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沟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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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沟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节 基槽开挖与围护

围护材料、各种钢、木板枋材。

⑴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

⑵在基坑施工前,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

⑶决定挖土方案DB34/T 1948-2013标准下载,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

⑷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

⑸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

放线→分层开挖→修边(坡)→基(槽)底整平→基(槽)底预留土层→基(槽)底找平.

1、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m;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1.5m;

注: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

3、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

混凝土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防水涂料(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1~1.2m。

4、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

注: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可适当增加。

5、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有建(构)筑物基础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6、基坑(槽)和管沟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7、基坑(槽)和管沟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对于个别超挖处,应使用石粉、碎石填补,并应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若采用低强度等级素混凝土等)去填补,并办好签证手续。

钎探可采用人力或机械进行。钢钎可选用φ22~25mm圆钢制成,长1.8~1.3m,钎尖呈60°锥状,用锤重3.6~4.5kg,落锤高度500~700mm,将钢钎垂上打入土中,每打入300mm记录一次锤击数,最后将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对照天然地基情况而作出鉴定,如设计人提出也可使用轻便触探器进行试验。

钎探后的孔要填灌中砂至密实状态。

9、挖方的弃土或放土,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与排水,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堆放,且高度不宜超过1.5m。在软土地区,不得在挖方上侧放土。

10、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施工。

11、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应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2、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边坡),应按土质、地下水位情况,并结合施工周期和季节制定保护方案。

13、为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 200~300mm左右,以后用人工挖平清底;如人工挖土后不能立即修筑基础或铺设管道时,也应保留150mm厚的土层暂时不挖。所有预留厚度应在基础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基坑、基槽和管沟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在(路) 面的基层。

五、施工注意事项

⑴基坑开挖,在有水平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3m,以防基底超挖。

⑵在软土地层开挖桩基承台基坑时,应按工程桩施工顺序流水作业,以保证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时才开挖基坑。挖方要对称进行,高差不应超过0.8m,防止软土滑陷而发生桩身位移。

⑶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措施、有方案。地质资料反映有细砂粉土、中粗砂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

⑴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⑵土方开挖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清除安全隐患。对邻近设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⑴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⑵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⑶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⑴回填土: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签证手续)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粘性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 经处理其含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⑵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其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⑶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应通过压实测定确定。

⑷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⑹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工程机械压实5~6遍。

2、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辗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

若填方场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

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4、填料为砂土或碎石土(充填物为砂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6、路基和密实度要求较高的大型填方,宜用振动平辗压实。使用自重8~15t的振动平辗压实爆破石碴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振压。辗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

7、墙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侧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深浅两基坑(槽)相连,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8、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应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少于1m。

注:1、辗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

2、当用5t、8~10t、12t压路和辗压时,每层铺土厚度分别为0.25、0.4m,压实10~12、8~10、4~6遍。

3、当用功率(kw)60以下的履带式推土机辗压时,每层铺土0.2~0.3m,压实6~8遍。

9、挡土墙背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GB/T 14048.10-2016标准下载,如石屑或掺入碎石等,并按设计要求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10、混凝土、砖、石砌体挡土墙,必须在混凝土或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回填土方,否则要作护壁支撑方案,以防挡土墙变形倾复。

11、管沟内填土,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回填和夯实。填土超过管顶0.5m厚时,方准用动力打夯,但不宜用振动辗压实。

12、对有压实要求的填方,在打夯或辗压时,如出现弹性变形的土(俗称橡皮土),应将该部分土方挖除,另用砂土含砂石较大的土回填。

13、采用机械压实的填土[25]浅谈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在角隔用人工加以夯实。

人工填土,每层填土厚度为150mm,夯重就为30~40kg;每层厚度为200mm,夯重应为60~70kg。打夯要领为“夯高过膝,一夯压半夯,夯排三次”。夯实基坑(槽)、地坪,行夯路线由四边开始,夯向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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