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54-2021 建筑中水工程运行及管理技术标准水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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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4054-2021 建筑中水工程运行及管理技术标准水印版.pdf

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 政、环境等范围内利用的非饮用水

由中水原水的收集、贮存、处理和中水供给等工程设施组 成的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一

钢管砼柱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2.0.5建筑小区中水

在建筑小区内建立的中水系统。建筑小区主要指居住小 区和公共建筑区,统称建筑小区。

中水原水的收集、处理,中水的供给、使用及其配套的检 测、计量等全套构筑物、设备和器材的统称。

3.0.1中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做好交接,要求 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完整资料及操作要求、流程、方法等文件。 3.0.2中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 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3.0.1中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做好交接,要求 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完整资料及操作要求、流程、方法等文件。 3.0.2中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 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3.0.3中水设施的出水水量和水质应满足使用要求。 3.0.4应制定生产运行记录,包括:原始记录、运行工艺控制 参数记录、化验报告和各类设备、仪器、仪表运行记录等,并归档。 3.0.5应建立健全电气、仪表及机械设备台账。设备台账应包 括安装及维护说明书、累计运行台时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 3.0.6应制定生产报表,报表应包括进出水水量、进出水水 质、运行成本、能源、材料和药剂耗量、维护维修项目和资金预 算等运营指标。 3.0.7计量仪表应定期按相关规程、说明书进行校验,合格后 方能投入使用;压力表、温度计应进行校核,一般每半年一次,

参数记录、化验报告和各类设备、仪器、仪表运行记录等,并归档。 3.0.5应建立健全电气、仪表及机械设备台账。设备台账应包 括安装及维护说明书、累计运行台时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 3.0.6应制定生产报表,报表应包括进出水水量、进出水水 质、运行成本、能源、材料和药剂耗量、维护维修项目和资金预 算等运营指标。

3.0.7计量仪表应定期按相关规程、说明书进行校验

方能投入使用;压力表、温度计应进行校核,一般每半年一次, 不合格应及时更换。

4.1.1应对原水水量、处理量、中水用量和自来水补水量进行

4.1.1应对原水水量、处理量、中水用量和自来水补水量进行 计量、计算、调整,使其达到水量平衡

4.2.1中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对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

4.2.1中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对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水 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及相关水质标准要求。水质宜设在线 自动监测装置,并预留与相关管理部门的通讯接口

4.2.2中水为混合多用途使用时,其供水水质、检测工

率应按最严格标准执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 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 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 水质》GB/T19923等有关规定,

人员和仪器设备,或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承担水质检验工 作。建立健全水质资料档案,规范水质检测制度,并应定期出 具水质检测报告。

4.2.4城市杂用水的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及检测频率应

合表4.2.4的规定。此外,混凝土用水还应符合《混凝土用 水标准》JGJ6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还应符合《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城市杂用水的水质基本控制项目、

主:“一”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用于城市绿化时,不应超过2.5n

用于城市绿化时,不应超过2.5mg/L。

5.1.1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必须按照《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执行 应保持补水设施完好,出现异常应及时维修,在操作过程中防 正发生水质污染。 5.1.2中水处理站: 1 应严格执行机房配备的操作规程; 2应符合国家有关机房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并保障所 配备的采暖、通风、换气、配电、照明、降噪、给水、排水设施完 好; 3应对中水处理中产生的臭气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除 对处理工艺产生的臭气采集、防护和处理外,还应对某些房间 进行通风换气。根据臭气散出情况,每小时换气次数按全面排 风计算确定,且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 513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休如庆氧外理产生可燃气

液氯消毒可能产生氯气、次氯酸钠发生器产氢等的场所,设于 其内的配电设施应有防腐和防爆措施

5.2.1格栅除污机运行、维护、管理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

5.2.1格栅除污机运行、维护、管理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 5.2.2格栅除污机运行时,应监视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注意 传动链条和轴承的磨损,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每年应进行, 次彻底清洗和防锈蚀处理

5.3. 1 调节池的运行管理应达到原废水的水质和水量均匀化 的目的

1 调节池的运行管理应达到原废水的水质和水量均匀化 的。 2调节池内的曝气设施或搅拌装置的运行应按照说明书 操作,

5.3.2调节池内的曝气设施或搅拌装置的运行应按照说月

5.3.3调节池应根据运行情况,每年至少放空、清洗一次。清

5.4.1药剂种类、投加量和投加顺序应根据进水水质及结合 烧杯实验确定,并应在运行过程中调整优化。 5.4.2应连续、均匀投加药剂并充分混合,混合时间、絮凝反 应时间、平均速度梯度等参数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5.4.3当采用高分子絮凝剂预处理高浊度水时,混合不宜过 于剧烈。

5.4.6混合絮凝设施应定

5.5.1活性污泥法和膜生物反应器在正式运行前,应先进行

5.5.1活性污泥法和膜生物反应器在正式运行前,应先进行 活性污泥培养驯化。

5.5.2生物反应池的进水流量应均匀稳定,进水不宜间断 5.5.3生物接触氧化池、活性污泥曝气池的出口处应按设计 要求保持溶解氧浓度。当停止进水超过2天时,应适当降低供 气量(如间歇曝气)或减小接触氧化池供气量

5.5.2生物反应池的进水流量应均匀稳定,进水不宜间断

5.5.4对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按维修规 定进行更换或补充,

5.5.5生物反应池,宜每年放空一次,清通曝气头,检修各种 装置;或根据运行情况,如水面曝气是否均匀来判断曝气装置 是否堵塞,进行放空检修

5.5.5生物反应池,宜每年放空一次,清通曝气头,检修各种

处理工艺设计规程》T/CECS152、《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 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 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52 规定执行。

5.6.1经常检查并调整二沉池的配水设备,确保进入二沉池 的混合液流量均匀。

5.6.2经常检查并调整出水堰板的平整度,防止出水不

短流现象的发生:及时清除挂在堰板上的浮渣和挂在出水槽上 的生物膜及藻类

5.6.3巡检时应观察出水的感官指标,如污泥界面的高低变 化、悬浮污泥量的多少、是否有污泥上浮现象等,发现异常后应 及时解决,

5.6.4巡检时应辨听刮泥、刮渣、排泥设备是否有异常声音,

5.6.5应及时清理池面漂泥和堰口积泥,并按操作规程,定时

5.6.5应及时清理池 日积泥,开按操作规程,定时 定量排放污泥。当夏季或污水量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排污次数, 般每天不少于一次。

5.6.6排泥阀门、管路应经常检查,保持管路畅通

5.6.7二沉池宜定期放空检修,重点检查水下设备、管道、池

底与设备的配合等是否出现异常,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复。 但放空时除非采取可靠措施,不应选择地下水位高时进行,以 免对池体造成破坏。

时,可采用机械或药剂控制藻类。

5.7.3当发现压力滤池有下列异常情况:承压部件出现裂纹、 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安全装置失效,连接管件 断裂,紧固件损坏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5.7.3当发现压力滤池有下列异常情况:承压部件出现裂

进行更换或补充;也可按规定将滤池或过滤器中过滤介质 滤池外或过滤器外进行体外清洗,如有缺损应补充

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也可按规定将滤池或过滤器中过滤

5.7.5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压力滤池的安全泄压装置、排

气阀进行维护保养。反冲洗时应缓慢开启进水阀门。安全阀 在校正调整后应铅封,检验周期宜半年一次。

5.8.1中水生物处理单元常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池、曝气生物 滤池、CASS池、流离生化池、膜生物反应器等,其运行及管理应 根据所采用的工艺特点,按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执行。当采用 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时其运行与管理尚应满足以下条文 要求。

5.8.2采用膜生物反应器进行污水处理时,维护管理项

实施频率应严格按照设施要求进行。其运行、维护应符合《城 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52、《城 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I60及《膜生物反 应器通用技术规范》GB/T33898的有关规定。

5.8.3膜分离系统启动前,应确认阀门、管路及设备处于正常

完全停止和阀门完全关闭

5.8.5膜分离系统运行过程应对水质和运行状态进

5.8.6膜物理清洗应按设定的程序自动进行,化学清洗应按 操作要求进行。

查:跨膜压差、曝气状态、活性污泥的颜色及气味、MLSS、污泥 粘度、DO(溶解氧)、pH、水温、水位等。 5.8.9膜分离系统停运时,应对膜组件进行停运保护

化学消毒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毒剂宜采用次氯酸钠、二氧化氯、二氯异氰尿酸钠或 其它消毒剂; 2投加消毒剂宜采用自动定比投加,与被消毒水充分混 合接触; 3采用氯消毒时,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加氯量; 4 当中水原水为生活污水时,应适当增加加氯量。 5.9.2 药剂的进货、保存与管理:

1在使用次氯酸钠溶液消毒时,应注意保存时间,并分析 其有效氯含量,确定每次的最佳送货量和送货周期,减少氯的 损失; 2次氯酸钠应在干燥、避光、有通风设施的室内贮存,并 与易燃、还原性物质分开存放。各种药品药剂要有专人保管 并有使用登记记录;

据有效氯含量和处理水量、水质、水温的变化情况及时

检查进药管滤头,有堵塞应及时清洗 5.9.5消毒液现场发生器的运行管理应严格按其操作说明书 的要求进行。

1 应严格控制二氧化氯制备过程中原料稀释浓度; 2 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密闭式反应器的各项安全措施; 3 应经常检查清理投药射流器,预防堵塞; 4应定时地进行设备的通风排气,排除装置内凝结残液 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可爆炸气体; 5应将发生器原料中的强氧化性和强酸化学品分别储放 在完全隔开的仓库里,原料的搬运路线不应重叠; 6发生器每次使用前,应由专人对发生器进行检查。 5.9.7 消毒剂发生器所在的室内应严禁烟火。 5.9.8对消毒设备维护保养应配备专人负责,必须按产品说 明要求,进行检查维护。

6.1.1 应对每类设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1.2应建立设备管理体系并健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维 修、评估及档案等管理制度。 6.1.3应根据设备说明书及操作手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6.1.4操作人员应通过培训考核后上岗,熟悉设备结构和性 能,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1.5应定时对设备巡视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并按设备管理 制度检修。

制皮检修 6. 1. 6 应建立合理的备品和备件库。 6.1.7 应做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并及时存档。 6.1.8 设备如需停止使用,应及时报所属主管部门备案

6.2.1 水泵启动和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应接触转动部位。 6.2.2 开机前集水井液位应高于最低保护液位。 6.2.3 新装或大修后的泵首次启动前,应进行安装精度检查 盘车或点动。 6.2.4水泵启动时叶轮不得空转和倒转,应注意声音、振动情 况,并应观察电流变化。

盘车或点动。 6.2.4水泵启动时叶轮不得空转和倒转,应注意声音、振动情 况,并应观察电流变化。

6.2.5水泵在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记录电

电压、流量、温度等参数,观察振动、声音情况,发现参数变化应 及时处理并记录,

6.2.6水泵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分析

6.2.7不应频繁启停泵,启停间隔宜在5min以上。 6.2.8 潜水泵吊装时,不得直接牵提电缆。 6. 2. 9 水泵日常保养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6.3.1 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空气扩散器堵塞,应及时清洗。 6.3.2 应采取措施,防止空气管道堵塞或漏气。 6.3.3 应根据操作规程要求,进行风量和供气量调节。 6.3.4 风机和水下曝气机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 6.3.5 清洗或调换风机及空气过滤器时应停机并采取防尘措施 6. 3. 6 应按说明书要求对风机和曝气设备进行保养,

6. 4. 1 配电设施内应有通风、降温、防潮、抗霉、防腐措施 6.4.2操作人员应定时对监控仪表和配电设备进行现场巡视 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6.4.3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定期检查接地装置并摇测接地电阻。 6.4.4线路或设备停电检修时,应设置警示牌并根据实际情 况安装临时接地线。 6.4.5 应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绝缘检测。 6.4.6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按照JJG693《可燃气体 检测报警器》规定执行,及时检测,并作好记录。 6.4.7定期检查分析仪表所需试剂的使用情况,并作好记录 城主 西

1 自控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及时调整运行参数设定值: 2 手动操作时,应符合系统设备的开停顺序要求;

3自动操作时,应确认现场具备自动操作条件,确保人 身、设备安全; 4 重要软件、数据等应定期存储备份; 应妥善存储工艺过程参数趋势曲线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6 视频监控文件存储时间应满足相关部门规定,并作好 备份。 6.5.2 自控系统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时检查自控系统设备工作状态、网络速度、运行参 数、各功能模块并记录; 2 不得在上位机安装无关软件: 视频监控系统应连续运行,定期检查、调整与维护保养; 4 水、电计量设施宜联网远传,实时显示,便于远程诊断 管理。

7.0.1对于中水处理产生的初沉污泥、活性污泥和化学污泥 处理处置,应按现行国家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相关标准、规范 及设计要求执行。

处理处置,应按现行国家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相关标准、规范 及设计要求执行。 7.0.2采用机械脱水装置进行污泥处理处置时,应建立全面 合理的操作管理体系,明确脱水机房内的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 方法,保证污泥脱水效果,

合理的操作管理体系,明确脱水机房内的设施设备的运行 方法,保证污泥脱水效果。

7.0.3宜对运行管理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工作期间的室

8.1.1应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 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利皮、女全操作规柱。 8.1.2应编制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 练并评估演练效果。根据机构变化和预案演练评估结果等情 况修订预案,预案应每3年至少修订一次并记录归档。应按预 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台账,并应定期检 查和维护。

8.1.3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三

8.2.1应对管理范围内的中水管路、取水口、中水用途、使用 方式、用水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中水的安全使用。 8.2.2应定期检查中水的井盖、水箱、管道及出水口等设施喷 涂标识的规定颜色是否有脱落,标注“非饮用水”或“中水”等字 样的标识是否完好,以防误饮、误用、误接

控制阀门等应采用锁具锁好。阀门的开启应由中水管理人员 掌握。

8.2.4物业管理单位应:

8.2.4物业管理单位应:

1告知室内装饰、装修人(或企业):不得擅自拆改中水管 道和设施,严禁将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不得将废 弃涂料、溶剂等倒入中水原水收集管道中; 2在室内装饰装修时,核查中水管线,防止中水管道与生

活饮用水管道误接。对于隐蔽管路的连接处,应在隐蔽前作好 检查; 3向使用中水或可能接触中水的人员做好中水安全使用 的告知和宣传。告知内容:中水用途、水质标准、安全防护和注 意事项等。特别要提示中水禁正用于饮用、洗菜、做饭、洗澡、 洗衣服、擦桌子和擦洗汽车内部等。长期无人使用的便器水箱 应将所存中水放空; 4绿地灌溉应防止中水与人身体接触,出水口附近10来 范围内,不宜设居民饮食和饮水点。如果达不到要求,应有防 护措施。

8.3运行维护安全管理

8.3.1应定期检查中水处理站分隔墙、围栏等隔离设施

8.3.1应定期检查中水处理站分隔墙、围栏等隔离设施是否 完好,防止无关人员进人。

8.3.4应熟悉建、构筑物和设备所采用的防腐方式、材料

质和特点,并根据检修要求对防腐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 及时处理,确保所有防腐设施完好,以保证处理设施结构安全 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8.3.5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化学品应单独隔离储存。应定

8.3.5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化学品应单独隔离储存。应定 期检查危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储存间及加药间配备的防护器 具是否完好,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器具

8.3.6应按相关安全规定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用品实行

8.3.7对具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如H,S、HCN、CO

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待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安全 作业条件时方可作业。作业人员清洗调节池前,应注意通风, 保证安全。对于加盖的调节池,应进行强制通风。清洗调节池 时,要注意换气,防止有害气体造成缺氧事故发生。另外严禁 个人单独作业。

全技术规范》GB1951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409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 规程》GB/T3787的有关规定。

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50.1和《起重 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6067.7的有关规定

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50.1

GTCC-046-2019标准下载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6、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 范》GBZ/T205和《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 规定》皖安办【2020】75号的有关规定。

示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安全色》GB289

示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安全色》GB2893的 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处作业和动火作业,雨雪天气应有防滑措施。

附录:中水运行参考报表

注:1.每日宜固定在同一时间读水表; 2.表格中“一”部分不需填写。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ZJ/ZN 2019-13 高速公路土建合同段施工管理指南,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弓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基 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 2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 3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 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 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8 《城镇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19837 《膜生物反应器通用技术规范》GB/T33898 1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 1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252 12 《膜生物反应器城镇污水处理工艺设计规程》 T/CECS152 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 1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693 15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1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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