内的照明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确定高度。隧道内照明用电线路,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切断电源。

6.2.2.3.4跨越既有公路、铁路和构筑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跨越既有公路、铁路和构筑物施工需要做到“六不准、六到位”。

“六不准”: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无应急预案不准施工;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安全检查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六到位”: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应急措施到位;业务水平到位。

施工前与公路、铁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单位分别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工程结合部安全分工、安全监督(配合)等。在具体工程开工前向运营单位、公路管理部门、构筑物主权单位提出核查要求,共同制定针对性强、切合实际防护措施。

及时上报影响既有公路、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方案,经公路、铁路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再施工。施工时,请管理单位派员进行现场指导配合。

如需要点施工或限期完成的工程,施工前对设备进行检修,施工组织及劳力安排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施工按期完成。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会同管理单位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合格后再消点开通。

对所有影响既有公路、铁路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实行调度报告登记制度。项目经理部派驻联络员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网络,并定期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取得支持和指导。

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公路、铁路、构筑物的安全。

施工场地采用标准围栏进行封闭,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跨越部分设全包防护网,严防各种物件的坠落。

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

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要时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6.2.2.3.5用电、有害气体的控制及劳动保护措施

对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爆破烟尘、瓦斯以及CO2等有害气体,施工过程中做好监测及通风工作,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15min后,并经过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6.2.2.3.7冬、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知识教育,确保施工人身安全,施工道路雪要及时清扫,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防滑采用麻绳、草绳等物品,施工现场要加强排水,防止结冰。

认真贯彻《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以“预防为主,以消为辅”为指导思想,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好各施工项目的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防洪计划,确保施工期间安全渡汛。

雨季施工前,编制雨季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洪汛期之前,对本单位驻地、工地、料库、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不情况,查看有无水害隐患,对施工点及时疏通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在汛期施工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放置在不易被水淹没的高处。因施工需要或地形限制必须设在河滩和低凹地时,采取措施防止被水淹和洪水冲走。

本着有备无患的原则,针对本工程的防汛重点,准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器具,专库存放,非防洪不准动用。

汛期前,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对全标段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汛期施工安全。

⑴工程施工应急管理机构

应急预案督导小分队: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分队长,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检查及监督,应急预案实施中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

机械物资供应小分队:设备物资部部长任分队长,负责抢险机械、物资的供应。

后勤保障小分队:项目经理部办公室主任任分队长,成员为全体食堂人员和所有现场巡守人员。负责抢险期间抢险人员的饮食及现场保卫,引导、疏散无关人员。

现场抢救小分队: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任分队长,成员为医务人员、经过抢险培训的施工人员,负责积极处置和抢救人员、设备。

施工中特别是施工前期,经常组织进行专门抢险培训和抢险演练,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有力,行动迅速,遇险不慌不乱。应急预案试验或演练以后,若发现

应急预案不能有效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扩大时及时修订。

备齐专门抢险设备物资,专人看管,定期检查,不得挪做他用。

在跨既有公路、构筑物施工时,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劳力、技术、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计划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应对,保证既有公路、构筑物及施工安全。

高坠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在工地医院医务人员的陪护下,转到当地医院抢救,同时确认脚手架、防护网等设施安全状态,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

6.3.3.8治安消防措施

认真贯彻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架子队设专职保安员,负责消防、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协同作战。在施工中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联系,配合解决好路地纠纷、施工干扰、消防、治安防范等工作;

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和“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保证铁路建设过程的安全;

在工程区域内所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时报告现场保卫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认真处理;

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般临时设施,每100m2配备2只9升干粉灭火机,临时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m2配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发电机房配砂桶;

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安全制度,加强消防监护措施。动用明火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电焊工在支用明火时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支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器)“一监护”上岗(监护人职责交底书);

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在每次动火前必须严格按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确保用火安全;

加强防火管理,易燃物品派专人看守。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易燃材料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严禁在近处有明火;

每月定期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6.3.3.9防汛、防洪、洞内排水措施

在洪水到来及汛期,做好对未到达凝固强度的大桥基础及墩台的保护,具体措施如下:密切与气象水文站的联系,以便提前和及时获得洪水汛情;在洪水到来之前,须做好水中墩台的保护工作,在墩台四周设置防撞设施,如用轮胎将墩台围护起来;当较大漂浮物到达桥梁上游附近应即用钩杆、长柄斧头等疏导、砍散,要随来随清理,对失去控制的排筏、小船等应视情况组织人力和船只将其拖引过桥;洪水退落后,应及时进行检查、修理和加固,悬挂在护墩体及墩台上的杂草杂物应立即清除。

在汛期做好路基、隧道洞门的排水系统的疏通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在汛期备足抽水机、编织袋等防汛抢险物资,并妥善保管、不得他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确立“强化基础、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以防为主、积极抢险”的防洪原则。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临时工程按照设计修建,同时考虑防洪要求;施工场地布置考虑防洪、防雨要求,避开滑坡及堆积层不良地质条件,做好截、排水沟。

防洪期间加强与地方政府、水利部门、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期气象预报和防洪动态。

断层破碎带是地下水储存的场所,可能会产生突然涌水现象,对隧道围岩稳定性极为不利。施工中采用超前地质预报、超前钻探、超前注浆堵水和正确的施工方法外,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抽水机和备用电源来保证充足的抽水能力。

抽水机设备采用电力机械,不使用内燃抽水机。

隧道开挖通过涌水地层时,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6.3.3.10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做好防火隔离区,严格控制火种的使用和保管,杜绝失火。

本工程防火遵循“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6.3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6.3.2灾情预警和报告

6.3.2.1灾情预警

项目经理部办公室收集各灾情信息,并与甲方指挥部或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情的发生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

6.3.2.2建议对策

项目经理部根据灾情预测预警及时向监理、甲方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或者制定针对性应急方案。

6.3.2.3报告灾情

灾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立即向监理、甲方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

发生特大灾害,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6.3.3应急反应机构

⑴各班组均有二名工作小组成员值班,随时和上级部门、甲方保持联络。

⑵发生险情后,立即报告现场总值班。

⑶值班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险,派人到防灾器材专用仓库提取器材,布置就位。值班负责人有权调动当班上岗人员和抢险机动人员。

⑸单位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险。

⑴将对讲机分发到现场主要抢险负责人;

⑵各级抢险负责人进行分工、协调工作;

⑶提取或调集防灾器材;

⑷实施抢险,组织转移安置公私财物和人员。

⑴各单位和工地应根据本单位和工地的实际情况,配齐配足木材、钢材、砂袋、片石、蓬布、止水材料、发电机、大功率抽水机、消防设备等应急抢险器材、设备。

⑵配备一定数量的汽车式起重机、挖掘机、自卸运输车,随时接受项目经理部的调遣。

⑶成立救护队及医疗抢救站,配备急救和抢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抢救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⑷在不良地质的隧道施工中,施工前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洞口备齐充足的抢险材料。洞内设避灾路线。

6.3.8灾情、事故搜集和报告

灾情、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在监理的指导下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发生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部门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7环水保、文明施工主要措施

7.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目标

符合国家、铁道部及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环境不受污染。

7.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7.2.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机构

分工程区段、工点、生活区制定控制污染的具体的执行标准、要求和环境保护计划。项目经理部将环保工作业绩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同等对待,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所有环保工程与正式工程同时施工,同等要求。

7.2.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管理检查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管理检查制度。

7.2.3施工环境、水土保持规划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设单位有关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相应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

7.2.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施工的制度。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

7.2.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本标段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向甲方单位负责。项目经理部负责标段内各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7.3施工环保保持措施

7.3.1环境保护措施

7.3.1.1减小生态破坏

工程临时占地不擅自占用或征用林地、保护沿线古树、不开挖采石取土,材料、废弃物不得于林下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项目施工结束后做好抚育与恢复工作;

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妥善处理废方,山坡弃土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场坪旁边的林木、农田及其他工程设施。弃土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

7.3.1.2噪声、光污染控制

土石方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洒水,并配备洒水车,防止粉尘飞扬;

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取装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严禁鸣笛;

合理安排噪音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严格控制噪音,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在施工前报甲方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7.3.1.3水环境保护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清洗骨料的水和其他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以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取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按设计施工,采用“防、排、堵、截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注浆堵水,施工中对地下水、泉点、水井进行定时观测,以免施工造成水位下降,防止因地下水、地表水流失改变水系,破坏生态平衡;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壕沟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隧道内、搅拌站以及其他施工区产生的施工污水经治理净化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河道。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

机械存放点、维修点、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做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处理后进行排放;

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

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DB45/T 1319-2016标准下载7.3.1.4大气环境保护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及对农作物的污染;

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

武场隧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107页).doc7.3.1.5固体废弃物处理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并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及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