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轨道交通三溪站土建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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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轨道交通三溪站土建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C)设备应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产品还应附有线路图;

D)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不得使用不合标准及无效期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施工生产现场和作业场、各种孔洞(钻、冲孔桩)和各种易燃易爆场所、仓库、变压器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而且要围、盖牢固、上述地点应挂设安全标志、标语、口号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拆除,梯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设牢固严密的防护栏、防护盖板永川金科基础施工组织设计,通道口应设牢固的防护棚;陡坡应设牢固的临边防护,高空作业一律佩戴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一律戴安全帽。

(1)严禁任意拉线接电,采用三相五线供电和使用三相五芯橡套电缆配置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备要求一机一闸一防漏电开关和接地保护(零)以及三级铁皮或其它高强阻燃材料电箱,同时保证线路材质、接头、架设高度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都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

(4)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5)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开关、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6)现场电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新机(进口机械按原厂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规定》。

(4)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6)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的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房、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4)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地铁车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深基坑施工时仔细研究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

3)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4)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情况,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5)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

(3)深基坑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降水、围护结构等位移,要定期观察测试,并作好记录。对于较重要和较危险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也要定期观察记录。

(4)深基坑施工,由于降水、土方开挖等因素,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使用安全时,应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固、改迁等,特别是各种压力管道要有防裂措施,以确保安全。

(5)深基坑开挖,必须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淋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坍方。

(6)坑边不得堆放重物,如坑边确须堆放重物,坑边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

(7)严禁在高边坡及危险地段搭建工棚。

(8)深基坑施工时,在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火、爆破作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上下深坑要有可靠的、数量足够的安全通道。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树木等进行调查,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变化和淤泥土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灯。

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的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土方开挖过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安装钢支撑,严禁起挖,并派专人负责监控土方开挖与钢支撑安装关系,一旦发现起挖,必须停止开挖,安装完钢支撑后才能继续开挖。

钢支撑安装时,必须确保钢支撑下方设有作业人员,并派专人指挥,在安装第二、三道钢支撑时,采取在钢支撑端头系拉绳或其他办法,使钢支撑平衡、平稳下放到托架上,避免下放过程碰撞已安装好的钢支撑上。

对邻近的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地下管线等都要认真查清情况,并采取适当的隔振、减振措施,以免振坏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而发生事故。对危险而又无法加固的建筑物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可以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和邻近建筑物及人身的安全。

清除妨碍施工的高空和地下障碍物。平整施工范围的场地和压实打桩机行驶的道路,机械应放置平稳。

开工前要检查机械并加润滑油以利操作,机架起落准备工作完成后,当班人员重新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操作。

工作时机手不得擅离岗位,精神要集中,开机时先起动操纵机构,开机后应将保险装置固定牢靠,下班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动机盖好。

工作中,使用规定的各种联系手势或讯号,全组工作人员均应服从指挥人的指挥。所发讯号不明,应立即反映,以免引起事故。机手对任何人所发的危险讯号均应听从。

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风、防雨、防雷、防火、防止机具散失的一切工作。

机械启动前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检查减速箱中的油位,传动带的松紧度及电机的绝缘度,方可作业。

机械作业中,电缆应有专人负责收放,如遇停电,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成孔后,必须马上清孔准备灌砼的一切工作。

机械启动时,严禁用手清除机械上的泥土,发现紧固螺栓松动时,应即停机重新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常用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1)平刨:传运部位应设防护罩、护手装置,机体有保护接地和接零,并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

(2)电锯(风车锯):有锯尾刀、面板,传运部位设防护罩,有保护接地或接零,有漏电保护装置,不得以闸刀开关代替电源开关。

(3)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保护接地或接零,安装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线不能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4)钢筋加工机械:凡传运部位加设防护罩,要有保护接地接零。

(5)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要有单独的开关,要有防雨措施,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禁止把线、地线与钢丝绳接触,更不能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6)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物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台代替支撑。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并有保护接地或接零,料斗应有完全的保险挂钩,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用挂钩将料斗固定好;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现场检修时,料斗应固定好,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搅拌机应搭操作棚,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7)乙炔瓶距离明火10m以上,有防回火装置,乙炔瓶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距离5m以上,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列震动,并搭棚防止曝晒,氧气瓶和焊割工具上严禁粘染油污,乙炔气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8)各种电动机具传动部位都必须装设安全防护罩,操作部位有安全防护,用电安装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定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2)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在满载荷或接近满戴荷时,只能朝幅度变小的方向变幅。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或使用制动器使用之缓慢下降。

(14)提升的重物平移时Q/GDW 11483-2016标准下载,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5)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6)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7)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8)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19)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以下事项:

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1)起重机的基础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2)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情况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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