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轻轨交通二期工程405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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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轻轨交通二期工程405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

F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

H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许可

项目开工前,应召开项目协调会议,邀请项目所在地的环保、环卫、管线(水、电、煤气)、电信、交警、消防、质监、市容监察、绿化园林、街道、派出所等机构出席会议DB12/T 598.6-2015标准下载,通过协调会议的形式,达到以下目的

A向项目所在地的正副主管部门及街道通报项目情况

B了解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施工的环境保护具体要求

C了解当地设区、居民对项目施工的具体要求

D与各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渠道

E获取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信息

从而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周围社区建立良好的关系,以利于项目施工的顺利开展。

应与管线(水、电、煤气、电信)管理部门进行协调,申请管线监护,签定管线配合联系单或协议书,进行管线交底,取得施工可能涉及的底下管线资料,以制订管线保护方案。同时由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护和巡视,指导施工过程中的管线保护。

①凡是在生产及相关辅助活动中使用的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设备,均应对其设备的环境指标进行审查。

②在采购和订货前应了解市场的行情,进行对比选择。除了对各设备生产厂家的质量、价格等情况对比外,应优先采购环境指标良好的设备。

③设备采购时,应向设备供应商索取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并对设备涉及的相关环境指标进行评审,最终对设备环境指标情况作出结论。

④设备采购合同签定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设备供应商对设备的环境指标符合性作出承诺。

⑤凡是新增设备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均应及时将其列入《环境因素清单》中,并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价。

⑥资产管理部根据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购设备清单》,并每半年更新一次,以指导和规范采购行为。

①根据国家《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市政工程局以及有关文件,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购材料清单》,凡属于目录所列的设备、产品及物资,应一律不予采购。

②各基层单位在采购或选用建设工程材料,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水泥、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建筑门窗、建筑给水用塑料管、建筑砂石料、烧结砖等产品时,应对上述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的《深圳市建筑工程材料准用证》进行验证,没有上述准用证的工程材料,将不予采购和选用。

③各基层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才清单,并将清单通过总经理办公室向各项目管理部、专业工区传达,应要求其在采购材料时予以实施。

(3)、绿色采购的原则

在实施设备、产品及物资采购时,遵循以下原则:

①凡是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设备、产品及物资供应商,优先考虑其作为合格分承包方。

②凡是产品及物资有绿色环境标志的,优先考虑其作为选购产品。

③凡是环境指标优于同类产品的,优先考虑其作为选购产品。

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规定

(1)、临时占路的申请和批准

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应填写《深圳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分别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占路申请经批准后,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将《深圳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的标牌悬挂在占路范围内的醒目处。

②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用途占路。

③在被占用的城市道路上堆物的,设置安全围护设施。

④不损坏被占用的城市道路及其设施。

⑤遵守其他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①临时占用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作业,不的毁坏绿化、行道树和市政、公用、交通等设施。

②施工期间,设计管线埋设、开挖的,按照《管线保护环境管理程序》的要求实施。

③如在施工的地面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现地下文物的,应及时向当地文物主管部门通报,并派人保护好现场,防止出现哄抢、破坏文物的现象。

4、绿地、林地环境管理规定

(1)、绿化迁移、砍伐、采伐

由于施工原因,必须迁移、砍伐、采伐树林或变更绿地、林地,必须办理审批手续,领取许可证。

由于施工建设各种电力、电讯、公用、市政管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地下管线的外缘,离市区行道树干中心不少于0.95m高。

②架设电杆、消防设备,离树干中心不少于1m。

③高压输电线的高度不低于9m。

因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使用绿地、林地,除按有关规定外,须按理下列手续:

①临时使用郊县各种防护林地,须经市农业局批准。

②临时使用公共绿地,须经市园林管理局批准。

③临时使用其他绿地、林地(包括本单位的绿地、林地),面积在50m2(含50m2)的,须经区、县原理或林业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50m2的,须经市园林管理局或市农业局批准。

④经批准临时使用绿地、林地的,应在一年内归还。使用单位因个给予绿地、林地的权属单位相应补偿,并负责绿地、林地的恢复建设,或赔偿相应的费用由绿地、林地的权属单位自行建设。

⑤确因建设需要延长临时使用期限的,应办理申请延期审批手续,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项目施工期间,严禁发生下列行为:

①擅自侵占绿地、林地或改变用途。

③故意破坏林木、绿地、园林设施的。

④属于古属名木的一律严禁砍伐,不准攀折树枝,不准剥损树皮,不准借树搭棚作业,不准在树上挂物、敲钉、刻划。在树冠直投影2m的范围内,不准挖土、堆物、造房、作业。

如施工做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部门对绿地、林地环境管理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5.3.5土方运输环境管理规定

(1)、车次车貌整洁,制动系统完好

(2)、车辆后栏板的保修装置完好,并另再增设一付保险装置,做到双保险,预防后板崩板。

(3)、车辆应配置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时应急。

(4)、设备分公司负责对本公司的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土方运输承包方自行负责车辆的定期检修,以保持车况的良好。

(1)、土方装卸时,场地必须保持清洁,预防车轮粘带。

(2)、车轮出门时,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

(3)、车轮装卸土方不应超高超载,并应有覆盖物以防止土方在运输中沿途扬撒。

(4)、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负责对土方运输量进行统计。

严格按交通、市容管理部门批准的线路行驶。

(3)、运输车辆应按渣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进行运输。

(4)、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验。

5.3.6排水设施环境管理规定

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深圳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如区域内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1)、工程所属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工区所属基层单位新建排水设施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并取得《排水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竣工验收。

(2)、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1)、因施工区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由公司向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得市市政局或者县(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施工)》方可实施。

(2)、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和污泥,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必须严格按二次沉淀后再排放。

(3)、在施工期间,有可能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作业,各项目经理部及专业(分)公司应加强管理工作:

①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侧20m内进行打桩施工的,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提供桩基设计、打桩工艺及控制打桩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

②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侧实施基坑工程,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4倍的,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提供基坑设计方案。

③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以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载物品,使地面荷载过大,有可能影响污水及排水管道的,应事先提供作业方案。

④各基层单位在施工期间如发现排水不畅或污水冒溢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施工所在地的排水公司通报,由排水公司及时维修、疏通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无堵。

⑤施工过程中禁止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B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D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E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F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G擅自在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爆破、打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H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5.3.7施工现场废水控制管理规定

我们在承接项目后,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周围实际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告,报告应建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系统,对项目可能对周围水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

2、施工废水的控制措施

对于市区中心重点工程工地及各单位的基地,根据施工现场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采用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三级排放系统。

①一级排放系统:生活用水(食堂、浴室、洗手池等)较清洁、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主要布置在生活、办公区。

③排放含泥量较多的水应流入布置在基坑、施工便道旁的沉淀池内,必须经过二次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①各施工项目在现场均应建立厕所收集粪便污水,固定式厕所应设立化粪池,移动式厕所也应设置收集装置,同时派专人维护厕所的清洁,并定期消毒

②厕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抽清。

(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各类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现场时,为保持车容应清洗车辆轮胎及车厢,清洗废水应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排水系统。

①散料堆场四周应设置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堵塞下水道或污染附近水体及土壤。

②施工活动中开挖所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必须用密封的槽车外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③现场混凝土搅拌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止措施,避免搅拌活动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附近水体及土壤,形成污染。

(1)、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工区应定期对临时排水设置进行疏通工作。

(2)、市区中心重点工程工地及各单位的基地,每逢汛期、梅雨期来临之前都要对下水道及场内各排水系统进行畅通。

在施工现场禁止以下行为:

(1)、施工废水不允许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或附近的水体。

(2)、任何堵塞排水管道的行为。

(3)、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5)、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6)、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针对替代方案的交通疏解及管线拆迁方案

我局有着丰富的城市道路施工经验及交通疏导经验,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本着为业主服务,为地方造福的原则进行本项目的施工,为把本项目打造成优质工程、绿色工程、造福工程、环保工程而不懈努力。为此,我们将专门成立经理办公室,以此为主导,安排在深圳南坪快速路9标有丰富协调经验的梁正平负责本项目的交通疏解、管线拆迁、接口衔接工作,他在深圳南坪快速路9标的交通组织、疏导和接口单位的协调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配合项目部做到了项目实施全过程无堵车、无施工意外、无投诉,取得了深圳市民和业主的充分肯定和赞誉。进场后,我们将为业主分忧解难,积极主动的发挥梁正平同志的作用,上下一心、精心策划筹备、积极实施,主动和与之相关的地方主管部门,如交通局、电力局、电信局、水务局、天然气公司、市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取得他们的信任和理解,做好交通疏解、管线拆迁保护工作,为施工的正常启动和实施做好保障措施。

轨道4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期间总体疏解方案将通过完善影响区域道路网络、优化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管理和建设短期的、临时的交通疏导工程来实现。通过区域交通疏解总体方案的实现,起到分流疏导和平路交通的作用,从而缓解路内交通压力,为轨道4号线施工提供良好的和谐建设环境。减少轨道施工对城市交通的影响,保证施工期间区域交通维持在一定的服务水平。

2、节段拼装法施工的优势

(1)施工范围你整体协调性好

在主线高架桥区间大量使用该施工方法,因为它在高空作业,避开了地面交通,基本不影响施工范围内道路网络,可以均衡路网流量的分布,提高路网交通运行的效率。

(2)尽量减少施工占道,各施工地点维持一定的车道通行

通过优化轨道4号线高架结构施工组织方案,减少了施工作业时间和占用的道路空间,各施工点维持一定的车道通行,满足基本的交通需求。

(3)优先保障公交、行人的使用空间

轨道4号线(高架段)穿越龙华街道办的居住、商贸、办公区。这些区域的公交需求、行人交通需求强度较高,优先保障了其使用空间,维持公交、行人系统的运行。

(4)适当增加道路供给,缓解供需矛盾

可通过新建高架下部临时通道的方式、改造等办法完善区域路网,适当增加道路供给,缓解交通供给,缓解交通供需矛盾,为地铁4号线(高架段)施工期间交通分流创造良好条件。

(5)优化交通组织,减轻施工点交通压力

根据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特性及轨道4号线(高架段)施工要求,及时调整区域交通组织和完善交叉口信号控制措施,减少施工点的交通压力。

(6)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加强交通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轨道施工使得本来就不足的道路交通条件受到影响,为此有必要继续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加强交通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7)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结合轨道站点的施工经验,该方案在满足轨道站施工及交通疏解的得当、经济合理、施工可行的要求。

施工区间外围交通疏解方案

为保证和平路沿线交通畅通与安全,减少轨道4号线施工期间对城市交通和城市环境影响,必须在施工前期,做好以下几方面交通疏导:

(1)尽快安排实施所依赖的建设项目8项,分别为:

打通梅龙路(布龙路一清华路段);

龙观路改造(工业西路一清华路段);

清华路改造(龙观路一和平路段);

打通建设路(清泉路—梅龙路段);

打通清泉路(和平路一建设路段);

打通清龙路(公园路一龙观路段);

打通清湖路(和平路—龙观路段);

打通东环二路(工业西路一布龙路段);

(2)打开布龙路到建设路交叉口,增加完善信号灯控14处。

(3)局部调整途经和平路沿线的公交线路走向

和平路沿线公交线路612路和623路,局部调整沿建设路和公园路运行。

(4)保障影响区域内人行系统的顺畅

上塘路沿线行人较少,可利用双向4车道临时施工便道,实现人、车共用;和平路沿线行人量较大,故在双向4车道临时施工便道的外侧仍临时修建3米宽的行人道。行人过街系统则结合道路沿线交叉口与路段斑马线预留行人过街通道。

和平路范围内采用节段拼装法施工的交通疏解

轨道4号线在龙华街道办辖区内沿现状和平路(双向4车道)原设计主要采用简支现在梁高架布设,沿线为建成区,建筑密度较大,经贸、商务活动频繁,人流、车流密集,交通压力大,道路两侧分布着大量居住区、商业网点等,交通疏解难度大,用支架法现浇,施工干扰大。采用节段拼装法施工,交通疏解的总体思路为充分利用现况和平路,综合考虑轨道站点、区间施工组织方案,在轨道施工期间,可以修筑临时道路横向穿越施工区段,分流车辆,疏解道路供社会车辆、施工车辆通行。

6.3.1高架区间段疏导措施

1、确定施工围挡与疏解道路位置

现状和平路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机、非分隔带、非机动车道、路侧分隔带、人行道各宽1.5米、3.0米、1.5米、2.5米,轨道4号线车站区间高架段施工时,为有效利用现状道路资源,如下方案:

在路纵向:高架段施工围挡控制在9米范围内,同时铲除采用现状机、非分隔带,并利用现状非机动车道,两侧修建7.5米宽临时疏解道路,保障社会车辆、施工车辆通行,其两侧行人系统局部则可保留现状。

在路横向:可以在简支段的桥位下,开辟横向车道和人行道,在主要路口设置交通疏导提示标志和标牌,引导车流和人流避开主要的施工路口。

公园路、布龙路、建设路、清龙路围合而成的区域严禁路边违章停车。

本工程建筑范围内地下管线较多,平行于桥梁走向,在龙胜路、工业西路等施工区域内有地下管线、管道横向穿越施工区域,具体位置在招标阶段无法确定,故要作好施工措施,保护管线。

本工程位于繁华路段,周边有民房、厂房、公用设施,距离施工区域较近,施工过程中应树立保护意识。

3、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1在制订基坑开挖和结构施工方案前,详尽查阅地下管线图纸资料,了解交叉路口和纵向布设的地上及地下管线分布情况,走访地下管线主管单位,勘测地下管线的精确位置接头情况等,并收集整理成册,以备查用。

3.2桩基施工及基坑开挖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成立保护地下管线小组。

3.3桩基施工及基坑开挖前,开挖样沟和样洞,具体确定管线的位置和埋深,并做好标志。

3.4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把保护地下管线工作列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

3.5工程实施前,向有关管线单位提出监护的书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

3.6工程实施前,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向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地主管、班组长直至每一位操作工人作层层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卡》,并建立“保护公用事业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3.8工程实施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职工(包括外包工)进行“保护公用事业管线重要性及损坏公用管线危害性”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市、局、公司颁布的关于保护地下管线的文件,并要求职工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3.9工程实施前,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数量的沉降观测点,工程实施时,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

3.11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3.12在煤气管区域施工之前,事先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提出“动用明火报告”,办妥审批手续,并落实放火设备,否则不准施工。

3.13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机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3.14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线制订应急措施,配合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3.15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在第一时间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3.16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地下管线事故,要认真吸取教训,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17一旦公用管线发生损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通知项目监理,并上报业主,应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组织力量抢修,公用管线的修复工作应使有关管线单位满意。在重要管线埋设处,根据其埋置深浅,设置限制相应吨位车辆通行的标志。

3.18绘制临时管线位置图,在重要管线管节两侧预埋跟踪注浆管,必要时进行跟踪注浆的措施来调整控制管节的沉降量,从而保证其安全。

3.19对重要管线拟采用树根桩或用高压旋喷桩进行加固,并加密监测点对其进行监控,如有异常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周边建(构)筑物保护措施

4.1在制订基坑开挖和结构施工方案前,详尽了解周边建(构)筑物的基础,结构形式及建造年代,并收集整理成册,以备查用。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必要的加固方案,防止周边建(构)筑物发生沉降、开裂和倒塌。

4.2把对邻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方法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施工期间,在建(构)筑物四周设置监测点,严密注视它们的位移和沉降。

4.3施工之前确定警戒值,如因施工原因致使邻近建(构)筑物的位移和沉降量超过规定的报警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避免邻近建(构)筑物发生沉降、开裂和倒塌。

4.4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周边建(构)筑物的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加以修复和赔偿,直到有关部门满意。

使用替代方案的施工用地范围

1、因为采用节段拼装的施工方法后,高架区间内在简支现浇梁的支架法施工也变成了架桥机施工,缓解了地面交通压力,预计可在2007年10月后,即可恢复和平西路的正常交通。故施工用地范围也发生变化,大大的节约了施工用地范围,保证了良好的交通条件

2、因为采用节段法拼装施工,就需要有一定的施工场地进行预制和试拼,所以,我们拟利用业主协调的场地作为预制场。两处场地分别位于标段起点和终点位置。此两处临时用地面积均为7000平米,可以满足施工需要。

对整体环境的影响及建议

本项目的周围有一些居住点、单位服务设施等,具体如下:

居住点有:龙腾阁、金庸阁、和平综合大楼、世纪华庭、东和花园、新梅园司机酒店等

单位有:穗展大厦、深圳公安局龙华车管、恒力皮件厂等

服务设施有:星态家居广场、金鹏大酒店、农业银行、赛龙毫轩、金富燕翅酒楼等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旧房拆除、土石方、结构和装修阶段。其中旧房拆除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等;土石方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大型载重车等;结构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混凝土输送泵、振捣器、电焊机、电锯、升降机、混凝土及钢筋运输车辆等;装修阶段噪声源主要有冲击钻、空压机、多功能木工刨、云石机、角向磨光机、中型载重车等。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现场产生的工地冲洗水、泥浆水等,其主要污染物SS的产生浓度一般在1000-1500mg/l。

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城市市区内,噪音超标机械作业。

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禁止打桩,以免噪声扰民。

⑶建设单位禁止现场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应向有资质单位购买商品预制混凝土。

⑷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工地远离居民区的位置。

⑸降低人为噪声,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

⑹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⑴针对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地面扬尘,施工单位应制订完善的施工计划和合理组织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和避开在大风情况进行扬尘量大的施工作业,当冬季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停止施工。

⑵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施工单位采取围档、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和禁止高空抛物等措施,抑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量。

⑶施工场地配备一些洒水工具,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保持场地的路面和空气具有一定湿度,防止浮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⑷如需要灰渣、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严禁沿路遗洒。

⑸避免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

⑹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

⑺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⑻使用预拌混凝土和水泥预制件,尽量少用干水泥等。

⑼应使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有关要求。

⑴在工地四周加建围墙和截水沟,以避免施工废水直接外排。

⑵工地冲洗水、泥浆水等全部施工废水须收集到多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SL 523-2011标准下载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较多和噪声级较高,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禁止打桩,以免噪声扰民。营运期的主要噪声设备设置在地下层,进出车辆降低车速和禁鸣喇叭,在四周种植绿化树木等。这些降噪方法简单有效,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可接受。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收集到多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生活污水优先考虑送赤坎水质净化厂处理,统一集中排放,这是可行的。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围档、挡板、遮挡和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污染。这些方法简单有效,技术上可行,投资也不高,经济上可接受。

1、为减少项目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土石方的开挖和场地平整工作应尽量避开雨季,安排在10月~翌年3月期间这段时间内进行。另外,在施工期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在项目施工期采取平整、压实、设置沉沙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并尽可能的在裸露地表(特别是坡度较大的地方)铺设人工覆盖物。

2、禁止现场使用混凝土搅拌机,须向有资质单位购买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建筑噪声影响较大,不能采用蒸汽锤击打桩,亦不能现场搅拌混凝土,须沿场界四周设置隔音围墙或挡板,同时避免在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施工,为邻近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3、施工期间会有一些泥浆水产生,必须设置多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出去。

5、为减少施工期间运输通道及施工现场的扬尘影响,配备一些洒水工具,必要时对裸露地面进行洒水降尘。

6、国家建设部、科技部2005年10月发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本项目应切实按照该导则的要求GBT 39567-2020 多旋翼无人机用无刷伺服电动机系统通用规范.pdf,争创绿色建筑。此外,在节水、节能、景观协调性等方面应精心设计策划、积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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