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100-20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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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100-2010(1).pdf

规定。为防止第一类劈裂裂缝,规范给出了配置附加钢筋的位置 和配筋面积计算公式;为防止第二类端面裂缝,要求合理布置预 应力筋,尽量使锚具能沿构件端部均匀布置,以减少横向拉力。 当难于做到均匀布置时,为防止端面出现宽度过大的裂缝,根据 理论分析和试验结果,本条提出了限制这类裂缝的竖向附加钢筋 截面面积的计算公式以及相应的构造措施。本次修订充许采用强 度较高的热轧带肋钢筋。 对局部承压加强钢筋,提出当垫板采用普通钢板开穿筋孔的 制作方式时,可按本规范第6.6节的规定执行,采用有关局部受 玉承载力计算公式确定应配置的间接钢筋;而当采用整体铸造的 带有二次翼缘的垫板时,本规范局部受压公式不再适用,需通过 专门的试验确认其传力性能,所以应选用经按有关规范标准验证 的产品,并配置规定的加强钢筋,同时满足锚具布置对间距和边 距要求。所述要求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筋用镭具、夹具和 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条规定主要是针对后张法预制构件及现浇结构中的悬臂梁 等构件的端部锚固区及梁中间开槽锚固的情况提出的。 10.3.9为保证端面有局部凹进的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端部镭 固区的强度和裂缝控制性能,根据试验和工程经验,规定了增设 折线构造钢筋的防裂措施。 10.3.10、10.3.11曲线预应力束最小曲率半径r。的计算公式 是按本规范附录D有关素混凝土构件局部受压承载力公式推导 得出,并与国外规范公式对比后确定的。10Φ15以下常用曲线预 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4m是根据工程经验 给出的。当后张预应力束曲线段的曲率半径过小时,在局部挤压 力作用下可能导致混凝土局部破坏,故应配置局部加强钢筋,加 强钢筋可采用网片筋或螺旋筋,其数量可按本规范有关配置间接 钢筋局部受压承载力的计算规定确定。 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中,当预应力筋近凹侧混凝土保护 层较薄,且曲率半径较小时,容易导致混凝土崩裂。相关计算公

式按预应力筋所产生的径向崩裂力不超过混凝土保护层的受剪承 载力推导得出。当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计算要求时,第 10.3.11条提供了配置U形插筋用量的计算方法及构造措施,用 以抵抗崩裂径向力。在计算应配置U形插筋截面面积的公式中, 未计入混凝土的抗力贡献。 这两条是在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参考日本预应力混凝土设计 施工规范及美国AASHTO规范作出规定的。 10.3.13为保证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提出了对构件端 部锚具的封闭保护要求。 国内外应用经验表明,对处于二b、三a、三b类环境条件 下的无粘结预应力锚固系统,应采用全封闭体系。参考美国ACI 和PTI的有关规定,对全封团体系应进行不透水试验,要求安 装后的张拉端、固定端及中间莲接部位在不小于10kPa静水压 力下,保持24h不透水,具体漏水位置可用在水中加颜色等方法 检查。当用于游泳池、水箱等结构时,可根据设计提出更高静水 压力的要求

11.1.1、11.1.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根 据对各类建筑抗震性能的不同要求,将建筑分为特殊设防类、重 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四类,简称甲、乙、丙、丁 类,并规定了各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包括抗震措施和地震 作用的确定原则。《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则规定,6度 时的不规则建筑结构、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和7度及以上 时的各类建筑结构,均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并符合有关抗震措施要求;6度时的其他建筑结构则只应符合有 关抗震措施要求。 在对抗震钢筋混凝士结构进行设计时,除应符合《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所规定的设计原则外,其构件设计应符合本章以及本 规范第1章~第10章的有关规定。本章主要对应进行抗震设计 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主要构件类别的抗震承载力计算和抗震措施作 出规定。其中包括对材料抗震性能的要求,以及框架梁、框架 柱、剪力墙及连梁、梁柱节点、板柱节点、单层工业厂房中的铰 接排架柱以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和相应的 抗震构造要求。有关混凝士结构房屋抗震体系、房屋适用的最大 高度、地震作用计算、结构稳定验算、侧向变形验算等内容,应 遵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本次修订不再列入钢筋混凝土房屋建筑适用最大高度的规 定。该规定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给出。 1培雷业旅

Q/GDW 1827-2013标准下载11.1.3抗震措施是在按多遇地震作用进行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

11.1.5按本规范设置了约束边缘构件,并采取了相应构过

1.1.S 按本规范设直约束边缘构件,开采取了相应构造措施 的剪力墙和核心筒壁的墙肢底部,通常已具有较大的偏心受压强 度储备,在罕遇水准地震地面运动下,该部位边缘构件纵筋进入 屈服后变形状态的儿率通常不会很大。但因墙肢底部对整体结构 在罕遇地震地面运动下的抗倒塌安全性起关键作用,故设计中仍 应预计到墙肢底部形成塑性铰的可能性,并对预计的塑性铰区采 取保持延性和塑性耗能能力的抗震构造措施。所规定的采取抗震 构造措施的范围即为“底部加强部位”,它相当于塑性铰区的高 度再加一定的安全余量。该底部加强部位高度是根据试验结果及 工程经验确定的。其中,为了简化设计,只考虑了高度条件。本 次修订根据经验将02版规范规定的确定底部加强部位高度的条 件之一,即不小于总高度的1/8改为1/10;并明确,当墙肢嵌 固端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仍从地下室 顶板算起,但相应抗震构造措施应向下延伸到设定的嵌固端处。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给出的。 该系数是在该规范采用的多遇地震作用取值和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取值的前提下,为了使多遇地震作用组合下的各类构件承载力具 有适宜的安全性水准而采取的对抗力项的必要调整措施。此次修 订,根据需要,补充了受冲切承载力计算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 数RE。 本次修订把02版规范分别写在框架梁、框架柱及框支柱以 及剪力墙各节中的抗震正截面承载力计算规定统一汇集在本条内 集中表示,即所有这些构件的正截面设计均可按非抗震情况下正 截面设计的同样方法完成,只需在承载力计算公式右边除以相应 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这样做的理由是,大量各类构件的 试验研究结果表明,构件多次反复受力条件下滞回曲线的骨架线 与一次单调加载的受力曲线具有足够程度的一致性。故对这些构 件的抗震正截面计算方法不需要像对抗震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 方法那样在静力设计方法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11.1.7在地震作用下,钢筋在混凝土中的锚固端可能处于拉 压反复受力状态或拉力大小交替变化状态。其粘结锚固性能较静 力粘结锚固性能偏弱(锚固强度退化,锚固段的滑移量偏大)。 为保证在反复荷载作用下钢筋与其周围混凝土之间具有必要的粘 结锚固性能,根据试验结果并参考国外规范的规定,在静力要求 的纵向受拉钢筋锚固长度L。的基础上,对一、二、三级抗震等 级的构件,规定应乘以不同的锚固长度增大系数。 对充许采用搭接接头的钢筋,其考虑抗震要求的搭接长度应 根据搭接接头百分率取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锚固长度TaE,乘以 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 梁端、柱端是潜在塑性铰容易出现的部位,必须预计到塑性 铰区内的受拉和受压钢筋都将屈服,并可能进入强化阶段。为了 避免该部位的各类钢筋接头十扰或削弱钢筋在该部位所应具有的 较大的屈服后伸长率,规范要求钢筋莲接接头宜尽量避开梁端 柱端箍筋加密区。当工程中无法避开时,应采用经试验确定的与

母材等强度并具有足够伸长率的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 头,且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超过50%。 11.1.8箍筋对抗震设计的混凝土构件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采 用封闭箍筋、连续螺旋箍筋和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筋可以有效提 高对构件混凝土和纵向钢筋的约束效果,改善构件的抗震延性。 对于绑扎箍筋,试验研究和震害经验表明,对箍筋末端的构造要 求是保证地震作用下箍筋对混凝土和纵向钢筋起到有效约束作用 的必要条件。本次修订强调采用焊接封闭箍筋,主要是倡导和适 应工厂化加工配送钢筋的需求。 11.1.9预理件反复荷载作用试验表明,弯剪、拉剪、压剪情况 下锚筋的受剪承载力降低的平均值在20%左右。对预理件,规 定取YRE等于1.0,故将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预理件的锚筋截面 积偏保守地取为静力计算值的1.25倍,锚筋的锚固长度偏保守 地取为静力值的1.10倍。构造上要求在靠近锚板的锚筋根部设 置一根直径不小于10mm的封闭箍筋,以起到约束端部混凝土、 保证受剪承载力的作用。

11.2.1本条根据抗震性能要求给出了混凝土最高和最低强度等 级的限制。由于混凝土强度对保证构件塑性铰区发挥延性能力具 有较重要作用,故对重要性较高的框支梁、框支柱、延性要求相 对较高的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和框架柱以及受力复杂的梁柱节 点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提出了比非抗震情况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国内高强度混凝土的试验研究和工程应用已有很大进 展,但因高强度混凝土表现出的明显脆性,以及因侧向变形系数 偏小而使箍筋对它的约束效果受到一定削弱,故对地震高烈度区 高强度混凝土的应用作了必要的限制

11.2.2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变形性能直接影响结构构

在地震力作用下的延性。考虑地震作用的框架梁、框架柱、支 撑、剪力墙边缘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HRB500

牌号热轧带肋钢筋;箍筋宜选用HRB400、HRB335、HPB300、 HRB500牌号热轧钢筋。对抗震延性有较高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构 件(如框架梁、框架柱、斜撑等),其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现行 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 1499.2中牌号为HRB400E、HRB500E、HRB335E、HRBF400E HRBF500E的钢筋。这些带“E”的钢筋牌号钢筋的强屈比、屈 强比和极限应变(延伸率)均符合本规范第11.2.3条的要求: 这些钢筋的强度指标及弹性模量的取值与不带“E”的同牌号热 轧带肋钢筋相同,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有关规定。 11.2.3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各类框架构件(包 括斜撑构件),要求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抗拉强度实测值 (即实测最大强度值)与受拉屈服强度的比值(强屈比)不小于 1.25,目的是使结构某部位出现较大塑性变形或塑性铰后,钢 筋在大变形条件下具有必要的强度潜力,保证构件的基本抗震 承载力;要求钢筋受拉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受拉强度标准 值的比值(屈强比)不应大于1.3,主要是为了保证“强柱弱 梁”、“强剪弱弯”设计要求的效果不致因钢筋屈服强度离散性 过大而受到十扰;钢筋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主 要为了保证在抗震大变形条件下,钢筋具有足够的塑性变形 能力。 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 筋》GB1499.2中牌号带“E”的钢筋符合本条要求。其余钢筋 牌号是否符合本条要求应经试验确定

11.3.1由于梁端区域能通过采取相对简单的抗震构造措施而具 有相对较高的延性,故常通过“强柱弱梁”措施引导框架中的塑 生铰首先在梁端形成。设计框架梁时,控制梁端截面混凝土受压 区高度(主要是控制负弯矩下截面下部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的 目的是控制梁端塑性铰区具有较 大的塑性转动能力,以保证框架

梁端截面具有足够的曲率延性。根据国内的试验结果和参考国外 经验,当相对受压区高度控制在0.25~0.35时,梁的位移延性 可达到4.0~3.0左右。在确定混凝土受压区高度时,可把截面 内的受压钢筋计算在内。 11.3.2在框架结构抗震设计中,特别是一级抗震等级框架的设 计中,应力求做到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框架中形成延性和塑性耗 能能力良好的接近“梁铰型”的塑性耗能机构(即塑性铰主要在 梁端形成,柱端塑性铰出现数量相对较少)。这就需要在设法保 证形成接近梁铰型塑性机构的同时,防止梁端塑性区在梁端达 到罕遇地震下预计的塑性变形状态之前发生脆性的剪切破坏。在 本规范中,这一要求是从两个方面来保证的。一方面对梁端抗震 受剪承载力提出合理的计算公式,另一方面在梁端进入屈服后状 态的条件下适度提高梁端经结构弹性分析得出的截面组合剪力设 计值(后一个方面即为通常所说的“强剪弱弯”措施或“组合剪 力设计值增强措施”)。本条给出了各类抗震等级框架组合剪力设 计值增强措施的具体规定。 对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 结构,规定应考虑左、右梁端纵向受拉钢筋可能超配等因素所形 成的屈服抗弯能力偏大的不利情况,取用按实配钢筋、强度标准 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算得的受弯承载力值,即Mbu 作为确定增大后的剪力设计值的依据。Mbua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规范EN1998则建议取用较小的有效板宽,即每侧2倍板厚。 这大致相当于梁端屈服后不久的受力状态。本规范建议,取用每 则6倍板厚的范围作为“有效板宽”,是偏于安全的 对其他情况下框架梁剪力设计值的确定,则根据不同抗震等 级,直接取用与梁端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设计值相平衡的组 合剪力设计值乘以不同的增大系数,

侧6倍板厚的范围作为“有效板宽,是偏于安全的。 对其他情况下框架梁剪力设计值的确定,则根据不同抗震等 级,直接取用与梁端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设计值相平衡的组 合剪力设计值乘以不同的增大系数。 11.3.3矩形、T形和I形截面框架梁,其受剪要求的截面控制 条件是在静力受剪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反复荷载作用的不利影响 确定的。在截面控制条件中还对较高强度的混凝土考虑了混凝士 强度影响系数βc。

条件是在静力受剪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反复荷载作用的不利影 确定的。在截面控制条件中还对较高强度的混凝土考虑了混凝 强度影响系数β。

11.3.4国内外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和

受剪承载力试验表明,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使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 力降低,其主要原因是起控制作用的梁端下部混凝土剪压区因表 层混凝土在上部纵向钢筋屈服后的大变形状态下剥落而导致的剪 压区抗剪强度的降低,以及交叉斜裂缝的开展所导致的沿斜裂缝 混凝土咬合力及纵向钢筋暗销力的降低。试验表明,在抗震受剪 承载力中,箍筋项承载力降低不明显。为此,仍以截面总受剪承 载力试验值的下包线作为计算公式的取值标准,将混凝土项取为 非抗震情况下的60%,箍筋项则不予折减。同时,对各抗震等 级均近似取用相同的抗震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这在抗震设防烈 度偏低时略偏安全

11.3.5为了保证框架梁对框架节点的约束作用,以及减小框架

11.3.5为了保证框架梁对框架节点的约束作用,以及减小框架 梁塑性铰区段在反复受力下侧屈的风险,框架梁的截面宽度和梁 的宽高比不宜过小

考虑到净跨与梁高的比值小于4的梁,作用剪力与作用弯 的比值偏高,适应较大塑性变形的能力较差,因此,对框架梁 跨高比作了限制

11.3.6本规范在非抗震和抗震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最小

的取值上统一取用双控方案,即一方面规定具体数值,另一方面 使用与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和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相关的特征

值参数进行控制。本条规定的数值是在非抗震受弯构件规定数值 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制定的,并按纵向受拉钢筋在梁中的不 司位置和不同抗震等级分别给出了最小配筋率的相应控制值。这 些取值高于非抗震受弯构件的取值。 本条还给出了梁端箍筋加密区内底部纵向钢筋和顶部纵向钢 筋的面积比最小取值。通过这一规定对底部纵向钢筋的最低用量 进行控制,一方面是考虑到地震作用的随机性,在按计算梁端不 出现正弯矩或出现较小正弯矩的情况下,有可能在较强地震下出 现偏大的正弯矩。故需在底部正弯矩受拉钢筋用量上给以一定储 备,以免下部钢筋的过早屈服基至拉断。另一方面,提高梁端底 部纵向钢筋的数量,也有助于改善梁端塑性铰区在负弯矩作用下 的延性性能。本条梁底部钢筋限值的规定是根据我国的试验结果 及设计经验并参考国外规范确定的, 框架梁的抗震设计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梁端塑性铰区箍筋 的构造要求极其重要,它是保证该塑性铰区延性能力的基本构造 措施。本规范对梁端箍筋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 直径的要求作了规定,其自的是从构造上对框架梁塑性铰区的受 压混凝土提供约束,并约束纵向受压钢筋,防止它在保护层混凝 土剥落后过早压屈,及其后受压区混凝土的随即压溃。 本次修订将梁端纵筋最大配筋率限制不再作为强制性规定, 相关规定移至本规范第11.3.7条。 11.3.7~11.3.9沿梁全长配置一定数量的通长钢筋,是考虑到 框架梁在地震作用过程中反弯点位置可能出现的移动。这里“通 长”的含义是保证梁各个部位都配置有这部分钢筋,并不意味着 不允许这部分钢筋在适当部位设置接头。 此次修订时考虑到梁端箍筋过密,难于施工,对梁箍筋加密 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规定作了适当放松,且考虑了箍筋直径与肢 距的合理搭配,此次修订维持02版规范的规定不变。 沿梁全长箍筋的配筋率psv是在非抗震设计要求的基础上适 当增大后给出的

11.4框架柱及框支柱

11.4.1由于框架柱中存在轴压力,即使在采取必要的抗震构造 措施后,其延性能力通常仍比框架梁偏小:加之框架柱是结构中 的重要竖向承重构件,对防止结构在罕遇地震下的整体或局部倒 塌起关键作用,故在抗震设计中通常均需采取“强柱弱梁”措 施,即人为增大柱截面的抗弯能力,以减小柱端形成塑性铰的可 能性。 在总结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的基础上,认为有必要对 02版规范的柱抗弯能力增强措施作相应加强。具体做法是:对9 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和9度以外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 结构,要求仅按左、右梁端实际配筋(考虑梁截面受压钢筋及有 效板宽范围内与梁平行的板内配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求得的梁 端抗弯能力及相应的增强系数增大柱端弯矩;对于二、三、四级 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以及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其他框架 均分别提高了从左、右梁端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弯矩设计值计算 柱端弯矩时的增强系数。其中有必要强调的是,在按实际配筋确 定梁端抗弯能力时,有效板宽范围与本规范第11.3.2条处相同: 建议取用每侧6倍板厚。

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以及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其他框架 均分别提高了从左、右梁端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弯矩设计值计算 柱端弯矩时的增强系数。其中有必要强调的是,在按实际配筋确 定梁端抗弯能力时,有效板宽范围与本规范第11.3.2条处相同, 建议取用每侧6倍板厚。 11.4.2为了减小框架结构底层柱下端截面和框支柱顶层柱上端 和底层柱下端截面出现塑性铰的可能性,对此部位柱的弯矩设计 值采用直接乘以增强系数的方法,以增大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 本次修订对这些部位使用的增强系数作了与第11.4.1条处相呼 应的调整。

11.4.2为了减小框架结构底层柱下端截面和框支柱顶层柱上端

和底层柱下端截面出现塑性铰的可能性,对此部位柱的弯矩设 值采用直接乘以增强系数的方法,以增大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 本次修订对这些部位使用的增强系数作了与第11.4.1条处相 应的调整。

和底层柱下端截面出现塑性铰的可能性,对此部位柱的弯矩设计 值采用直接乘以增强系数的方法,以增大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 本次修订对这些部位使用的增强系数作了与第11.4.1条处相呼 应的调整。 11.4.3对于框架柱同样需要通过设计措施防止其在达到罕遇地 震对应的变形状态之前过早出现非延性的剪切破坏。为此,一方 面应使其抗震受剪承载能力计算公式具有保持抗剪能力达到该变 形状态的能力;另一方面应通过对柱截面作用剪力的增强措施考

11.4.3对于框架柱同样需要通过设计措施防止其在达到罕遇

震对应的变形状态之前过早出现非延性的剪切破坏。为此, 面应使其抗震受剪承载能力计算公式具有保持抗剪能力达到该 形状态的能力;另一方面应通过对柱截面作用剪力的增强措施 虑柱端截面纵向钢筋数量偏多以及强度偏高有可能带来的作用 力增大效应。这后一方面的因素也就是柱的“强剪弱弯”措施

要考虑的因素。 本次修订根据与“强柱弱梁”措施处相同的理由,相应适度 增大了框架结构柱剪力的增大系数。 在按柱端实际配筋计算柱增强后的作用剪力时,对称配筋矩 形截面大偏心受压柱按柱端实际配筋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Mcua,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由Z一O的条件,得出

由ZM=O的条件,得出

N α1 f.ba YRE

用以上二式消去,并取h=ho十as,as=αs,可得 YRE

式中:N 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柱轴向压力设计值: feck 混凝土轴心受压强度标准值: fyk普通受压钢筋强度标准值; A一一普通受压钢筋实配截面面积。 对其他配筋形式或截面形状的框架柱,其Mcua值可仿照上 述方法确定。 11.4.4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支柱,规定由地震作用引起的 附加轴力应乘以增大系数,以使框支柱的轴向承载能力适应因地 震作用而可能出现的较大轴力作用情况。 11.4.5对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角柱,考虑到以往 震害中角柱震害相对较重,且受扭转、双向剪切等不利作用,其 受力复杂,当其内力计算按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地震作用时 其弯矩、剪力设计值应取经调整后的弯矩、剪力设计值再乘以不 小于1.1的增大系数

11.4.6本条规定了框架柱、框支柱的受剪承载力上限值,也

是按受剪要求提出的截面尺寸限制条件,它是在非抗震限制条件 基础上考虑反复荷载影响后给出的。

基础上考虑反复荷载影响后给出的。 11.4.7抗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需保证柱 在框架达到其罕遇地震变形状态时仍不致发生剪切破坏,从而防 止在以往多次地震中发现的柱剪切破坏。具体方法仍是将非抗震 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中的混凝土项乘以0.6,箍筋项则保持不 变。该公式经试验验证能够达到使柱在强震非弹性变形过程中不 形成过早剪切破坏的控制目标

形成过卓剪切破坏的控制目标。 11.4.8本条给出了偏心受拉抗震框架柱和框支柱的受剪承载力 计算公式。该公式是在非抗震偏心受拉构件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 的基础上,通过对混凝土项乘以0.6后得出的。由于轴向拉力对 抗剪能力起不利作用,故对公式中的轴向拉力项不作折减。 11.4.9、11.4.10这两条是本次修订新增条文,是在非抗震偏 心受压构件双向受剪承载力限制条件和计算公式的基础上,考虑 反复荷载影响后得出的 根据国内在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下双向受剪钢筋混凝土柱的试 验结果,对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仍采用在非抗震公式的基础 上只对混凝土项进行折减,箍筋项则不予折减的做法。这意味着 与非抗震情况下的方法相同,考虑到计算方法的简洁,对于两向 相关的影响,在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中仍采用椭圆模式 表达。

11.4.8本条给出了偏心受拉抗震框架柱和框支柱的受剪承载

11.4.11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表明,当柱截面选用过小但

11.4.112008 年汶川地震震割

仍符合02版规范要求时,即使按要求完成了抗震设计,由于多 种偶然因素影响,结构中的框架柱仍有可能震害偏重。为此,对 02版规范中框架柱截面尺寸的限制条件从偏安全的角度作了适 当调整。

XX-01标准下载11.4.12框架柱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是抗震设计中

要的构造措施。其主要作用是:考虑到实际地震作用在大小及作 用方式上的随机性,经计算确定的配筋数量仍可能在结构中造成

出的配箍特征值是根据日本及找国完成的钢筋混凝土柱抗震延性 生能系列试验按位移延性系数不低于3.0的标准给出的。 虽然2008年汶川地震中柱端破坏情况多有发现,但规范修 订组经研究,拟主要通过适度的柱抗弯能力增强措施(“强柱弱 梁”措施)和适度降低框架结构柱轴压比上限条件来进一步改善 框架结构柱的抗震性能。对02版规范柱端体积配箍率的规定则 不作变动。 需要说明的是,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 对6度设防烈度的一般建筑可不进行考虑地震作用的结构分析和 截面抗震验算,在按第11.4.16条及本条确定其轴压比时,轴压 力可取为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力设计值,对于6度设防烈度,建 造于N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因需进行考虑地震作用的结构 分析,故应采用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向力设计值。 另外,当计算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各强度等级箍筋应分别 采用其强度设计值,根据本规范第4.2.3条的表述,其抗拉强度 设计值不受360MPa的限制。 11.4.18本条规定了考虑地震作用框架柱箍筋非加密区的箍筋

11.4.18本条规定了考虑地震作用框架柱箍筋非加密区的箍筋

11.5.1、11.5.2国内地震震害调查表明,单层厂房屋架或屋面 与柱连接的柱顶和高低跨厂房交接处支承低跨屋盖的柱牛腿损 环较多,阶形柱上柱的震害往往发生在上下柱变截面处(上柱根 部)和与吊车梁上翼缘连接的部位。为了避免排架柱在上述区段 内产生剪切破坏并使排架柱在形成塑性铰后有足够的延性,这些 这段内的箍筋应加密。按此构造配箍后,铰接排架柱在一般情况 下可不进行受剪承载力计算。 根据排架结构的受力特点,对排架结构柱不需要考虑“强柱 弱梁”措施和“强剪弱弯”措施。在设有工作平台等特殊情况 下,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可能对剪跨比较小的铰接排架柱起控制作

用。此时,可按本规范公式(11.4.7)进行抗震受剪承载力 计算。

计算。 11.5.3震害调查表明,排架柱柱头损坏最多的是侧向变形受到 限制的柱,如靠近生活间或披屋的柱,或有横隔墙的柱。这种情 况改变了柱的侧移刚度,使柱头处于短柱的受力状态。由于该柱 的侧移刚度大于相邻各柱,当受水平地震作用的屋盖发生整体侧 移时,该柱实际上承受了比相邻各柱大得多的水平剪力,使柱 产生剪切破坏。对屋架与柱顶连接节点进行的抗震性能的试验结 果表明,不同的柱顶连接形式仅对节点的延性产生影响,不影响 柱头本身的受剪承载力;柱顶预埋钢板的大小和其在柱顶的位置 对柱头的水平承载力有一定影响。当预埋钢板长度与柱截面高度 相等时,水平受剪承载力大约是柱顶预理钢板长度为柱截面高度 一半时的1.65倍。故在条文中规定了柱顶预理钢板长度和直锚 筋的要求。试验结果还表明,沿水平剪力方向的轴向力偏心距对 受剪承载力亦有影响,要求不得大于h/4。当h/6

建标 165-2013 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pdf11.5.4不等高厂房支承低跨屋盖的柱牛腿(柱肩梁)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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