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新路仙石至鹏头段改造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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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新路仙石至鹏头段改造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8.3.1.2.人员配置

8.3.1.3.实行环保水保工作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其职责是: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环保措施是否有效、全面、是否存有隐患,进行宏观控制。

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施工环保措施、工作制度,并检查各队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环保工作动态和指导下级工作。

各队环保工程师负责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工作,检查工班环保员的工作是否到位天津某工业厂房施工组织设计(英文),效果是否满足环保措施要求。

工作上一级保一级,确保环保工作不留于形式,使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8.3.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综合措施

8.3.2.1.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业主指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条文,根据“因地制宜、变害为利”,“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治兼顾”的原则,布设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做到工程措施、植树种草的生物措施以及复垦利用措施相结合;治沟与治坡、防护治理与利用相结合。

8.3.2.2.接受当地环保组织监督

8.3.2.3.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水保意识

施工前认真组织全体参战人员学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环保、水保等条例规定的知识,执行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水保等方面规定,经常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认识环保、水土保持的意义及重要性,提高全员的环保和水保意识。督促全体职工自觉作好水土保持工作。

8.3.2.4.建立检查落实制度,奖优罚劣

设立环保水保基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内部建立“包保责任制”,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表彰先进,惩处后进,加强环保工作的落实。

实行“环保水保否决制”,即施工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得开工,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工程不得评优,单位、个人不得评先。

严格落实“无条件服从制”,即无条件地接受环境保护监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8.3.3.施工环境保护具体措施

8.3.3.1.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

施工便道、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及取(弃)土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生产、生活设施,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破坏地表植被而人为恶化生态环境。机械、车辆横向走便道,纵向走路基,严禁超越规定线路乱行驶,压坏草地、植被。

为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对公路两侧的永久用地,按照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撒种草籽,防止水土流失,移植草皮,恢复植被等措施,维护和改善生态平衡系统。

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施工现场各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生活区周围铺植草皮。

8.3.3.2.设置环境监测点

施工中,严格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的方案,设置环境监测点,以监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当地的环境。

8.3.3.3.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间全体施工人员要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令,做好自然区内的动植物保护工作,特别是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8.3.3.3.1.保护野生植物的措施

自觉执行和接受国家、福建省及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精心保护原有植被。对标段界内的有价值植物作到尽力维护,必要时采取迁移保护,工程完工后恢复。

请有关专家介绍被保护珍稀植物的种类,复制图片张贴在便道通过地段和临时场地,严禁施工人员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如发现有珍稀植物时,立即进行移栽保护并上报有关部门。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按规定线路行驶,在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碾压破环植被。

8.3.3.3.2.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

不追赶或惊吓野生动物,充分关心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

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伤残、猎杀野生动物,对违章者追究法律责任;在动物产羔、孵卵、交配季节,尽可能减少人为的惊扰,如机械轰鸣声、爆破声等;

不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建造临时工程和设置取土场。

8.3.3.4.大气环境保护

水泥尽量采取罐装,石灰尽量袋装运输,做不到时要加棚布遮盖。隧道弃碴、工程用砂等在运输途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沿途撒漏,并遮盖防止扬尘,确保运输车辆所经地区的大气不受污染。水泥、石灰等易飞扬的材料不得露天存放,必须采用封闭式库房或水泥灌。严禁烧煤、木材等发烟物质。食堂使用煤气灶,燃料采用罐装液化气。

路基填土时保证土质的含水量,远运土方的车辆加后挡板并覆盖,防止道路遗洒和扬尘。对旱季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特别是在居民区和水源地更加注意。

8.3.3.6.水环境保护

施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过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进行排放。

食堂废水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定期处理油污,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产生的经过处理的废水严禁排入农田。

现场厕所采用封闭式,并经常冲洗。化粪池经常清理。

8.3.3.6.施工噪声、振动和光的控制

为减少噪声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中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其措施和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作业辐射噪音强的施工机械如搅拌机等在夜间停止施工作业,夜间施工时大型运输车辆尽量绕开村庄行驶。

合理安排工序,夜间施工要尽量降低噪音;搭设机械棚,将施工中声音较大的机械放入室内。

夜间施工机械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尽量不开大灯;场内照明灯的照射方向也要注意不要直射居民区。

8.3.3.7.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措施

设专人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负责鉴定、统计、收集、存放和外运销毁。

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做到不漏项、收集及时、存放集中,存放处做到全封闭,并防止渗漏。

定期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场所和施工部位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处理。

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遵循有关部门的规定,运到指定的场所或单位进行销毁,并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泄漏。

8.3.3.8.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便道的修建,要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做好土石方调配方案,减少弃土、取土,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表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在可能的条件下,便道尽量考虑与乡村道路相结合,以减少水土流失。

生产、生活设施修建,要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生活场地范围内要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

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工程交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拆除,并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8.3.3.9.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区临时工程的修建,本着方便生活、利于生产,少占农田及植被地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并上报当地土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临时工程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废弃物,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的地点处理。

机械设备出现一般故障在现场修理时,在地面铺旧报纸和棉纱接吸废漏油,防止废油污染环境。

8.3.3.11.完工清场的环境保护措施

完工清场工作依据完工一段、清理一段、防护一段的工作原则进行。每当一段工程完工之后,对现场施工临时工程进行拆除,拆除的废物运至弃土场。

临时用地工程进行复耕还种处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植被的区域进行绿化。

完工清场工作由负责本段工程的责任人执行,监督、检查完工清场工作情况,并将完工清场工作过程记录归档。

8.3.4.水土保持具体措施

水土保持、防止水污染是文明施工,保持生态平衡,为人民造福的要求所在。

8.3.4.1.桥梁工程水土保持

桥梁基础弃碴按设计要求弃置,决不能堵塞河道或倾入河床。

钻孔桩施工,对钻孔桩排除的泥浆进行沉淀,通过沉淀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河沟或二次利用,在施工作业完成后将沉淀池进行覆盖整平。

8.3.4.2.路基工程水土保持

在路基施工过程中,在边坡开挖之前,先行修筑排水沟,防止水流对边坡的冲刷。

砂石料场地必须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在施工中,注意保护树木、花草。施工时争取少砍树或不砍树,不随意超出设计规划界限。路堤成型后及时施作防护工程或植被,路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立即进行防护工程或排水沟的施工。

在路面施工过程中,设计的排水沟未能形成贯通时,先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施工期间雨水排放畅通。

土石方施工配置洒水车洒水,尽量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路基边坡采取植物措施和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并对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以便合理保护植物资源。

对基坑开挖的土、石不得弃于河内,要设防护后弃土,防止遇雨时流入河内。基础施工完成,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防护,防止基坑被冲刷。

8.3.4.3.大临工程水土保持

大临工程中的施工便道设计和施工,力求做到少占良田耕地,绕避不良地质地段,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考虑与地方道路或乡村的机耕道相结合,并做好土石方调配,减少弃土、取土,对填挖不平衡地段产生的弃土,有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面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保证施工运输正常运营,保持水土。

在施工过程中,还注意道路的养护和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加剧其水土流失的程度。在少雨季节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杜绝尘土飞扬,污染周围空气。

8.3.4.4.小临工程水土保持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的修建,料具、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做到分布合理,整洁有序,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多占土地,破坏其水土保持功能。

施工场地范围内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

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在工程交验后规定时间内予以拆除,尽可能进行造地复耕,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8.4.施工环保、水土保持达标标准

1、排放同时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定等要求。

2、施工场界噪声限值:6:00~22:00≤70dB;22:00~6:00≤55dB。

1、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2、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5日生化需氧量即BOD5≤60mg/l、化学耗氧量COD≤150mg/l,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

1、节约材料、控制废弃物的产生。

2、废弃物分类存放,提高废弃物的回收率。

3、充分利用钢材、木材等下角料。

1、施工扬尘符合地方有关标准。

2、施工时目测1.5m以上无扬尘。

1、尽量减少化学物品的使用,控制化学物品泄漏。

2、试验用的化学试剂、混凝土施工外加剂等不遗洒、泄漏。

杜绝施工现场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1、节约资源能源、降低材料消耗。

2、水电消耗不超过定额预算,尽量节约;钢材、水泥、木材不超过定额预算,尽量回收利用上一工序的废弃料。

9.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目标及措施

严格执行业主有关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标准、规定,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做好现场的项管理工作,争创全线安全标准工地。

现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达到“一通、二无、三整齐、四清洁、五不漏”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交通平整畅通,交通标志明显。

三整齐:钢材、水泥、砂石料等材料按规格、型号、品种堆放整齐;构件、模板、方木、脚手架、堆码整齐;机械设备、车辆摆置整齐。

四清洁:施工现场清洁,环境道路清洁,机具设备清洁,现场办公室,休息室、库房内外清洁。

五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风、不漏气、不漏电。

9.2.1.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文明施工是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体现,是一个施工企业综合素质的缩影。我单位坚持科技领先、以人为本、文明施工,把文明施工作为强化企业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素质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加大文明施工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创优质工程提供良好的施工氛围。

在施工工地上设立规范醒目的宣传栏,营造文明施工氛围,使每个参加施工人员自觉做文明职工。积极宣传修建本工程的重大意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民族政策;宣传尊重科学、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鼓舞全体员工的斗志。

9.2.2.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⑴认真贯彻国家和福建省文明施工要求,及福建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开展文明施工,保证现场管理有序,有条不紊

开工前做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组织网络图,按环保要求精心设计,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

场地布置统一规划,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确保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场区内设施布置线条整齐化一、卫生悦目。

严格包保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做到突出重点,分级落实,规范施工,注重实效。坚持施工人员挂牌上岗,现场施工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牌、宣传标牌、安全警示牌。

⑶施工现场清洁、整齐卫生

⑷现场的临建房屋保证安全牢固

临时房屋建设满足抗风、防震、避雷要求。

各种管线整齐、顺直,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水、不漏风、不漏气、不漏电。

9.2.3.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砼采取集中自动计量拌和,搅拌运输车运输;砂浆搅拌机拌制,杜绝人工拌制。

⑵减少噪音对环境的影响

混凝土拌合站,预制场等高噪音作业项目尽量避开人员宿营区。车辆通过村庄或动物保护区时减速慢行。

施工生产和生活废水,采取有效措施净化处理,不得超标排放,也不得随意排放。

⑷加强施工机械,经常养护便道

加强施工机械、车辆和司机人员的管理,做到遵章行车,安全礼让,不开带病车;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晴雨无阻,四季畅通。对扬尘地段,采用洒水车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覆盖严密,且装料适中,不得超量,车辆轮胎及车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保证工程运输通过的国道、省道、地方道路、施工便道及料场的清洁。

⑹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减少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靠近宿营区,夜间不安排噪音大的机械施工。如果施工,必须采取加快进度和采用隔音、消音装置或缓冲垫等措施减少噪音。

⑺加强特殊情况的现场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重要的矿物、宝藏时,及时向当地文物保护单位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9.2.4.创建良好的生产与生活环境

9.2.5.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宽松的外部社会环境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劳动纪律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条例,自觉执行福永线关于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员工外出必须请假,二人以上同行;大风、大雪气禁止外出,天气变化有恶劣的迹象时,不得远行;车辆行使礼让三先,文明驾驶;途中因故出现问题,要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施工队汇报。

服从当地公安部门规定,加强施工全面管理。积极同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签订“共建文明社区,支援公路建设”的合作协议;积极主动地取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爱民活动,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宗教信仰,遵守地方法规。搞好与驻地政府、群众之间的关系,为福永线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9.2.6.严格纪律,做“三有职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

对工人进行法律、法规和文明职工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建立职工夜校,由施工技术部专业技术人员,在施工间歇对施工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工程管理等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教学,提高施工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应用操作技能。

9.3.1.文物保护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和地方政府的文物保护条例、爱护文物、保护文物,防止文物损坏或丢失。

9.3.2.文物保护措施

9.3.2.1.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

开工动员中,向施工人员讲明历史文化遗址、文物的重要意义,使每个职工明白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严格执行国家文物管理局有关古迹文物、动植物化石保护法规。

9.3.2.2.发现文物及时报告

施工中如发现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物等时,立即停止施工,封闭现场,及时向监理报告所发现的情况并与文物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在未查明文物真相前,禁止破坏性施工。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担任现场警戒,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在文物单位证实没有保留价值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

在文物管理部门到达现场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并提供帮助。

9.3.2.3.挖出文物及时送交

对施工中挖出的有价值的文物、化石以及矿藏要及时送交文物单位,以求得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和收藏。

9.3.2.4.积极配合文物保护工作

积极配合文物保护单位搞好文物的保护工作。

10.劳动卫生保障措施

10.1.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目标

以人为本,科学施工,有效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0.2.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机构

针对本标段工程情况,从多层次、多方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卫生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卫生安全设施,制定劳动卫生措施计划,针对不同的作业场所,根据国家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劳动卫生保障会议,研究项目劳动卫生保障工作,对施工生产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充分体现施工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

10.3.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工作包括施工安全和职工职业健康两方面,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的劳动卫生法律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为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氛围。

10.3.1.身体检查

10.3.2.健康教育

10.3.3.卫生勘察

10.3.4.劳动强度及作息时间

10.3.5.预防职业病危害措施

进行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如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

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侵人体内。合理安排轮休,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

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就岗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卫生标准,定期检测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3.6.劳动保护

10.3.6.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责任制,执行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作特点、气候特点配齐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3.6.2.重视劳动保护,加强行政管理

对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提供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对在有噪声、强光、幅射热的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分别提供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对经常站在有水或液体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提供防水靴或防水鞋等;对参加双液注浆等接触危险化学物品的作业人员配备护目镜、专用工作服、专用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对电气操作工人,提供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对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工人,提供防晒、防雨的用具。

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场所,备有防毒救护用具。

10.3.6.3.关心职工生活,按时发放工资

施工期间,由综合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负责职工福利管理,做工到按时改放劳动保护用品和职工工资。

10.3.7.食品卫生管理

采购新鲜蔬菜和有效期内的食品,选择合格、有信誉的供货商集中采购,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严格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严禁购买、加工腐烂变质食品和带有传染病、有毒食品。

10.3.8.生活区卫生

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减少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影响,在食、宿等条件方面制定生活管理细则。

10.3.8.1.职工宿舍

本标段职工宿舍每层楼配置冲水厕所和洗脸间,定时供应热水,并设集中洗澡堂和烘干房。

10.3.8.2.饮水

饮水水源和水质必须经过防疫部门检验,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饮用。对水源、水井加盖防护。

10.3.8.3.食堂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设计符合卫生标准的职工食堂,并经防疫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持有健康证书,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0.3.9.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病

10.3.9.1.医疗保障

项目经理部设医务室,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和救护车辆,并与当地医院取得联系,达成医疗救助协议,确保一般伤病员能够就地治疗,重伤病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护和住院治疗。

按规定配齐医疗器械江苏无锡某高级中学新校区弱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且根据人员、工地特点配备以下常用药品:抗感染为主的各种抗菌素;解热止痛镇静药类;各种感冒、喘咳类药品;胃肠炎为主的消炎系统药品;生物制剂(破伤风抗毒素、狂犬疫苗等);外伤用治疗药及预防其他疫源地传染疫苗;水和环境的消毒药和制剂;各种维生素;各种大输液制剂(葡萄糖、生理盐水、706代血浆等);防毒蛇、毒虫咬伤剂和制剂。

10.3.9.2.卫生防病

10.3.10.消灭病虫害措施

10.3.11.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预工作。

89.真空预压法加固软基施工工艺及其改进(摘录自《山西建筑》06年15期第88-89页)10.3.11.1.防治目标

10.3.11.2.防治主要措施

针对现场卫生学勘察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病知识培训。开展讲卫生、保健康的爱国卫生活动。对进入辖区人员注射疫苗,食用碘盐,预防碘缺乏病;不准捕食野生动物,不采购、食用病死的动物肉食,防止感染流行病。当发生任何传染性疾病时,严格遵守并有力执行国家和当地医疗或卫生部门为处理及消灭此类疾病所制定的有关规章、指令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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