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互信互通信息技术大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互信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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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互信互通信息技术大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互信互通)

做好工程施工参与各方的协调配合工作,也是取得优良质量的一项重要的保证措施。施工中一定要处理好总包单位与劳务单位、土建与安装、总包单位与业主、总包单位与监理等各方面的关系,做好施工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1、总承包方与业主的协调配合措施

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月进度计划等文件及时提交业主、监理工程师,以便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审查。积极配合业主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提前一天通知业主。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图纸中没有明确的部位和作法,及时通知业主,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后以技术核定单形式确定下来,不得擅自处理。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业主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或质保证书,按规定使用并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验的材料综合管廊工程BIM应用.pdf,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

2、总承包方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配合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月进度计划等文件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审查。

在施工班组自检和总承包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整修。

积极配合监理对过程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施工各分部、分项的验收工作提前半天通知监理。

对图纸中没有明确的部位和作法,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取得一致意见,不得擅自处理。

所有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等,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按规定使用并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

3、总承包方与设计院的协调配合措施

参加施工图审查,协助业主向设计院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选型。在施工中,及时会同业主、设计院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会同设计院、业主一起参加设备、材料等的选型、选材和订货,参加新材料的定样采购。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不完善之处,及时将信息向设计院反馈,并协助设计院妥善处理。积极配合设计院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4、总承包方与其它专业施工的协调配合措施

本工程外墙装饰、电梯、发电机房、通风等施工项目由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作为总承包方,应加强与各外包专业的协作。

向专业施工队伍提供设计依据(土建施工图等),除按设计院、业主要求设计外,还应提出有利于双方施工配合,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并在专业设计方案中得以体现。

审核其专业设计方案,并报经业主、设计院认可后,方可进入实施。随时掌握其专业的进度和与其他专业工种交叉作业的时间问题,以避免不利于质量、进度、安全的因素发生。

配合专业施工做好施工预留预埋工作。同时,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条件提供必要的垂直或水平运输设备、供水、供电。为专业施工队伍提供现场办公、现场拼装、堆运场地、治安等服务,使其全力投入专业施工。

将各专业施工队伍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纳入控制范围,随时掌握专业工种的进度和与其他专业工种交叉作业的时间问题,以避免不利于质量、进度、安全的因素发生。确保各施工班组施工进度按总进度计划执行。

5、土建与装饰工程施工配合措施

土建与各装修专业队伍的配合协调管理对工程质量的好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装修队伍进专长施工前,土建方应及时和业主制定互相配合、互相协调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明确双方的职责、施工范围及提供的施工等。

作为土建单位,要及时的创造物质条件以配合装饰单位顺利进场施工。装饰单位进场后,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互相配合、互相协调的友好合作关系,建立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例会的制度,由业主主持,及时解决双方在交叉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按规定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6、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配合措施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组织机构,由安装专业人员参加,组成现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和制定网络计划;安装专业的施工网络计划要依照总体施工网络计划制定,安装专业的管理工作亦要符合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按工程施工进度和工序顺序统筹安排安装队伍进场事宜,协调其交叉作业施工的工序搭接,调配安装专业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时间,管理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用水、用电、统筹安排办公用房及库房等。

在结构现浇阶段,安装人员采用跟随土建昼夜值班制以配合土建施工中所需预留预埋件几何尺寸、标高、位置的正确性,保证工期和质量。

安装前期以配合土建进度施工的预留预埋为主,故土建要配合安装做好隐蔽的预留预埋工作,提供放线基准供安装使用。

土建装饰施工时,应将水平标高控制线弹在墙或柱上,明确水平线的标高,提供给安装专业以便控制安装标高。

安装大型设备就位时,土建的垂直运输机械应紧密配合,吊装就位。施工用特殊作业架,土建应按安装要求进行搭设。

各种管道及各种设备安装后其敞口处均应加设盖板,以免在土建、安装或装修交叉施工中落入杂物。

安装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的质检标准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不得隐瞒质量问题,保证整个工程质量优良。

土建管理人员必须与安装专业技术人员紧密配合,核对图纸,明确装饰方法及管线等的位置及走向,做到心中有数。

土建应紧密配合安装施工及调试工作,做好试水试压工作,抓紧竣工收尾的管理。

第十七章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制度,搞好安全防护,严格检查督促,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发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率在1‰以内,争创“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第二节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

施工现场建立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包括项目部有关成员及班组成员组成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到位,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进行。安全施工管理体系框图如下: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人。

坚持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现场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每天安全员必须对现场所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安全员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因素及时报告工长,并进行整改、纠正,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安全设施不经安全员检查合格不准工人进行操作。

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施工有关安全技术知识和规范,合格后上岗。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

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新工人进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花名册和所有受教育人员签字手续。

工人变换工种前应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并登记入册,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应有较强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履行所有接受交底人员的签字手续。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现场悬挂安全标语,进场人员要遵守“十不准规定”。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员要佩戴标志,危险处要有警示标牌及防护措施。工人按工种带好白色或黄色安全帽,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压证上岗,并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施工,认真搞好门卫和现场保卫工作,实行出入证(胸卡)制度,凡与施工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有事需进入工地者门卫必须做好记录,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临时设施、水、电安排等必须按施工组设计总平面图进行布置。配电房及发电机房设专人负责,并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施工现场内各种原材料、管材、构配件、钢筋、钢管架料等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划的地点整齐堆放,并设置标志牌。

施工现场四周边应有足够的照明度。在两侧安全防护板上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警示灯,随时随地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1、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周边1.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如要堆放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夜间进行施工时在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作业区醒目位置处设置警示标语和警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工长、安全员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检查,杜绝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人工抬运钢筋钢管等材料时要相互配合,传递时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各部件的焊接质量必须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其上的铺板必须严密平整,防滑,固定可靠,孔洞应设盖板封严。

基坑周边: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进行周边防护。当防护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采用钢管且打入地面以下50~70cm深。

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执行。

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各部件的焊接质量必须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其上的铺板必须严密平整,防滑,固定可靠,孔洞应设盖板封严。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并定期体检。作业时施工人员衣着要轻便,禁止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带钉或易滑的各种鞋从事高空作业。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操作人员必须拴安全带,入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整,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不得乱置或向下丢弃物品。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冰、雪应及时清除,大风雨后应对设施逐一检查、修缮。

高空作业在操作台上满铺木架板,侧边设防护杆加竹胶板封闭,然后挂密目安全网,安全网与钢管连接必须牢固。

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后应及时恢复。

3、“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

楼板孔洞,1.5×1.5m以下的孔洞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设水平安全网。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的防护栏杆。施工期内不使用的楼梯应封闭处理。

建筑物出入口,根据所处的位置,应搭设3~6m长,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5cm厚的双层硬防护,外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通道侧边:两侧边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下铺5cm厚通道板,两侧铺20cm高挡脚板。

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三、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总则

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上下班,班前班后检查机械设备,并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该工程设置专职机械管理员,对机械设备坚持三定制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机械故障,及时更换零配件,保持机械使用的正常运转,机操工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准确填写台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掌握机械磨损规律。

施工现场设机械员负责机械的进出场,中途移动的指挥工作,督促机操工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清洁、紧固、调整工作,督促机操工认真填写软件资料,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资料(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日常检查记录、月检查记录、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油料领取记录等)必须真实、准时、齐全,把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焊机、弯曲机、钢筋切断机、搅拌机等机具的操作工人应认真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钢筋加工质量和砼质量。

2、施工电梯使用安全措施

施工电梯的地基应浇筑混凝土基础,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设施。

基础座5m以内不得开挖井沟,30m范围内不得进行对基础座有较大振动的机械施工。

电梯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以保证电梯的整体稳定性。导轨架安装时,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不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电梯应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接地装置,并经常保持接地情况良好。电梯的专用电闸箱设置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

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安全可靠,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并搭设必要的防护屏障。

电梯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修复后方可运行。

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电梯运行中若发现进行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最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对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

电梯每天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维护门。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停止塔吊的工作。

塔吊配备专用的临时配电箱。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和材料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若限于场地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钢丝绳的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塔吊的要求,并应连接牢固,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照建设环保部颁发的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现场各用电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专业电气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有关操作。

现场用电应按各用电器实行分级配电,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供两台及以上设备使用。

所有接至各用电设备的支线均应计算用电负荷量调配及用电安全检查,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开关。

每路干线分支接出支线时,均采用铜芯导线连接,支线在干线上缠绕加焊锡连接方式,干线不得断开。以增加供电安全、可靠性及防止火灾危险。

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处均作重复接地,且接地电阻小于4Ω。必须采用焊接或压接的方式连接;在所有电路末端均采用重复接地。

配线时先计算各用电点的总用电量进行调整以利于各相电源间的平衡。

所有电气材料及元件均应购置正规合格产品。

所有电器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和调整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施工期间值班电工不得离开岗位,应经常巡视各处的线路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漏电开关必须定期检查,试验其动作可靠性。

配电房、库房、临时住房及重要电气设备库房等均应配备灭火器及砂箱等,配电房房门向外开启,户外开关箱及设施要有防雨措施。

所有电气装置及机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

配电箱外壳必须采用铁制,且必须符合用电安全标准。各种电箱必须设置完好的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电箱与设备必须保护零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应并联,不得串联。

设备除作保护零线外,并在负荷前端设置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导线保护,电箱上锁。使用设备落实到责任人,专人操作,设备侧挂标志牌,出现故障应向主管部门及主管人员汇报,并由专业人员排除。

必须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作好测试记录。

凡是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均要安装防雷装置。

所有防雷装置必须检测对地电阻<4Ω,合格后方能使用。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明火的管理。动明火前必须填写动火申请,指定消防措施,经项目部审批后执行。

在各动火点张贴消防标语和消防措施,作好消防器材的配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坚决淘汰过期或不能使用者。

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现场成立消防小组,小组由各部门人员组成。

认真组织做好防火、防爆及机电设备防漏电措施。增强消防意识,做好消防工作,在生产、生活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换。电焊周围不得有易燃品,氧气瓶与乙炔瓶水平距离使用时不得小于5m,存放时不得小于2m,氧气瓶由专人看守。现场不准燃明火,不准私接乱接电线。

第十八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各作业班组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小组,负责各项环境保护具体工作。

做好全体参建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意识。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责任制。明确从项目经理到现场操作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职责,组织逐级签订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包保责任状。

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

第二节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废钢筋、废钢材、废木材、空材料存贮桶、包装材料等。

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废电池、变质过期的化学稀料、化工材料及包装物、日光灯管等。

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废油桶、废灭火器、废塑料布等。

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处用标牌或其它方式注明废弃物的种类,有害废弃物应单独放置并注明“有害”字样。

产生废弃物的单位均应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废弃物产生后,由产生单位按要求放置到临时存放点或容器里。有害有毒废弃物必须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外运前必须将废弃物覆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洒。对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防止二次污染环境。

应定期对废弃物贮存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管理、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要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加强对有毒表害废弃物的管理。

施工现场污水的最后出口处及搅拌机处设置沉淀池,生产、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后才能排放,沉淀池内应定期清理处理。

噪声源范围:结构工程施工阶段:搅拌机、振动棒、支拆模板、搭拆钢管脚手架、电锯等。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必须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相应的环保教育且具有一定的相关经验。

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尽可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的排放。

在作业层周围设置隔音屏,减少施工噪声对外扩散。

振捣砼时,避免强振钢筋,并做到快插慢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振动棒,振动棒使用完后,及时清理干净并保养好。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及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用人传递,不得抛扔。

钢架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修理工作应在封闭的工棚进行。

严禁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应按照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施工前应张贴公示告知附近居民。

四、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

由物资部门或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押运、卸货。如属危险品,必须由有危险品运输资格的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押运、卸货。

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倾倒。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贮存应建立台帐,并定期清点,控制库存量。库房应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发放应由专人负责,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领用数量。

使用前应由工长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执行。

易散落、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运输、存放引起的扬尘;

车辆在临时道路上行使产生的扬尘;

对于土方工程产生的扬尘控制主要是采取淋水降尘的措施,为避免地运土车辆发生沿路遗洒,应搭设拍土架,专人负责表土拍实,盖苫布,防止遗洒,并在出口处清扫车轮等带土部位。

为防止地面起尘,搅拌站区域内的地面做硬化处理,搅拌机应设置在半封闭的机房内,应设置封闭的水泥库房,砂石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档。

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对于裸露场地可进行淋水降尘处理,有条件可进行绿化处理。

易散落、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严禁超载运输,对车厢进行覆盖,对于意外原因所产生的遗撒应及时进行处理。易散落、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存放在封闭的库房。

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要经常洒水,防止过往车辆扬尘,并及时清理路面污染物。

车辆离开施工现场时应由专人进行冲洗,避免对市政道路的污染。

大门出入口两侧进行绿化;

现场设专职保卫人员,实行出入证制度,现场大门专人24小时值守,工地内24小时进行巡逻,现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打架斗殴及其他违法乱纪的扰民现象发生。

第十九章季节性施工措施

一、钢筋工程冬季施工措施

冬季在负温条件下焊接钢筋,应尽量安排在室内进行。如必须在室外焊接,风力超过3级时应有挡风措施。焊接未冷却的接头,严禁碰到冰雪。

本工程部分接头采用闪光对焊。在负温条件下,当钢筋端面比较平整时,采用预热闪光焊;当端面不平整时,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

二、混凝土工程冬季施工措施

冬季施工的混凝土,要求商砼站水泥强度等级不得低于42.5,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不少于300Kg,水灰比不应大于0.6。

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与外界温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冬季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和寒流、大风警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混凝土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或冻块以及易冻裂。

严格控制混凝土水灰比,由骨料带入的水分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装运拌合物的容器应有保温措施。混凝土浇筑后立即用草帘等保温材料覆盖。

混凝土浇筑后应组织测温,养护期间每昼夜测量4次。当发现混凝土温度下降过快或遇寒流袭击,应立即采取补加草帘的措施。

三、装饰工程冬季施工措施

在进行室内抹灰前,应将门窗口封好,门窗中的边缝及脚手眼、孔洞等应堵好。施工洞口、运料口及楼梯间待处搞好封闭保温。

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以地面以上50cm为准。

需抹灰的墙体温度应保持在5℃以上,以便温润墙面时不致冻结,使砂浆与墙面粘结牢固。

砂浆在使用时的温度应达到5℃以上。

装饰工程完工后,在7天内室内温度不低于5℃。

四、冬季施工的安全防范

冬季施工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施工时如接触热源、热水,要防止烫伤。

现场火源要加强管理,使用煤炉时,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煤气中毒。

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合理安排临时设施的位置,选择地势较高处搭设临时住房、材料库房。

雨季中,施工应有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并记录在册,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天气情况安排开槽施工的进度。

经常经常施工便道的排水情况,保证施工便道能晴雨畅通,雨季中在便道上行驶的车辆应有防滑措施,并在便道上铺设麻袋,作好防滑处理。

电焊施工最好不要在雨天施工,必要时,焊工在雨天必须穿绝缘胶鞋,以防触电,并搭设防雨设施。

浇筑砼前,要了解近日天气预报,必须避开大雨天气施工。遇下雨时才浇完的砼要用塑料薄膜覆盖。

三、雨季施工中对机械设备的控制措施

加大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对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严防打滑。

所有机电棚搭设严密,防止渗漏,并防水淹。机电设备要安装接地安全装置,保护装置要可靠。

大雨以后恢复施工前,必须仔细检查所有机械的安全接地装置以及电线等的绝缘情况,避免事故。

夏季施工时应调整作息时间,中午12点后三小时内不得施工,避开一日最热时间。

注意操作环境,搭设安全通道、休息凉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并集中设置茶水桶,宿舍安装电扇降温。

夏季施工作业时,作业班组宜轮班作业或尽量避开烈日当空酷暑的条件下进行施工,宜安排早晚气候条件较适宜的情况下施工。

砂浆应当天拌制及时使用,以保证粘结力,确保砌体的施工质量。已完成的工作面加强养护,必要时用草包蓄水覆盖,防止暴晒。

1-2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17第二十章工程保修服务及承诺

我公司将本工程列为公司重点工程,竭尽全力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将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该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我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保修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竣工后,我公司将负责组织并完成将房屋逐套向房屋使用方交付的工作;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之日起,在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成立“工程质量保修”小组,并设置常设机构进行日常办公和接待,配齐各专业施工人员对其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证对所在房屋业主提出问题后的文字回复工作不超过24小时,实施整改不超过72小时。整改完成的时间由发包人、承包人、所在房屋业主共同确定。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起7天内派人保修。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将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由我公司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以后DB52/T 1545-2020 堆石混凝土拱坝技术规范.pdf,应通过建设方验收,并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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