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车辆滚装专用码头滚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GB∕T 28399-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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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车辆滚装专用码头滚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GB∕T 28399-2012).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起帆、沈伟明、罗文斌、代晨浩、闻君、徐阳。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车辆滚装专用码头滚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车辆的操作、绑扎和拆绑扎、信 号员的指挥等作业的安全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滚装专用码头滚装作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487港口装卸术语 JT/T557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测量方法

4.1从事车辆滚装作业的人员包括驾驶员、信号员、绑扎工等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上岗前应进行相关培训。 4.2全体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的、洁净且无外露硬质物的工作服(衣裤)、于套和安全鞋进行滚装作业。 4.3车辆滚装作业时,舱内、码头、堆场的照明照度应符合JT/T557的要求。 4.4作业开始前,船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a)在跳板下应放置无损码头层面的衬垫物;

5.2.1驾驶员应按照装卸作业开始前确认的行驶路线行驶。

a)港内道路按港区规定限速行驶; b)船舱和堆场内的行驶速度不超过20km/h; c)转弯或通过跳板时行驶速度不超过5km/h。 5.2.3行驶过程中应合理调整行驶速度,保持安全距离,当车速为20km/h时,前后两车间距应该保 持在15m左右,恶劣天气条件下应保持20m以上。 5.2.4下列区域应低速缓行: a)视线受限的地方; b)进口通道的水密、气密门; c)通过跳板进出角时:

a) 视线受限的地方; b)进口通道的水密、气密门; c)通过跳板进出角时;

d)船舱斜坡道处上下时; e)容易打滑的路面; f)净高度较低的甲板。 5.2.5行驶过程不应有乱按喇叭、超车、急加速、急刹车、急打方向盘等突发危险性动作。 5.2.6一个坡道上应只允许一辆车通行,其他车辆应在通道口等待指挥通行(跨越两层甲板以上的坡 道除外)。 5.2.7堵车等待通行时,两车之间应保持10m左右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斜坡通道不应停车。 5.2.8在特殊情况下需临时停车时,应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驶离通行道路,停放到不影响其他车辆通 行的安全地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作业队队长采取应急措施。

6.1.1 驾驶员在动车前应确认定位或移位的位置和车轮方向,并核实目的港或卸货港 6.1.2 1 打开车门上车,按5.1.2的规定启动车辆。 6.1.3 驾驶员根据信号员的指挥,缓慢启动车辆,不应突然加速及转向。

6.2.1驾驶员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将车辆行驶至指定位置。

驾驶员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将车辆行驶至指 车辆速度应控制在5km/h以下。

车辆在船舱内的定位停放间距宜按表1要求。

6.3.1车辆在船舱内的定位停放间距宜按

表1车辆定位停放间距要求

6.3.2在舱内消防器材、船方作业车等操作设备周围停放车辆时应根据船方的要求确定停车空间。

6.3.3到达指定定位位置后,应按下列顺序缓慢停车: a)自动挡车辆应挂停车挡,手动挡车辆停放在甲板或上坡(车头向上)时应挂低速挡,手动挡车 停放在下坡(车头向下)时应挂倒车挡; b)拉紧手制动; c)关闭发动机; d)关闭车灯与车窗; e)驾驶座位退后到最后; f)拔出钥匙后放在规定的位置。 6.3.4驾驶员离开车辆后将原来的保护用品复原。

6.4.1到达指定停放区域后,应按5.3.1的规定缓慢停车

6.4.1 到达指定停放区域后,应按5.3.1的规定缓慢停车。 6.4.2 车辆停放好后,应小心打开车门避免碰撞,

6.5.1信号员指挥倒车定、移位应在车辆侧后方;指挥顺车定、移位应在车辆侧前方,使用哨子、信号 棒/手势进行指挥。 6.5.2方向盘的每个切换动作都应吹短哨并同时用信号棒/手势指示方向盘的方向。 6.5.3要求停车时,信号应直立不动或手势定格,哨音为单长哨。 6.5.4如因车辆、环境等特殊原因,驾驶员无法看到信号员指挥信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信号员协 助指探定位作业

6.6.1 车辆如需定位在坡道上时,应在坡道低端的轮胎下放置三角形垫木。 6.6.2坡道上应优先停放自动挡车辆。

7.1.1绑扎工事先应将绑扎材料放在车位就近的安全位置。 7.1.2绑扎工应确定车辆完全制动和司机下车后方可绑扎。 7.1.3车辆定位后应及时进行绑扎,并检查。 7.1.4在进行绑扎或拆绑扎时,应首先目测绑扎位置,再开始进行操作,不应触摸、倚靠车辆,或把任何 东西放在车辆上。 7.1.5通道上的绑扎材料应及时清理,并放置和固定在不影响车辆装卸的位置。 7.1.6在车辆通道内收集或搬运绑扎材料时,绑扎材料应低于车辆保险杠的高度

7.2.1绑扎时应让绑扎带在水平和垂直的方向上保持30°~60°的角度,45°

.1 绑扎时应让绑扎带在水平和垂直的方向上保持30°~60°的角度,45°为最佳,见图1。

7.2.2在无专用绑扎点的车辆上应使用绑扎环,以减少损坏保险杠的风险,见图2

毂上绑扎应使用绑扎环,避免损坏轮箍,让绑扎带贴在轮子上,并应保持绑扎带的拉力方向指 中心,绑扎带与甲板层的角度宜为20°~40°,见图3。

7.2.4当车辆停放在坡道上时桩基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管桩 钻孔桩 cfg桩 挖孔桩),应先绑扎车辆的上端,并增加绑扎材料。 7.2.5垂直于船舶线积载的车辆,应增加绑扎材料。 7.2.6处于工作状态的绑扎带之间不应互相接触或接触其他物体。 7.2.7绑扎后应检查绑扎是否牢固。

7.2.4当车辆停放在坡道上时,应先绑扎车辆的上端,并增加绑扎材料。 7.2.5垂直于船舶线积载的车辆,应增加绑扎材料。 7.2.6处于工作状态的绑扎带之间不应互相接触或接触其他物体。 7.2.7绑扎后应检查绑扎是否牢固。

图3 轮箍绑扎的角度

7.3.1按照车辆的排列顺序进行操作,进行拆绑扎前,应注意检查车辆外观,如有损伤应及时报告。 7.3.2停放在坡道上的车辆应从坡道的最下端开始拆除绑扎。 7.3.3拆除下来的绑扎材料应放在原地闽2016-G-125:福建省静钻根植复合配筋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现行.pdf,根据车辆的移位进度收取绑扎材料,不应在车辆移位前收取 车辆之间的绑扎材料。

按照车辆的排列顺序进行操作,进行拆绑扎前,应注意检查车辆外观,如有损伤应及时报告 停放在坡道上的车辆应从坡道的最下端开始拆除绑扎。 拆除下来的绑扎材料应放在原地,根据车辆的移位进度收取绑扎材料,不应在车辆移位前 之间的绑扎材料

8.1 作业人员需通过甲板或跳板时,应沿专用人行通道行走。 8.2 作业中车辆若需添加燃油,应按有关消防要求落实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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