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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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安全施工方案

第六节、高处作业及坑洞、临边防护

1、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应由安全负责人逐级向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人员经体检,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类作业。

3、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和拆除。

4、对临边部位必须设置防护栏杆GB50855-2013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并挂密目网围护;对高度较大的临边部位,须按5米一道设置水平安全网进行防护。

5、施工现场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8、作业人员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作业条件设置栏杆、防护网,系牢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9、支、拆模板人员作业要站在操作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不准站在模板支撑和梁的侧模上作业;绑扎梁的钢筋时需搭设作业平台,绑扎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浇筑砼作业,高度在2m以上应搭设作业平台,不准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10、在施工现场各层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当达不到要求时,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可采用木脚手板,按照防护棚的搭设要求进行。

1、各类起重机安全装置要齐全,每年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取得准用证方可使用,起重机安装后必须验收。

 2、起重机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司机在操作起重机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起吊重物禁止进行斜拉或起吊地下埋设的重物,不得在重物上堆放零散物件。

4、当起重机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后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及重物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提升。

5、重物升降速度要均匀,左右回转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起重机行走转弯不得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下坡严禁空档滑行。

6、起重机臂杆伸缩按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报警时,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7、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里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8、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及堆放物件。

9、起重机不得在架空线路的下方工作,当在一侧工作时,臂杆(包括重物)与边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

10、在进行结构吊装时,操作人员不能站在构件上以及不牢固的地方进行作业,须站在有防护栏杆的作业平台上工作。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采用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现场钢筋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5、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   6、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7、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12、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导线应架空。

第九节、混凝土安全施工

 1、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砼,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2、用井字架吊兰运送砼时,斗车把不得伸出吊兰外,车要放稳,运送到楼层要待吊蓝停稳,人方可进入吊蓝内推车。   3、浇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4、浇灌桥墩、桥台、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5、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披、阳台,应采取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6、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7、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8、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输送前必须试送,试送无误,方可正式作业。

9、使用震动器时,不得用湿手去开开关,震动器移动时,不得硬拉电线,不得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电线。

10、砼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肖,或挂上保险练。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6、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接地线。

7、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8、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9、焊接设备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均有保护罩。

10、作业现场的电焊机应设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11、焊接现场10m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品。

12、检查接地线和手把线。接地线和手把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3、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入地下。

14、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绝缘鞋。雨天不得露天施焊。

1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再用时应检查其绝缘电阻,阻值不得低于0.5MΩ,检查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

16、焊接作业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触电、高处坠落、瓦斯中毒和

17、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18、在容器内焊接时,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风口外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应两人轮流施焊,外面一人作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9、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0、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21、焊接时,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度,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22、清理焊渣时,操作人员脸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23、作业后,应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除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1、气焊作业应遵守规程要求。

2、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晶不得少于l0rn。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污油脂。

6、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7、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l0m。

8、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强烈阳光曝晒。

9、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的安全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11、电石应放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2、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诊,拧紧安全罩。乙炔浮筒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十一节、防护、砌筑工程安全施工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2、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4、拌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及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口的灰浆。作业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

(1)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2)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4)工作中应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5)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6、砂浆喷射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2)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4)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第十二节、既有线路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1、土石方开挖前,应做好对施工用地线路内地下管线的调查,并做好醒目的标记,施工该部位时,采用人工开挖,避免大型机械损坏地下管线。

2、对路基范围内的基坑、沟渠、堰塘采用警戒彩条绳进行维护,并树立当“心坑洞”的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过往行人、车辆的注意。

3、在挖断或改道的地方村道路口摆放“前方施工、车辆绕行”或“道路施工、禁止通行”的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过往行人、车辆的注意。

4、在滑坡塌方地段树立“当心滚石砸伤”的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过往行人、车辆的注意。并对靠路基外侧松软地段设警戒绳围护,避免车行靠边后倾覆。

5、在陡坡和急弯地段设立限速标志和相应的交通标志,避免造成追尾、碰撞、倾覆等交通事故。

6、做好路基用电范围内尚未拆迁的电力线路保护。对电杆采用隔离围栏保护;对低矮的线路采取加高,并在杆体上张贴“严禁碰撞、当心触电”的警示标识牌。对开挖边坡或基坑附近的电力杆,保留3M以上的开挖距离,并增设拉线加强稳固,如发现开挖面土体变形应立即停止开挖。

7、在高压线路下施工要满足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要采取屏蔽保护措施。

8、做好施工便道与地方道路交叉口的安全管理,大量运输车辆进出时,安排专人指挥交通,避免造成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

9、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栅,

10、在张家坪互通工程中,跨绵广高速路,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12、既有线路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夜间成立巡逻小分队加强对设备、物资的保护,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三防工作。

十三节、特殊气候下施工安全措施

(一)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雨季施工,重点在于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雨季来临前,认真检查、落实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防潮措施。

2、电气设备的放置位置应选择在干燥较高或用干燥物体垫起,防雨盖或防雨罩必须齐备,各种电气设备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必须绝对可靠。

3、架空线路的架线杆必须牢固,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各种导线绝缘必须良好,缆线易受损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雨后要及时检查电力线路是否变形缠绕在一起?若是,应及时调整。

4、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水措施,其金属外壳及二次线圈均应接地或接零。

5、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待检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6、雨季到来之前,要按规定做好高大构筑物的防雷接地。在野外或空旷的地方施工,应酌情架设避雷设施。

7、、雨季要做好材料的保管。材料堆放应选择地势高的地点,要充分做好排水、防水措施。对重点防水的材料要专人检查,及时覆盖,防止雨淋造成不必要的耗损。

8、做好防汛抗洪应急救援准备。完善各项排水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的需要,同时保证施工地区的民房及其它建筑物和交通干线等不被淹。

(二)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1、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器材及药品定期发放。

2、调整作息时间,当气候炎热时,错开中午到下午四点以前的高温时段,利用早晚时间进行施工生产。

3、搭建简易休息棚供员工休息。

(三)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

2、在冬季允许条件下施工时,机械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应有防寒保护用品,取暖休息场所。

3、冬季采用煤炉或其他明火取暖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4、现场消火栓及现场用水的管线、水龙头等,要有保温防冻措施。

4、现场办公室、宿舍等采用煤炉取暖时,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5、安装煤炉要保证烟气畅通,要安装风斗,还应加强夜间巡视,认真预防煤气中毒及火灾事故。

第三章环保、水保安全保证措施

重视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是我们的国策要求,因此环保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显得更为重要。施工中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禁止乱挖乱掘破坏当地的植被,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当地的自然环境。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第一节、施工环保、水保综合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保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条文,根据“因地制宜、变害为利”,“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治兼顾”的原则,布设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做到工程措施、植树种草的生物措施以及复垦利用措施相结合;防护治理与利用相结合。

3、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水保意识。施工前认真组织全体参战人员学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环保、水保等条例规定的知识,执行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水保等方面规定,经常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认识环保、水土保持的意义及重要性,提高全员的环保和水保意识。督促全体职工自觉作好水土保持工作。

5、设立环保水保基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内部建立“包保责任制”,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表彰先进,惩处后进,加强环保工作的落实。实行“环保水保否决制”,即施工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得开工,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工程不得评优,单位、个人不得评先。严格落实“无条件服从制”,即无条件地接受环境保护监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节、环境保护具体措施

1、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

施工便道、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及取(弃)土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生产、生活设施,满足有关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破坏地表植被,人为恶化生态环境。机械、车辆横向走便道,纵向走路基,严禁超越规定线路乱行驶,压坏草地、植被。

2、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对公路两侧的永久用地,按照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撒种草籽,移植草皮,恢复植被等措施,维护和改善生态平衡系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施工现场各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生活区周围铺植草皮。

3、施工中,严格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的方案,设置环境监测点,以监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当地的环境。

4、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间全体施工人员要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令,做好自然区内的动植物保护工作,特别是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1)、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必须硬化,临时路面采用泥结石路面,经常洒水润湿,减少道路扬尘。

(3)、水泥尽量采取罐装,石灰尽量袋装运输,做不到时要加棚布遮盖。弃土、工程用砂等在运输途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沿途撒漏,并遮盖防止扬尘,确保运输车辆所经地区的大气不受污染。

(4)、路基填土时保证土质的含水量,远运土方的车辆加后挡板并覆盖,防止道路遗洒和扬尘。

(5)、食堂使用煤气灶,燃料采用罐装液化气,不得烧煤、木材等发烟物质。

(6)、对旱季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特别是在居民区和水源地更加注意。

(1)、施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2)、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过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进行排放。食堂废水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定期处理油污,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

(3)、施工、生活产生的经过处理的废水严禁排入农田。现场厕所采用封闭式,并经常冲洗。化粪池经常清理。

7、施工噪声、振动和光的控制

(1)、为减少噪声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和消声减震措施,并严格限制作业时间。

(2)、作业辐射噪音强的施工机械如搅拌机等在夜间停止施工作业;夜间施工时大型运输车辆尽量绕开村庄行驶。

(3)、搭设机械棚,将施工中声音较大的机械放入室内。

(4)、夜间施工机械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尽量不开大灯,场内照明灯的照射方向也要注意不要直射居民区。

8、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措施

(1)、设专人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负责鉴定、统计、收集、存放和外运销毁。

(2)、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做到不漏项、收集及时、存放集中,存放处做到全封闭,并防止渗漏。

(3)、定期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场所和施工部位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处理。

(4)、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遵循有关部门的规定,运到指定的场所或单位进行销毁,并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泄漏。

(2)、机械设备出现一般故障在现场修理时,在地面铺旧报纸和棉纱接吸废漏油,防止废油污染环境。

10、完工清场的环境保护措施

(1)、完工清场工作依据完工一段、清理一段、防护一段的工作原则进行。每当一段工程完工之后,对现场施工临时工程进行拆除,拆除的废物运至弃土场。

(3)、临时用地工程进行复耕还种处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植被的区域进行绿化。

完工清场工作由负责本段工程的责任人执行,监督、检查完工清场工作情况,并将完工清场工作过程记录归档。

第三节、水土保护具体措施

1、路堤填筑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填筑后立即进行防护处理,以减少边坡的裸露时间。

路基边坡施工完成后,及时喷撒草籽绿化边坡。

2、在施工中,注意保护树木、花草。施工时争取少砍树或不砍树,不随意超出设计规划界限。路堤成型后及时施作防护工程或植被,路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立即进行防护工程或排水沟的施工。

3、在路堤施工过程中,设计的排水沟未能形成贯通时,先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施工期间雨水排放畅通。

4、路基边坡采取植被措施和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并对工程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以便合理保护植物资源。

5、施工便道力求做到少占良田耕地,绕避不良地质地段,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考虑与地方道路或乡村的机耕道相结合,并做好土石方调配,减少弃土、取土,对填挖不平衡地段产生的弃土,有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面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保证施工运输正常运营,保持水土。

6、在施工过程中,还注意道路的养护和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加剧其水土流失的程度。在少雨季节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杜绝尘土飞扬,污染周围空气。

7、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在工程交验后规定时间内予以拆除,尽可能进行造地复耕,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消防的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完善消防设施。

(5)、组织消防演练工作。

(6)其它消防有关的工作,并且与当地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挂钩,负责消防治安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

3、落实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1)、建立工地门岗保卫制度,配备专职保安员检查进出场人员及流入流出的物资,所有进出场人员必须出示工作胸牌。

(2)、林场、库房、配电房严禁吸烟,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要有用火证。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有用火审批手续,有防火灭火设施和看火员。

(3)、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格领退手续,油漆、汽油、煤油、稀料等分开存放,储存易燃物品的仓库与宿舍之间防火距离应满足30m。

(6)、对分包施工单位及外来务工人员,须进行认真审核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手续。

(7)、对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进行消防、保卫教育,依靠广大职工维护治安秩序,严密防范,确保施工过程及公共财产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财务部、质安部、试验室、综合办公室、路基队、桥梁队等部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副组长::花丙威、孙建朝、王金海、王雷

专业处置组及组员:王雷、闫小良、张成龙、

综合协调组:贺东、演勇

安全保卫组:李存宗、白小琴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职责

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组长(副组长)是处置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承担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照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以及事故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安保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等进行警戒,控制,必要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应急救援组:事先组成由工程部部分人员组成救援队。并由指挥部事先指定蒋志明同志负责,组织协调现场紧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医疗救护组:事先组成由物资部、工程部部分人员等组成的医疗救护队。并由指挥部事先指定方新民同志负责,组织有关医疗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尽速联系医疗单位予以帮助。

后勤保障组:紧急组织协调调配交通车辆及相关物资。

事故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配合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组员由工程部、财务部、安保部等成员组成。与组长保持及时的信息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

事故发生后,由现场第一发现人逐级汇报情况到应急指挥组长处,由其根据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急救援预案和对外求援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药品和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带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时间的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也可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指(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若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时应注意:小腿、大腿、脊椎骨骨折时应就地原位固定;四肢骨折时应先固定骨折处上端,后固定下端;对开放性骨折,严禁用水冲洗伤口和敷药物,应保持伤口清洁。严禁将来露断骨送回伤口。

4、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拖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体长轴向直向拖行,不应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用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劲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动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有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工作,以免影响以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结束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的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的安全,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拍摄下当时的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除、搬走一部分结构件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GB51155-2016 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pdf,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

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时的原状。

8、建立应急救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JT/T531-2019 桥梁用芳纶纤维布(板).pdf,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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