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宇天邑环球港A区(三马地区02-07-01)项目11#、12#楼工程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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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宇天邑环球港A区(三马地区02-07-01)项目11#、12#楼工程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1层:7800㎜;2层:3600㎜

1.5㎜厚非固化防水涂料+2㎜单面自粘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200×650;200×600;200×500

11#楼总长度47300㎜,宽度16900㎜,塔吊中心距楼外边线7m。12#楼总长度50600㎜,宽度16900㎜,塔吊距楼外边线5.5m。由于新建工程都比较高,因此优先于吊装能力的塔吊,12#楼高于11#楼,11#楼选用QTZ80,12#楼选用 QTZ125,新建工程都在塔吊旋转半径内。便于安装和拆除两台塔吊尾部相对应。

DG/TJ08-2278-2018标准下载11#楼塔吊位置平面图

12#楼塔吊位置平面图

本工程管理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项目安全管理职责系统图

11#楼立塔时间为2017年10月2日,12#楼立塔时间为2017年10月3日

3.2、塔吊顶升时间安排

11#楼第一次顶升2018年3月25日,第二次顶升2018年4月5日,第三次顶升2018年4月25日,第四次顶升2018年5月8日,第五次顶升2018年5月25日,第六次顶升2018年6月15日,第七次顶升2018年6月30日,第八次顶升2018年7月15日

12#楼第一次顶升2018年4月13日,第二次顶升2018年4月28日,第三次顶升2018年5月13日,第四次顶升2018年5月28日,第五次顶升2018年6月13日,第六次顶升2018年6月28日,第七次顶升2018年6月13日,第八次顶升2018年7月28日,第九次顶升2018年8月13日

3.3、塔吊锚固顺序和高度

11#楼第一次锚固位置四层,高度26米,第二次锚固位置九层,间距15米,第三次锚固位置十四层,间距15米,第四次锚固位置十九层,间距15米,第五次锚固位置二十四层,间距15米,第六次锚固位置二十九层,间距15米,第七次锚固位置三十四层,间距15米,第八次锚固位置三十八层,间距12米,

12#楼第一次锚固位置四层,高度26米,第二次锚固位置九层,间距15米,第三次锚固位置十四层,间距15米,第四次锚固位置十九层,间距15米,第五次锚固位置二十四层,间距15米,第六次锚固位置二十九层,间距15米,第七次锚固位置三十四层,间距15米,第八次锚固位置三十九层,间距15米,第九次锚固位置四十四层,间距15米,

11#楼拆塔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2#拆塔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

4.1、塔吊运行前,召开各塔操作手、信号工进行进场教育和联合交底,介绍工地具体情况,宣讲群塔作业安全措施,并分别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

4.2、在日常施工中,生产部门、安全部门予以监察监督,发现违规操作的塔吊应立即停止作业,对塔吊司机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进行一定经济处罚,确保安全运行。

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协调小组,制定安全措施,由机管员、安全员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与管理监督,并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项目部协调: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负责对各塔塔司进行交底,在立塔、生产、拆塔过程中起协调作用。

5.2.1建立强有力的协调小组,各施工队对塔吊使用及顶升指令必须绝对服从,做到令行禁止。

5.2.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2.3为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塔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当面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当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3.1首次立塔高度必须按顶升控制高度的要求,一次顶升未到位的塔吊不得进行吊装作业。二次顶升时要保持塔间高差,由高塔开始顶升,顺序进行,由工程部设专人监护。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5.3.2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吊小平台上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着施工的进展,尤其在雨季时,可能会因塔基下沉、倾斜而发生事故.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塔基四角进行观测,检查塔基下沉和倾斜状况,以确保塔吊运转正常安全,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基槽边坡失稳,塔吊倾斜等险情进行观测措施。

5.3.3各塔要按塔吊的说明书规定与建筑物附着,附着杆长度及与建筑物的连接由各塔吊专业安装单位另行设计。

5.3.4按照塔吊布置,塔吊大臂回转区域覆盖钢筋加工区,为安全起见制定如下措施:

(1)、在钢筋加工区上部搭设双层防坠棚,并做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利于塔司识别;

(2)、对塔司及信号工进行安全交底,禁止塔吊负载时在钢筋加工区上空回转;

(3)、必要时对塔吊大臂、小车进行限位;

(4)、做好塔吊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禁止塔吊带病作业。

5.3.5塔吊使用前必须执行两级验收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经项目部安全、工程部门验收后,报公司设备、安全部门复查,逐级签字,责任到人,所有资料按照要求存档备查。

5.3.6塔吊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并形成书面的安全检查记录,严禁塔吊及其附件带“病”作业。停机时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起重臂按顺风向停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5.3.7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5.3.8有发生碰撞可能的各塔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规则。若因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发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因为双方或多方原因发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总包部与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解决,纠其原因、查明责任,按各方责任大小进行不同的经济赔偿。

5.3.9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监视,严禁强行作业。

5.3.10项目部塔机协调负责人要依据工程施工需要,明确各塔机的主要工作区域。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起重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处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时,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塔司要将吊钩起升到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5.4信号指挥和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5.4.1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5.4.1.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5.4.1.2、必须在穿有指挥信号服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5.4.1.3、严禁酒后作业。

5.4.1.4、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5.4.1.5、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5.4.1.6、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5.4.1.7、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档,每挡停1~2秒,直到最高档。

5.4.1.8、被吊物品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5.4.1.9、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50cm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5.4.1.10、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5.4.1.11、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降下。

5.4.1.12、当吊钩滑轮组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5.4.1.13、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5.4.1.14、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5.4.1.15、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掰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转动。

5.4.1.16、当周边有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低吊钩锁定。

5.4.1.17、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5.4.1.18、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

5.4.1.19、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5.4.1.20、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5.4.1.21、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5.4.1.22、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4.1.23、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烈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5.4.2信号指挥管理规定

5.4.2.1、信号工、挂钩工必须经过配训合格,持证上岗,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5.4.2.2、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5.4.2.3、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反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5.4.2.4、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5.4.2.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5.4.2.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配穿好专业服装,严禁酒后作业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和。

5.4.2.7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5.4.2.8、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5.4.2.9、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5.4.2.10、穿绳:确定吊物中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奖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5.4.2.11、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纽、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常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5.4.2.12、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上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和。

5.4.2.13、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宜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4.2.14、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停用起重机抽绳。

5.4.2.15、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5.4.2.16、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5.4.2.17、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5.4.2.18、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5.4.2.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5.4.2.20、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4.2.21、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5.4.2.22、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X37钢丝绳,编插断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2.2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⑴在一个节距内的钢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⑵出现拧扭死结、死弯、死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⑶塔吊钢丝绳断丝达到10%,应报废更换新绳。

⑷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应更换。

5.4.2.24、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6.1、建立强有力的协调小组DB64/T 1685-2020标准下载,各施工队对塔吊使用及顶升指令必须绝对服从,做到令行禁止。

6.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3、为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塔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当面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当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建立指挥上岗制度,塔吊设专职司机,轮流上岗,严禁疲劳作业,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特殊行业上岗证,所有塔吊指挥人员必须提前进行培训,并有上岗证,严禁塔吊无命令野蛮作业。

6.4、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6.5、必须对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用对讲机代替口哨指挥,用不同频率区别信号,信号工、塔式起重机司机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6.6、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建筑钢结构焊接施工工艺,并发出安全提示铃声。

6.7、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地方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并经项目入场三级教育和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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