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50-2010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_OC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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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砌体柱外加预应力撑杆工程

14.1.1砌体柱外包角钢加固一般不采用胶粘方法,而采用无粘 结的于式外包钢。但于式外包钢仍有两种方法:一是无预顶力的 干式外包钢;二是外加预应力(也称外加预顶力)的干式外包钢 (图1)。本章的规定仅涉及后者的施工过程控制与施工质量检 验。对前者的钢骨架设计和制作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7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执行;其他施工要求可按本章的规定执行。

部分预应力现浇框架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实例(有粘结)图1预应力撑杆加固砌体柱示意

14.1.2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时,主要是凿除原柱表面风化 酥松层和污垢、青答等等。原柱抹灰层是否凿除,应按设计规定 执行。若设计方案要求将面层剔除干净,应轻敲轻打,细心剔 除,或采用高压水射流剥除,以尽量避免柱砌体因受振动而损 伤;同时,还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14.2.1执行本条应注意的是:砌体柱经整修、打磨棱角后,尚 应使用压缩空气将其表面粉尘、碎湾等清除干净。若有工程经 验,也可采用压力水冲洗十净。 14.2.2砌体柱表面平整度很差时,打磨作业不仅会严重损伤柱 体,而且容易危及结构安全。此时,可改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M15的水泥砂浆找平,但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的 通知,施工才有依据。

14.3.1该条的规定是保证杆件制作的准确性,避免不必要的返 工。因为砌体构件不仅尺寸误差较大,而且筑也不规整。在现 场就近制作,可以起到量体裁制的作用。 14.3.2先预焊成组合肢再安装,可减少在柱上的施工作业。这 样的安排不仅提高了施工速度,而且更易保证施工质量。 14.3.3补强钢板是对削弱的角钢截面进行补偿性加强的措施, 在安装撑杆过程中,补强钢板要承受较大的横问拉力,其尺寸除 应经设计确定外,尚应考虑构造上的要求。此外,应指出的是: 在补强钢板上为安装拉紧用螺杆而进行的钻孔,在焊接翼板前 进行。 14.3.4抵承板与承压板(承压角钢)及撑杆肢的接触面,其所 以应经刨平,是为了保证其相互之间的紧密抵承,传力可靠。 14.3.5对承压板厚度的要求,是为了保证承压板有足够的刚 度,在承受抵承板传来的压力时不致变形

14.3.6穿在补强钢板钻孔中的螺杆一经收紧便能起到横向张拉 作用。因此,其板厚及螺杆直径均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若张 拉(即螺杆收紧)过程中发现钢板变形,应立即停止张拉,并通 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补强

14.4撑杆安装与张拉

14.4.1如何确定横向张拉量么H的起点,运今尚难通过计算 解决,本条的做法系参照俄罗斯预应力专家H.M.欧努甫里耶 关的工程经验制定的。至于承压板与结构的抵承面之间,之所以 需要涂抹结构胶粘剂,是为了使其接触紧密,传力均匀。但应指 出的是:当使用胶粘剂时,原构件混凝土的表面含水率应符合胶 粘剂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4.4.2本条对抵承板节点传力面作出了接触面最小面积和最 隙限制的规定,其自的与第14.3.5条是一致的,都是从施工 质量要求上来保证承压板传力均匀、不变形

14.5.1预应力撑杆建立预应力的控制值,可通过计算得到,由 撑杆下料的长短、撑杆中部切口宽度以及横向张拉量△H控制。 预项过度,加固柱易出现水平或斜向裂缝。

15钢构件增大截面工程

15. 1 一般规定

15.1.1钢结构构件增天截面工程常用的施工方法有:负荷加 固、卸荷加固、部分卸荷加固和拆下加固、拆下更新等。当需卸 荷或拆下时,必须措施合理、传力明确,才能确保安全。因此, 在提出拆卸过程控制方案时,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充分研究、 办商,经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付诸实施。 15.1.2卸荷状态下钢结构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在实施加固施工 前,同样须按本规范第3.0.4条和第3.0.5条的规定,对原结 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整和必要的卸荷后,才能进入加固的程 序。由于随后的施工过程控制与施工质量检验,与新建工程的要 求无甚显著差别,故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执行 15.1.3本条规定的是一般施工程序。具体实施时,宜根据工程 量大小进行调整或简化。 15.1.4本条的规定系为确保钢结构构件加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而设置的,其内容很明确,无需作进一步说明。 15.1.5在钢结构加固工程施工焊接过程中,焊工是特殊工 种,其操作技能和资格对工程质量起到保证作用,必须予以 充分重视。本条所指的焊工,包括手工操作焊工和机械操作 焊工。从事钢结构加固工程焊接作业的焊工,应根据其所焊 接的结构具体类型和位置等,按现行行业标《建筑钢结构 焊接技术规程》JG81的要求对施焊焊工进行考试并取得相 应证书。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5.2.1~15.2.3这三条是对原结构、构件经界面处理后应达到 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15.2.4对待焊区钢材表面处理质量进行复查,可以提高钢材表 面的适焊性,也有助于保证焊接质量。

15.3新增钢部件加工

[5.3新增钢部件加工

15.3.1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 1mm的缺棱。这些缺陷在气割后都能较明显地显露出来,一般 用放大镜检查即可;但有疑义或特淼要求的气割面和机械剪切面 则不然,除观察检查外,还应采用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 查。另外,还应指出的是:切割面出现裂纹、夹渣、分层等缺 陷,一般是钢材本身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厚度大于10mm的沸 腾钢钢材容易出现这类问题,故需特别注意。 15.3.2为消除切割对主体钢材造成的冷作硬化和热影响的不利 影响,使边缘加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本条规定了边 缘加工的最小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15.3.3抗滑移系数是高强度螺栓连接的主要设计参数之,直 接影响构件的承载力。因此构件摩擦面无论由制造广处理还是由 现场处理,均应对抗滑移系数进行测试,测得的抗滑移系数最小 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执行本条规定时,应注意如下两点:一是当摩擦面的摩擦系 数设计值不大于0.3,且施工图上未提出测试要求时,可免作抗 滑移系数检测:二是在现场采用砂轮打磨局部摩擦面时,应以打 磨范围不小于螺栓孔径的4倍,且打磨方向应与构件受力方向垂 直为条件,其测试结果方为有效。 本条在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中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15.3.4为了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

协调,本规范对加固用高强度螺栓孔的加工质量提出了要求。其 具体规定的依据如下: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公差螺栓、螺钉、螺柱和 螺母》GB/T3103.1和《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表面结构轮 廓法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T1031,确定了A、B、C 三级螺栓螺孔的加工精度H和粗糙度R,的控制值; 2明确了A、B、C三级螺栓螺孔直径的允许偏差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采用。 15.3.5~15.3.7这三条的条文说明与所用的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同。现仅就本条所补充的内 容说明如下: 1切割面平面度u(图2),即在所测部位切割面上的最高 点和最低点,按切割面倾角方向所作两条平行线的间距,应符合 u≤0.05t,且不大于2.0mm的要求

图2切害面平面度示意图

2切割面割纹深度h(如图3所示),即在沿着切割方向

图3切割面割纹深度示意图

20mm长的切割面上,以理论切割线为基准的轮廓峰顶线与轮廓 各底线之间的距离。对重要结构,取h≤0.2mm;对一般结构, 取h≤0.3mm。 3局部缺口深度,在切割面上形成的宽度、深度及形状不 规则的缺陷,它使均匀的切割面产生中断。其深度应不大 于1.Omm。 4机械剪切面的边缘缺棱(如图4),应不大于1.0mm。 5剪切面的垂直度(如图5),应不大于2.0mm。

图4机械剪切面的边缘 缺棱示意图

图5剪切面的垂 直度示意图

15.4.1在负荷下进行结构加固,常需进行焊接、开、扩螺孔, 此时必须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和安全措施,才能保证原构件在施 工过程中有足够承载力,从而也才能防止加固工程施工事故的发 生。对于加固后无法检查质量且易影响结构承载能力的部位,尚 应作为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妥要善保存其详细记录,以备验收和 评价加固效果使用。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5.4.3本条规定的自的在于先点焊固定,以使构件较快具有相 当承载力;然后再对称、平行地按序施焊,以使构件尽可能自由 地变形;从而达到减少残余应力和畸变之自的。 15.4.4本条对螺栓连接施工工艺所作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 原构件的截面在加固过程中受到过大削弱

15.4.6本条特别强调了对有两个以上构件组成的静不定结构进 行加固时,应先点焊定位,使结构初具整体性,再从受力最大构 件开始,依次焊接,以便被加固结构、构件能较自由变形,从而 减小煌接残余应力,

15.5.1根据构承载情况的不同,现行国家标维《钢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7将焊缝的质量分为三个质量等级,其内部缺陷 的检测可用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探伤。射线探伤具有直观性、一致 性好的优点,过去人们总认为射线探伤可靠、客观。但是射线探 伤成本高、操作程序复杂、检测周期长,无其是钢结构中大多为 T形接头和角接头:射线检测的效果差,且射线探伤对裂纹、未 溶合等危险性缺陷的检出率低。超声波探伤则正好相反,操作程 序简单、快速,对各种接头形式的适应性好,对裂纹、未熔合的 检测灵敏度高,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对钢结构内部质量的控制均 采用超声波探伤,一般已很少米用射线探伤。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5.5.2考虑到设计对不同质量等级焊缝的承载要求不同,以及 现行有关标准对严重影响焊缝承载力的缺陷均予以严禁的实际情 况,本条也将这类严重缺陷的检查列为主控项自,并给出了产严重 缺陷的检查标准(表15.5.2)。其中应指出的是:对于一级焊 缝,除了不充许有表面气孔、夹、弧抗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外,之所以还不充许出现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是因 为它们对构件承受动载的能力有显者的不良影响。 15.5.3高强度螺栓终拧1h时,螺栓预拉力的损失已大部分完 成,在随后两天内,损失趋于平稳,当超过一个月后,损失就 会停止,但在外界环境影响下,螺栓扭矩系数将会发生变化,影 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为了统一和便于操作,本条规定检查时间 统一定在1h后的48h之内完成

无法使用专门扳手进行终拧的情况。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施工 中,因安装顺序、安装方向考虑不周:或终拧时因对电动手使 用掌握不熟练,致使终拧时尾部梅花上的棱端部滑牙(即打 滑),无法拧掉梅花头,导致终拧扭矩成为未知数。因此,对此 类螺栓应控制在很小比例内

规范》GB50205相应条文的条文说明。

16钢构件焊缝补强工科

16.1.1、16.1.2本章的规定虽然适用于焊缝连接在卸荷状态和 负荷状态下补强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但由于负荷状 态下的焊缝补强作业稍有失误,便不仅易发生工程事故,而且还 直接涉及安全问题。因此,建议业主和设计单位应坚持要求监理 人员必须全程在场监督负荷状态下的焊接施工,而耳还应要求监 理单位所指派的应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强的焊接专业工 程帅。否则业主有权要求撤换。 16.1.3、16.1.4钢构件焊接区的表面不能处于潮湿状态。因为 水分子在电弧高温作用下将分解出氮,以致影响焊缝质量。因 此,严禁雨雪天气的露天作业。同时,4级以上风力作用下施 焊,不仅电弧孤易被吹偏,而且将使焊缝冷却速度加快,以致产生 冷裂纹,故规定应有挡风措施。 16.1.5钢结构加固工程施工中,焊工是特殊工种,其操作技能 和资格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最关键作用。至于负荷状态下的焊缝 补强焊接,更是高风险的作业。为确保工程和人身安全,除必须 加严检查爆工的专门资格证书外,还应对焊工进行现场考试或 考核。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6.2.1执行本条时,应同时执行本规范第3.0.4条和第3.0.5 条的规定,否则可能遇到许多困难。因为钢构件焊区的表面质量 对焊接工艺和焊接质量有很大影响,不仅应认真修整,而且修整 完毕时,还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员进行检查,经其书面认可并签字

后方可进人下一工序。

16.2.3参阅本章第16.1.4、16.1.5、16.2.1条的条文说明, 即可理解此项复查工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6.3焊缝补强施工

16.3.1钢结构在我国发展很快,除传统建筑钢材之外,高强度 建筑钢材和焊接材料日盏增多。同时,进口的高强钢材也很多。 为保证焊接质量,本条规定广钢结构焊接施工前应进行工艺试验 的范围,以期取得最佳工艺参数,为制定焊接施工技术方案提供 依据。 16.3.2负荷状态下实施焊接补强施工,是一项高风险而又复杂 的作业,考虑到加固工程现场的环境和条件差,难以预计的影响 因素多,其焊接难度远比新建工程大,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其施焊 工序。本条规定的各项措施,是多年工程实践经验的总结,只要 认真执行,就会对施焊作业的顺利完成有很大帮助。 16.3.3爆缝莲接加固,无其是负荷下的加固,施焊时,应力求 不使构件同连接边的焊缝同时加热,以免导致该连接全部退出 工作。为此,对双角钢与节点板连接的焊缝加固时,规定了从一 角钢一端受力较小的肢尖焊缝加固施焊,再施焊此角钢另一端的 肢尖焊缝,然后依次施焊其两端肢背的相应焊缝。

16.4.1参阅本规范第15.5.1条的条文说明。

16.4.3参阅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6.4.3参阅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相应条文的说明

GB50205相应条文的说明

GB50205相应条文的说明

17钢结构裂纹修复工程

17.1.1本章规定的钢结构、构件裂纹修复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 和施工质量检验,是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钢结构加 固技术规范》CECS77的设计方法为基础制定的。因此,其适 用范围和条件也是与该规范相对应的。如果裂纹修复的设计是以 其他标准为依据的,则不宜引用本章的规定。 17.1.2发现钢结构上有裂纹时,一般应先在裂纹端点外纳 0.5t~1.0t处钻直径为t(t为板件厚度)的孔,以作为应急措 施,暂时阻止其扩展。然后再进步查明其扩展过程和裂纹性 质,以决定对其采取修堵、清除或加固的适宜方案;不宜一发现 裂纹便直接补焊,因为这样做容易化金属的品质、增添焊接附 加应力及产生新的有害裂纹。 17.1.3本条给出了裂缝修复的原:一是必须严格按设计、施 工图的要求执行;二是应有专门制定的焊接工艺方案。但应指出 的是:要执行这两项原则并非易事。因此,同样应遵守本规范第 16.3.4条的规定,亦即:应由专门培训合格的焊工施焊外,还 必须有焊接专业工程师在场指导。同时,监理人员也必须全程实 施检查和蓝督之责,

17.2焊缝补强施工及质量检验

17.2焊缝补强施工及质量检验

17.2.1钢结构板件中的裂纹,多源生于结构应力集中、残余应 力大、或作用应力高、工艺有缺陷、构造不当、材质劣化等处。 故一般用对接焊缝修补时,应沿裂纹清边、剖口,并于施焊时采 取减少爆接残余应力的施焊工艺,本条文中给出的只是堵焊修复 裂纹的一般程序;当遇到复杂情况时,尚应专门研究。

对于受有动力荷载结构的疲劳裂纹,用对接焊缝堵焊之后, 其焊缝表面的磨平,应予特别注意,切忌使砂轮旋转的切线方尚 与构件受力方向垂直,以免砂粒刻痕形成新的类似裂纹性质的缺 陷,有损构件的抗疲劳性能。 17.2.2对于网获等非单一的裂纹缺陷,可采用挖除和用嵌板对 接的修补方法修复结构,本条给出了修补这类裂纹的一般程序。 17.2.3用附加盖板修复或加固裂纹板件时,裂纹端点处仍需先 钻孔,暂时阻止裂纹扩展,再用两块盖板贴在裂纹板件两面并压 紧,然后沿周边用角焊缝方式焊接;若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方法 时,应在裂纹每侧布置双排螺栓,每排螺检数目,除应根据计算 外,其最外一个螺栓应超出裂纹端150mm以上,以减轻裂纹端 点应力,防止其继续扩展。 17.2.4吊车梁腹板上部裂纹,多与其上安置的轨道偏心等因素 有关,因而首先应对其进行检查、调整,再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条文中建议的修复裂纹和增强上翼缘抗扭能力的各种加固构造播 施进行修复。

17.2.5采用焊接方法修复钢结构裂纹时,其焊接的施工质车

验要求与本规范第16.4节的规定相同,故可按本规范第16.4.1~ 16.4.3条执行。

18.1.1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主要影响其正常使用功 能、耐久性和外观质量;砌体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还影响其结 构的整体性。因此,在有些变形裂缝的处理上有一定的差别,但 其修补的施工方法却很相近,故本章的规定对两者均适用。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影响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裂缝以及地 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落需按本章的规定进行修补,应先来 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在消除了裂缝起因或在裂缝停止发展后,再 进行修补施工才能收到设计所要求达到的效果。 18.1.2本条规定了裂缝修补的一般程序。执行时,可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加以细化或简化。 18.1.3目前市场上出售的修补胶,凡能在低温环境中固化者, 必定经过改性。若未经改性,则无法在15℃以下的环境中正常 固化。因此,在修补胶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末给出使用环境温度 者,或虽给出便用环境温度,但说明书及出广检验报告却是复印 件者,几乎可以骨定不是低温固化型结构胶,这类胶的便用环境 温度不可能低于15℃~16℃,因为它要受其固有特性所制纳 对承重结构加固工程而言,应避免便用这类冒名的修补胶,

18.2.1裂缝腔内粘合面在灌注修补剂前是否需要处理,以及如 可处理,主要取决于修补胶产品的设计和使用条件。因此,必须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严格执行。对重要结构或无使用经验的 施工单位,还应要求广方派专业技术人员莅临现场指导。若产品 使用说明书不涉及界面处理方法和技术要求,或厂方(包括经销

商)无能力派员指导,则应拒用这类产品,否则责任应由业主和 监理单位共同承担。 18.2.2普通型的裂缝修补胶,由于它在高潮湿面条件下固化不 良,因此,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控制原构件裂缝腔内粘 合面的含水率,否则将会给裂缝修补工程留下隐患。若控制含水 率有困难,应改用高潮湿面专用的修补胶

18.3表面封闭法施工

18.3.1当修补裂缝不要求恢复该构件截面整体性或无补强要求 时,表面封闭法是最常用的裂缝修补法。因为它不仅可以阻止钢 筋劣化,改善原构件的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而且在裂缝较细的 情况下,还能起到防渗的作用。但是,要使得表面封闭材料与原 构件能够牢靠地粘合,除了应要求所采用的胶粘剂具有较强的抗 熟离能力和很小的收缩性之外,还必须保证原构件的打磨质量及 其表面含水率能够与胶粘剂性能相适应。因此,在粘结封闭之 前,应按胶粘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这些问题进行复查。 18.3.2表面封闭用的材料种类不少,自前较常用的是E玻璃 纤维(无碱玻璃纤维)和碳纤维织物。最近有些非结构构件还开 始使用无纺布替代无碱玻璃纤维。但不论采用哪种纤维织物 (布),其粘贴工艺均取决于胶粘剂的性能。当所采用的胶粘剂是 由底胶、结构胶(浸润一粘结胶)和找平胶组成时,其底胶应具 有较低的初黏度和良好的渗透性。因为其作用是渗人基材的毛细 孔中,以使结构胶在与纤维织物粘结的同时,增强它与基材的粘 结强度。另外,应指出的是:当采用的是免底涂胶粘剂时,虽无 需涂刷底胶,但为了防范材料供应商串通施工单位以普通胶粘剂 来冒名顶替,监理单位必须认真检查免底涂胶粘剂的品牌、型 号、包装、中文标志和出厂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当有怀疑时, 还应见证取样送检。若进场的胶粘剂,其证明文件不全或对其外 观质量有怀疑时,应予拒收。

18.3.3、18.3.4与本规范第 10 章相应条文的说明相同。

18.3.5当采用纤维织物(布)对裂缝表面进行封闭时,应采取 骑缝粘贴方式,方为有效;因此,纤维织物(布)的宽度b,取 决于其边缘与裂缝中心线的距离。亦即要求b≥100mm,且不 充许有负偏差。若裂缝的走问为非直线,且驾曲段的弯度过大 时,则需采取分段分叉搭接的方式进行封闭处理,以节约材料。 18.3.6采用纤维织物封团裂缝,一般可仅贴一层,但若有防渗 要求,宜贴两层。此时,第二层织物的粘贴时间应符合胶粘艺 的要求。 18.3.7在纤维织物最上一层的面上,涂胶、撤石英粗砂,不仅 可以使水泥砂浆与纤维织物粘结牵固,而且还能使水泥砂浆面层 不易开裂。

18.3.7在纤维织物最上一层的面上,涂胶、撒石英粗砂,不 可以使水泥砂浆与纤维织物粘结牢固,而且还能使水泥砂浆面 不易开裂。

18.4柔性密封法施工

18.4.1柔性密封法主要用于修补较宽的静止裂缝利活动裂缝。 当为静止裂缝时,可凿成V形槽或U形槽,并充填丙烯酸类或 氨基甲酸乙酯类聚合物砂浆即可。者静正裂缝仍稍有胀缩变形, 或静止裂缝出现在重要结构构件上,则宜凿成U形槽。因为V 形槽的施工虽简便,但它与基材的粘结易发生剥离或脱落。因 此,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根据 国内外经验,推荐使用U形槽。同时建议使用可挠性改性环氧 树脂配制的聚合物砂浆。另外应指出的是:尚若钢筋已开始锈 蚀,不仅应采用U形槽,而其宽度和深度要凿至能够充分处 理钢筋的程度。此时,为防止聚合物砂浆收缩升裂,应掺人适量 的纤维材料。: 18.4.2当为活动性裂缝时,出于需设置隔离层,故应凿成U 形槽,·且槽内两侧壁应打毛。订形槽的深度和宽度应适当加大 且应凿成光滑的平底,以利于铺设隔离层。 隔离层可采用聚乙烯片、蜡纸或油毡片等材料制成,但隔离 层应铺,不得与槽底基材(混凝土或体等)有征何粘连。 18.4.3在填充密封材料前之所以要求在槽内两例壁表面涂刷胶

液,主要是要使充填材料能起到既密封文能适应裂缝处变形的 作用。 18.4.4这项防护措施均是为了保护填充的密封材料不受人为的 和自然的损害。

18.5压力灌注法施工

定压针筒简注浆法的注浆嘴(帽)间

定压针筒注浆法的注浆嘴(帽)间距的选择

注:注浆嘴(帽)也称注射头。

18.6.1本条规定的三种检验方法虽均可选用,但其中以取芯法 最为可靠,也最难取得试样;超声法虽较简便,但需有经验的专 业技术人员才能测得较可信的结果;承水法也很可靠,但适用范 围较小,一般仅用于测定楼盖类构件的裂缝修补后的防渗漏性 能。因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检测单位的实力酌情选用,

19.1.1本条在规定植筋工程的适用范围时,看重强调了混凝土 及体结构应以锚固型结构胶粘剂种植带肋钢筋或全螺纹螺杆。 因此,应理解为:既不得采用其他未经安全性鉴定的锚固剂,也 不得采用光圆钢筋。这一规定与“住房和贼乡建设部”以建标 20081132号文发布的《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 的规定是一致的。因为我国是多地震国家,属于地震区的城镇和 乡村分布很广。在这种情况下,对非地震灾区的植筋工程也绝不 能大意,以免给承重结构留下安全隐惠。 19.1.2植筋施工程序正确与否,对施工质量影响很大。尚若施 工技术人员不掌握施工程序及施工方法,将很容易出差错。因 此,必须加以明确,并要求施工和监理人员应按该框图规定的程 序执行。 19.1.3本条2、3两款较易理解。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未标 明适用温度的胶,之所以应按“不低于15℃”的要求进行控制, 是因为一般合成树脂胶粘剂在未改性的情况下,其基材表面温度 必须在15℃以上才能正常固化。另外,由于标明了适用的温度, 厂家便应对胶粘质量负责。这样,也有助于打击伪劣产品。 19.1.5在先植筋的情况下,尚者采取了有效的降温措施,虽然 仍可对个别植筋进行补焊,但总归存在着一定风险,故在实际工 程中,对成批的植筋仍应坚持先焊接后植筋的原则,以确保胶层 不致因受高温作用而受损伤,

.2.1~19.2.5这五条规定是根据国外的工程经验制定的。十

多年来国内的大量工程实践经验也表明,这样处理植筋孔壁确实 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应严格执行。前段时间,上海等地曾有无 需清孔、除锈的说法,直流传甚广,但经查证是少数厂家为赢得 市场竞争串通个别科研单位检验人员所缩编造的不实之词,但其所 造成的不良后果已为不少工程留下安全隐惠。因此,务请设计和 监理单位在今后的工程中予以抵制,

19. 4 施工质量检验

19.4.1: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有关条文的说明。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9.4.2这类问题一般应以大样本进行检验。就建筑结构而音, 至少应取30个试件,才能勉强被视为大样本。为此,若有条件 尚可酌情增加试件数量。 另外,应指出的是:若怀疑施工单位使用了劣质胶粘剂,例 如使用之二胺等为主成分的固化剂,尚应取样进行化学分析。 般情况下,宜在使用剩余的乙组分(固化剂)包装中取样,较为 谷易得到化验结果,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取已固化的样品 进行化验。

20.2.1选用规定的钻头及配套工具是施工质量的基本保证;况 且不同品种锚栓所用的钻头规格也不尽相同。 20.2.2基材表面及锚孔的清理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锚栓与基材 连接的可靠性。由于钻孔而造成的粉尘和碎屑若不清除干净,对 后扩底型机械锚栓而言:将很难与孔壁、孔底完全紧密接触,当 锚栓受外力作用时会发生松弛或位移。因此,应按本规范及设计 要求进行清理。

20.2.3本条规定的自扩底、模扩底锚栓的安装作业要点,是保 证锚栓安装到位的措施。 20.2.6本条提出了成孔的质量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锚栓的锚孔 直径偏差过大,其孔壁与锚栓之间就很难有锁紧作用。其后果是 会影响锚栓的承载能力。因此,应提高成孔的质量,尽可能地减 小钻孔的偏差。

20.3.1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有关条文的说明。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1. 1 一般规定

21.1.1在结构加固工程中使用的水泥基灌浆料,不仪有其专门 的安全性要求,而且有其专门的工艺要求。因此,本章规定的灌 浆工程适用范围,也是以采用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为前提确 定的。之所以作这样严格的区分:是因为自前在结构加固工程中 用灌浆料的情况较为严重。如果不加以限制,可能导致出现安 全质量问题。

用灌浆料的情况较为严重。如果不加以限制,可能导致出现安 全质量问题。 21.1.2灌浆工程的施工程序及需按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基本 上与混凝土增大截面工程相同,仅需在加工、安装模板和灌注施 工的工序中考虑到灌浆的特点、手段和要求即可。

21.1.2灌浆工程的施工程序及需按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

上与混凝土增大截面工程相同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2018,仅需在加工、安装模板和灌注施 工的工序中考虑到灌浆的特点、手段和要求即可。

21.2施工图安全复查

21.2.121.2.3针对自前结构加固工程中滥用灌浆料所导致的 安全质量问题,有必要通过对施工图的安全复查,规范其应用范 围和应用条件。为此,本规范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 都是在调查总结现有灌浆工程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作出的。其中需 要指出的是:在混凝土增大截面工程中之所以不充许便用纯灌浆 料,而应使用它与细石混凝土混合而成的浆料,是因为纯灌浆料 在它所含的膨胀剂作用消失后,便很容易出现温度裂缝和收缩裂 缝,而混合料在很大程度可以避免或减小这类裂缝的出现。在外 包钢工程中,之所以不充许考虑其粘结能力,是因为在没有采用 环氧类聚合物改性的情况下,水泥基灌浆料的粘结性能仅相当于 普通混凝土;即使有个别灌浆料粘结能力稍强,但也不足以粘结 型钢。

其规定不甚一致,且很难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获得统一。因此有 必要对本规范所管辖的建筑结构作出其加固改造工程应按本规 执行的规定,从而至少可保证在建筑结构领域中使用灌浆料不至 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

21.3. 1~21.3.3 参阅本规范第5.2.1.条及第5.2.2条的条文 说明。

21.4.1参阅本规范第5.3.1条的条文说明。 21.4.2本条系根据国内灌浆工程总结的经验制定的。其中第2 款系根据履门地区的灌浆工程经验制定的。 21.4.3参阅本规范第5.3.2条的条文说明。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热行。 21.4.4、21.4.5见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104及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用技术规范》 GB/T50448相关条文的规定及其条文说明

22.0.1对本条应说明以下5点: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 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 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 员和项自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检验记录中相 关栏自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验收。 2本条规定了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者及参加验收的相关 单位和人员。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因此,子分部 工程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自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 自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因为项 自的主要技术资料和质量问题是由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掌握,所 以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是合理的, 3本条规定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应以有关质量 标准、设计图纸等为依据,组织力量先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 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回建设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 的质量控制资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 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系责任主体,因此设 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 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 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件》和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

使用。 ,5本条规定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的组织协调 部门。协调部门可以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pdf,或其所委托的机 构或单位,也可是各方认可的中介机构。 22.0.4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 行。本条给出了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即:子分部工程的 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担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 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 司,因此,作为子分部工程不能依简单的组合予以验收,而需划 分为以下两类检查项自分别进行验收: 一是涉及安全的检验项目应有见证取样、送样检验或抽样检 测的文件汇总;二是观感质量的验收。由于后者一般只能以观 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按个人的主观印象作出判 断,故检查结果应经综合评定后才能给出共同确认的“合格”或 “不合格”的结论,

使用要求时,必须严禁验收,以免给加固工程留下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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