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溢流坝工程、底格栏栅坝工程、沉沙池工程、进水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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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溢流坝工程、底格栏栅坝工程、沉沙池工程、进水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均按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及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执行。当技术条款的内容与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以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指令为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规程规范被更新时,则执行最新版本。此外,施工中还应遵守业主单位制定的施工测量、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

11.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即对本标施工质量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保证施工各个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本工程将严格按照“初检→复检→终检”的三级检验制度对本标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某别墅高低跨渗漏维修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1.4.1施工前质量控制

(1)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和有经验的技工,精心编制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总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和材料使用计划,从宏观上对工程建设进行控制,以使施工按计划有序进行。规范有序的施工是按计划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前提。(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特点,详细制定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根据合同文件提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和相应的控制计划。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典型重点控制。

(3)组织有关人员详细阅读设计文件,加强与设计、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沟通,透彻理解设计人员和业主的意图。

(4)在工程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一份详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6)根据参建职工的岗位,签定质量责任书,同时出台质量责任执行条例。

.11.4.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

①.原材料采购与供应质量控制

由业主提供的工程设备及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水泥、钢筋等),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由业主与我局共同进行交货验收。业主、监理和我局进行现场检验,合格后由业主正式移交给我局项目部。

由我局项目部自行根据施工需要采购的建筑原材料,会同监理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每一批次采购的材料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理。监理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随机检验。同时,对每一批次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并将鉴定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复查。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入库,材料设备部派专人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所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在验收入库之前,由试验室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建设当中。

对于原材料、用于工程施工的设备和零配件的采购供应,均在材料设备部及我局分管经理的监督下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开招标方式。优选供应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资源,并将质量控制体系、检测体系延伸到定点供货厂商的产品生产、运输、仓储、调拨、供应的全过程。

对业主和监理单位移交的施工区域测量控制基准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上报监理单位,待控制网点的精度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测量放样。根据提供的合格施工控制网点依工程需要加密布设控制网点,对业主提供的测量网点及加密布设的网点要求定期复核检查,若精度达不到要求,要及时校正。

项目经理部配备满足工程需要和国家规定要求的专业测量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施工测量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

施工期间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我局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和防护栏杆。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及时修复,并对复测的数据进行精度校核。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依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施工规范和施工措施及我局执行的水电七局《质量体系第三层次(作业文件)》,编制”质量管理计划”,制订出各分部分项

工程程序控制图及质量控制点,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等,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控制,确保整个施工过程连续、稳定地处于受控状态。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十项: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8、工程负责人质量评定奖惩制度;

9、工程自检、互检制度;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3)对关键和特殊工序制定详细的并落实到人的施工过程控制程序和操作细则,并对技术人员实行专业分工负责责任制,专业技术人员既是该工序技术质量负责人,又是工序施工负责人,有效防止因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责任不清而导致的质量缺陷。

4)施工过程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作业队质检员复检、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终检制度,在三检合格的情况下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将检验合格证呈交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监理工程师一起,对申请验收的部位进行联检,在联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验收合格证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

5)对于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必须遵循严格的质量检查程序,施工中组织各专业的质检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地质工程师对开挖出露面进行详细的地质素描,然后会同其它各工种的结构工程师对隐蔽工程的实际揭露情况与设计情况进行对照比较,并把检查验收表交与相对应的各工种的监理工程师进行会签。

6)积极采用成功的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7)按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作业,实行定人、定点、定岗施工,各自负责其相应的责任。施工现场挂牌,写明施工区域,技术负责人及行政负责人,接受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做到奖优罚劣,确保一次达标。对不按施工程序和设计标准施工的班组和个人追究责任,并予以经济惩罚。

8)施工过程严把“四关”,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

A.严把图纸关,首先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复核,让所有技术人员彻底了解设计意图,其次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并层层组织技术交底。

B.严把测量关,由我局内取得国家测量甲级资质的测量队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控制数据进行复核及对洞内重要导线点进行经常性的复核,测量队根据复核成果进行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对施工放样进行抽检复核和放线。

D.严把过程工序质量关,监督和指导施工严格按照技术图纸、规范及技术措施进行。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不施工,三不接交”。

1.不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

2.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

3.测量和资料未经审核不施工;

4.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不施工;

5.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不施工;

6.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的工序不施工。

1.无自检记录不接交;

2.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值班技术员验收不接交;

3.施工记录不全不接交。

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按照程序文件中《文件控制程序》、《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程序》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控制程序》的要求,认真做好工程的施工记录、资料收集整理,每月写出质量报表,对施工质量进行质量统计分析,找出质量缺陷原因,及时提出改正措施。

每月开展一次质量评比活动,从而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4)对质量问题严格处理,不留隐患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遵循“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的同时,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补救施工,做到不留隐患。对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报项目部和总工程师,同时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制订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努力提高单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通过召开质量问题现场教育会、举行质量问题公示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对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剖析质量体系运作和质量控制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并落实整改措施。

11.5质量保证的技术措施

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控制系统,制定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在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现场实际和实践经验,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全面贯彻我局为执行ISO2000国际质量标准而制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使各分项工程全过程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规定和设计技术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检验把关”相结合原则严格执行工程“三检制”在每道工序起始,明确提出质量要求和达到质量要求等级。施工中进行检查,在自下而上的分级检查合格和达到质量等级目标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采用先进的质量检查设备,通过试验鉴定工程施工中建筑材料质量和成果质量。

采用先进高效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合理配置足够的机械设备,杜绝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不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

采用先进、高效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并使用声波、地震波检测手段检查、探伤,确保地下洞室和边坡开挖、锚喷、砼工程等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

11.6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

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但不限于)如下:

第十二章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在工程施工期间无一死亡事故目标,事故伤残率控制在1‰以内。

施工安全目标是:“四无”、一杜绝”和“一创建”、“一达标”。“四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生产工地;“一达标”为安全生产达标。

12.2安全管理体系与组织机构

12.2.1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12.2.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在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时,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文件,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措施,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前需报监理审核。按照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12.2.3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项分析研究,找出不安全的因素及时解决处理,并相应制订出预防措施;实行逐级签订施工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订好各项安全规划、安全制度、具体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必须达到施工企业全员参加、全面安全管理的目标;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2)项目总经理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按规定配发和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严格执行“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情况,总结生产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

(4)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对重要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执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发出的有关规定和指令,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项目开工前,结合我单位的实践经验编写通俗易懂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分发给全体职工以及业主和监理。

制定各工作面、各工序的安全生产规程,经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尤其对新进场的职工与民工坚持先进行安全基本常识的教育,才允许上岗的制度。

主持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检查。除正常定期检查外,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都应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结和统计报表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及安全事故报告。

每天巡视各施工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章作业,一旦发现及时制止,班前交待注意事项,班后讲评安全,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12.3.1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施工安全措施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相应的惩罚条例、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等。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开工前,由安全部门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监察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职工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具体措施如下:

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殊作业的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教育。

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特种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按月评定安全工作的状况,实行重奖重罚的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部制定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报表和事故调查报告书。

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对项目部内部发生的每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防范措施全部落实,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所有职工都取得了事故教训。

12.3.2施工技术安全管理

本项目开工前,由安全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土石方开挖、洞内施工、运输及洞内通风、高空作业、首部枢纽混凝土浇筑及钢结构制作安装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殊作业的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特种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12.3.3实行交接班制度

施工各作业班组实行交接班制度,领工员和班长必须将本班组的工作情况及有关的安全问题向接班人做详细交代,并作好交接班记录。施工工地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小组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12.3.4建立安全认证制度

每一道工序施工均要履行安全认证手续,安全认证上应有如下内容:施工部位、施工时段、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存在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一般情况下,由当班技术员和工区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应由项目部、设计、监理工程师共同商定处理,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2.3.5安全责任与经济挂钩

12.4安全保证的技术措施

根据我局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结合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防地下洞室开挖坍塌事故;(2)防爆破事故;(3)防触电电击事故;(4)防高处坠落事故;(5)防行车交通事故;(6)防地下洞室缺氧窒息或有害气体中毒事故;(7)防岩暴事故;(8)防高边坡塌方事故。

12.4.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停车场、修理场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且经地方政府消防部门检查认可,并使这些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满足消防要求。消防器材设有专人管理不能乱拿乱动,组成一个由5~1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能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近旁堆放。

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安装验收制度,机械安装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所有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定机定人,保证设备完好率。

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确保必需的安全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设施齐备,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在施工现场,配备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负责工程及施工物资、机械装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夜间照明和围挡设施;该项保卫工作,在夜间及节假日也不间断。

在施工现场设卫生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急救医护人员,急救人员应具有至少五年以上的急救专业经验。

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分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段,每班应有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台、踏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木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运输车输应文明行驶,不抢道、不违章,施工区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0km/h。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等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强度,移动式电动机,潮湿环境下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电阻,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非专职电气值班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12.4.2洞室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分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开挖不良地质段时,应按照短进尺、弱爆破、先护顶、及时强支护的原则进行。

洞内施工尤其是不良地质洞段的施工,作业人员要保持高度清醒和机动灵活的头脑,作业方法的变化要跟上地质条件的变化,善于应变才能有效的防止事故的发生。禁止闲散人员进洞。夜间施工照明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供足够的照明度,应加强通风散烟、防尘和防有害气体,尽量改善洞内作业环境,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潮湿环境下的施工临时照明和手提设备,不得使用超过24V的高压作业。发电洞斜井虽倾角较小,但也应保持警惕,设置一定的防坠落安全网和警示标语等。

洞内照明和动力电缆、电线定期派人检查,发现线路裸露处应及时处理;洞内洞外变压器均要设置安全栅栏,并要设置提醒标志(洞内用红色灯光适宜,洞外用字牌示意),以防触电伤人。地下洞室宜采用非电引爆。

隧道内的空气成份,应定期取样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针对本工程引水隧洞深埋段可能出现岩爆,洞内氡及其子气体可能超标等安全隐患,采取下列措施:

对于深埋段可能出现的岩爆,施工中加强检测,根据工程需要可采取超前勘探。对于可能发生岩爆地段,可提前钻孔进行地应力释放;爆破完成后,对开挖面洒水,留充足时间让开挖面可能存在的集中地应力充分进行调整、释放。

12.4.3混凝土浇筑安全措施

工作台、踏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木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吊装模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行。

12.4.4土石方明挖作业安全措施

开挖方法采用大面边坡预裂爆破、建基面预留垂直保护层的方法浅孔梯段爆破,防止边坡失稳;现场施工时可根据情况设置拦渣挡墙和柔性防护网,防止飞石落入施工区。

及时进行边坡支护,加强边坡稳定观测,防止边坡失稳或产生较大滑移。由于开挖下挖速度快,在锚索施工区不得滞后开挖区高度超过30m,锚杆施工原则上紧跟开挖工作面,滞后距离不得超过15m。

合理应用光面爆破,预裂爆破等技术,确保开挖轮廓,减少开挖对围岩及相邻建筑物的影响。

12.4.5运输安全措施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运输车输应文明行驶,不抢道、不违章,隧洞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15km/h,施工区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5km/h。

12.4.6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等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强度,移动式电动机,潮湿环境下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电阻,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洞内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动机直接向洞内供电。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非专职电气值班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

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24V以上的电气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须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有当班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12.4.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有禁忌疾病,必须拴好安全带(绳),戴好安全帽。

3)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严禁往下扔,严禁使用抛掷传送工具,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

12.4.8劳动防护措施

凡承担施工任务的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配备相应的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工作服、劳保鞋、雨衣、手套、洗衣粉、肥皂、焊工手套、焊工防护面罩、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各类劳动保护用品要足额发放,同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真正起到劳动防护的作用。

12.4.9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2)事故发生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及时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必须进行认真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形成良好的安全施工局面。

12.4.10加强对外协施工队伍的管理

在招用外协施工队伍时,必须严格审查其有关资质:即营业证书、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业绩等,对于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非成建制的协议工只限于阶段性、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并分散编入职工班组,纳入班组同正式职工一样进行安全管理。经审查合格的外协施工队伍,必须签定安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参加劳动工伤保险,为每个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工伤保险。

第十三章环境保护水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及监理工程师制定的有关本工程环境保护的规则,遵守有关鱼类和野生动物、树木、文物保护、防火及废物处理的规章制度,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国家和当地政府环境保护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13.1施工前环境规划措施

随着人员、施工机械和材料进场,将进行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布置施工,在规划和建设期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在统一规划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做到房屋建筑布局整齐、整洁、合理,采用建筑材料统一。水、电、气供给线路布置整齐,尽可能不损害临设区内的树木和房屋边缘的植被等,临建设施区内进行花木或草坪绿化,供电设计线路走线整齐、安全标志齐全,供水线路架设统一整齐,力求无一渗漏。在所有敷设的管闸阀处都设有醒目的“节约用水”标志。生产和生活污水都将进行无害化处理(即厌氧消化技术),做到“三个统一”,即污水统一集中水家湖站钢筋施工方案,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排放。

(3)进场施工机械和进场材料停放、堆存要集中整齐,施工车辆在施工完后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可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并挂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志牌。对有公害的材料如火工材料和爆炸器材,易燃、易爆的油气罐等,必须在无公害措施情况下进行分类别存放,并由专人负责在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监督下进行工作。

(4)施工期间,结合当地群众的植树绿化活动,开展植树造林周活动。每个树木由个人领管,直至工程结束退场。

13.2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

(1)大气、尘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每天定时打扫路面,以保持路面清洁。晴天安排专门的洒水车对场内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和弃碴场进行洒水,以保证路面不扬尘。水泥、粉煤灰等建筑材料设专门库房堆放,装卸人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运碴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车辆行驶速度一般不大于30km/h,以减少施工扬尘。同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公寓B区二标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定期保养施工设备,减少噪音,检查汽车、装载机、吊车等用油设备的废汽排放量,不合格者予以及时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期间不得随意燃烧树木及废物,以免污染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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