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工业厂房施工组织设计(框架 钢结构)

北京某工业厂房施工组织设计(框架 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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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工业厂房施工组织设计(框架 钢结构)

由安全组利用业余时间,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施工现场入口处挂安全纪律牌,张贴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

施工现场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教育工人纠正,并向其讲解安全操作的必要性和后果;

外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65冬雨季施工安全知识教育;

夜间施工安全知识教育;

以上安全教育均由安全组登记记载。

7.4.3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各管理层次、各分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安全目标标准化,安全检查日常化,安全验收规范化,安全技术交底齐全化。

2.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项整改,安全验收,安全技术交底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作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特殊工种作业要有专项的安全操作、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到人证相符。

4.所有的操作平台、临时架子、安全防护等设施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按要求进行验收,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严禁私自拆除任何安全装置和设施。

5.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管理。施工前要对各类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防护劳保用品进行检查,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作业。在施工以前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等)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6.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严格按《临电施工组织设计》设置,非电工不得乱拉接线。严禁使用破损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走。所有电闸箱应有门有锁,有防漏雨盖板,有危险标志。夜间施工照明要充足,设电工值班。

7.现场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操作、维修、保管,他人不得随意操作。

8.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9.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负责人及工长交底,工长向各施工单位、施工队组进行交底。各级书面的交底要有交底时间、内容、交接人的签字并进行归档。

7.4.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槽、坑、沟边2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大型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2.基坑周边设防护栏杆,行人坡道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3.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有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立面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米。

4.结构内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安全网绳不得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网杆采用钢管。

5.吊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凡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施工用机索具施工前由工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工人施工的钢梁上方安装安全绳,工人施工时必须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防止高空坠落。

吊装作业人员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中“十不吊”规定,吊装前安全员应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

吊装过程中,应待构件就位后再上前操作,解开构件的吊索时应将安全带系在牢固处,防止空中坠落。

吊装作业点距离高压线不得小于2m。距低压线不得小于1m,否则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在同一垂直线上,严禁上、下同时施工。

高空作业中。各类工具、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严禁乱扔、乱抛以防物体打击。

构件就位应平稳,避免振动和摆动,待构件紧固后方可松开吊索具。

施工用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距明火10m以上,2者相距10m以外,避免曝晒、烧烤,搬动时禁止碰撞,以防发生火灾。

6.构件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装车时用大垫木10×10木方将构件垫稳,并用2t倒链前后两道封牢。

装车后,整体高度小于4m。

行驶速度≤40公里/小时,转弯或路面不平处≤20公里/小时。

构件与钢丝绳接触外,用胶皮垫住,防止油漆脱落。

装车后,摆放位置应居车中部,前、后用2t链封牢(运中部时封三道),所有构件运输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构件封车绳、倒链的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由于本次有超长、超宽的构件,要夜间运输,运输前要进行安全交底,要求在运输中有专门的运输负责人。要求派专职安全员。运输车辆要安装示宽灯,要前有车开道,后有车压送。并要与交通部门协商好具体的时间和路线,以保证交通的畅通。

安装、拆除由塔吊租赁公司派专业的机械施工队完成。

塔机拆、装前,塔吊安装及相关负责人应共同到工地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技术、安全交底,配备相应的拆、装运输设备和人员。

塔吊施工的常规安全措施:

1)塔吊司机进入施工现场需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塔吊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对塔吊司机、塔吊指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塔吊司机礼貌操作,指挥人员文明指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塔吊安、拆施工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做好相应的防护,并遵守公司和法规中关于高空作业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

3)塔吊公司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塔吊机组定期(一周)对塔吊进行认真的维修保养,确保塔吊各项设备(特别是缆绳和电气设备)完好无损,运转安全,提高塔吊的安全运转率。

4)塔吊司机和塔吊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司机、指挥人员和监护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上岗前双方有权验证对方的操作证件。信号指挥人员不得兼任它职;挂钩人员要稳定;起重不得同时交叉作业,如同时作业,必须加隔离防护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5)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必须旗语哨音同时进行,不得违章指挥,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使用对讲机指挥塔吊运转时,指挥人员必须使用标准普通口音,并得到塔司的认可,对讲机要求清晰、无杂音。

6)塔吊司机要服从塔吊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不得违章作业或擅自操作,对错误的指挥信号和非塔吊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操作,严禁非司机操作塔吊。

7)塔吊指挥人员应与现场在施人员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塔吊司机与指挥人员应相对固定,避免随意更换;塔司或指挥人员必须更换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新更换人员的操作证件。

8)无上岗证件人员操作或指挥塔吊属于严重违章作业,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9)严格遵守“十不吊”,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0)起吊重物时塔吊的回转半径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现场的院(围)墙内;塔吊与回转半径内的建筑物或其它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必须在3米以上。

11)塔吊回转半径内的高压线、电闸箱、变压器等必须搭设有效的防护蓬、架,塔吊与防护蓬、架的安全距离须在2米以上,避免挂碰;任何重物不得从高压线、变压器上绕过,严禁跨越高压电线进行吊装。

12)起吊模板时,指挥人员应认真检查模板是否松动,严禁利用塔吊松动贴合在墙体上的模板或其它物件,严禁串吊模板。

13)起钩时,扶钩人员须扶稳钩绳或被起吊物至高于头顶后方可松手。

14)需要隔楼吊装时,吊装前施工单位须向塔司和指挥人员交代吊装任务,塔司和哨工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站在塔司视线范围之内进行指挥。

15)隔楼吊装时,钩绳必须垂直,严禁斜拉;被起吊物与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必须在2米以上,否则禁止吊装。被起吊物在塔司视线范围之外时严禁使用高速提升。

16)有特殊吊装任务时,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塔司及指挥人员交代吊装任务,并做出特殊吊装任务的安全交底,吊装时,塔吊公司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应在现场进行监督。

17)施工单位在塔身上安装的现场照明设备应确保绝缘、固定、防雨,严禁将其它与塔吊无关的闸箱、电缆、电线、地线等固定在塔身上。所有的有金属外壳以及电器设备连接的金属外壳构架必须妥善地做好相应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护设置必须要符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并在施工之前全面检查现场的保护设施情况。证明安全之后才能使用。

18)严禁将建筑物上的各种防护网、纤绳等固定在塔吊上。

19)塔吊运转过程中,出现对在施人员、建筑物、设备等挂碰现象而发生矛盾纠纷时,塔司和当事人员不得自行解决,须由机长向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或塔吊方有关负责人汇报、进行协调解决。

20)塔吊运转完毕需将大钩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车拉回大臂根部,大臂顺向风源;如其它塔吊正在运转,大臂停放位置不得影响其它塔吊的正常运转,需与地锚固定时必须按要求固定。

21)所有施工人员严格遵守:“非电工不能进行电气设备的施工和操作”,严禁随意触摸电气设备。

22)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吊车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23)高空作业时,应带工具包,严禁从高空向下乱丢工具和构件,以免造成伤人和意外事故,同时严禁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

24)吊装中,起重工应找准规定的构件重心和吊点,并牢固的绑扎钢丝绳和其它吊具。

25)设备与构件吊开时,应平稳,避免振动和摆动,就位固定前严禁解开吊索具。

26)塔吊安装完毕以后要根据现场的情况设置好相关的防护设施,防止碰撞。

27)遇有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

8.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电工操作一般规定要求:

1)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认真领会临电施工方案和交底的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改变;

2)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不得酒后作业;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3)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

4)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工程竣工后,临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1)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2)配电箱及其内部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固定配电箱箱底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随意拖拉,必须固定在支架上,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3)配电箱内开关、触点动作灵活、接触良好,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工具等杂物,箱门有锁,有警告标志,施工完毕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4)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有否异常现象,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5)现场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及照明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大面积照明采用高压镝灯,局部照明采用防水碘钨灯,要求灯头与易燃物距离不小于0.3m,灯架必须稳固;照明支线路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超过10盏,每盏灯必须装熔断器;

2)室内工作用36V低压灯,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36V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变压器应有防雨、防砸设施;

4)照明线路严禁在地面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上时,必须用绝缘物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

5)施工现场照明灯具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6)电缆直埋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并有标志;施工电缆利用竖井垂直敷设,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小于1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4)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电方案和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介绍方案和交底总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履行文字交底制度;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电工程进行检测,包括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测是否安全可靠GB50681-2011 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并作好检测记录;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有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4)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电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

及时报告并同时抢救伤员、避免事故蔓延、保护现场→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后,提出处理意见和写出调查报告→事故的审理和结案→填写统计报告

1)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城市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2015版).pdf,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根据受伤者伤害部位和情况,择送专业医院抢救,同时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检查、劳动部门;

3)事故发生24小时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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