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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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⑺驻地干警、专职保卫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驻地、施工场地及周围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对全体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⑻驻地干警应加强日常与附近派出所的联系,定期汇报现场治安状况,以求得地方派出所专业人员对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治安保卫的相关要求对施工驻地、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15.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15.2.1文明施工目标

为作好本标段的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首都人民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首都良好的国际形象万科中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塑造我国施工企业良好的文明风范,我单位确定本标段要文明施工,实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标。

15.2.2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北京市建委、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详见“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框图”。

15.2.3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5.2.3.1施工现场管理

15.2.3.1.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增强文明施工意识,树立企业文明施工形象。各级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一律挂胸卡上岗。

15.2.3.1.2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认真搞好施工现场规划,做到布置合理、井然有序,满足消防、施工、环保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规的要求。施工平面布置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场内一切物品,严格按图定位设置,做到图物吻合。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和排水设施要规范、安全、可靠,将施工现场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工地,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为实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15.2.3.1.3施工现场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围护,在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立现场施工总平面图及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规章制度,设立标有施工单位名称、工程概况、建筑效果图、施工负责人、施工工期等内容的标牌。在围护周围设置照明等警告信号,保证施工现场周围的安全。现场出入口设专职门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15.2.3.1.4施工现场要尽早修建施工污水、生活废水处理等排水设施,保证不因施工、生活污水污染周围环境。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管线布置要科学合理,确保管线安装规范、安全、可靠。

15.2.3.1.5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存放、材料堆放在严格限定在施工用地限界以内,不准影响交通。封闭道路施工作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完毕后要对作业项目及道路进行检查,符合开放要求后要通知交通或管理部门开通放行。施工期间自觉维护与施工相干扰路段的交通秩序。

15.2.3.1.6大型机械或构件运输、行驶,要事先对行走的既有路面宽度、限高及交通管制情况进行调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走行线路,避开节假日、上下班等交通高峰期,减少或避免对既有交通秩序的影响。

15.2.3.1.7施工机动车辆及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加强维修保养,减少机械设备的噪音和污水排放。机动车辆在驶出场区前要保持干净,遵守公安部《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文明驾驶、礼让三先,确保运输畅通。

15.2.3.1.8车站、区间隧道的开挖出碴按规定夜间运输,现场出入口设洗车槽及集碴坑、排污管,出碴运输车辆出场前要冲洗车轮、覆盖棚布。施工道路、场地要经常清扫、洒水保持湿润。施工场地内各种器材要分类堆放整齐,各种材料要有材料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批次、检测状态等),避免混放和误用。施工中不使用对人身、环境造成不适或危害、污染的材料。

15.2.3.1.9施工期间,要合理安排产生强光、振动、高噪声等工序的作业时间,减少和降低声、光污染,为周围居民在正常休息期间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5.2.3.1.12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中产生的产废水、固体废弃物,根据废物的物理化学特点,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生活中使用的一次性用品要采用易降解的产品,集中堆放,按有关规定对废弃物进行处理。施工中临时占用的场地,施工完成后要及时给予恢复。

15.2.3.1.13做好地上、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的保护工作,保证其安全正常使用。

15.2.3.1.14施工中根据场地布置情况,在生活区、施工场地空闲区种植花草,美化施工环境。

15.2.3.2施工过程管理

15.2.3.2.1开工前,根据合同要求及投标书的承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阅同意后实施。

15.2.3.2.2执行开工报告制度。开工前,提出开工报告,报监量工程师批准。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得到其批准后方可开工,各分项工程开工实行内部审核制度,并通知监理工程师方可开工。

15.2.3.2.3施工期间实行计划管理,按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计划实施控制。

15.2.3.2.4认真执行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评定制度,实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对“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旁站”。

15.2.3.2.5认真按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监理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章制度施工,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15.2.3.3施工安全及卫生管理

15.2.3.3.1施工安全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建设、安全为本”。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头等大事。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地铁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使全体职工能够在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中作业,促进施工,特制定以下措施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管理。

①工程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配合施工的安全措施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现场的施工用电、给排水设施、技术复杂施工繁锁危险特别高的相关工序的安全作业指导书),严格审核、批准,并对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③编制和呈报配合整体施工进度的安全设施进度计划、复杂工序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对各层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④确保安全生产的各方面资源要有效投入,购置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备及设施齐全,能够满足现场安全生产的需要。

⑤在施工作业中要根据工序的不同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对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工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安全设施齐备、人员操作熟练后方可作业。

⑥各类脚手架、支架、膺架、模板等施工设施必须经设计计算合格后方可按施工图进行搭设、使用、维修和拆除。

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并满足三个要求:第一,所有用电设备必须通过标准配电箱(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送电,配电箱内要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保险丝要符合用电设备的规格;第二,所有用电设备外壳要按设计进行接地,接地电阻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对区间隧道和竖井施工时环境较差等危险地段,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施工现场和营区内的用电线路每季度要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⑧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施工现场除设置各种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按照《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规定悬挂安全警示牌、夜间较危险有行人通过的地段要设红灯示警。

15.2.3.3.2施工卫生管理

①工地各种标牌要统一制作,书写整洁、规范。

④工地上设卫生所、配专职医生,对工地生活、食堂、饮水进行监控检查,对所有公共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工作,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工地落实除“四害”措施,防止各种害虫的滋生。

第16章环境保护及卫生防疫体系及措施

16.1环境保护目标及体系

16.1.1环境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采用清洁工艺,坚持清洁生产,不断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环保意识,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原材料的消耗,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废气、废水、各种良心弃物达标排放,从晋升把握噪声标闪,控制施工噪声污染,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名树古木、保护城市绿地,维护城市交通正常秩序,创北京市环保型施工工地。

16.1.2环境保护体系

16.2.1.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北京市政府、甲方、监理工程师及合同条款有关环保法及规定,明确本标段的环保要求,健全环境保护体系,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施工管理内容,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修建环保设施,处理好施工与环保的关系。

16.2.1.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环保要求,配置专职环保人员,合理安排各工序作业时间。编制环保手册,加强环保宣传。

16.2.1.4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振动、废气、强光的监控、监测及检查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环保工作效果得到持续改进。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料库,库房地面、墙面做好防渗处理,材料的储存、保管由专人负责。

16.2.1.7在施工前做好各类市政管线、文物的调查,施工中做好保护工作,防止人为损坏。

16.2.2噪声、光污染控制:

16.2.2.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有关规定,施工前,首先向环保局申报并了解周围单位居民工作生活情况,施工作业严格限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6.2.2.2合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周围单位、居民产生影响的施工工序,均安排在白天或规定时间进行,空压机、发电机、打夯机等高噪声作业,严格限定作业时间,减少对周围单位居民的干扰。

16.2.2.3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按北京市、甲方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定作业时间。

16.2.2.4施工运输车辆慢速行驶,市内严禁鸣喇叭。

16.2.2.5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合理设置,晚间不进行露天电焊作业,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减少或避免光污染。

16.2.2.6所有施工围挡及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均设置吸音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降低噪声。

16.2.3水环境保护

16.2.3.1施工前做好施工驻地、施工场地的布置和临时排水设施,保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污染水源、不堵塞既有排水设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过滤后达标排放;含油污水除油后达标排放。

16.2.3.2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要先沉淀过滤,废泥浆和淤泥要使用专门车辆运输,防止在市内行驶时遗洒、污染路面。

16.2.3.4施工过程中对弃土场要进行可靠防护、尽早地植被绿化、防止水土流失而造成环境污染。

16.2.4空气环境保护

16.2.4.1施工生产、生活区域等裸露场地要进行场地硬化,不能进行硬化的区域要经常洒水湿润。

16.2.4.2装卸、运输、储存易产生粉尘、扬尘的材料或废弃物时,要采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进行覆盖;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或施工工序,要优化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科学的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旱季和大风天气要适当进行洒水降尘。

16.2.4.4进场时要选用车况良好、排放废气指标合格的机械设备,尽量选用以电做为动力的设备,同时要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转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机械废气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16.2.4.5施工中严禁采用对空气有污染的材料。

16.2.4.6对弃土场要进行平整、碾压,尽早地植草植被防护,在干旱或大风天气要适当地对弃土场进行洒水湿润。

16.2.5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16.2.5.2施工弃土按设计或北京市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倾倒随进行推平碾压,同时要做好防护工作,适当洒水湿润,保证不因大风或大雨污染环境。

16.2.5.3加强废旧物料的管理工作,对仍能够维修的使用要存放在一起,对不能再使用的要按材料性质和环保要求进行报废处理。

16.2.5.4施工中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坚持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原材料的消耗,节能、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切实按环保要求进行施工。

16.3文物保护的主要技术措施和方案

16.3.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6.3.3加强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的教育。开工前,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自觉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保护文物的责任感,切实明确: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就是保护人类的文明,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16.3.4开工前,要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16.3.5一旦发现文物要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16.3.5.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

16.3.5.2尽快向业主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汇报;

16.3.5.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积极协助处理;

16.3.5.4处理完毕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16.3.6为保护文物安全,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内貌不相协调的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

16.3.7严禁私自挖掘地下古墓,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16.3.8临时设施、施工用地,不得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

16.3.9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16.4.1健康保护体系

按照GB/2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保证体系要求,组建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劳动保护、医务人员为副组长、全员参加的本标段健康保护体系,确保全体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和身体健康。

16.4.2健康保护措施

16.4.2.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政府、甲方有关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要进行岗前、岗后和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每一个人都要建立身体健康登记卡,并将健康状况要输入计算机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每个人的健康状况。

16.4.2.2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劳动条件、劳动强度,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由专职劳动保护监查人员监督检查施工中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16.4.2.3劳保人员有权审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并对施工机械状况和机械性能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北京市相关标准的机械和不符合劳保和健康要求的作业有权停止施工。

16.4.2.4医务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准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与附近条件较好的医院签订接诊协议,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就治。

16.4.2.5加强施工人员住宿条件的管理、要配备必要的娱乐设施,生活区要设绿地、多种植花草树木,保持环境整洁,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保证人员的休息效果。

16.4.2.6加强高空作业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职业病检查,对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员,不安排其从事不适应的工作。所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严格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劳动技能要定期进行评估。

16.4.2.7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严格限制对身体和环境有危害的材料进场,避免误用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作业环境,要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作业环境达到健康要求。

16.4.2.8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按照营养学的要求,为职工准备花样多、品种全、营养丰富的饭菜,保证职工的体能消耗能得到及时地补充。

16.4.3非典型肺炎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保证措施:

今年春季,在我国流行了一种“非典型肺炎”的呼吸道疾病,该病传染性强、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由于本标段工程施工人员人数较多,又来自全国各地,居住、生活时人员较密集,特别是在车站和隧道施工时,作业场所较狭窄,为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顺利地生产、确保全体职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非典型肺炎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6.4.3.2居住区和施工现场应设立门卫,严格外部人员进入,外出的人员要逐级请假,严格请销假制度,单人不准外出,外出人员应佩戴口罩。

16.4.3.3施工队伍应安排分期分批进场,对进场的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医院检查证明的人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对已经进场的人员要分批进行隔离观察七天,有无发病的症状。

16.4.3.4临时设施在设计和施工时,应充分考虑卫生要求,力求场所宽敞明亮、通风情况良好。

16.4.3.6对食堂、居住区、厕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要定期进行消毒,加强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16.4.3.7对已经进场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分组分班管理,每组每班要指明一名班组长进行管理,班组长要密切注意本班组人员的身体状况,发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16.4.3.8对全体职工要进行“非典型肺炎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的知识教育,使其了解非典型肺炎的危害,掌握预防和控制的措施,搞好个人卫生。

16.4.3.9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清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管保持清洁。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的低臭氧紫外线灯。调节好各开挖面的新风分配量,保证各开挖面均有新风输送。

16.4.3.10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喇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凡经医院诊断为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暂停上班,并隔离治疗。

第17章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17.1冬雨季施工质量技术组织措施

车站工程在冬季原则上不安排混凝土施工,可进行适当的土方开挖作业;区间工程由于洞内温度正常,因此冬季不停工,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减少混凝土的施工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混凝土运输途中的质量,喷射砼可改用干喷作业。

在进入冬季前,要提前20天制定具体的冬季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混凝土部位施工严格执行冬季施工方案中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和有关规定,做到组织保证,措施得力。

17.1.1.1基坑,方法进行周密计划,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到连续施工。车站主体开挖时,采取翻松表土或覆盖保温材料的方法防止土壤冻结。已冻结的土地壤在冬期开挖时,可根据土壤的冻结深度和实际条件采用融化冻土法进行开挖作业。

17.1.1.2材料及施工技术措施:

17.1.1.2.1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施工时,要保证入模温度,在受冻前保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值。

17.1.1.2.2混凝土冬期施工对原材料加热、搅拌、运输、浇灌和养护进行热工计算,并按时施工。

17.1.1.2.3冬期施工的混凝土,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对于钢筋混凝土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水灰比不大于0.45。

17.1.1.2.4冬期浇注的混凝土使用减水剂,以提高混凝土的抗冻性。

17.1.1.2.5车站明挖结构混凝土浇筑前先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霜雪和污垢,采用加热养护时,混凝土养护前的温度不低于2℃,采用综合蓄热法时,混凝土养护前的温度不低于10℃。为了保证混凝土的温度不低于上述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用保温措施,并合理安排联合搅拌站的位置使拌合地点距作业面距离近量缩短,以减少混凝土温度降低的时间。

17.1.1.2.6养护根据具体温度条件采用综合蓄热法和加热方法。做好随时测温工作,保证混凝土在受冻前达到预定的强度值。车站结构冬季施工可在基坑上部搭设保温棚蓄热,必要时在夜间可以用碘钨灯加热。

17.1.1.2.7冬季施工的钢筋工程的焊接要在室内进行,确需在室外施工时,要设置挡风防雪措施,焊后的接头要使其自然冷却,避免直接放在冰雪当中。

17.1.1.3组织管理

17.1.1.3.1编制车站和区间隧道冬施部位冬期施工技术措施,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

17.1.1.3.2成立冬期施工组织机构,确定人员组成和各级负责人。

17.1.1.3.3做好冬期施工的现场准备,编制冬期施工计划,有序组织施工。

17.1.1.3.4施工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冬施过程中的材料和技术保证措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为保证隧道开挖和车站明挖基坑能在雨期正常施工,雨期施工期间要做好“排水、挡水、防水”工作,雨期施工制定具体的雨期施工方案,做到组织保证、措施得当。

17.1.2.1雨期施工技术措施

17.1.2.1.1在雨期施工,要做好场内周边的排水工作,在四周设排水沟,并保持通畅。

17.1.2.1.2现场配备抽水设备和覆盖材料,明挖基坑和竖井四周设置挡水墙,防止水流进入基坑。

17.1.2.1.3按照小雨不停工、大雨过后能继续施工、暴雨过后不影响施工的原则来布置现场工作。

17.1.2.1.4进场后立即将场内道路全部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雨期施工必须有组织排水,施工道路要高出周围地势。

17.1.2.1.5路边设置排水沟,使雨水有组织地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17.1.2.1.6雨期中做好预留洞、地下入口等防雨、防水工作,防止地面水流进入车站基坑和隧道内,并根据需要配备水泵,及时抽出流入隧道和基坑内的积水。

17.1.2.1.7原则上不在雨中进行混凝土作业,确实需要在雨中作业,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保证车站明挖结构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17.1.2.1.8雷雨天禁止露天高空作业,以防雷击。

17.1.2.1.9室外使用的中小型机械,按要求加设防雨罩或防雨棚。

17.1.2.1.10经常对使用的施工机械、机电设备、电路等进行检查,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17.1.2.1.11做好膨润土防水板和遇水膨胀腻子条的保护工作,防止受潮或雨淋。

17.1.2.2雨期施工组织管理

17.1.2.2.2制定切实有效的抗洪防汛措施,保证雨期隧道和车站施工质量。

17.1.2.2.4合理安排雨期施工,合理制定计划,保证车站及区间隧道正常有序施工。

17.2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的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防护措施。季节性主要指夏季、雨期和冬期。

17.2.1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7.2.1.1夏季气候炎热,隧道内温度较高,持续时间长,主要是做好隧道内通风和防止人员中署的工作。

17.2.1.2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明挖基坑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17.2.1.3对隧道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区,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

17.2.1.4对车站明挖段作业区,搭设歇凉棚,,防止太阳直晒,并经常洒水降温。隧道内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及时调离隧道施工区段的作业岗位。

17.2.1.5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丰富的饮料、绿豆汤等。

17.2.1.6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17.2.2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7.2.2.1雨期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击和防台风的工作。电源线不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也不沿地面敷设,进入隧道内的电线通过钢管引入作业区段。

17.2.2.2配电箱必须安装标准配电箱(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配电箱内电器布置要符合规定,电器元件要完好,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要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或接零保护。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要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隧道内特别潮湿的场所,照明灯不超过12V。电气作业人员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7.2.2.3施工竖井搭设的井字架、龙门架等要安装避雷装置。搞好井中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降倾斜。

17.2.2.4明挖基坑、竖井四边要做好护壁,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马上停止隧道和基坑内施工,并采取可靠措施加强防护。

17.2.4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7.2.4.1冬期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工作。

17.2.4.2烧蒸气锅炉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司炉证后方可独立作业。烧热水锅炉的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17.2.4.3安装的取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7.2.4.4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基坑和竖井吊装停止施工。

17.2.4.5搞好防滑措施。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补修。对进入基坑和隧道内的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及时清除。

17.2.4.6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17.2.4.7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17.2.4.8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17.2.5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17.2.5.1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7.2.5.1.1冬期施工安全教育,各作业队对全体职工定期进行技术安全教育。结合工程任务在冬期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17.2.5.1.2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变换工种及临时参加生产的劳动人员,也要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17.2.5.1.3特殊工种(包括:电气、架子、起重、焊接、机械、车辆等工种)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每二年进行一次审批。

17.2.5.1.4采用新设备、新机具、新工艺对操作人员进行机械性能、操作方法等安全技术交底。

17.2.5.2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全体人员必须都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由原编制、审批人负责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7.2.5.3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反复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17.2.5.3.1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备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17.2.5.3.2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每个月的月初或月末,由总工程师、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并注意发现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地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措施为依据,以《安全生产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17.2.5.3.3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要认真监督检查,并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勾的奖罚制度。

17.2.5冬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方案

冬雨季施工主要保证混凝土的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水、防冻。

17.2.5.1雨期施工保证质量方案

17.2.5.1.1出入口明挖段基坑开挖。

雨期基坑开挖按规定做好护壁工作,并经常检查,如遇土壁开裂有塌方危险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雨季施工竖井、明挖结构基础等地下工程,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充分利用无雨天,集中力量快速挖土,快速打好垫层,尽快浇好基础底板并及时回填土方。雨期填土施工中,取土、运土、铺填压实等工序应连续进行,雨前及时夯实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收光、并做成一定的坡度,以利排出表面水。

17.2.5.1.2现浇混凝土工程

雨天不允许露天浇灌混凝土,所以要掌握好天气预报,编制保证质量的具体可靠措施,经主管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组织露天施工。车站明挖结构、风道、人行道等基础工程雨期浇注混凝土,必要时可搭设活动防雨棚,准备用塑料布遮盖。现浇车站侧墙、站台板、站厅层、顶板,一定要注意天气预报,不要在不允许留施工缝位置上遇雨天不能浇灌而影响主体工程质量,而且还要准备塑料布遮盖。墙体混凝土加覆盖、避免大量雨水浸入没有终凝的混凝土内。楼板混凝土施工选择在无雨的天气里施工。混凝土浇灌后遇雨立即覆盖,在进行下段混凝土施工前,要把表面被水浸泡过的混凝土清除一部分,直至密实层上为止。不准留施工缝的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应注意当地的天气预报,要抢晴天施工,也要做好防雨的施工准备工作。混凝土浇灌后,未达到终凝如遇雨,及时用塑料布或油毡遮盖,防止雨淋。

17.2.5.2冬季保证施工质量方案

17.2.5.2.1冬季施工的竖井、明挖部分结构工程,在生产计划中统一安排,并提前具体落实。不宜进行冬期施工的项目,尽可能安排在入冬前或冬末施工。

17.2.5.2.2已确定的冬施项目,在冬施材料、设备落实后,保证施工力量,做到连续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17.2.5.2.3编制冬期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及冬期施工信息反馈情况,布置年度冬期施工原则及实施方针。根据单位总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冬期施工方案,主要内容有:冬期施工生产任务特点及部署,主要的冬期施工方法,热源设备计划,保温材料、外加剂材料计划,冬期施工人员培训计划,施工管理工作,冬期施工项目及热源安排。

17.2.5.2.4热源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准备。冬期施工新热源设备的购置,在施工准备开始以前达到运行条件。

17.2.5.2.5外加剂的准备。材料部门根据计划采购定货,其他资源的准备;保温、覆盖材料的准备,根据工程任务特点及主要施工方法,确定保温、覆盖材料的用量,编制计划,组织进场存放和保管;冬期施工仪器表的准备,主要包括测温仪器仪表,保证测温工作的进行。

17.2.5.2.6技术培训。进入冬期施工前时,施工管理人员、测温人员、司炉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学习有关冬期施工规范、规定;学习项目制定的冬期施工原则,主要的冬期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学习冬期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学习冬期施工日常的管理工作和安全消防措施。

17.2.5.2.7施工现场的准备。凡进行冬期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将所有准备工作完成,达到进入冬期施工的条件。

17.2.5.2.8冬期施工管理。进入冬期施工前,根据方案统一安排生产计划并做好越冬维修。工程技术部结合本项目任务情况,将冬期施工准备工作项目和用工纳入生产计划和用工计划,并结合各级施工方案,统一安排生产计划。冬期施工使用正式热源的工程,与建设单位办理协议,并制定使用措施。严格按冬期施工准备工作要求做好准备,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督促解决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冬期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冬期施工技术规定》中的要求和冬期施工方案确定的原则和施工方法进行作业。

17.2.5.2.9外加剂的管理。冬期施工要求使用市售成品或内部集中生产的小包装复合外加剂。禁止使用现场无计量临时配制的外加剂,外购的成品复合外加剂,必须有鉴定材料和试验资料。项目自配的复合外加剂必须经专门实验室鉴定。购入生产复合外加剂的原料,须有产品合格证或专门试验室的检验证明。

17.2.5.2.10测温与保温管理。在整个冬期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项目都组织专人进行测温工作,负责测温人员将每天测温情况通知工地负责人,以便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测温记录最后由技术员归入技术档案。测温项目:整个冬期施工过程,每日实测室外最低、最高温度。混凝土搅拌和入模温度:要求每一工作班至少四次测定混凝土原材料温度及出模温度、浇灌时的温度。混凝土养护温度:按要求在新浇混凝土结构面布置测温仪,按编号绘制测温仪布置图。测温时间要求如下:

①蓄热法养护,第一天每昼夜不少于四次,以后每昼夜两次;

②蒸汽加热法养护,升温阶段每小时一次,恒温阶段每工作班三次;

③热空气法养护,每昼夜不少于四次。

17.2.5.2.11在冬期施工前做好各种管道、施工设施的保温维护工作,保证冬期施工时能正常供水、供热与施工操作。对于需要保温的模板要做到保温层坚固牢靠。

17.2.5.2.13冬期施工检查工作:进入冬期施工前,项目技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消防、质量部门对所管的工作进行检查,根据现场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一般工程冬施准备比较好的可进行冬期施工,但必须在施工的同时对查出的问题逐个解决落实。对于准备工作差的工程不能进入冬期施工,必须把准备工作做好经检查通过后方可开工,确保冬期施工的工程质量。

第18章工程项目廉政建设

18.1廉政建设目的意义

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各种生产要素配置的集结地,工程的创建、施工安全的保证、社会信誉的提高、经济的产生均来自于工程项目。加强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既是企业讲政治的重要体现,又是企业自下而上发展的内在要求;既是净化建筑市场竞争环境的需要,又是保证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既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又是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必要手段。

18.2廉政建设的法规依据

18.3.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人员不得用行贿、送礼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或监理人员的行为,如因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甲方的经济损失,项目部应负全部责任,并予赔偿。

18.4.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规定。

18.4.2严格执行我单位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8.4.3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8.4.4项目班子和其从业人员要把廉政建设同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廉政建设,严格按照设计和合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②行贿甲方及工作人员与监理人员,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某建筑工程季节性施工方案,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

③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

⑸项目班子和其从业人员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项目验收,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在质量等级评定,竣工资料的编制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②行贿参与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人员,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工程项目验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少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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