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路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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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路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防汛期间,工地必须配备一支20人左右的抢险队伍,并制订联络方案,按设防范围和标准上岗值班或接通知参加抢险。

a.平时汛期各队伍均有两名工作小组成员值班,随时和上级部门、公司保持联络。

b.发生险情后,立即报告现场防汛总值班。

c.防汛值班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险××大桥系42米杆拱施工工艺,派人到防汛器材专用仓库提取防汛器材,布置就位。防汛值班负责人有权调动当班上岗人员和抢险机动人员。

e.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

将对讲机分发到现场主要抢险负责人。

各级抢险负责人进行分工、协调工作。

加固防汛墙或负高空临边处的挡水墙,尽快将缺口堵上。

将水泵放到低洼积水处,根据由低到高和由远到近的原则,将水泵按口径大小由大到小布置。

①各单位和工地应根据本单位和工地的实际情况,配奇配足抽水泵、水带、蛇皮袋、工具等防汛防台器材;值班期间,配好交通工具。

②设备公司配备一定数量的汽车式起重机、挖掘机、自卸运输车,随时接受公司的调遣。

设专用车库存放,不得挪作他用。

库门前挂牌,标明器材名称、数量及检查日期。

库房钥匙分别由值班人员和料库保管,并放于明显处做好标示。

定期检查,清点防汛器材,做好保养措施。

水泵定期进行空车运转,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同时用同类型运转良好的泵替代,保证库内水泵数量。

检查泵的电线插头与插座数量是否相匹配。

防汛期间,防汛负责人的手机、BP机24小时待机,工作人员

汛期过后,有关部门应对防汛防台应急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和修订。

9.3.3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9.3.3.1钢筋笼起吊前必须检查各节点部位是否牢固,起吊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吊机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9.3.3.2槽壁开挖完成后,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设置警示牌、防护栏杆等),防止人、物的坠落。

9.3.3.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筋箍上绑扎,必须搭设操作架。

9.3.3.4在雷雨天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9.3.3.5在安装成品钢筋时,应经常检查模板、脚手架是否安全。

9.3.4挖土及支撑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9.3.4.1钢支撑安装与土方开挖做到紧密配合,遵循“边挖边撑”的原则。挖土遵循“分层、分布、对撑、均衡、限时”的原则,控制好每一小段的挖土长度和深度,严禁超挖。

9.3.4.2土方开挖后,暴露出的深井钢套管要及时与φ609支撑电焊连接。钢管支撑接头采用阀兰与高强螺栓连接,高强螺栓必须拧紧,并进行复拧,钢管下半边的螺栓不得遗漏,支撑电焊连接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焊缝饱满,电焊渣敲除。

9.3.4.3支撑全部完成后,根据监测数据确定需要补加预应力的情况下,应对支撑复加预应力,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9.3.5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9.3.5.1钢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碰撞或发生触电事故。

(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筋箍上绑扎,必须搭设操作架。

(4)在雷雨天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5)在安装成品钢筋时,应经常检查模板、脚手架是否安全。

9.3.5.2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离地2m以上浇捣过梁、小平台等不得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安全设施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2)泵车送料时,平台上不准过量堆放,严防平台超载而倒塌伤人。

(3)使用振动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漏电开关和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器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及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使用振动器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防止触电伤人。

9.3.5.3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撑板拆模时,不得使用腐烂、跷裂、暗伤的木质脚手板,亦不得使用5×10cm的木条线薄板作立人板。

(2)不准在支架通道上堆放大量模板等材料。

(3)支撑模板时,木工应保管好随身带的工具,如中途停歇就将搭头及支撑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到安全的地方。

(4)拆模板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5)高空作业时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使用时工具随时装入袋内,防止坠落伤人,严禁向高空操作人员抛送工具、物件。

(6)使用的榔头、斧头等工具,木柄要装牢,操作时手要握紧,以防工具脱柄或脱手伤人。

9.3.6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9.3.6.1工程实施前,对投入的机电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经验收的不准使用,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护栏、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9.3.6.2严禁乱拖、乱拉电线,电源开关必须设挂锁安全箱,每天收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断开电源,严禁不懂机电人员乱开、乱动机械设备。

9.3.6.3各类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包括外借设备的进场,均要严格验检。若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失灵不准进场。进场的设备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配的消防器材。

9.3.6.4各类有牌照的运吊设备、车辆均应牌照齐全,主动参加验审。

9.3.6.5机操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保护用品,持证上岗,每天作业要正确填写运转记录和例保记录。运吊设备上不留闲人。

9.3.6.6现场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及车辆必须设有专人负责、指挥作业,严禁无证指挥、无证操作。

9.3.6.7机操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经常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保证精力充沛,做到上下班次交接,认真做好安全交底。

木工间、钢筋制作间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作业规程,弯管钳、电焊机、电刨、电锯等金属外壳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所有机具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均需齐全可靠,砂轮机、焊机不准放于木工间内,木工间要有禁烟标志,电线不可随地拖拉,刨花必须每天清扫处理,并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9.3.7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9.3.7.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审批后才能进行。

9.3.7.2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9.3.7.3照明与动力用电严禁混用,插座上标明设备使用名称。

9.3.7.4电缆线及支线架设必须架空或埋地,架空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子,不准直接扎在金属构架上,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

9.3.7.5电缆的接头不许埋设和架空。必须接入线盒并附在墙上;接线盒内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9.3.7.6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配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除照明电器外,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各类电箱使用上海市建委推荐的标准电箱。

9.3.7.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编号,箱内电气完好匹配。

9.3.7.8移动电箱内动力与照明严禁合置,应分箱设置。

9.3.7.9开关箱的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30cm,并与其控制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9.3.7.10照明动力线路的架设必须顺直,绝缘应保持良好,电力线架设高度、照明度应符合相关要求;所有电器设备应有安全保护装置,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用电。

9.3.7.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订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班纪录、接地电阻测试纪录和漏电开关测试纪录。

9.3.7.13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9.3.7.14接地工作接地的电阻不得大于4Ω。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并由电工每月检测一次,做好原始记录。

9.3.7.15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9.3.7.16所有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9.3.7.17施工现场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现场固定照明要全面布置,并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9.3.7.18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现场的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的维修,抢修时保证配有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电工严格按“装得安全、用得正确、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16字方针进行日常操作。

9.3.7.19电焊机有可靠的防雨措施。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电焊机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9.3.7.20严禁将电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将电线芯挂在电源开关上。

9.3.7.21使用行灯时电压不得超过36V,行灯必须有金属保护罩。

9.4.1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的原则

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工作原则,保证工程的安全。

9.4.2施工现场消防具体措施

9.4.2.3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把消防责任书落实到重点防火班组、重点工作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头上。

9.4.2.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并做好书面记录。

9.4.2.5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记录,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防火监护人员。

9.4.2.6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器)、“一监护”(监护人职责交底书)。

9.4.2.7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清除易燃品,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大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9.4.2.8按照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设置油库、危险品库等临时性构筑物,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临时设施区要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

9.4.2.9消防管理必须符合文件规范要求,建立灭火施救方案,自救的同时及时报警,现场设置独立电源的消防水泵。

9.4.2.10制定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9.4.2.11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宿舍内严禁堆放油漆、氧气、乙炔钢瓶等危险物品。施工区域内的材料堆放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9.4.3安全保卫具体措施

9.4.3.1安全保卫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的指导思想,保证工程的安全。

9.4.3.3工地保安人员,实行三班值勤、夜间巡逻和出入大门登记制度。

9.4.3.4严格执行治安防范责任制度,层层签订治安责任协议书。

9.4.3.5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

9.4.3.6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9.4.3.7经常开展防火、防爆和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堵塞漏洞,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产生。

9.4.3.8为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照明灯光,警示标志,围护设施等。

9.4.3.9加强对外包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外包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流串、在逃犯等坏人混入外包队伍。

第一节文明施工总则及目标

文明施工总则:文明施工是进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尤其是本工区地理位置特殊,文明施工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认真贯彻上海市政府“集中、快速、文明施工”的方针,树立“文明施工为人民”的便民利民思想,确保本工程建设的按期完成,根据上海市建委关于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本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目标:符合上海市文明施工统一标准,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第二节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第三节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10.3.1禁止以下情况发生

向无卫生合格证的饭菜供应点、无证摊贩、无证个人饭店订购生、熟食物。

供应不洁茶水或无茶水供应。

宿舍不通风、黑暗、潮湿、低矮、拥挤或消防设施达不到要求。

厕所、生活区无冲洗水源且脏、乱、差、臭。

粪便、泥浆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道。

10.3.2.1工地设施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文明施工列为主要内容之一,制定出以“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产发展,维护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为宗旨的文明施工措施。

在工地四周的围墙建筑物、办公室外墙等地方,张帖醒目宣传标语。工地内设置宣传栏,及时反映各类动态。

工地设置围墙全封闭施工,按业主要求统一标准围设。

现场设置“七牌一图”,包括设计、建设单位、工程顾问、监理、施工等各单位名称以及安全宣传标语和警告牌。

施工现场设置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排水系统,施工污水经明沟引流、集水池沉淀过滤后,间接排入下水道,同时,落实“防台”、“防汛”和“雨季防涝措施”,配备三防器材和值班人员,做好“三防”工作。

10.3.2.2个人卫生及形象

我公司一贯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对保证工期和安全十分重要。

在有毒场所进行施工时,应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这些措施包括通风设施、防护服、面具、防护镜、安全鞋和防护手套等。

对特殊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身体体检。

现场应有必要的医疗急救措施设备,与工地附近的医院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得到救护。

施工管理人员和各类操作人员分别穿戴不同的制服与安全帽,并佩带工作卡,便于识别。个人保持制服与安全帽的清洁。

10.3.2.3食堂卫生(场外)

食堂距离厕所必须大于30米,距离现场作业面大于20米,室内墙面、灶台、工作台和售饭台统一粘贴白色瓷砖。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才能上岗,着装统一做到"三白”,做好各人卫生。

食堂配备冰箱,生熟分开;食堂内有消毒、防尘措施,灭蝇、灭鼠等灾害设施;食堂内一切用具都应符合卫生要求,厨具定期消毒;熟食不能用铅或废塑料品盛装。

落实厨房卫生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定期组织食堂卫生的检查和消毒,确保厨房环境卫生、整洁。

10.3.2.4宿舍卫生(场外)

宿舍、更衣室内通风、明亮、干燥、无异味;地下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工作服、工作鞋及床上用品等一切生活用具放置整齐,床下不乱堆杂物。医务室组织每周对宿舍的卫生检查、评比进行奖励或处罚。

10.3.2.5饮用水卫生

工地上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水源,有茶水供应,茶桶放置不着地,加盖加锁,并有消毒水,制作冷水的操作工必须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10.3.2.6厕所卫生

砖砌厕所,与当地环卫管理部门协商后设置足够容量的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直接排入市镇下水道。

厕所内墙设1.5米白色瓷砖墙群,其他部位以及外墙刷白。便槽设自动冲洗设备,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厕所必须每日清洗,定期下药,储粪池有盖,粪便及时外运,做到清洁无臭味。

10.3.2.7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必须布局合理,同时按照施工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现场物资、大临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整齐堆放或搭建。

建立健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和奖罚制度,落实门前、食堂、宿舍、厕所等均有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清洁卫生活动。

定期对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建立文明施工档案。

10.3.2.8卫生保健

现场设医疗室,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医务人员持证上岗。医疗室除了对病人或伤员进行治疗和抢救外,同时负责落实现场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组织现场卫生、宿舍食堂和厕所卫生检查。

10.3.2.9宣传教育

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栏和读报栏,定期组织公司有关人员来现场进行宣传和教育。

现场明显和重要部位拉设安全宣传横幅,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

开展文明教育,遵守市民文明规范。

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的班容班貌。设立“工地之家”活动室,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有效到位。

做好周边单位和居民协调工作。由专人负责协调与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保证文明施工。

10.3.3现场标准化管理保证措施

10.3.3.1封闭管理

施工场地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示警灯,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门卫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没有工作卡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现场,不得在现场进行任何工作。

10.3.3.2施工场地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地工活动,切实做好“两通三无五必须”,即:

两通: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

三无: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施工中无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

五必须: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必须严格分隔;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卡上岗;工地现场材料设备必须堆放整齐合理;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运土车辆进出大门听出指挥,泥土不得散落在城市道路上;夜间施工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夜间运土禁止鸣喇叭;在中考、高考、节假日及市有关部门重大活动等期间限制夜间施工。

对施工场地内的临时房屋内外地坪、道路、仓库、加工场、材料场、工作井等四周的场地进行硬化。

施工期间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打扫保持工地清洁,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以控制扬尘。

在施工的路段设置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夜间设置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通行。遇到台风、暴雨季节派专人值班,确保安全。

设立专职的“环境保洁岗”,负责检查、清洗出场车辆上的污泥,清扫受污染的马路,做好工地内外的环境保洁工作。

现场办公室、会议室布置管理人员职责标牌、施工管理图表、工程形象进度图(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图和实际与计划比照图)、施工场地布置图、文明施工网络图等。

10.3.3.3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按区域分类堆放整齐,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隔,场容场貌整洁、有序、文明。

钢管、钢筋、水电管线管道等线形材料必须上架堆放整齐;预埋件、模板、扣件、万能销等散件必须进笼或存放在四周封闭的场所;贵重设备存放于库房。

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构件必须悬挂标识,表明材料或构件的名称、品种、规格、产地、进场时间、预计存放期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于室内。

11.1.1环境保护目标

11.1.2针对咸宁路站的实际情况,对工区各部门明确分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详见下图。

11.1.3建立以工区主任为首,由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各作业层负责人组成的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特点,分工序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强化环保意识,对施工的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监控、量测,及时掌握情况,采取对应的措施。

11.1.4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上海市的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第二节保证交通畅通的措施

11.2.1由项目经理牵头,办公室主任负责成立协调组,主要对周围交通的详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协调。

11.2.2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实时动态调度,使物资材料的运输达到合理、高效、畅通,满足生产施工的要求。

11.2.4工地每个出入口均设置门卫,安装通行拦,现场内车辆出场时,门卫必须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先观察相交道路的车辆交通情况,车辆拥挤时,不得放行;道路上车辆运行良好,们为应当主动指挥出场车辆慢速地出场,并对过路行人和车辆提出警示,防止出现交通事故。

11.2.5大型设备进场,必须与业主及有关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协调,统一调整好进场道路及临近交通道路的关系及运转,保证交通正常。

11.2.6车行通道:场内道路的进出口及进出工地的公用通道等有关道口,必须设置交通指(禁)令标志(牌),夜间要设置照明灯、示警灯或红灯。

11.2.7人行通道:人行通道与施工区严格分隔,不能让行人在施工区内通行。人行道要达到平整、不积水和安全畅通的要求,夜间应设路灯。

11.2.8施工通道:施工通道要达到坚固、平整、畅通、不积水的要求。

第三节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物保护措施

11.3.1.1施工前期和围护施工主要应防止作业机械对管线的损伤,基坑开挖阶段主要应防止开挖引起地表沉降造成管线断裂、破损。

11.3.1.2详细阅读、熟悉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参加的施工配合会议,进一步搜集管线资料。在此基础上,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理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官线的确切情况(包括标高、埋深、走向、规格、容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做好记录,并填写市政局的《公用管线施工配合业务联系单》,双方签字认可,由建设单位见证。

11.3.1.3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把保护地下管线工作列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

11.3.1.4工程施工前,向有关管线单位提出监护的书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

11.3.1.5工程施工前,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向施工现场负责人、工地主管、班组长直至每一位操作工人作层层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卡》,并建立“保护公用事业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11.3.1.7工程实施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职工(包括外包工)进行“保护公用事业管线重要性及损坏公用管线危害性”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市、总公司颁布的关于保护地下管线的《通知》、《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十个不准》等文件,并要求职工再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11.3.1.8工程实施前,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数量的沉降测点,工程实施时,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

11.3.1.10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经总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11.3.1.11在煤气管区域施工之前,事先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提出“动用明火报告”,办妥审批手续,并落实消防设备,否则不准施工。

11.3.1.12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勘测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做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11.3.1.13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11.3.1.14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在24小时内抱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11.3.1.15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地下管线事故,要认真吸取教训,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1.3.1.16邻近的地下管线作严密的沉降观测,发现沉降量达到报警值时,即对管线下地基作跟踪注浆,防止管线过量沉降。

11.3.2临近建筑物

建筑物的保护应在两方面重视,一是努力减小施工对其的影响,二是采取综合性的保护方案。

11.3.2.1加强施工监测是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的必要条件。在工程设计中,根据工程规模和难度以及周边建筑物的情况,提出施工监测要点,并对工程结构的稳定和变形以及施工支护结构和周围地层的稳定和变形进行验算分析,同时对周边建筑物和设施的影响程度和保护要求进行预测,提出对策。

11.3.2.2施工监测设计和实施应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密切配合。施工监测应针对基坑施工影响范围的保护对特点,相应地明确对坑周地层移动和保护对象位移及变形的控制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具体内容以及各个项目监测数据的控制指标。

11.3.2.3在施工监测过程中,运用电算,迅速根据量测反馈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11.3.2.4运用时空效应法控制基坑开挖施工,在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有计划地将基坑中的土体进行各种形式的划分,分层、分条、分块进行开挖,以期限在每一时刻都利用土体结构的抵抗力形成的空间作用,形成对围护墙稳定的支撑,减小围护墙的位移,提高基坑的稳定性,因而也减少了周围地层的移动,保护周围建筑物的安全。

11.3.2.5严格控制基坑外水的渗漏。由于基坑开挖时,地下水位降落,使邻近基础下的浮托力减小,亦使地基土的荷载增加,从而造成建筑物下沉。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加强地下墙施工时的接缝防水处理,如果在基础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连续墙有渗漏现象,要及时采取堵漏措施,以控制坑外地下水位,减少建筑物沉降。必要时,可以在坑外设置回灌井点,以控制坑外地下水位。

11.3.2.6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

第四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4.1减少施工粉尘

11.4.1.1结合施工防护安全架和脚手架,在施工范围外侧设置密目隔尘网。

11.4.1.2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作业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选用环保型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强尘土扬起飞散。

11.4.1.3改进施工工艺,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均采用商品混凝土。

11.4.1.5干燥的土方、水泥、黄砂等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堆放场地,尽量做到四周封闭并加遮盖,运输和装卸时注意控制扬尘。

11.4.1.6场内地面道路每天专人清扫,上午和下午分别洒水一次,保持清洁干净,防止尘土飞扬。

11.4.2防止水污染

11.4.2.1场地排水形成系统,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不堵。大门口设置洗车台,洗车台四周排水系统封闭并设置集水井和沉淀池,污水经过沉淀后排入业主指定的污水管道。

11.4.2.2加强泥浆施工管理,防止泥浆管泄漏污染场地,劣质废浆采用罐车装运外弃,严禁排入下水道或附近场所。

11.4.2.3车辆清洗台、污水排放出入口等部位设置沉淀池并加装过滤筛,污水经过沉淀过虑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1.4.2.4食堂设置简易隔油池,污水排放前必须经过隔油池过滤,隔油池定期清理。

11.4.2.5现场排水排污系统落实专人定期(每天)进行清理疏通,

11.4.2.6保持排水排污系统通常无阻砖混结构模板施工方案,防止污水外溢。

11.4.2.7严禁大小便直接排放到市政排污管道,厕所设专用的化粪池,委托当地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11.4.3控制噪音的措施

11.4.3.1禁止夜间从事制模、吊装等噪音大的工作,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和学习。搅拌机、空压机等噪音比较大的机械均设置消音装置,控制施工噪音,确保离开施工作业区边界30m处噪音小于70dB,撞击噪音最大不超过90dB。

11.4.3.2选用环保型的低噪音低排放施工机械,改进施工工艺,尽量采用成模过程中噪音小的木模;教育、督促施工班组工人在施工中做到轻提轻放,严禁随便乱扔、乱敲工具和材料,杜绝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11.4.3.3对某些不可避免的噪音,采取设置隔音屏障的办法以吸收和隔阻噪音的扩散。

TCCES 8-2020 钢筋桁架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df第五节安抚周边居民和单位

在施工前及时以张贴告示的形式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取得他们的理解。做好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安抚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以取得周边单位对施工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一些影响的理解和支持,使施工周边环境的干扰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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