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某段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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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某段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泵送混凝土前,检查泵送管路、管节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合格的管件。管路面设要平顺,在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管路设专人经常检查,遇有变形、破裂时,及时更换,防止崩裂。拆卸管路接前,应把管内剩余压排除干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面引起事故。

5、顶推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材料(如:拉锚器、工具锚、连接件、油压千斤顶、高压油泵、油管、压力表及滑动装置等)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做试验。

6、多台千斤顶共同顶推,应选用同一类型的千斤顶,其动力应有统一的控制手段,使达到同步、纠编、灵活和安全可靠。

7、顶推施工中应备有现场对讲机等通迅设备储罐自控施工方案,以便于统一指挥。

8、在各顶推点,应派专人进行测量,随时将墩顶的位移数据,报告经指挥人员。

9、顶推时,随时观察钢导梁的变形情况,和钢导梁与箱接头处的变化情况。

10、箱梁的顶推施工应选择在晴好的天气下进行。

1.4.8、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2、遵守水上施工纪律。水上施工手续齐备,先报告后施工,大型单项过程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桥区水域范围内,施工水域范围外的其他作业,在向航道及港监部门书面或口头报告征得同意后再进行。

3、工程船舶、租用机驳和长期外协船队进行安全教育。

4、保持通航桥孔航道畅通、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要求,在通航桥孔设置航行标志,以明确航道及施工水域范围。

5、在水上施工照明灯具上加装遮光装置,避免对夜间船舶通行干扰。

7、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江中乱抛乱卸。在装卸泥、砂、石及其他施工物资时,散落水下对通航造成影响时,应及时打捞、疏浚;水中挖孔桩施工的弃渣全部用装泥船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1.4.9、工地交通安全措施

1、采用施工快捷、方便、施工期占用道路少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形成。

2、在允许通行的施工地段、临时通道必须保证各类交通所需的基本限界条件要求。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交通高蜂期必须控制施工强度。

4、必须做好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施工期间不至因施工安全问题影响地面交通。

5、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及时引导、疏解交通。

6、增设必须的临时交通管理设施,保证交通有序运作;(包括信号的改变,管理标志、标线和安全分隔措施)。

7、合理布置临时交通设施,保证所需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及时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离施工地点150m前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改道标志,提示过往司机减速慢行及注意行车安全。

8、施工人员上岗前均应进行交通意识培训,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得穿越快速道。

9、施工前购置一定数量的反光衣及交通维护设施给改道施工人员穿戴。每阶段施工场地围蔽每隔50m均设置反光警示标志。

10、改善现有可利用道路的行驶条件,以分流交通;调整局部道路使用功能或开通临时通道,增加区域或区段道路的疏解能力。

11、施工中修筑的临时道路我公司派专人负责维护,保证不影响通车要求。同时,大型机具、材料进出场尽量安排在夜间人车稀少时进行,将影响交通的程度降至最低。

2.1、制定文明施工措施,争创“文明施工单位”做到:

2.1.1、在场内适当位置设置文明施工教育栏,宣传文明施工条例与要求,并设置醒目、整洁的施工标牌、施工许可证等标牌。

2.1.2、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四周除人员、车辆出入口通道外,其余周边用砖砌围墙遮挡,围墙标准按市建委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执行。

2.1.3、高空作业时,采用密布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1.4、已拆除旧房的空地,完成场地平整,一律捣铺硬地坪。

2.1.5、保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场内设置连续、畅顺的排水系统,合理地组织排水。

2.1.6、施工过程中,确保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如造成下水道及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立即组织疏浚或修复。

2.1.7、施工排水经沉淀后,应及时排入市政水网。

2.1.8、现场建筑材料的堆放按照总平面布置指定的区域范围分类堆放,材料转运堆放有专人管理,专人清扫,保持场内清洁通畅。

2.1.9、工地围栏周边保持清洁,每天派专人定期打扫。落实门前三包、环境保洁责任制,不在工地围栏外侧堆放材料。

2.1.10、施工现场防火、用电安全、施工机械及余泥外运、整体物料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等,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禁止违章行为。

2.1.11、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佩带安全帽,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1.1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迹象,采取有效的封闭保护措施,通知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2.2.1、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申报审批制度,除抢险抢修的紧急工程外。

2.2.2、确需夜间施工的工程(如连续浇捣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施工等),必须申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夜间施工,且夜间施工尽量不超过22时。

2.2.3、夜间进行焊接作业时,为使过往车辆行人不受强光影响,为安全起见设置有效的遮光挡板。

2.3、生活区与后勤管理

2.3.1、工地生活后勤区与施工作业现场区采用围栏严格分离。

2.3.2、临时建筑采取砖砌墙体,或集装箱式临时设施,并符合安全、通风、明亮及环境卫生要求。民工住房、厨房、厕所等设施要符合穗建筑(1999)第175号文要求。

2.3.3、厨房必须设置在离工地不少于20米,厨房内墙铺贴2米白瓷片,炊事员持证上岗,穿规定的工作服,一律按市建委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执行。

2.3.4、厕所位置要设置合理,远离食堂,距离30米以上,墙内铺贴白瓷片,设洗手槽,加盖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要专人清理,定期喷药,不得有异味,保持清洁卫生。

2.3.6、工地设置医务室,负责工地员工的医疗保健,做好防病治病,负责监督检查食堂、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并检查生活区的卫生情况,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整改。

2.3.9、进场人员按公安及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岗前培训及安全、法纪教育。

2.3.11、主动处理好与邻边居民、企业等单位的合作,睦邻友好,尊重当地街道、居委会及社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共创文明工地”、“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建造“爱民、便民、不扰民”工地。

2.3.12、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及四周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工交工地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4、原有水电设置、排水布置的临时措施

2.4.1、工程进行地面施工时,难免不破坏周围原有给、排水管线,因此,我们将施工前采取有效措施(如挖探或探摸清情况),进行改线,转移位置,维持各管线的功能。

2.4.2、待地面(下)工程完成进行回填前再将管线修复,与基础位置冲突的将按施工规范永久改线施工。

2.4.1、拆迁后的现场电源线,通讯线会临时被架空,在电线架空的上空搭设电线保护棚架,使电线在主线施工时免槽破坏,确保周围区域的居民、单位使用或通讯不受影响。

2.4.3、有关自来水及通电通讯的专项作业,联系有关部门做密切配合。

2.5、总平面布置按文明工地的要求布置

2.5.1、文明工地平面布置执行《广州地铁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及管理规定》。按有关规定实现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5.2、实行全封闭施工,设置围墙,安全挡板和安全标牌。生活区及主要生产车间设置标准的砖墙,工地现场采用塑料板围蔽,出入口设置洗车槽。

2.5.3、场内四周设置有良好排水渠道,泥浆沉淀池及畅通的排水系统。

2.5.4、生活区内卫生间、厨房、宿舍分区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隔离,材料及机械设施在围墙内分区管理堆放。

§3、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

3.1、加强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对每周的安全学习做硬性规定,学习环保条例和环保知识。不但要做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还要做到环保第一。

3.2、为防止噪音污染、泥浆、余泥污染、施工、生活用水污染、粉尘、废气污染采取以下措施:

3.2.1、本工程全部采用钢化的支顶板体系,减少锯木机等电动木工工具的使用,以降低以往因频繁使用锯木工具而产生的噪声污染。使噪音控制在市政府规定的75分贝以内。

3.2.2、为降低噪音,发电机安装在有壁装巾隔音板的集装箱内,并在所用内燃机上(发电机、空压机、推土机和挖掘机等)装上消音器。

3.2.3、车站和明挖隧道基坑开挖施工、桥梁承台施工产生的余泥必须由合法持有散体物料运输许可证的运输车队负责,按规定的时间运出市,并按指定的地区弃置。

3.2.4、钻孔桩施工产生的大量泥浆如施工范围无场地存放须采用流动式的钢制储浆池,废弃池泥浆采用改装油罐车及时进行清运。

3.2.5、所有泥浆必须进入准备的沉淀池,经过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府指定的排水系统的下水道。

3.2.6、为使泥浆、污水不污染环境,工地将设置专用排污管沟、专人管理控制排放,污水排入市政排污管道。详见施工场地临时管线平面布置图。

3.2.7、工地出口处均设置固定式或流动式的洗车槽,所有外运余泥、泥浆的车辆必须经洗车槽洗车,才能外出离场。

3.2.8、围蔽围栏底脚砌单圩砖墙40cm高并设置截水沟防止工地范围内污水流出,污染周围环境。

3.2.9、生活区的污水做好沉淀隔渣设施,以免淤塞排水管网。

3.2.10、所有施工机械、机动车做好检修工作,尤其是废气的排放检测,将废气污染降低到最低点。

3.2.11、设立专职的清扫队伍,对通道、护栏进行定期清扫,施工通道定期进行洒水防尘。

§4、成品保护的保证措施

4.1、认真执行“广州地铁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及管理办法”加强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4.1.2、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

4.1.3、要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污染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4.2、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作业,减少成品损失

4.2.1、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或盖等措施,一旦发生成品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

4.2.2、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被撞或被刮,对路边可能被污染的桥墩砼,一是要对砼进行遮盖,二是要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处理。

4.2.3、现场的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要用蓬布遮盖,并进行支垫,防止雨淋、日晒和受潮。

4.2.4、对桥梁墩柱和车站主体结构的柱墙,为防止碰撞要用塑料布进行包缠或用拦杆进行隔离防护,对内衬墙可能污染时,要用彩条布进行覆盖,总之要视可能对成品造成损伤或污染等情况,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进行保护。

4.2.5、在浇注砼时,振捣人员不准站在钢筋上,也不准在钢筋、模板上振捣,已浇注的砼要进行覆盖并不准行人在上面踏行。

4.2.6、地下车站和明挖隧道的顶部结构在没有覆盖土之前,任何车辆不准在上面行驶,并用栏杆进行围护。

4.2.7、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伤,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章交通组织及航道维护措施

本工程中的某南站施工期间,要封闭某铁路线下的涵洞,将中断现状的河沙桥中路由此涵洞通行的人流及车流,另对河沙桥中路与双桥中路的交通也有较大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现状交通的正常和安全运输以及顺利通行,将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城市和周边地区交通的基本运行。

因此,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期间的交通,加强施工的管理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对施工期进行交通组织和管理,为本工程交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

1.2.1、从城市整体交通动作的全局观点出发,以安全性、有效性和注重环境影响为目标来组织交通。

1.2.2、工程施工期地面交通组织做到“自身消化”和“分流疏解”相结合。

1.2.3、配合业主做好施工前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及三通一平工作,做到“先建路,后占道;先疏道,后施工”。

1.2.4、采用施工快捷、方便、施工期占用道路少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形式。

1.2.5、在允许通行的施工地段、临时通道必须保证各类交通所需的基本限界条件要求。

1.2.6、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交通高峰期必须控制施工强度。

1.2.7、合理安排施工工作顺序DBJ51/T 117-2019 悬挂式单轨交通动力蓄电池系统技术条件,调控施工材料准备的进出时间,尽量安排施工材料进出的车辆在交通线上车辆通行量较少的时间内进行。在施工场地内安排材料存放场,增加材料的存放量,减少进出材料的车次。

1.2.8、改善现有可利用道路的行驶条件,以分流交通。

1.2.9、调整局部道路,特别是河沙桥中路的使用功能或开通临时通道,增加区域或区段道路的疏解能力。

1.2.10、必须做好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施工期间不至因施工安全问题影响地面交通。

1.2.11、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DB11/T 1589-2021 气象灾害风险调查技术规范 通则.pdf,组织力量及时引导、疏解交通。

1.2.12、合理布置临时交通设施,保证所需的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及时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

1.3.1、某车站施工时的交通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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