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文件类型:.zip解压后doc
资源大小:66.05K
标准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属性:
下载资源

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基层清理验收→找标高、弹线→砂石混合料拌和→混合料检验→分层摊铺→分层夯实→表面平整→验收。

4.2.1砂、砂石垫层铺设前,将基底清理干净并进行平整,根据基土情况作适当的碾压夯实。

4.2.2找标高、弹线:根据墙上+50cm水平标高线及设计规定的垫层厚度(如设计未规定时,砂垫层厚度不得小于60㎜,砂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往下量测出垫层的上平标高,并弹在四周墙上。有泛水要求的房间,按坡度要求拉线找出最高和最低的标高,拉线控制垫层的表面标高。

4.2.3级配砂石,应先将砂石拌和均匀后再铺填压实。

4.2.4垫层应分层摊铺均匀JC/T 2455-2018标准下载,摊铺厚度宜按l.2倍压实厚度计算。

4.2.5砂垫层铺平后应适当洒水使砂石表面保持湿润。并采用机具振实,往复压实不应少于3遍。

4.2.6砂石垫层应摊铺均匀,不允许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如出现砂窝或石子成堆之处,应将这一部分挖出后分别掺入适量的石子或砂重行摊铺。碾压前,应根据干湿程度和气候情况,适当洒水使砂石表面保持湿润。

4.2.6.1采用平振法捣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为200~250mm,最佳含水量为15%~20%,施工时要使平板式振捣器往复振捣到密度合格为止,移动时每行应重叠1/3,以防搭接处振捣不密实。

4.2.6.2采用插振法捣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以振动器插入深度来确定,最佳含水量为饱和状。施工时插入间距可根据机械振幅大小而决定,振捣时不应插入基土层。振捣完毕后,所留孔洞要用砂填塞。

4.2.6.3采用水撼法振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为250mm,施工时注水高度略超过铺设表面层,用钢叉摇撼捣实,插入点间距宜为100mm。此法适用于基土下为非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层。

4.2.6.4采用夯实法捣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为150~200mm,最佳含水量为8%~12%。用木夯或机械夯时要一夯压半夯全面夯实。

4.2.6.5采用碾压法捣实时,每层虚铺厚度宜为250~350mm,最佳含水量为8%~12%。施工时用6~10t压路机往复碾压,碾压遍数以达到要求的密度为准,但不少于三遍。此方法适用于大面积砂或砂石垫层,但不宜用于地下水位高的砂垫层。

6.2.7当垫层标高不同时,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分段铺设时,垫层接头应做成斜坡,每层分段应错开0.5~1.0m,并注意充分夯压实。经检验密实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施工。

6.2.8当工程量不大以及边缘、转角处,可采用打夯机或人工夯实,但夯实后的密实度仍应达到要求。

5.1.1砂和砂石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5.1.2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5.2.1表面不应有砂窝、石堆等质量缺陷。

5.2.2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1铺砂和砂土垫层拌合料时,注意不得将稳固电管的细石混凝土碰松动,通过地面的竖管也要加以保护。

6.2垫层铺设完毕,应尽快进行面层施工,防止长期曝露、行车、走人,造成松动。

6.3做好垫层周围的排水措施,防止受雨水浸泡造成下陷。

6.4紧靠已铺好的垫层部位,不得随意挖坑进行其他作业。

6.5冬期施工,因垫层较薄,在做面层前,应有防止基土受冻措施。环境温度不应小于0℃

6.5已铺好的垫层不得随意挖掘,不得在其上行驶车辆或堆放重物。

7.1.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环境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公司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7.1.2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清楚地认识到该工程应注意哪些不利因素,并加以高度预防。施工过程中每天班组坚持班前安全例会,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7.1.3根据工程实际及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等情况采取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7.1.4砂、砂石垫层拌和、铺设,操作人员应戴口罩、风镜、手套、套袖等劳保防护用品,并站在上风头处作业。

7.1.6夯填砂、砂石垫层前,应检查电线绝缘、接地线、开关安装等情况,应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7.1.7操作夯机人员必须戴胶皮手套,使用打夯机应由两人操作,其中一人负责看管移动胶皮电线;两台打夯机在同一作业面操作,应保持5m以上距离,夯打时严禁夯击电线,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7.2.1垫层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粉尘的排放,噪声、污水排放、油品泄漏等。具体措施为:

(1)粉尘的排放控制:对砂、石子等材料进行遮盖,并四周围护DB64/T 1546-2018标准下载,材料拉运应进行清扫。

(2)污水排放控制:搅拌机处应设置污水沉淀池,污水应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4)砂石拌和配比应选定地点,并进行封闭围护,防止粉尘飞扬,同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口罩,防止吸入粉尘。

(5)大门口处应设车辆冲洗池,对外出车辆进行清洗,防止污染市政道路。

(1)砂、石子等材料常规检测报告。

(2)贯入度检验记录。

(3)环刀取样检验记录。

(4)砂、砂土垫层分项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DB44/T 2124-2018 人造板用废弃木质材料回收技术要求.pdf(5)基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