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PC活性粉末混凝土施工方案

RPC活性粉末混凝土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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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C活性粉末混凝土施工方案

(3)在配制RPC材料拌和物时,水泥、专用掺合料干燥状态的用量均按质量计,称量应准确到±1%;骨料采用干燥骨料,用量按质量计,称量应准确到±2%;水、外加剂的用量按质量计,称量应准确到±0.5%。

(4)投料顺序应为石英砂、钢纤维、水泥、RPC专用掺和料、水、外加剂,干料先预搅拌5min,加水、外加剂再搅拌4min。

(5)RPC材料拌合物坍落度应小于180mm。

(6)搅拌完毕的RPC材料拌合物应在30min内灌注完毕。构件宜连续灌注WW/T 0061-2014标准下载,最大间隔时间应不超过6min。

(7)RPC材料搅拌、运输、浇注及构件静停应在18℃以上的环境下完成。

(8)在灌注RPC材料构件过程中,应随机制作RPC材料试件。试件应随构件或同条件下成型,并随构件同条件养护。

(9)试件的留置与试验

RPC材料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氯离子渗透系数、抗冻融性能测定试件,应在RPC材料的浇注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RPC材料力学特性(含立方体抗压强度、弹性模量、抗拉强度)每50m3检验一组,批量不到50m3,按50m3考虑。每次取样应至少各留置两组。

2)RPC材料氯离子渗透系数与抗冻融性能每1000m3检验一组,批量不到1000m3,按1000m3考虑。

5.4RPC盖板成品养护

(1)成型构件需要静停6h后,采用蒸汽养护,养护过程分为升温、恒温、降温三个阶段,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2℃/h,降温速度不应大于15℃/h。恒温温度应控制在80±5℃,恒温养护时间不应少于48h。撤除保温设施时,构件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应超过20℃。

(2)构件蒸汽养护结束后需自然养护,环境温度不应低于20℃,并对构件进行洒水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蒸汽养护结束后可以拆模,但应注意不得损坏构件的外观并不得造成构件的主体损伤。

6.RPC盖板检验验收

(1)构件应在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明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构件外观质量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的严重缺陷。对已出现影响使用性能的严重缺陷的构件,应按废品处理。

(3)构件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影响安装、但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构件,应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4)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出现的一般缺陷,应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具体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构件的外观质量要求

深度≤3mm,长度≤10mm

凸或凹下(包括错位)≤4mm/m

深度≤3mm,长度≤10mm,

深度>3mm,且<8mm;

长度>10mm,且<20mm

深度≥8mm;长度≥20mm

深度≤10mm,长度≤10mm

10~20倍刻度放大镜量测

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工作班生产同类型构件,抽查5%,且不少于3件。

表2构件的尺寸偏差要求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最大值

注:L—在构件翘曲方向的总长度(mm)。

6.2承载能力与抗裂性检验

按设计提供的内力分布进行模拟加载;加载设备应采用液压千斤顶,同时采用压力传感器测定荷载值。

在测试的同时注意观测裂缝是否出现,当出现第一条可见裂缝时的最大荷载即为开裂荷载,所引起的开裂截面弯矩即为开裂弯矩。

当构件不能继续承担荷载时的最大荷载即为破坏荷载,所引起的控制截面弯矩即为破坏弯矩。

开裂弯矩应大于设计弯矩的1.8倍。破坏弯矩应大于设计弯矩的2.0倍。

设计弯矩以设计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

(3)当第一个构件检验结果不能全部符合要求时,可再抽取两个构件进行检验。当第二次抽取的两个构件的全部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时,该批构件可通过验收。

(4)当第二次抽取的两个构件中有一个不符合要求时,则该批构件不能通过验收,应进行逐个构件的1.8倍设计弯矩试验,未开裂者可通过验收,开裂者按废品处理。

在本RPC盖板预制厂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质量管理,严格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跟踪监测、跟踪检验和试验,加强各工序、关键过程的控制,加强不合格品的控制为主要手段,预制厂设立专职质量负责人,建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坚持工班自检、质检人员专检、质量负责人监督的制度体系;建立和实施工程质量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施工生产保证体系。

确保确保各种预制构件交货产品质量零缺陷,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1)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制。以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明确质量责任和工作分工,确保全体质量相关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质量工作,实现以人员素质保证工作质量,以工作质量保证各项制度和现场操作到位的良性工作循环,建立质量运行的监察体系。

强化质量意识,深入落实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严抓过程控制,细化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制度。按照各生产工序的特点细化各工序的质量管理,严格遵照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2)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ISO9000标准建立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标准化、程序化管理,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终身保证制度。

预制厂厂长负责产品全面质量控制;项目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质量计划、工程创优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预制厂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工序、工艺的抽检,以及对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和全面检查验收;各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产品质量负责。质量保证体系见下图。

(1)认真执行质检制度,认真负责完成每一道工序,施工作业班组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认真填写各工序自检记录,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2)认真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每一道工序,技术人员必须向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交底,要有技术交底记录。

(3)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数据准确,及时整理技术资料,严格原材料及各种材料的事前控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坚持质检职责,质检员参加技术交底,制定质量具体保证措施,督促施工班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按照《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评定,质检员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工程质量创优提供准确无误的质检数据。

(5)坚持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策划

坚持各项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认真落实贯彻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加强所辖人员的质量意识,把质量控制放在工作的首位。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6)实行“四位一体”联合检查制度

加强与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的密切配合,服从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进行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对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进行整改,实现“四位一体”联合创优的工作局面。

(7)建立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组织参加预制构件生产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铁道部RPC科研成果单位组织的系统培训,要求所有参建人员熟悉生产工艺、工序和质量要求,了解并掌握易产生质量隐患的重要工序及重要环节,并进行技术考核后方可上岗。

(8)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建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生产产量与产品合格率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奖优罚劣。

(9)建立质量回访制度

根据本预制厂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符合本预制厂特点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置必要的设备、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关键点及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措施并严格实施,以确保安全措施计划的内容具有严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预制厂建立以厂长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各部门、工序工班组分级负责,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确保各工序工程的施工安全。

本预制厂的安全控制和实施,采取将要素进行层层分解,使每一个要素都明确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和每一个相关责任人。考虑安全保证体系与其它体系的兼容性,在协作运作时资源共享。预制厂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见下表:

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制盖板厂将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本盖板厂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计划的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对专职安全员、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

a.本预制厂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安质部每半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b.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c.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实。

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有影响的重要环节,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实施细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生产前由专职安全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生产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应跟班作业,现场监督。

班组在班前要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2.2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2)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员持证上岗,施工生产中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教育职工在施工现场养成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良好习惯,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禁止上岗。

(4)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5)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

(6)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双方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领工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7)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8)按照本盖板厂特点,组织指定本盖板厂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案。对各类事故,均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同时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2.3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2)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3)岗位责任制度。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持证上岗制度。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6)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7)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作业要及时制止,追查原因,及时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2.4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部颁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混凝土搅拌站和电动设备集中使用的场所,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

(4)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5)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6)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7)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8)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9)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10)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11)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12)现场的配电箱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3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13)室内配电盘、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4)变压器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及绝缘强度,每期测定一次,固定用电场所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16)临时用电其他安全技术要求详见《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5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火源、易燃易爆物及助燃物的管理。

(2)组织工地义务消防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训练,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使用电炉、乱扔烟头等行为。

2.6防洪防汛安全管理措施

(1)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与当地气象、水文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获取有关气象、汛情等情报资料,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防洪、防汛工作的决策、实施提供充分依据。

(2)合理安排工序,防止汛期洪水影响施工安全。

(3)对生产区、库房、电线路架设、变配电位置,物料机具摆放、现场道路等设施进行周密的安排布置,要符合防洪、防雷击的要求。

(5)保证施工现场与本制盖板厂、外界之间的联络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在雨期、汛期来临前,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1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从工程开始,就把文明施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内的所有设施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修建生产和生活设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排水沟,及时完成“三通一平”,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建设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内加工场地、预制场地、材料堆放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水电管线按照规范架设,生产、生活区分开布置。

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区域,明确管理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作业场所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临时场地布置科学合理,机具、材料堆放有序,布局合理,无造成污染的现象。

对进场的材料、机具、安全禁令标志、配电箱、消防器材等严格按布置图位置进行堆放、设置,堆放设置要做到整齐有序,材料挂设标识牌,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检验状态。每天由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检查。

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设排水设施;人行通道的路径避开作业区,设置防护设施,保证行人安全。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派专人管理,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在施工操作地点和周围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的砂浆、混凝土及时清除。

砂浆、RPC骨料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

1.2施工驻地保证措施

施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工程驻地实现“四化”达标,即“驻地容貌规范化,文体活动群众化,工地宿舍公寓化,员工食堂餐馆化”。施工场地全面规划,合理布设。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修建生产和生活设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排水沟,及时完成“三通一平”,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建设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内加工场地、预制场地、材料堆放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水电管线按照规范架设,生产、生活区分开布置。

在施工现场明显地点设置周正醒目的“四牌三标”,即工程告示牌、责任划分牌、质量标准牌、安全标准牌,确保工期标语、确保安全质量标语、保护环境等宣传鼓动标语。工程告示牌标写: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责任划分牌应标写: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安全检查员;质量告示牌标写: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保措施;安全告示牌标写: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保措施。在进场道路入口处设置彩门。在场地及营区周围插设彩旗。材料标识牌标写: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或型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员姓名。现场标牌悬挂时要齐全、美观、整齐,按照规定的材料、式样、颜色、内容等标准格式统一加工制作。

现场办公室或值班室,墙面悬挂(张贴)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形象进度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各种岗位人员佩戴胸卡,施工负责人、质量、安全检查人员佩戴红色袖标。坚守岗位,职责清楚。

2.1合理规划施工用地

严格按设计和业主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和水面。施工临时设施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各种临时房屋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就近设置,充分利用荒坡、线路附近的既有道路和房屋场地。

2.2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措施

做到临时施工场地布置优化,加强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土地平整,并复耕或恢复植被,要做好施工便道路基排水防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迹地整治和道路两侧绿化措施。

便道、砼搅拌站、预制盖板厂及施工营地的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不占用乡村道路、阻碍交通。搅拌站等高噪音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或采取限时作业措施。施工场地周围预先开挖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场内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定期洒水养护,避免产生扬尘。

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植物、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告示参加施工人员对环境的保护人人有责。

2.3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区临时工程的修建本着节约用地、方便生活、利于生产、保护植被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经业主、当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临时生活设施的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地点处理。

2.4施工中的环保措施

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对距离居民区160m以内的工程,则应根据需要限定施工时间。少数高噪音设备尽可能不在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在夜间从事有噪音污染的施工应先通知附近居民,以征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如有可能采取限时作业措施。

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做好当地水系、植被的保护工作,施工车辆不得越界行驶,以免碾坏植被、庄稼、乡村道路等。

2.5竣工后环境恢复措施

工程完工后,临时租用的土地立即复耕归还。

工程完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临时的恢复工作。

2.6防止大气、噪声、水污染的措施

2.6.1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2.6.2防止噪声污染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机械作业时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为减少噪声影响,机械设备选型配套时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桨砌片石挡土墙施工工艺框图,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区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

2.6.3防止水污染的措施

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净化处理110国道立交 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后排放。

食堂的废水处理应设置隔油池,定期清理油污,污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农田和水源。

废弃物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刷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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