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庄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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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庄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施工组织设计

(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建设业10项新施工技术大全(公路施工方案)(8)工人职员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9)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及外协力量安全管理制度。

12.4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12.4.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12.4.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12.4.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12.4.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12.4.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12.4.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12.4.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12.4.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12.4.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12.4.10外脚脚手架须检算合格,并报上级技术部门审批,且必须经过验收与方案相符才能使用。

12.4.11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2.4.12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

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做好土方开挖中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工作,土方回填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

(2)基坑四周做1.2米高的临时围栏,并用密目网封闭,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夜间设红色警示标志。

(3)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发现裂纹和局部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4)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安全防护:结构施工时外防护拟采用挂架;装修施工时外防护采用工具式吊篮。严格按规定支设安全网,首层支设6米宽水平兜网,操作层下加随层网。搭设方案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方可施工。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在无防护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3)高层建筑物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长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4)外用电梯一侧首层进料口应搭设长度不小于6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采用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梆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场新工人(包括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6)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各种机械必须遵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垂直运输工具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按机械管理部门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7)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结合现场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2.5.3“四口及临边”防护:

(1)楼梯口防护: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设两道Φ48×3.5脚手管搭设为0.6m、1.2m高的牢固护身栏杆。

1)1500×1500mm以下的洞口,应加固定盖板。

2)1500×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支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的规定,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现场所用配电箱应符合部颁标准的规定,并经检查验收后使用。配电箱必须设置围栏,并配以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中使用的卸料平台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5m,用密目网封严,护栏上严禁搭放物品,并设置限载标志牌。

(5)电梯必须安装工具式可开启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每隔4层设水平网,封闭网内的杂物应及时清理。

(6)竖向管道间、管道竖井必须安装防护门或护栏,高度不低于1.5m,并设红色警示灯。

12.5.4机械安全:

(1)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履历书和定期安全检查资料。

(3)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4)施工现场设固定信号指挥人员,并持证上岗,吊装挂钩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备应齐全、规范、有效。

12.5.5脚手架的材料要求:

(1)扣件式钢管材料要求:外径48mm,壁厚3.5mm;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

12.5.6满堂红架子

结构施工用架子(如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作楼板模板支柱用),其立杆间距、大横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应经过计算确定。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或垫板。

12.5.7装饰装修工程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楼内孔洞的临边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时,必须设警示标志,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直至工程施工结束时方可将防护设施拆除。

(2)施工中楼内光线较暗处必须设置照明装置,照明装置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施工中严禁使用简易流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使用符合部颁标准的流动电箱。

(4)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并以当日的需求量发放。

(5)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

(6)使用喷灯时,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加油应待喷灯冷却后进行,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火熄灭。

第十三章 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现场管理目标: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13.1.1施工现场用彩板作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13.1.2在大门外侧按规定设施工标志牌,内侧设置企业统一格式的“一图五板”及施工标志牌(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制度板、消防保卫制度板、环境保护制度板、文明施工制度板、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制度内容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并切实可行。

13.1.3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按照平面布置设立临建设施。

13.1.4施工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并做到码放整齐美观,保证场区整洁。

13.1.5生产区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整齐干净;材料按施工设计位置离地挂牌堆码整齐有序,需防雨的材料进库存放或加盖防雨蓬布。

13.1.6电缆线统一规划,按施工设计布设。

13.1.7施工排水措施得当,确保施工场内排水畅通、无积水。

13.1.8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并实行责任区分工负责制,确保施工现场整洁、环境优美。

13.1.9所有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迅速拆除临时建筑,清理现场杂物后,恢复原状。

13.2.1噪音控制措施

(1)选择低噪音机具进行施工。

(2)严格遵守市建委夜间施工作业时间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3)现场木工棚采用吸音材料进行封闭降噪处理。

(4)振捣混凝土时严禁振捣钢筋和模板,以降低噪音污染。

(5)教育职工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

(6)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早晚施工不大声暄哗,建筑物资轻拿轻放,不从上往下扔东西,并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7)用声级机随时测现场噪音级数,控制噪音不超过国家规定范围。

13.2.2污水处理措施

(1)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排入居民区、按要求进行废水沉淀处理,经滤网过滤后通过污水管输入池中沉淀,并做好除油处理。

(3)搅拌机、洗车处等排放污水处均设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4)施工污水经沉淀后可作现场洒水降尘之用。

13.2.3降低扬尘措施

(1)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降低扬尘,并按作业组划分区域管理,指定专人每天洒水清扫,保持清洁。

(3)指定专人负责出入车辆的清洗及出入口周围环境及道路的清扫工作,运输车辆不带泥沙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

(4)土方、及地材等松散材料运输时,采用遮盖或者固化措施,防止粉尘对大气的污染,各类机动车完善消排烟系统,减少尾气排放,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5)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6)土方开挖期间,土方运输车辆在出现场时进行车轮清洗,土方高度应底于车侧帮15cm,并遮盖,春季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

(7)施工现场设置的搅拌机,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13.3.1在项目部中设立消防安全小组,指定防火负责人,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逐级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13.3.2工程开工前,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全体参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

13.3.4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随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特别是在库房和油库等重要防火场所要增加临时消防人员和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随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做到标志明显,取用方便,任何人不允许对消防器材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

13.3.5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施工,并定期检查,做到:

(1)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经安全消防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进行作业。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并远离施工区。施工完成后,将所有施工材料清理干净。

(4)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必须在风力较小的情况下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保卫消防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用火审批人员要对用火地点情况明、底数清,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开具用(动)火证,危险性较大的要到现场查看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电气焊割作业,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

电、气焊割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必须清除周围一切可燃物,备足必要的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并设专人现场监护。

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1)焊工没有操作证,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2)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能擅自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焊割。

(5)盛过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前,大型油罐、气桶清洗后,未经气体测爆或测爆后间隔2小时以上时,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部位,火花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的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前,不能进行焊割。

(9)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又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10)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程互相有抵触时,不能焊割。

(5)冬施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3.3.6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随楼层布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75mm。

13.3.7施工现场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

13.3.8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器材和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13.3.10禁止在建筑工程主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设置的非燃品库房内住宿人员。

13.3.11禁止在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禁止将在施建筑物作为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冬季施工工程内禁止采用炉火作取暖保温措施的。禁止将住宿或办公区域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或者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13.3.12对在岗的职工(施工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施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13.3.13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详实,全面反映施工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四章 降低造价技术措施

我们施工管理的宗旨是为业主着想,对业主负责。节约成本,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是双方共同的目标。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技术措施,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

14.1.1合理组织土方开挖、回填,减少土方倒运。

14.1.2混凝土中添加粉煤灰、减水剂,节约水泥用量,降低工程造价。

14.1.3现浇混凝土梁、顶板采用清水模板工艺,减少抹灰工作量,缩短工期。

14.1.4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新型的施工工艺,如混凝土泵送工艺,顶板模板的快拆体系等,不仅能够加快施工进度,而且可以降低成本。

14.1.5利用我单位自有的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各种周转料,如:定型组合模板、各种脚手架材料等,在施工时,可以做到减少外购、外租,大大降低施工成本。

14.1.6根据工程实际合理划分流水段,各工种按流水段施工,即节约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料的投入,又减少了施工人员,做到了各工种合理有序的流动。

14.1.7钢筋配料时,做到长料长用、短料短用,合理搭配使用。钢筋连接采用合理的接头进行连接,节约钢筋、减少用工。

14.2.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合理组织,减少窝工、抢工现象,有效利用现有施工场地,减少二次搬运。

14.2.2合理组织水电、暖卫等专业施工,与土建密切配合,减少返工修补损失。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管理,消灭长流水、长明灯。

14.2.3严格材料管理制度,坚持按计划进料,做到不积压、减少退料,并严格限额领料,严格领退料手续,作好材料保管工作。

14.2.5施工人员操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五章 成品保护措施

15.2项目经理亲自过问指导防护工作,根据施工进度落实各阶段的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

15.3成品、半成品保护要点:

15.3.1定位桩防护: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测桩、标准水准点,用钢筋笼罩住并做好明显标志,施工时不得碰撞,经常定期复测。

15.3.2回填土工程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妥善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桩、标高程桩,防止撞碰移位。

(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设超厚,严禁直接将土倒入槽内。

(3)基础回填时,严禁损坏预留管线、管道。

(4)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并做成一定坡度便于排水。

15.3.3钢筋成品保护:

(1)钢筋进场后,应按规格、品种放置整齐并垫木方,做好标识。

(2)已加工成型的钢筋,按工程部位分规格、型号码放整齐,做好标识。

(3)绑扎墙柱筋时应搭设架子,不准蹬踩钢筋。

(4)予埋电线管与钢筋发生冲突时,应将钢筋上下、左右弯曲,严禁随意切断钢筋。

(5)钢筋绑扎完,禁止其它工种踩踏。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筋绑扎完后及时铺设板道,严禁踩在上面行走。

(6)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看筋,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予埋管、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埋件移位。

15.3.4模板支、拆成品保护:

(1)模板进场应整洁,放置合理,吊运时防止碰撞。

(2)模板涂刷脱模剂应在地面堆放场进行,严禁污染钢筋。

(3)拆除时按程序进行,禁止使用大锤敲击,防止砼墙面及门口等处出现裂纹、掉角现象。

15.3.5屋面防水保护:

(1)施工人员应保护好已做好的找平层、保温层等成品。

(2)禁止在已做好的防水层上穿带钉鞋行走和放置坚硬物体和杂物,以免损坏防水层。防水层施工完毕,及时做好保护层。

(3)防水层施工时,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防止火灾,避免污染墙壁面、檐口及门窗等已完工程。

(4)对穿过板面、墙面等处已稳固好的管线加以保护,施工过程中不得碰损变位。

15.3.6砌砖成品保护:

(1)进场的砖应在平面图所指定位置存放,按要求码放,不得超高,防止碰撞。

(2)装运时应轻装轻放,减少破损,对已砌好的墙体注意保护。

15.3.7抹灰成品保护:

(1)抹灰前事先把门窗与墙边接合处的缝隙用水泥砂浆填塞密实。

(2)及时清擦留在门窗框上的砂浆,塑钢窗框抹灰前应保护好保护膜。

(3)推车或搬运东西时注意不要碰坏门口、门角和墙面。抹灰用的大杠和锹不要靠放在墙上,严禁蹬踩窗台,防止损坏其棱角。

(4)拆除脚手架时要轻拆轻放,拆除后的各种材料要码放整齐,不要撞坏门窗、墙面和口角。

(5)要注意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电线盒和各种管道。

(6)抹灰层未硬化前防止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

15.3.7地面、楼梯的成品保护:

(1)地砖面层施工完成后72小时内不准在上面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以免损坏地面,适时做好养护工作。

(2)注意保护楼地面,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拌灰。

15.3.8楼梯成品保护:对楼梯地面装修后进行临时封闭,待养护期过后要对棱角做好保护措施。

15.3.9木门安装保护:

(2)一般木门框安装后应用铁皮保护,其保护高度超过手推车轴,防止砸门框,破坏剪裁口,影响安装和装修质量。

(3)修刨门时应用大木楔将门边垫起卡牢以免损坏门边。

(4)安装门时严禁碰撞抹灰口角,调整修理时不得硬橇。

(5)五金的安装应符合图纸要求,严禁丢漏。

(6)对全部安装好的门,应设专人看护,不得损坏。

15.3.10塑钢窗成品保护:

(1)塑钢窗应入库存放,并将其垫起、垫平,码整齐,防止变形。

(2)窗的保护膜要粘贴好再进行安装,安装后及时将窗框两侧用木板捆绑好,防止碰撞损坏。

(3)塑钢窗框在抹完灰后再安装,安装不得破坏塑料保护薄膜。

(4)塑钢窗的保护膜应在交工前撕去,不得用铲刀铲,防止将表面划伤,影响美观。

(5)架子搭拆、管线施工严禁蹭、砸、碰撞塑钢窗边框。

15.3.11玻璃安装保护:

(1)对已安装完门窗玻璃的房间,须派专人看管,每日应按时开关门窗,尤其在风雨天气更应注意。

(2)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并把多余的和破碎的玻璃及时清理干净送往仓库。

(3)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要加强对窗台及门窗口抹灰等项目的保护。

15.3.12石材、面砖成品保护:

(1)搬运装卸石材、面砖时,要小心轻装轻放,在楼内施工时要防止磕碰地面,做好保护措施。

(2)要合理调整施工顺序,应提前做好各专业工种的预埋、预留工作,防止石材、瓷面砖贴好后,凿墙损坏面砖。

(3)石材、面砖镶贴完后,防止水冲,防止污染,防止碰撞阳角门口处和墙面。

15.3.13专业工程成品保护:

(1)专业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图施工禁止随意改动。

(2)专业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应妥善保管,堆放整齐、严密,严禁随意拆除。

(3)专业工程的各种设备、器件,禁止磕碰与踩踏。

(4)各道工序完毕后方能去掉包装,在竣工验收前全部彻底清理一遍,使其干净、整洁。

(5)注意工种配合,保护好各类成品。

(6)竣工清理时,应加强清理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做好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十六章施工现场民扰、扰民的控制措施

本工程项目据居民生活区较远,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扰民现象不严重,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做如下扰民分析:

机具设备、物资进出现场对居民的影响;

砼振动器、地泵、砼罐车产生的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塔吊等机具设备及支拆模板、搭拆脚手架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夜间施工灯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16.2控制扰民施工措施

与当地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建立协作关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严肃认真地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通知要求及时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汇报给有关部门;

晚上10:00至第二天零晨6:00停止施工;

浇筑砼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采取小流水段作业法组织施工,缩短砼浇筑时间,以减少噪声影响;

塔吊指挥配套使用对讲机,杜绝哨声;

砼浇筑采用低噪声振动棒,减少施工噪声;

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采用全封闭,并在墙体内侧加隔音墙,隔音墙做法为吸音岩棉加穿孔水泥(或石膏)板,以减少噪声;

楼板支模采用碗扣式早拆支撑体系,减少拆装产生的噪声,钢筋绑扎、模板支拆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施工;

架料、模板、钢筋进出现场采用塔吊吊放,施工现场严禁抛掷物料;

对分包队伍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禁止大声喧哗;

施工现场安排专人洒水,杜绝扬尘;

夜间施工灯光集中往场内照射,晚上10点以后停止施工,避免干扰居民休息;

在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解决民扰问题,专门设置民扰接待室(行政办公室);

深入居民区,了解居民要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尽最大努力调解民扰问题,如果出现纠纷,请街道居委会协助解决,情况严重的,请当地派出所解决或报警;

每月项目经理部与街道居委会举办一次扰民与民扰座谈会DB13/T 1756-2013标准下载,积极听取居民意见,协商解决问题,增进了解和友谊。

第十七章竣工后保修措施计划

我们将严格按照《建筑法》和建设部、北京建委有关维护保修的规定,以及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好售后维护保修服务工作,具体售后服务措施和安排如下:

(1)及时与业主签订保修合同

(3)工程交付后,主动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现场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项目保修联系单》,需要保修的项目,由保修小组邀请用户共同检查验收,并双方在《工程项目保修联系单》签字盖章纪念馆施工组织设计最后1,并记录备案。

(5)项目部在工程交付后留置专门维护保修组织,负责具体售后服务和维护保修工作,维修组织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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