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消防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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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消防施工方案

⑥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采用难燃电缆或耐火电缆。 

5.4木材(模板、木方)堆场的防火

①木材本身是可燃物质,木材加工后的剩余物质如锯末。树皮等容易自燃起火。

②电气线路和设备的使用、安装违反规程,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③电锯锯木、电线短路产生的火花引燃锯末。树皮台背回填工程施工方案,电弧或飞花引燃锯末,木粉尘进入电动机或积聚在高压蒸汽管道上引起燃烧。

④油锯漏油,机械设备少润滑,内燃机车未戴防火帽进入木场等原因都可能引起燃烧。

⑤生产、生活用火引起火灾。

正确选择堆放点,合理布置:

木材堆放点应选在人员较少,靠近水源且地处该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露天、半露天木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具体规定布置。

①露天储存的木枋或模板堆放高度不得大于1.5m,垛间留出1.5米的消防通道,以便检查和疏散。

②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废料堆放按规划场所分批、分类堆放整齐有序,

保证取运方便和留足2米以上的间距,保证消防灭火道路畅通。

③随时清理锯末等废料,堆积到库区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干净。

(3)电源与火源的管理 

②使用电锯、运输机、吊装机等机械设备时,须将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物清除干净,并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④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装防护罩,或采用铁壳开关和封闭型电气设备。开关、插座均应安装在封闭的用不燃材料制作的配电箱内,防止原木、树枝碰坏设备引起短路或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导致火灾。

⑤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需接地。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的轨道应有两处以上可靠接地。电动车钢轨所有的接头,须用钢筋全部焊接牢固,防止车辆行走时产生火花。

(4)堆放点应有良好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

5.5气瓶储运仓库的防火

气瓶储运仓库是指储存装有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或吸附气体气瓶的场所。气瓶中储存的气体,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助燃等性质,极易引起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气瓶储运管理,确保安全。项目部建立了严格的气瓶储存制度,按照存放量为最近三天的最大使用量为限。

①充装过量会造成气瓶超压甚至破裂,尤其是盛装液化气的钢瓶受热特别容易引起气瓶破裂。

②在低温环境中充装气体时,虽然当时实际压力并没有超过设计压力,但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随环境温度的升高,瓶内实际压力会随之加大,如果气瓶材质不良或过于陈旧,就会因超压而爆炸。

③气瓶阀门渗漏,仓库通风不良,气体在仓库内积聚,若气瓶进出仓库时碰撞产生火花,可导致燃烧或爆炸。

①明确气瓶设计最高受压能力,并按有关规定充装气瓶。

②要正确对气瓶进行标志和漆色,以防止误用、误充。国家规定的部分气瓶漆色标准见下表。

5.6气、电焊防火、防爆

焊、割作业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因素构成

②焊割作业时,产生大量高温金属熔渣,四处飞溅;

③使用的燃料如乙炔、液化石油气、氢气以及氧气,都是易燃、易爆和助燃危险物品;

④设备和容器如氧气瓶、乙炔瓶,均属受压容器,容易发生爆炸;

⑤在生产加工中,尤其是在各种容器的制造、安装和检修中,常遇到可燃、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及各种容器和管道,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

电弧焊是利用电弧热能来加热金属的熔焊方法。电弧,本质是高漏电火花,只是比电火花的能量大的多,而且连续持久。

①高温电弧焊温度高,达4000℃以上;

②在高温作用下,焊条、焊件熔解,产生大量高温的金属熔渣构成火灾危险性;同时,焊条药皮会蒸发,生产大量的烟尘和有毒气体。

③焊割受压和带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

④电焊机、电源线路发生故障(短路或过大接触电阻),导致事故发生。

气割火灾、爆炸危险性:

乙炔气瓶应做好如下安全措施:

①注意乙炔瓶的质量管理。使用经验收合格瓶。

②严格掌握瓶内丙酮、活性炭的数量和变化情况,及时补充。

③乙炔瓶压力不得超过15~18㎏/㎝2。

④使用时不能靠近热,远距明火10米以上,不得露天堆放、受太阳暴晒;不得与氧气瓶放在一起,应保持不少于5米距离。

⑤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得横卧堆放,防止丙酮外流。丙酮外流常会把多孔炭带出,阻塞阀和焊咀。

⑥流速不要过大,否则会把溶剂和炭粒带出。

⑦搬运时,严格防止震动和撞击,严禁滚动、坠落,应轻拿轻放。

⑧为了防止回火,应在乙炔输出管处安装阻火器,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

①钢瓶材料有缺陷或使用时间长,金属疲劳、衰老,受压能力下降。当压力超过其实际受压能力时,气瓶破裂、爆炸。高压氧气在极短时间内向外压缩、扩张,形成强大破坏力的冲击波,这是物理爆炸。为此,凡新氧气瓶使用前,必须进行耐压能力检验;经常使用的旧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周期性的耐压检验。检验压力应按工作压力加安全系数等于最高受压能力。最高受压能力降低,工作压力应随之降低。检验应有具体记载和说明。

②气瓶受热、撞击、震动。受热气体膨胀,体积增大,其压力必然增设;气瓶受震动或撞击会使瓶内气体分子运动加剧,运动速度增大,对容器内壁撞击次数和作用力增加,压力就高,甚至使气瓶爆炸。容器压力与温度关系,随着温度升高,压力也升高。

③氧气瓶口、阀门、减压阀以及导管沾有油脂时,接触氧气、即能自行着火燃烧。因此,要特别注意严禁油脂接触氧气瓶及其构件。沾有油脂的操作人员的手、手套、工作服和工具要注意切勿接触氧气。修理氧气瓶阀门、减压阀、压力表,如沾有油脂,应洗刷干净才能使用。可用二氯乙烷或四氯化碳洗刷。

④打开氧气阀门时,减压阀导管着火,使减压阀金属烧熔。其原因有:减压阀上有油脂或炭粒;开阀门时,开得太快,产生大量的压缩热;氧气流摩擦产生静电。因此,开阀门不要过快。彻底清除油脂。

(2)烧焊作业中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及其预防措施

烧焊时,不论电焊、风焊,温度高达3000以上,高温气流和灼热金属熔渣飞溅,焊接过的焊件,温度也很高,有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应专门房间或场所进行。在非专用房间或基建工地可燃结构进行焊接时,事前要彻底清除易燃杂物;对附近固定易燃结构,应用难燃石棉板或金属板遮盖、保护,烧焊完,要认真检查高温焊件是否冷却,清除火种;特别是高空作业时,要彻底清除下面场地的易燃杂物,并应派专人看火,防止火星掉落引燃。

下列情况下严禁烧焊作业:

①制作、加工、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房间、工场;

②有压力的管道或带电设备;

③刚涂过油或漆的结构或设备上;

④凡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尘花毛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危险,不得点火烧焊。没有经过清洗、排气处理而消除危险的,贮存过易燃、可燃液体及其它易燃物品的容器。

烧焊作业点与乙炔发生器安全距离

烧焊作业点与乙炔发生器及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在防火墙分隔时,也不少于5米;固定式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应分隔在单独建筑物内。

严禁回火,回火原因有:

①点火、熄火时,氧气、乙炔开放、关闭先后次序不正确;

④氧气压力过高或乙炔发生器发生负压;

①先开乙炔后开氧气。开乙炔后应立即点火然后开氧气,调节火焰温度熄火时,应先关氧气,后关乙炔。

②喷嘴堵塞可用铁针穿通。

③焊咀切勿往硬物上磨擦。

④烧焊前应彻底检查回火装置是否有效。

(3)登高焊割作业的防火、防爆

为防止高温金属溶渣飞散落下,引起火灾事故。为此,首先要把动火点下面易燃物清除。如无法搬迁的,应采取不燃物覆盖防护;其次应注意风向和风力,下风方向的安全范围适当扩大,遇到大风时,应停止高空焊、割作业。

(4)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一级临时动火作业,可能会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其审批程序为:

①动火班组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临时动火作业意见。

②由动火单位(项目部)分管工区消防负责人(工区主任)提出临时动火作业意见。

③由动火作业所属单位(项目部安质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动火作业做出审批。

二级临时动火作业,可能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其审批程序为:

①由动火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动火作业意见;

②由公司工程部、保卫部门提出动火作业意见;

③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动火作业做出审批。

三级临时动火作业,可能会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其审批程序为:

①由动火作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临时动火作业意见;

②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临时动火作业意见;

③报请集团公司对临时动火作业审批。

临时动火作业的申请要有逐级审批表,二、三级的临时动火作业还要附有“动火作业平面布置图”。

①照明或装饰灯具在工作时,其玻璃灯泡、灯管等表面温度很高。若灯具选用不当,发生故障产生电火花、电弧或局部高温,都极可能引起灯具附近的可燃物起火燃烧,酿成火灾。

②于照明灯具一般安装在人员生产、居住的场所,装饰灯具一般安装在人员密集的场合,一旦发生火灾除了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外,还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③白炽灯在工作时,其表面都会发热。且功率越大,连续使用时间越长,温度越高,其表面与可燃物接触或靠近,在散热不良时,累积的热量能烤燃可燃物。另外,白炽灯的灯泡耐震性差易破碎而使高温灯丝外露,高温的灯泡碎片也易引起火灾。

④荧光灯的火险隐患主要在镇流器上。如果由于制造质量不合格、散热条件不好或额定功率与灯管的不配套等原因,其内部温度会急剧上升,长期高温会破坏线圈的绝缘形成匝间短路产生瞬间巨大热量,引燃周围可燃物。

⑤碘钨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石英玻璃管壁温度高达500~800℃,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烤燃附着的可燃物,亦可能将一定距离内的可燃物烤燃,其火灾危险性较之其他一般照明电器更大。

⑥电气照明和装饰过程中,除了各种照明和装饰灯具外,尚需大量的开关、保护器、导线、挂线盒、灯座、灯箱、支架等附件,这些设施如果由于容量选择不当、长期过载运行等原因导致绝缘损坏。短路起火等故障亦会造成火灾事故。

②应正确安装照明灯具。

③灯具与可燃物间距不小于50厘米,与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米,当低于此高度时,应加装防护设施。灯泡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灯具的防护罩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⑤选用质量可靠的低温镇流器,不准将升温高的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大花板等物体上,其电容与容量必须与灯管一致。

⑥0级、10级爆炸危险场所(0级区,是指爆炸性气体,10级区是指爆炸性粉尘),选用开启型灯具做成嵌墙式壁龛时,其检修门应向墙外开启,并保证通风良好;向室内照明的一侧应有双层玻璃严密封闭。其距门、窗框的水平距离不少于3米,距排风口水平距离不小于5米。

⑦各类照明供电的附件必须符合电流、电压等级要求。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和零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开关应装在相线上,螺口灯座必须接地良好,设施的金属外壳应接地。灯火线不得有接头,在天棚挂线盒内应做保险扣。在可燃材料装修的场所敷线时,应穿金属套管,阻燃硬塑套管,转弯处应装接线盒,套管超过30米长时中间应加接拉线盒做好保护。

⑧合理控制电气照明。照明电流应分别有各自的分支回路,而不应接在动力总开关之后。各分支回路都要设置短路保护设施。为避免过载发热引起事故,一些重要场所及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地还必须加装过载保护装置。非防爆型的照明配电箱及控制开关严禁在0级、10级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配电盘后尽量减少接头,盘面应有良好的接地。

⑨严格照明电压等级和负载量。照明电压一般采用220伏,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潮湿地区作业则不应超过12伏,且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 36伏以下的和220伏以上的电源插座应有明显的差别和标记。

一个分支回路内灯具的个数不应超过20个。由负载量确定导线规格(每一插座以2~3安负载计)。三相五线制照明电路还应做好三相负荷的平衡配置。

事故照明灯具应设在易发生事故场所,建筑物主要出入口、重要工作场所等地方,并标以明显的颜色标记以备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方便地启用。事故照明灯具不能采用启动缓慢的类型(如镇流器启动灯具等)。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独立的应急电池供电以保证在正常电力系统受到损坏时能不受影响地正常开启使用。

5.8油类储存仓库的防火

项目部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存放汽油、柴油等油类,如因需要,则以存放翌日最大使用量为限。且存放地点远离生活区、固定工作区。并在该仓库边设置足数量的灭火器。做好油库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9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

(1)办公家具、被褥等起火

一般用水灭火。用身边可盛水的物品如脸盆等向火焰上泼水,也可把水管接到水龙头上喷水灭火;同时把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泼湿降温。但油类、电器着火不能用水灭火。

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2)电视机等电器起火

电视机等万一起火,决不可用水浇,可以在切断电源后,用棉被将其盖灭。灭火时,只能从侧面靠近电视机,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若使用灭火器灭火,不应直接射向电视屏幕,以免其受热后突然遇冷而爆炸。

油锅起火时应迅速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覆盖,还可向锅内放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将锅平稳端离炉火,冷却后才能打开锅盖,切勿向油锅倒水灭火。

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火,并迅速关闭阀门。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②外来探亲、访友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留宿。经批准留宿,需留居十日以上者,必须到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③注意安全防火,集体宿舍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和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烧香点蜡,求神拜佛。

④所有照明设备、线路统一由电工负责安装,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和灯头、禁止使用电炉、大功率电热设备和炊具,不准使用煤气煮食。

⑤工地现场及宿舍区内严禁打架斗殴,不得在工地范围内酗酒闹事,大声喧哗。

⑥凡在我项目部管理范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人员,我项目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予以开除。

⑦各分区治安管理责任人必须严格管理,尽量将治安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2)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①经常地、反复地开展具体的、分层次的、有重点的、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和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意识,合力做好消防工作。

②每周安全学习时要有消防的内容,并针对不同的工种,进行与其工作性质、特点相关的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

③对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和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对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修理工、仓库管理员和危险操作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要进行与其工作性质、特点相关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熟悉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

④施工现场要设立防火宣传栏和防火标语。

⑤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学习、培训、演练。

(3)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①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改不安全因素,堵塞漏洞,严密措施,确保安全。

②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班组日查及工人每日班前班后检查的防火检查制度。

③经常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结合、工区、班组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反复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实际情况,宣传贯彻有关规章制度因地制宜地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④安全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和报告。

(3)消防隐患整改制度

①整改火险隐患,要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要便利生产的原则,消除火险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②凡是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或自查,发现隐患应边查边改,对一些重大的火险隐患,实行《重大火险隐患限期整改》和《重大火险隐患整改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建立档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③一时不能整改的火险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没有整改以前,要采取一些必要的、可靠的、临时的防范措施,以保证安全。

(4)办公区、宿舍区防火管理制度

①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及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②宿舍内严禁生命或和使用电炉、电热器具、烧香拜神。

③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和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泡。

④烟头、火种、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⑤要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堆放物品和作业;

⑥办公区、住宅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按有关规定配置。

(5)易燃杂物清理制度

①班组每天班后要及时清理可燃物。

②宿舍(生活区)每天要有人清扫可燃杂物。

③可燃杂物要集中堆放,不宜堆放在建筑物内和宿舍附近。

④施工现场要设专人清理外脚手架上和现场内的可燃杂物,并及时进行清运。

①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

②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③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④乙炔、氧气气瓶应直立放置,不得露天存放、暴晒;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10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

①电气线路安装、维修、保养,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上岗前必须经消防培训。

②电焊设备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③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焊(割),必须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必须配足跟焊(割)的灭火器材。

④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照明电压应采用低压电源;照明灯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⑤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般使用日光灯,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宿舍内照明应按10m2有一盏不低于40W的照明灯具,并安装带保险的插座。

⑥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

⑦电线必须与烟囱保持不少于100cm的距离。

⑧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5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3)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①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②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③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同时做好防火措施;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需使用时,要落实安全措施,安装减压装置,并必须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书面批准及派专人现场监督。

④易燃易爆物品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线路、开关、设备。

⑥施工现场不应设立易燃易爆物品仓,如工程确实需要存放易燃易爆品,应上报批准,且存放总量不得超过两天的使用总量,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防范措施。

(4)临时设施及临时性宿舍防火管理

①宿舍板房两端各有一个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不少于1.2m,坡度不大于45度,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少于1.3m。

②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④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⑤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晾晒衣物。

⑥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⑧施工现场要有条件的修筑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少于3.5m,保持畅通,夜间应有照明灯。

在项目安全措施专项费用中预留一部分(大约占安全措施费用总数的20%)作为消防专项经费,该项经费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申报、项目经理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该经费使用范围主要有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维修,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等的经费等。

为保证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具体到人,任命项目经理李义华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任命项目部安全生产总监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消防安全工作;任命项目专职安全员杜书召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队的建立情况具体见本方案“四、组织机构”。

七、应急预案(见《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落实防火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防火标志完整、醒目,宣传教育和消防“六熟悉”落实

2.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义务消防队人员经过培训,消防器材专人管理

4.发现火险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有记录

5.已制定火灾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1.易燃作业地点有禁烟牌,易燃物及时清除

2.易燃物与明火有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3.易燃物的堆放分堆垛和分组放置

25.《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4.易燃液体用密封容器盛装

5.废弃的易燃物、易燃液体等不得随便丢弃,应妥善处理

6.存放易燃液体、气体场所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及照明工具

7.气瓶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乙炔瓶不得倒置、平放使用,氧气、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

1.生活、办公区宿舍每层、每排设8个灭火器

2.危险仓库、油库、防水板库每25m2配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配电间配有种类合适的灭火器1)扑救A类火灾即固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2)扑救B类即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性溶剂火灾,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按触,泡沫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就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醇、醛、酮、醚、酯等都属于极性溶剂)。3)扑救C类火灾即气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5)扑救带电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按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6)对D类火灾即金属燃烧的火灾,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还没有定型的灭火器产品。目前国外灭D类的灭火器主要有粉装石墨灭火器和灭金属火灾专用干粉灭火器。在国内尚未定型生产灭火器和灭火剂珠情况下可采用干砂或铸铁沫灭火。

3.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

4.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两个10L灭火器6.厨房屋面应用防火材料,每50m2设二只灭火器7.熔化沥青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建筑物内外道路和通道畅通,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1)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的大型公共建筑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阶段应设置临时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在一侧长边设置可供消防车扑救、作业的空地。2)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供消防车停留的场地DLT1476-2015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其坡度不宜大于3%。3)消防车道、扑救作业场地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作业要求。2.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办公室、民工宿舍、仓库3.站内、隧道内施工现场上下要有通讯报警装置4.严禁宿舍、仓库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及大于60W的灯泡5.设立吸烟区,不得在非指定场所吸烟6.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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