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MSD配套住宅项目基坑支护设计项目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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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MSD配套住宅项目基坑支护设计项目施工方案

接地完好,且经常检查电气绝缘性能。

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操作制度,且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做好“双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培训,坚持日安全活动,目教育要有理有力。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等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天气GB/T 39267-2020 北斗卫星导航术语.pdf,严禁作业。

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夜间作业,灯光必须良好。

走道内严禁乱堆杂物,保证道路畅通。

9.1.3.2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措施

①参加工程建设施工的所有人员,都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②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③现场作业区域,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

④对用电设备安装完善的防漏电装置。

9.1.3.3防止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措施

①参加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

②起重作业人员不违规作业。

9.1.3.4防止重大交通事故措施

①施工现场使用的汽车,厂内机动设备,做到安全技术性能可靠,不带病“运行”。

②施工现场机动车辆,严格按现场交通限速行驶。

③载重车辆不超载行驶。

9.1.3.5焊接施工安全过程控制措施

①焊接作业所有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并按作业性质的特殊要求,全套使用个体安全防护装备。

②焊工进入现场作业时随身必备安全帽、安全带,在不焊接或休息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并检查确认脚手架的可靠性。

③焊工应穿着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束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④进行焊接时,必须检查下方是否有易燃物,若有易燃物必须清除后作业,不能清除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烫伤、触电、爆炸等的安全措施,焊工离开现场前必须检查现场有无火种留下。

⑤焊条头要回收,且做到统一堆放。

⑥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其高、低压侧接线柱必须设护罩,以防工作中误触碰,不停电更换焊条,必须戴焊工手套进行。

⑦在潮湿或水面上等恶劣环境下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采取防止触电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9.1.3.6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劳保鞋,系好安全带,作业范围内设置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②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边缘。不得坐在脚手架栏杆上和躺在走道板上休息。

③在高处平台上作业,所使用工具和小机具应装入工具袋,螺丝、螺帽、垫片等应集中包装,以防散落击伤下方人员,余料应及时清理。

④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及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⑤高处作业人员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持作业时精力充沛。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⑥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不宜登高作业的病症和身体缺陷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⑦高处作业的脚手架和作业平台搭设好后须经过安监部门检查验收,并报监理验收,合格挂牌标识后方准使用。在使用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使用,严禁超载或随意拆除支撑、栏杆、走道板等防护设施,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做好中间交接交底和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全检查、危险评价执行相关规定。

⑧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上下层同时作业。如必须上下同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并派设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⑨高处作业平台、走道临空面应设1.2米高安全栏杆,下方设置18厘米高的踢脚板,高处作业平台、走道要下挂设安全网,必要时应采取全封闭措施。

9.1.3.7临边、孔洞防护措施

①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应经项目部安监部验收,如需临时拆除,由施工管理人员报项目部安监部批准,并设置警示标志。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防护设施。

②楼板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③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④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的孔口,必须加盖坚实的盖板。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⑥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⑦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⑧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⑨设备管道安装预留洞口,应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设备管道安装施工时,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完善防护设施。

⑩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⑾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⑿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⒀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覆盖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⒁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⒂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⒃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⒄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⒅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⒆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b钢管横杆及栏杆柱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c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⒇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b栏杆柱的固定应稳妥可靠。

c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d卸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e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9.1.3.8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5)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8)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9)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

10)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1)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12)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2)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14)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5)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16)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双环,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18)起重机与架空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见下表: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19)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4.1.20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量(%)

21)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

22)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②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④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⑤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23)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更换制动带。

1)路基承载能力: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轨道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距轨道终端l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3)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5)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6)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7)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固的拆装必须满足规范要求,锚固必须定期检查。

8)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

9).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0)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1)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2)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3)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4)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5)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6)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前,应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

2)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5)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6)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它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7)上、下坡应提前换入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挡滑行。

8)在泥泞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9)当车辆陷入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当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10)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水管或曲轴皮带盘,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在中途停车或换档。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轻踏制动器使浸水的制动蹄片上水分蒸发掉。

11)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时,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人员指挥前进。

12)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在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3)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双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4)平头型驾驶室需前倾时,应清除驾驶室内物件,关紧车门,方可前倾并锁定。复位后,应确认驾驶室已锁定,方可起动。

15)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6)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穿好工作服、戴好护发帽,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等。操作时不应戴手套,在有可能被木材伤脚的作业点,操作者应穿防砸工作鞋。

2)木工机械起动前,操作者应仔细检查刀轴是否固定,防护罩、制动装置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为了减轻操作时的体力消耗,应设置台面装有辊轮的辅助工作台,使其高度与机床工作台面一致,使移动木料省力,操作安全。

4)在刨削厚度小于76mm或长度不足450mm的薄、短木料或工件时,应采用推(压)料器等工具送料,以免人手接触刀轴而受伤,操作者应站在木料的一侧,防止滑出木料伤人。

5)每台木工机械都应有独立的电源开关,并在操作方便的部位装设紧急停车和重新起动的开关。

6)在木材有回弹危险的地方,应设防弹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它的可靠性。

7)木材加工产生的尘屑量大,应及时清理,以免堵塞工作地点的通道,发生火灾。

8)机械周围要经常清理,防止工人被碎木绊倒或被木屑、刨花滑倒。

9)工作完毕或临时停止工作进行维护检修时,都应切断电源,以免机床意外转动。

10)新工人上机前,必须先进行培训,操作上要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同时要了解各种伤害的可能性和防护方法。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1)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2)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4)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5)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6)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7)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8)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9)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9.1.3.9施工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2)施工用电采用双相五线制。对于单独敷设的接地线须紧靠相线,接地线的绝缘,截面积及颜色应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用电线路架空安装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生产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防机械损伤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脚手架上或其它临时活动设施上架设用电线路。

(4)采用穿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6)施工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一机一闸一保护。

(7)电工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制度,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8)不得将电线直接悬挂在闸刀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9)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份)有关施工用电管理的安全要求。

(10)不得使用排架管、钢筋等作为电焊机二次线使用;

(11)操作和检修电气设备时,按照规程要求使用防护用具;禁止检修运行中的机械和电气设备;

(12)电焊作业,雨天或者潮湿环境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其工件上,以防触电;

9.2.1环境管理措施

3)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材料等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对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

5)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顾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

9.2.2节约资源措施

1)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建筑材料。

2)施工周转材,不滥用木材,用“以钢代木”新工艺,即模板支撑体系均采用钢支撑体系以利于节约木材,减少森林资源的砍伐。

3)各种建筑材料,做到限额领料发放,减少浪费。

4)加强对水电的管理17-南阳市金凯悦东方大酒店施工组织设计(鲁班奖),减少浪费。

第十章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根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进行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1)文明施工责任区必须层层落实,从项目分部→作业分部→班组→个人,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人人有责”。

2)文明施工责任区实行挂牌制度,责任牌明确注明区域名称、责任班组、责任人。

3)施工现场作业区只允许堆放当天使用的物料,未使用完的必须转运到材料堆放区。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应做到当天到作业区当天安装完、随拆随清至堆放区。

南京某大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建筑废弃物按金属、木材、混凝土等分类收集。

5)班组班长每日对本班组施工作业进行自查,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自查结果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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