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6-2017 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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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JG 16-2017
文件类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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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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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16-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JG 16-2017 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pdf

注:1、对于表中没有列出的其他复验指标,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由建设、设计、监理、 施工几方共同研究商定。 2、表中所列标准版本都会被修订或代替,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3、表中“必要时”是指材料使用方有要求时,

C《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或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水的卫生要求

饮用水输配水设备 生要求 ma

MH/T 5040-2019标准下载附录D 球墨铸铁管、钢管的内外防腐质量及控制

表D球墨铸铁管、钢管的内外防腐的质量及控制

1为便于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制定应按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 (或规定)”

1为便于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制定应按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 (或规定)”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 《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 《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 《叠压供水技术规程》CECS221 《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47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深圳市建筑业建材取样送检规定》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1总则.. 2术语.. 3室外给水工程设计. 3.1一般规定... 3.2水质保证... 3.3管道布置... 3.4管材及附配件 3.5改建工程. 4建筑给水工程设计 4.1一般规定.. 4.2水质保证. 4.3二次供水.... 4.5管材及附配件 4.6改建工程.... 5室外给水工程施工及验收 5.2材料质量要求 5.3沟槽开挖与回填 5.4管道安装, 5.5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5.6水质检验.. 6建筑给水工程施工及验收 6.1基本规定.... 6.2材料质量要求. 20 6.3管道安装.. 20 6.5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6.6水质检验. 7运营维护管理

1.0.1通过儿年的优质饮用水试点工程建设和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市政府于2013年 正式印发《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 全面开展全市用户龙头水水质达标改造工作。在充分总结优质饮用水工程建设的实 践经验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高优质饮用水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的技术水平和 经济效益,保证深圳市优质饮用水水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规程。 1.0.2为避免优质饮用水在输配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本规程要求从水厂送水泵房 至用户水龙头各环节的管道工程材料、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验等过程都 应严格执行本规程及相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0.4本规程根据优质饮用水的特点编写,是对相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补充和 提高。本规程规定的,按本规程执行;本规程未做规定的,按相关国家现行规范、 标准执行。

核实供用水分布、总分表的对应关系等情况。此项工作需在供水企业同意和协助下 开展,停水时间不宜小于6小时

3.1.1规定了本章适用范围。 3.1.2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除应严格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室外给水设计规 范》(GB50013)、《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的有关规定,在服从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给水专项规划前提下,近远期结合、统筹兼顾,尽量减 少因工程建设造成对管网水质的影响。 3.1.3为确定科学、合理的设计参数和设计方案,建设单位进行扩建、改建工程设 计时,除认真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外,必要时还应开展工程勘察工作,进行全面深入 的分析和研究,并对现有室外给水管网进行水质分析和评价。 3.1.4关于室外给水管网优化设计的规定。为确保水质安全,在满足设计水量、水 压、水质的条件下,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和优化设计;对于给水预留发展规 模,凡建设主管部门有正式要求的按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设计只考虑有发展、 扩建的可能性,工程设计不得加大安全或备用系数,或降低管道设计流速,扩大工 程规模,影响供水水质。 3.1.5本条规定的为居民平均日生活用水定额。主要用于居民的饮用、烹调、洗涤, 冲厕、洗澡等白常生活用水。居民日用水量的多少随城市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当 地气温、节水意识等因素的变化而不同。条文中规定的用水定额参照了国外一些经 验,其中德国居民平均日用水量约为128L,法国居民平均日用水量约为150L。考 虑到深圳的实际用水情况,因暂住及流动人口较多,确定居民平均日用水量为150~ 200L,普通住宅可取下限值,别墅区可取上限值。根据原特区内2000年以来最高 日供水变化曲线,确定原特区内建筑住宅小区的日变化系数宜为Kd=1.25,时变化 系数宜为Kh=2.5~2.0。 3.1.6管道流速受技术和经济两个条件的约束。在技术上,为减少管网的水锤现象 需要有最高流速限制,为避免管壁上细菌繁殖和杂质聚积,需要有最低流速限制。 本次修订在结合现状市政给水管网流速的整体分布情况以及保障管网水质的前提 下,充分考虑了未来我市城市更新和单元开发的水量需求,适当为市政基础设施建 设预留一定的空间,将市政给水管道设计流速调整为0.6m/s,

3.2.1建筑中水、海水冲厕或再生水水质标准卫生要求相对较低,为了防止水质污

染,室外生活给水系统与工业给水、建筑中水、海水冲厕或再生水等系统必须严格 分开,独立供水、单独计量。为防止误接、误饮、误用,应设置明显标识以便区分。 3.2.2为保证水质免受二次污染,新建小区室外生活给水系统应与室外消防给水系 统分开设置;在小区给水管道改造工程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室外生活给水系 统应与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分开设置。 3.2.3为保证管网水质,必须严格控制管道连接中可能出现的倒流污染。管道中的 水只充许向供水方流动,一且因某种原因产生倒流,不论其水质是否污染,都称 为“倒流污染”。倒流污染可分为压力倒流污染和虹吸倒到流污染。本条文对室外给 水管网中必须设置防倒流污染装置做了原则规定,以保证管网水质。目前,建设部 门对防倒流污染装置已制定了行业标准,本规程不做重述。 1小区从市政给水管网不同管段接入供水时,由于市政给水管网不同管段的水 压不同,造成小区干管成为市政给水管网中连通管兼配水管,使水由压力高的接口 向压力低的接口流动,造成小区给水管网水污染市政给水管网水的情况,故从市政 给水管尚小区供水的引入管上必须设防倒流污染装置,以保证市政给水管网水质; 2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绿地浇洒系统,喷头易被杂水或杂质所淹没,当 管道产生负压时易发生虹吸倒流污染,故必须设防倒流污染装置; 3非淹没出流的出水管、补水管当空气间隙不足时要防止因管网失压引起的倒 流污染; 4由于生产或消防管道内水质难以达到优质饮用水水质目标,为防止倒流污染 管网水质,必须设置防倒流污染装置; 5倒流防止器优先考虑明装,如设置井室,需考虑保持井室不积水的措施。 3.2.4在供水实践中,市政给水管网因停水、抢修、爆管等原因引起管网水流波动 时,预留口对管网水质影响较大。另外,不停水开口施工技术在工程应用中日趋成 熟,故本条文规定新建市政给水管网不宜设置预留口。若根据规划或实际需要设置 的,预留口控制阀门应尽量靠近主管位置设置(阀门与主管中心距离一般为2.5~ 3m,管径大于等于800mm的管道不宜设置预留口),以减小滞留管段长度,最大程 度降低预留口对管网水质的影响。 3.2.5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水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层出不穷,但必须不产 生二次污染。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 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等标准要求,经深圳市 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4.1、3.4.2室外给水管网的管材管件、内防腐材料及密封材料的选用原则,必 领考虑以下因素: 1室外给水管网采用的管材、管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要求,管道允许工作压 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称的工作压力。管道允许工作压力除取决于管材、管件的承 玉能力外,还与管道接口能承受的拉力有关。上述三个允许工作压力中最低者为管 道充许工作压力; 2按照室外给水管网工作条件,管材及配件须有承受各种内压和外部荷载的强 、长期工作水密性好、耐腐蚀性好、使用寿命长等特性。管材内壁光滑,水力条 件好,减少水头损失; 3与饮用水接触的材料,其卫生性能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 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确保所选用材料对优质饮用水水 质不产生二次污染; 4根据管道敷设区的地形、地质、埋管条件、运行管理、供应情况及材料价格

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达到施工、维护方便、经济合理的效果; 5不得选用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名录中禁止使用的材料。

5.4.3本 1原则上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的,不宜采用柔性接口的管材; 2焊接钢管应采用钢板卷板直缝焊管。钢板采用Q345B牌号材料,严禁使用回 收再用的板材。板材的化学成份、力学性能须符合国家标准; 3球墨铸铁管球化率应大于等于85%。管道外径、内径和壁厚应符合国家标准, 不充许有负偏差。管道壁厚级别大于等于K9,三通、四通类管件壁厚等级为K14, 其它类管件壁厚等级为K12; 4高密度聚乙烯管等级应为PE100,原料应采用进口单一混配料,不得使用回 收料。其中管径de63及以下管材应采用SDR11、1.6MPa;管径de63以上管材应采 用SDR17、1.OMPa;管件应采用SDR11、1.6MPa,应全部为注塑管件; 5不锈钢管壁厚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允许有负偏差。材质应采用食品级304或 以上等级不锈钢; 6薄壁不锈钢管壁厚应符合国家标准1系列,不充许有负偏差。材质应采用食 品级304或以上等级不锈钢。 3.4.6金属管道防腐处理非常重要,它将直接影响管网水的卫生安全以及管道使用 寿命和运行可靠性。 1金属管道表面除锈的质量、防腐涂料的性能、防腐层等级与构造要求、涂料 涂装的施工质量以及验收标准等,应遵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规定。钢管的外防腐,还应符合《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 标准》(SY/T0447)等有关规定; 2明装钢管及管件外防腐涂层采用特加强级结构,由环氧富锌底层一环氧云铁 中间层一丙烯酸聚氨酯面层一罩光绝缘层组成; 3金属管道内防腐材料应符合《生活饮用输配水设置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 标准》(GB/T17219)的规定。内防腐如采用水泥砂浆衬里,还应遵守《埋地给水 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O)的规定;如采用食品级的环氧涂料衬里 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非开挖施工给水管道(如顶管、夯管等)防腐层的设计与要求,应根据工程 的具体情况确定。 3.4.7~3.4.10影响管网水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确保管网水质,除了选择优 质管材,还应对管道附件的采用做出严格规定。 1蝶阀宜采用卧式蝶阀,软密封闸阀阀座宜为不带槽设计:

2用环氧涂料对阀门、消火栓进行内防腐时,其环境要求较高,应在生产厂家 内完成; 3蝶阀阀体应采用球墨铸铁(牌号QT450),球化率不低于3级(≥80%),阀板 应采用食品级304或以上等级不锈钢;软密封闸阀的阀体、阀板材质应采用球墨铸 跌(牌号QT450),球化率不低于3级(80%);闸板橡胶采用三元乙内橡胶(EPDM) 不应采用再生橡胶。铜闻阀的闸体、闸板、阀杆、阀盖、压紧螺母等材料采用黄铜 材质,铅含量不得高于3%,铜含量不低于85%; 4排气阀井室应保持干净,不得有地下水渗入或雨水进入。通气设施严禁被任 何液体或杂质淹没; 5泄(排)水阀应尽量靠近主管位置设置(阀门与主管中心距离一般为3~5m), 以减小滞留管段长度,最大程度降低泄(排)水阀对管网水质的影响。

3.5.1为确定科学、合理的设计参数和改造方案,对于改建工程,除认真收集设计 基础资料外,必要时还应开展现状管线调查勘测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并进行零压 测试,以确定改造范围和内容。 3.5.2对只有一路进水的小区,在进行室外给水管道改造建设时,为确保小区供水 安全,应根据小区周边市政给水管网敷设、市政水压、小区用水量等情况,结合消 防要求,按两路进水进行完善。 3.5.3为方便后续管理,在改造工程竣工后,应对需废除的原有旧管、消火栓、阀 门井等供水设施进行彻底拆除和填理埋。 3.5.4室外给水管道改造工程优先采用更换管道方式,但也存在其他地下管线复 杂、工程地质条件不明等情况,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及后续维护管 理方便,宜采用非开挖修复技术,并经充分比较论证,合理确定改造方案。

4.1.1规定了本章适用范围。 4.1.4建筑给水管道流速一般应经计算和经济比较后确定。流速大了会增加水头损 失,产生噪声;流速也不宜太小,应保持一定的水流冲刷速度,防止管道内细菌繁 殖和杂质沉积,维持系统的水质卫生安全

4.2.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第3.2节对水质和防水质污染作了 详细的规定,其中部分为强制性条文,本规程不再重复。 4.2.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中的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水质难以保证。为了保证水 质安全,室内生活给水系统应与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建筑中水或再生水等非饮用 水系统必须分开设置,独立供水、单独计量。 4.2.3生活饮用水池(箱)应与生产、消防等非饮用水水池(箱)分开设置,有利 于卫生防护和卫生安全管理。生活饮用水池(箱)上方应是洁净、干燥的用房,以 免产生渗漏时污染生活饮用水水质。对于无条件设置独立的水池(箱)的,应采取 相应的水质保护措施。

4.3.1本条文对二次供水系统做了规定。 1根据建设工程所处的位置不同,市政或小区给水管网的水压也可能不同,为 了节约能源,设计时应合理利用其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的部分应设二次供水设 施; 4能体现安全使用、节能环保的设计系统很多,但不论采用何种系统都不得影 响市政给水管网的安全运行,同时应满足用户安全连续用水的需求 6二次供水方式有很多种类,目前比较经济的方式有“水池→恒速水泵→高位 水箱→用户”、“水池→变频调速水泵→用户”等方式,二次供水方式的选择应充 分考虑保障水质、节能等因素经综合比选确定。 4.3.2增压设备及附件是建筑给水系统的核心,其过流部分必须保证不会使饮用水 水质产生二次污染,因此,对其材质提出了强度高、耐腐蚀、耐磨损以及满足运行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对水池(箱)的有效容积做了具 体规定,应遵照执行。为保证管网水余氯要求,水力停留时间不宜超过6h。 2规定水池(箱)的进、出水管设置位置,是为了防止水池(箱)内出现短流 现象。当水池(箱)容积较大时,尚应设置导流墙(板)等设施,避免产生死水区 影响水质; 3规定水池(箱)通风换气装置进气口、出气口与池顶覆土表面的距离,是为 了避免空气中的尘粒、蚊虫等进入水池(箱),造成水质污染;水池(箱)呼吸器 的口径应与通气管相同; 4人孔是水池(箱)与外界的主要通道之一,如果管理不善,污染物会趁隙而 入。因此,在非检修时间,人孔必须密封、加锁,不得随意开启。为防止锈蚀污染 规定孔盖和上下水池(箱)的爬梯均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5本规程规定,生活水池(箱)宜设在专用房间内,水深太小,会导致占用面 积过大;水深太大,会增加所用房间的高度。根据实践经验,水池(箱)水深选用 0.7~2.5m比较经济合理; 6~7规定水池(箱)制作和其内衬材料,是为了保证水质不受二次污染, 9根据《二次供水技术规程》(CJJ140)的规定,二次供水水池(箱)应设置 消毒设备,这主要考虑到水厂出厂水经长距离管网输送、水池(箱)的储存,可能 对水质产生二次污染,为保证用水终端的水质安全,提出此条规定

4.3.4本条文对呼吸器和消毒设备做了规定

2消毒设备选型 1)臭氧发生器消毒装置:其臭氧投加必须进行在线控制,臭氧浓度应控制在 0.05~0.1mg/L为宜; 2)紫外线消毒装置:应具备对紫外线照射强度的在线检测功能,对紫外光管 有自动清洗功能; 3)AOP消毒净化装置:该装置是以·OH(自由基)氧化功能进行消毒净化 应在线检测ORP(氧化还原电位)和具有可调节其功况作用; 4)水箱自洁消毒器应外置设置; 5)以上消毒装置均应采用外置式。

管材采用还需考虑连接方便可靠、接口耐久不渗漏、管材温度变形及抗老化性 能等因素综合确定。 用于建筑给水管道的管材管件品种很多,如塑料管材、金属管材及金属塑料复 合管材等。各种给水管材基本有推荐性技术规程,可作为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依 据。本条文结合深圳建筑给水管材的使用情况,推荐使用不锈钢管、薄壁不锈钢管、 铜管或聚丙烯管等。

1.6.1为确定科学、合理的设计参数和改造方案,对于改建工程,应对现状建筑给 水、消防给水、中水等系统进行详细调查,根据建筑性质及用水特点,合理确定供 水方式和敷设方案。 1.6.2为确保现有建筑结构安全,建筑给水管道应明设,一般情况不得穿柱和梁 必须穿柱、梁或沿墙、楼板墙敷设的,应进行结构复核计算,确保安全。 1.6.3建筑给水管道一般沿墙明设,考虑到建筑外墙景观及方便后续管理维修,应 对需废除的旧管、阀门等供水设施进行彻底拆除。 1.6.4为保证系统水质,应对现状钢筋混凝土水池(箱)进行内衬处理,一般宜采 用不锈钢内衬,亦可采用附着力强,不脱落和符合水质卫生要求的材料作为内衬 且尽量避免采用瓷砖、塑料等内衬。

5室外给水工程施工及验收

5.2.1目前市场中可供选择的室外给水管道管材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且每种 管材均有专用管道配件及连接方法,在工程实际中管材与配件不配套时有发生,存 在质量安全隐惠。因此,强调管材及管件必须配套,如尺寸公差、压力等级、理化 性能等技术性能参数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或行业相应标准的要求,以确保工程 质量。 5.2.2本条文是对工程材料资料验收要求,为防止优质饮用水在输送中受到二次污 染,强调所使用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应出具相应的卫生许可批件。 5.2.3~5.2.5材料进场应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文件与记录验收、外观 质量及尺寸验收,目的是保证工程原材料质量。原则上,城镇、工业区室外给水管 道工程管线总长2km以上,民用建筑、厂区室外给水管道工程,或进场材料提供的 资料不合格、外观有明显质量缺陷的情况必须进行抽样复验。除此之外,在材料进 场验收时,如有一方对材料质量提出怀疑,并且有正当理由,参与进场验收的单位 取得一定共识的情况下,也需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检。 根据《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要求,管材及配件的卫生性能指标应包括以下项目: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铁、 锰、铜、锌、挥发酚(以苯酚计); 2毒理学指标:砷、汞、铬(六价)、铅、银、硝酸盐氮、氯仿、四氯化碳。 5.2.7根据深圳的地理环境并结合工程实际经验,钢管外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钢管外防腐应采用一底六油二布特加强级环氧煤沥青涂料防腐,防腐层 应满足下列规定: 1)防腐层的构造为(由钢管外壁起):底漆一面漆一面漆一玻璃布一面漆 面漆一玻璃布一面漆一面漆,总厚度不小于0.6mm; 2)玻璃布应采用经纬密度为10×12根/cm~12×12根/cm的玻璃布; 3)涂料配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底漆应在钢管表面除锈后8h之内 涂刷,涂刷应均匀,不得漏涂;管两端150~50mm范围内不得涂刷; 4)面漆涂刷和包扎坡璃布,应在底漆表十后进行,底漆与第一道面漆涂刷 时间不得超过24h; 5)防腐层外观涂层应均匀,无褶皱、空泡、凝块的现象;以小刀割开一舌

形切口,用力撕开切口处的防腐层,管道表面仍为漆皮所覆盖,不得露出金属表面; 6)用电火花检漏仪检查,3KV击穿电压下无打火花现象。 2明装钢管耐候漆外防腐应采用特加强级,防腐层应满足下列规定: 1)防腐层的构造为(由钢管外壁起):环氧富锌底层一环氧云铁中间层一丙 烯酸聚氨酯面层一罩光绝缘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耐候漆外防腐层构造

2)明装钢管采用动力工具除锈,并达到St3级除锈标准: 3)涂料配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除锈达到要求后立即涂刷底漆, 每道涂料涂刷24h后即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进行下一道涂层施工时,应确保前 道涂刷已经全部完成,若整条管道不能一次涂刷完成,底漆一中间漆一面漆一罩 光漆层应预留出阶梯形成搭接层次: 4)漆膜24h固化,7天后达到使用要求,进行硬度和电火花检测; 5)施工中必须保证表面清洁,无油污。如有结露,必须清理后方可施工; 6)漆膜表面应光滑平整、均匀,涂层应无气孔、裂纹,无严重流挂、脱落 漏涂等现象;用2H铅笔在漆膜表面涂划,涂层应无划痕; 7)用电火花检漏仪检查,3KV击穿电压下无打火花现象

5.3.1室外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前,需对既有地下市政设施与管线进行查询、勘测定 位、保护,否则施工中将可能对既有地下市政设施与管线产生破坏,导致运营甚至 安全事故。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需执行深圳有关法规要求,如:《深圳经济 持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对相邻建 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深圳市燃气管道安 全保护办法》第二十六条:“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依法从事顶进等可能危害

燃气管道安全的活动,或者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的(以下简称在燃气管 道安全保护或者控制范围内从事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 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制定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方案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三十 七条:“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者控制范围内从事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3 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范围书面通知管道燃气企业。第三十八条:“在燃气管道安 全保护或者控制范围内从事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首先进行人工开挖,探查燃气管 道的具体位置和情况。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燃气管道现状与查询结果不一致 的,应当立即通知管道燃气企业并采取保护措施。管道燃气企业接到通知后应当及 时组织修补测。” 5.3.4沟槽支撑是开挖直槽时安全施工的重要工作环节,包括支撑的设计、施工、 维护和拆除等,必须精心设计和精心组织施工,以免槽壁失稳,出现塌方,影响施 工,甚至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支撑的设计应确保槽壁的稳定,其有关的因素主要包括沟槽所处土层的性质、 地下水位、沟槽的深度和宽度以及附加的荷载条件。 室外给水管道沟槽通常采用撑板支撑和钢板桩支撑。 5.3.6在试压前的沟槽回填,目的是消除环境温度变化对管道内水压的影响,并有 防止管道位移作用。但在接口处不应回填,以便进行渗漏检查。 沟槽回填需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回填前必须复测管道特征点坐标、标高等,做好相应记录,作为峻工图 绘制依据; 2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应进行回填,回填高度不应小 于管顶以上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3HDPE等塑料管材或管径大于8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在沟槽回 填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这是因为回填后管道的竖向土压力大于侧 向土压力,导致管道的竖向直径减小,水平向直径增大。如不采取措施控制其变形 量,可能会导致管道破裂等质量事故。采取的措施一般可在回填前于管道内搭设临 时的竖向支撑,使管道的竖向直径稍大些,用以预留变形量,待管道两侧回填完毕 再拆除支撑: 4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 5.3.8刚性管道沟槽回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胸腔夯实,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并夯夯相

5.3.8刚性管道沟槽回填作业应符合下列

1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胸腔夯实,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并夯夯相 连,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0mm

3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应呈台阶形,且不得漏夯; 4接口工作坑回填时底部凹坑应先回填压实至管底,然后进行沟槽回填。 柔性管道沟槽回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内径大于800mm的柔性管道,回填施工时应在管内设有竖向支撑; 2管基有效支承角范围应采用中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 其他材料填充; 3管道半径以下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上浮、位移的措施; 4管道回填时间宜在一昼夜中气温最低时段,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同时夯实: 5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 管顶500mm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 200mm; 6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 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 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 7柔性管道回填至设计高程时,应在12~24h内测量并记录管道的变形率,管 道变形率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5.4.2雨期施工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缩短开槽长度,已安装的管道验收后应及时回填; 2做好槽边雨水径流疏导、槽内排水及防止漂管事故的应急措施; 3刚性接口作业宜避开雨天,

5.4.3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于 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 2新建室外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 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新建室外给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 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

5.4.4管道基础采用原状地基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状土地基局部超挖或扰动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岩石地基局部超挖 时,应将基底碎渣全部清理,回填低强度等级混凝土或粒径10~15mm的砂石回填

夯实; 2原状地基为岩石或坚硬土层时,管道下方应铺设砂垫层。其厚度应符合表2 的规定。

砂石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砂石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设前应先对槽底进行检查,槽底高程及槽宽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有积 水和软泥; 2柔性管道的基础结构设计无要求时,宜铺设厚度不小于100mm的中粗砂垫层 软土地基宜铺垫一层厚度不小于150mm的砂砾或5~40mm粒径碎石,其表面再铺厚 度不小于50mm的中、粗砂垫层: 3柔性接口的刚性管道的基础结构,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土质地段可铺设砂垫 层,亦可铺设25mm以下粒径碎石,表面再铺20mm厚的砂垫层(中、粗砂),垫层总 厚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柔性接口刚性管道砂石垫层总厚度

4管道有效支承角范围必须用中、粗砂填充插捣密实,与管底紧密接触,不得 用其他材料填充。

1内防腐层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其卫生性能应符合国 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水泥砂浆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且不低于30MPa; 3液体环氧涂料内防腐层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气泡、无划痕等,湿膜应无流 现象。 钢管外防腐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防腐层材料(包括补口、修补材料)、结构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 设计要求; 2外防腐层的的厚度、电火花检漏、粘结力应符合表4的规定

绝缘防腐层厚度、电火花检漏、粘结力验

注:按组抽检时,若被检测点不合格,则该组应加倍抽检;若加倍抽检仍不 内不合格。

5.4.6钢管焊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和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管径大于等于800mm时, 应采用双面焊,同时除进行焊缝外观检查外,还应作无损探伤检测,焊缝无损探伤 应满足II级焊缝的规定。 5.4.9采用电熔或热熔对接连接方式的高密度聚乙烯管,应在建设(监理)单位 员见证下,随机抽取一个焊口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破坏性试验 并出具检测报告。 5.4.12水表除应进行强制性检验外,水表安装还应满足:在水表与管道连接处 不得造成细菌滞留繁殖以及其他颗粒的聚积,安装时应保证连接处整洁平滑。

1井室的混凝土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 2金属压力管道,井壁洞圈应预设套管,管道外壁与套管的间隙应四周均匀 致,其间隙宜采用柔性或半柔性材料填嵌密实; 3化学建材管道宜采用中介层法与井壁洞圈连接; 4对于现浇混凝土结构井室,井壁洞圈应振捣密实; 5砖砌结构井室内外井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并按有地下水要求进行防水砂 浆分层抹灰。

5.4.14不开槽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沿线的有关工程地 质、水文地质和周围环境情况,以及沿线地下与地上管线、周边建(构)筑物、障碍 物及其他设施的详细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必要时应进行坑探:

2不开槽施工方法的选择应根据设计要求、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现场及周 边环境安全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3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安 全风险评估;并制定防止发生事故以及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抢险设备、 器材等物资; 4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方法、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对邻近建(构)筑物、管线 应采用土体加固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 5根据设计要求、工程特点及有关规定,对管(隧)道沿线影响范围地表或地下 管线等建(构)筑物设置观测点,进行监控测量。监控测量的信息应及时反馈,以指 导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监控测量的控制点(桩)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测量前应对控制点(桩)进 行复核,如有扰动,应进行校正或重新补设: 7施工中应做好掘进、管道轴线跟踪测量记录; 8不开槽施工室外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

5.5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5.5.1压力管道的水压试验是对管道的接口、管材、施工质量的全面检查,也是工 程验收之前必须履行的一个试验项目。 1管道水压试验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1)后背及堵板的设计; 2)进水管路、排气孔及排水孔的设计: 3)加压设备、压力计的选择及安装的设计; 4)排水疏蔬导措施; 5)升压分段的划分及观测制度的制定; 6)试验管段的稳定措施; 7)安全措施等。 2按深圳现有市政供水工作压力0.6MPa,结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要求确定。当设 计无要求时,金属管道的试验压力为1.1MPa;非金属管道及复合管道的试验压力为 0.9MPa; 3试验管段灌满水后,宜在不大于工作压力条件下充分浸泡后再进行试压,浸 泡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塑料管及其复合管,不少于24h:

2)带水泥砂浆衬里的球墨铸铁管、钢管,不少于48h; 3)管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预应力混凝土管,不少于48h; 4)管径大于1000mm的预应力混凝土管,不少于72h。 4进行正式水压试验前,一般需进行多次初步升压试验,方可将管道内气体排 净,仅当确定管道内的气体已经排除后,才进行正式水压试验。如果气体未排净即 进行水压试验,所测定的渗水量是不真实的。判断管道内气体是否已排净,可以从 以下三个现象确定: 1)管道内已经充满水,当升压时,水泵不断向管道充水,但升压很慢; 2)当用手压泵向管道充水时,随着手压泵柄的上下摇动,表针摆动幅度较 大,且读数不稳定; 3)当水压升至80%试验压力时,停止升压,然后打开连通管道的放水阀门 放水时水柱中带有“突突”的声响,并喷出许多气泡。 以上三个现象的出现,表明管道内气体未排净。仅当以上现象消失,而且用水 泵充水升压很快时,方能确定气体已经排净,此刻进行正式水压试验,所测得的渗 水量才是真实的。

5.6.1~5.6.3水质检验是通过对室外给水管道工程水质采样点的水质进行检验, 以验证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对符合优质饮用水水质的来水水质不产生明显的影 向,保证经过该系统的出水水质达到本规程水质目标的要求。因此水质检验是非常 必要且需要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执行。 对室外给水管道工程的水质检验应在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为了检验工程对水 质的影响,在工程施工完成并对系统进行冲洗消毒以后,只要符合采样的条件,即 可开始采样和检验。由于水质检验需要一定的检验周期,工程的验收要考虑水质检 验结果的时限。冲洗消毒一般由施工单位或其委托的专业单位实施,为保证其真实 生并考虑费用,明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验, 为了验证工程对水质保证的稳定性,本条文对室外给水管道工程水质检验提出 按一定间隔周期进行连续采样检验的建议,间隔周期一般可为5~10天。 为保证水质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水质检验机构的资质也提出相应要求。 5.6.4本条文对室外给水管网的采样点主要设置在管道的进、出端口和特定水质检 测点。进、出水端分别设置采样点是必要的,这样能真实全面的反映水质情况

5.6.4本条文对室外给水管网的采样点主要设置在管道的进、出端口和特定水质检 测点。进、出水端分别设置采样点是必要的,这样能真实全面的反映水质情况。 特定的水质易受污染或流动性较差的管道位置主要指管道或配件连接处、水力

5.6.4本条文对室外给水管网的采样点主要设置在管道的进、出端口和特定水质检

停留时间较长的位置。管道或配件的连接处受施工质量和外来污染的影响相对较 大,水的停留时间长的位置易产生微生物的繁殖、或污染物的沉积等,应作为重点 抽样检测的区域。 5.6.5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水质情况,水质检验应在模拟系统正常运行的工况条件 下进行,此时的来水水质、系统的水力条件要尽量与今后正常运行条件一致,以排 徐非设计和施工原因对水质的影响。 水质采样的过程直接关系到水质检验的结果,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水质采样都 有明确的要求。采样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严格按照采样的标准要求,使用符合 要求的采样器具进行采样。采样的现场记录对于判定水质检验结果分析超标原因都 有重要的意义。采样完成后应在标准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否 则对检验结果会产生影响 5.6.6检验项目和频率的设置是以保证供水水质和供水安全为出发点,并考虑了实 际所需费用,明确室外优质饮用水水质检验指标不得少于所要求的10项。 室外给水管道工程对水质检验项目选择的说明参见条文说明6.6.5。 关于检验方法问题,可以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 5750,卫生部颁发的《生活饮 对水质检验方法的规定。

天津钢铁工业结构调整3500mm中厚板板坯库建筑0#电气室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施工方案6建筑给水工程施工及验收

6.1.1规定了本章适用范围,参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建筑给水管道工作压力限定为不大于1.0MPa。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管道 及附配件,其选材、施工及试验应满足设计要求,

6.2.2建筑给水管道工程主要管材及配件进场应进行理化性能抽样复检;具有一定 规模的住宅建筑,或随产品的检测报告中卫生性能指标不齐全、生产批号或生产日 期与相应供货产品不一致等情况时,还应进行卫生性能抽样复验。 6.2.3建筑内用水点较多,在日常使用及维护检修过程中会经常启闭相关的阀门, 特别是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控制阀门,因此应于阀门安装前进行阀门的强度和 亚密性试验。试验时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检10%,且不 少于一个;对于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控制阀门,应逐个进行试验

5.3.1管道接口除满足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应管道技术规程, 如建筑给水铜管连接接口质量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71)的规定;不锈钢管及其复合管连接接口质量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薄壁不锈 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53)、《建筑给水超薄壁不锈钢塑料复合管管道工 程技术规程》(CECS135)等的规定。 6.3.3隐蔽工程出现的问题比较多,隐蔽管段封闭后一旦出现问题,易对水质产生 二次污染,同时给维护管理带来极大不便,因此规定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验,并形 成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6.3.4暗埋给水支管封闭后的标识,主要是为后续工序提供便利,同时也利于成品 保护,且严禁在管道位置处冲击或钉金属钉等尖锐物体。 6.3.5水表除应进行强制性检验外,水表安装还应满足: 1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抄表,不易曝晒和污染的地方; 2安装螺翼式水表,为保证水表测量精度,表前与阀门间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 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

3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距上方障碍物不宜小于150mm; 4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土10mm。

6.5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6.5.3为保证水质、使用安全,强调建筑给水管道工程在峻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 冲洗和消毒。 冲洗的目的是除去杂物使管道清洁,防止系统堵塞,确保管路畅通。由于现场 条件的影响,设置专门的冲洗系统困难;实际经验表明,按设计流量进行冲洗合格 后的系统,是能保证系统在供水中保持畅通,不发生堵塞的,因此本条文规定应按 系统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是科学合理的,同时也符合实际且便于施工。

5.6.3对于建筑给水管道工程,由于用户数量较大,工程水质检验的合格与否只能 通过一定比例的采样样本数量来进行。本规程采样点数量参照了建设部2005年颁 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和《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 对于水质检验采样点的规定。本规程给出的是工程验收水质检验的最基本的采样点 数量。由于建筑给水管道工程用户数量过大,水质检验的采样数随着用户数量的增 加相应增加也是必要的, 5.6.5从国内相关资料及深圳水务集团对居民小区包括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进行 的用户水质调查的结果表明,对管网水质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采用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管材,管材本身或内涂、接口等造成对管网 水质产生二次污染; 2由于不严格按施工规范认真施工,造成管网的渗漏、破损等情况,从而对管 网水质产生明显影响或二次污染: 3施工后管网的清洗和消毒管理不符合要求,造成系统使用过程中对水质的 次污染; 4二次供水设施材料、内涂材料及施工管理问题,也会造成水箱、水池的二次 污染; 5由于经过二次供水水池(箱)以后,水的停留时间延长,使经过二次供水后 水的余氯降低,细菌超标的可能性增加。 从上述原因分析,优质饮用水可能发生的问题主要有四类: 1微生物指标超标,如细菌、大肠菌群的滋长,污水的渗入可造成细菌或粪大

.0.4有可能造成管网水质污染的情况包括,排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或 堆放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情况;管道内可能产生虹吸、背压 回流使管道受污染的情况;管网中的呼吸器、消毒装置、叠压设备等重要附属设 施使用情况;其他防止水质污染措施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 7.0.7管道维修应快速有效GB/T 5678-2013 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pdf,做到不停水或少停水,维修、碰口施工过程应防止 告成管网水质污染,必须临时断水时,现场应有专人着守:施工中断时间较长时 应对管道开放端采取封挡处理等措施,防止不洁水或异物进入管内。通水时,先 用小流量使管道内满流,然后调控阀门开启度,使流速逐渐增大,避免管道水质 变化影响安全供水,在经过检测管网水质达到要求后方可正式恢复用户供水。 7.0.8影响供水水质的管道包括未作内防腐、管网流速低、盲肠管、新旧并行管 位于被建筑物或构筑物压埋、与建筑物或构筑物贴近的管段,管材脆弱、存在严 重渗漏、易爆管段、存在高风险等隐患的管段以及穿越有毒有害污染区域的管段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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