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上海外滩五十五层高层施工方案

中建一局上海外滩五十五层高层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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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一局上海外滩五十五层高层施工方案

明确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充分发挥设备潜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

2)施工总承包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⑴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的管理;

⑵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JGJ392-2016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df⑶图纸中有遗漏、错误需要更改的确认工作;

⑷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重点解决设计中各专业“碰撞”和“打架”问题;

⑸测量试验的管理工作;

⑹现场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

⑻协调、指导各指定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⑼做好有关技术方面的三个协调工作:

①外部协调:设计、业主、监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

②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有关技术方面的协调:工程、合约、财务、材料、水电、机具等方面的协调

③参加各指定分包单位技术指导、有关技术方面的横向沟通和协调。

技术管理工作详见流程图一

流程图一:技术管理流程

11.10.5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总包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承担着从始至终的安全管理责任。

2)企业的法人代表与总包项目经理签定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总包经理与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经理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奖罚指标。

4)总承包部及各专业分包主管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与各专业部门的业务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人员与作业班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要分别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从经理到生产班组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使全体职工增强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5)各级人员的安全协议签定后,项目经理(安全工经理)监督、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6)各级安全管理协议,特别是各指定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必须在各指定分包单位进场前签订。

7)安全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每日对现场进行安全巡视,对各分包商违章作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每周由安全部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要求各分包每月对职工进行一场安全教育大会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工作见流程图二。

流程图二: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11.10.6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总包部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各指定分包单位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进场前必须按花名册,每人交一张1寸彩照统一到综合办公室办理胸卡。胸卡费用由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队伍自行支付。无胸卡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指定分包/直接分包的管理人员一律佩戴白色安全帽,施工工人一律配戴黄色安全帽,其它颜色的安全帽一律不准带入现场。

3)搭设材料库房或办公用房,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或经总包审核后,按总包指定地点和相关要求搭设,其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承担。

4)所有施工现场及办分室的标牌由总包统一制作,未经允许不得悬挂任何标语或标记,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如确需悬挂必报综合办公室批准。

5)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齐、无积水,车辆进出现场不得遗撒或者夹带泥沙。

8)伙房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者方可上岗。

11.10.7环保控制和管理

总包将协同各分包单位,依据ISO14000标准制定详细的环保施工方案,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环保管理责任状,确保ISO14000环保体系在本工程工地建立和有效运行。

1)对于有害材料的控制

为了防止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进入现场,总承包将委派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建材专业工程师负责对全部进场材料的检验,对于那些对人体有害的或给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坚决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2)对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控制

3)对施工现场防止水污染的控制

对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水和管道试压用水,禁止随地排放。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和试压用水流向,在合理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总包及有关各分包在施工现场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而污染水体。总包设专人负责检查,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4)对施工现场防止噪声污染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总包负责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为了不影响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环保局备案方可施工。

对于产生强噪音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通风风管制作等),总包将负责组织安排在远离住宅和办公区的位置进行。对于必须在施工现场操作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切割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或音障,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有关因素进行调整,以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1.10.8合同管理

1)为规范合同管理,理顺合同关系,业主在工程分包时,总包予以积极配合、按时参与过程洽谈。

2)违反合同规定不能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总包部将依据合同条款予以处罚;

3)合约部主管负责合同的履约管理。合约部主管应每周检查一次所有分包商合同履约情况,并填写合同履约报告,并呈报项目经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对不能履行合同或履约过程中有重大问题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商,应及时由总包项目经理签署意见提出补救措施或建议后报业主、监理。

5)为了更好的履行分包合同,建议对分包商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由总包确认。

11.10.9机具设备管理

机具设备管理工作由总包部统一负责,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服从总包部统一调度、统一协调,有计划进退场。机具设备使用须遵循以下几点:

1)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所有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提前申报。工程设备申报单必须注明进场机具的型号、数量、及有关参数。并在进场时做好登记,将登记表上报总包,并随表附上进场机具的合格证。总包将对进场机具随时检查。

2)凡是没有进场登记的机具一律拒绝进场。总包对进场机具进行检查时,若发现没有做登记的机具将停止其使用,并有权调查其来历直至没收。

3)施工机具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施工机具不得带病作业。

4)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包括已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游标卡尺、500mm以上钢直尺、压力表/氧气表/乙炔表/绝缘电阻表/万用表/电流表等,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

5)总包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此类设备、仪器及钢卷尺进行检查。若发现没登记、不合格、已损坏过期的正在使用及处于待用状态,总包将按其使用的情况,对没有登记、不合格、已损坏、过期的设备、仪器进行重新检查合格为止。

6)使用的机具外壳绝缘必须符合要求,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线,不得用其它线代替;

7)所有机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三级配电箱的配量必须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8秒;

8)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自觉接受总包方机械管理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小时内撤出场外,否则,总包方有权予以处罚,并视情况轻重,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9)施工机具在使用时严禁带电移动,接、拆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将上岗证复印件报总包部机械管理员备案。

11.10.10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总包部各专业工程师牵头监督管理。各专业分部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由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⑴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指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⑵各指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

⑶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准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进随用。

⑷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5)材料、设备、机具每次进场须持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物资设备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未进场,一律不得运出场外。材料管理工作见流程图三:

流程图三:材料管理流程图

11.10.11现场水电管理

总包单位对现场内所有水电实行统一管理,为达到合理调度、节约使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

⑴总包将按服务承诺将水电接至指定位置。

⑵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水电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包生产部,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按指定线路接水。

⑶水电使用申请应包括使用地点、使用期限、使用量;对用电申请还须注明使用的机械、功率及安全措施。

⑷接水、接电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⑸违章用水造成浪费或用水时跑冒滴漏损坏物品的,要负全部责任,并视情况轻重给予500~2000元罚款。

⑴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电的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包专业工程师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指定的配电箱接电。

⑵现场总配电室专职设电工,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项;施工区设专职电工,对现场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进行维护管理。

⑶本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所有机具必须达到三级控制两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一台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其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8秒。

⑷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处理故障迅速果断,不得有意拖延时间。

⑸值班电工须作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作好交接记录。(记录表见附表)

⑺正常维护需要时,值班电工有权对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的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负责。

⑻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有责任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如因使用不当或私自拆改造成破坏,须承担经济赔偿。

⑼指定分包/直接分包方必须配备维修电工,维修电工应持有上海市有关单位或其认可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临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维护,严禁非电工接、拆线路及操作开关,如因非电工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所在单位负责。

⑽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按上海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在现场的用电及用电设备、电动工具进行检查,下达整改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停工整顿,因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11.10.12文件和资料管理

总包部文件资料管理包括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及项目管理资料的管理。其中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测资料由项目总工负责,是保证整个工程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的依据,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其中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它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的依据,施工成果的证据。其所涉及的各种制度、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与业主、监理各分包之间联系函都是关系整个工程极其重要的文件。

⑵业主指令、施工方的复函、图纸会审记录(土建、机电、装饰接收/下发)

长江提水工程项目第一合同段冲天院子隧洞有压输水隧洞专项施工方案⑺监理批准的方案审批表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归类

3)总包和指定分包/直接分包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总包在总承包部下设资料室或资料员,专职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管理及归档工作。

4)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

必须按总包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总包均不负责。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⑴业主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由总包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须经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审阅后下发各有关单位。

⑵业主及监理直接交给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的各类文件、资料GB/T 5678-2013 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pdf,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单位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小时内必须到总包资料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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