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超高层建筑节能施工方案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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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某超高层建筑节能施工方案_secret

/[m³/m²﹒h)]

5.1.2.节能外墙材料材料采购:向供货商提供外墙节能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比热容要求,

必要时做试件进行复检,确定导热系数、比热容,复检数据符合设计要求方可进入现场CJJ/T 73-2019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pdf,保温材料复检有以下指标: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5.1.3.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5.1.4.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墙体隔热节能材料施工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墙体隔热节能材料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墙体隔热节能材料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作现场拉拔试验。墙体隔热节能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分层施工,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分层隐蔽应有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5.1.5.墙体节能工程上施工各类饰面层的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经检验后让设计认可。

3)外墙墙体隔热节能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墙体隔热节能材料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墙体隔热节能材料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

4)外墙墙体隔热节能材料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5.1.6.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5.1.7.墙体内设置隔汽层时,隔汽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要求。

5.1.8.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孔洞等,应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物理性能。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墙体采用的砂浆料层宜连续施工;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5.2.屋面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5.2.1.平屋面节能工程包括:非上人和上人屋面,热物理性能见下表:

1)平屋面(上人)平均传热系数:

丙纶编织布一皮(隔离层)

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

平均传热系数:K===0.66[W/(m2K)]<0.7W/(m2K)

2)平屋面(非上人)平均传热系数:

丙纶编织布一皮(隔离层)

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

平均传热系数:K===0.67[W/(m2K)]<0.7W/(m2K)

5.2.2.屋面保温材料:屋面保温节能材料采购时对材料热物理性能提出质量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材料的热物理性能包括:导热系数、比热容、热组、密度、阻燃性能。使用前应做好试件检验合格后方能施工。

5.3.3.确定屋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时先施工样板房部位屋面,施工时对每一层节能材料的施工工艺进行记录,检测合格后,确认方案标准工艺,让后大面积施工。

5.2.4.屋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内容:按方案5.3.1条要求分层检验其施工质量:

1)基层:包括各节能材料施工层基层,质量内容有:排水坡度、含水率、粘结强度、接缝处理、节能保温层厚度,整体性能;

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密封性能、板材的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构造处理质量;

4)隔离层密封性能,施工期间避免保温节能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5.2.5.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参照玻璃幕墙。节点构造深化设计经设计批准后方能施工。

5.2.6.铺设挤塑保温节能材料的基层应平整、干净、干燥。挤塑保温节能材料不应破碎、缺棱掉角,铺设时遇有缺棱掉角破碎不齐的,应锯平拼接使用。干铺挤塑保温节能材料,应紧靠基层表面,铺平、垫稳,接缝应互相错开,接缝处应用同类材料碎屑填嵌饱满。

5.2.7.挤塑保温节能材料施工完成后,避免承受重压、雨淋,否则降低材料保温节能功能。

5.3.楼板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5.3.1.楼板节能工程部位:±0.00楼板室外部分楼板。

5.3.2.±0.00楼板保温能节能材料热物理学技术指标:

地下室顶板(与室外空气接触部分)

180厚钢筋混凝土顶板

40厚挤塑聚苯板(外包网络布)

混合砂浆底,纸筋灰面,涂料刷白

平均热阻:R=1.5(m2K)/W>1.2(m2K)/W

5.3.3.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0.00楼板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5.3.4.地下室顶板保温节能工程按5.3.2条要求的程序施工,按以下要求验收质量:

1)基层:包括保温节能板基层、混合砂浆基层,每道工序验收合格;

2)保温节能材料封闭前,不得受潮、损坏、保温节能板材锚固牢固、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接缝严密;

3)保温材料粘结材料需经试验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再使用;

4)隔断热桥部位构造达到设计要求;

5)保温节能层施工后不裂缝、不空鼓。

5.3.5.顶板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3.6.穿越地下室顶板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

5.4.配电与照明工程节能技术要求:

5.4.1.配电与照明工程节能范围:室内外动力、照明、空调配电,三级负荷。

5.4.2.照明节能:除门厅等公用房采用白炽灯配以装饰灯具外,办公、会议、车库等用房采用高效节能荧光灯光源为主,走道、设备用房、库房等其他公共用房采用节能灯具,外立面照明光源采用金属卤化物灯。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气体放电灯具应配电容补偿装置。

5.4.3.供电设备节能:主要通过智能化监控设备实现节能。

5.4.4.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有关规定。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规定。

5.4.5.配电与照明工程节能工程监测:

1)监测运行参数:包括电压、电流、功率和变压器温度等,为正常运行时计量管理、事故时故障原因分析提供数据;

2)电气设备运行状态:包括高低压进线断路器、主线联络断路器等各种类型开关的当前合、分状态;提供电气主接线图开关状态画面;发现故障自动报警,并显示故障位置。

3)对所有用电设备的用电量进行统计及电费计算与管理;绘制用电负荷曲线。

4)对各种设备的检修、保养维护进行管理。

5)公共照明控制系统监测:公共照明控制系统对整个建筑物的照明系统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照明系统的控制与节能监测,在****广场建筑中照明的电耗仅次于空调系统,这主要是对门庭、走廊、庭园和停车场等处照明的定时控制和光照度控制,对照明回路分组控制以及对厅堂、办公室及客房“无人熄灯”控制。首先将建筑物内外照明设备按需分成若干组别,通过在计算机上设定启动时间表,以时间区域程序来设定开/关,也可以通过

第六章、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测

6.1.围护节能工程实体检测:

6.1.1.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按夏热冬冷的质量指标进行检验。当条件具备时,对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6.1.2.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目的是:

1)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6.1.3.****广场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其检验目的是验证建筑外窗气密性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6.1.4.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不的低与规范的要求。

6.1.5.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6.1.6.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6.1.7.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其监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等可在合同中约定。

6.1.8.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6.1.9.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或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6.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6.2.1.节能围护结构的监测:

1)样板房节能监测:样板房节能围护结构验收合格,在气密性标准状态下,监测节能围护结构的导热系数、内外表面的热阻、外窗气密性,达到设计要求的平均导热系数为合格,气密性符合规范要求。

2)其它部位节能围护结构的监测。

3)节能监测样板房位置选定: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房间,一般在楼顶部和底层山墙部位、塔楼中部楼层山墙部位,这些部位节能监测合格,其余部位合格把握性较大,在砌筑工程施工和节能方案中,再具体选择节能样板房位置。

6.2.2.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6.2.3.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监测结果,应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质量指标,其偏差符合质量标准,系统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应在专项方案内说明。

6.2.4.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项目和抽样数量也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但合同中约定的检测项目和数量不应低于规范的规定。

6.3.安装检测方法内容:

6.3.1.空调试运行要求: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6.3.2.空调节能工程智能化监测:按设计要求监控室内温度,监控空调保证室内设计温度的能量消耗,在室内温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智能化监测装置自动控制节约能源。在空调运行超出正常能量消耗值时,报警装置可以自动报警提示。

6.3.3.空调与通风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空调系统进行温湿度及新风量自动控制、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节能优化控制等控制功能进行检测。应着重检测系统测控点(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和压力等)与被控设备(风机、风阀、加湿器及电动阀门等)的控制稳定性、响应时间和控制效果、节能控制情况,并检测设备连锁控制和故障报答的正确性。检测数量为每类机组按总数的20%抽检,且不得少于5台,每类机组不足5台时全部检测。被检测机组全部符合设计要求为检测合格。

6.3.4.变配电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变配电系统的电气参数和电气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测,检测时应利用工作站数据读取和现场测量的方法对电压、电流、有功(无功)功率、功率因数、各使用功能区用电量等各项参数的测量和记录进行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显示的电力负荷及上述各参数的动态图形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参数变化情况,并对报警信号进行验证。

6.3.5公共照明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公共照明设备(公共区域、过道、园区和景观)进行监控,应以光照度、时间表等为控制依据,设置程序控制灯组的开关,检测时应检查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并检查其手动开关功能。检测方式为抽检,按照明回路总数的20%抽检,数量不得少于10路,总数少于10路时应全部检测。抽检数量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6.3.6.给排水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中水系统进行液位、压力等参数检测及水泵运行状态的监控和报警进行验证。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参数设置或人为改变现场测控点状态,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自动调节水泵转速、投运水泵切换及故障状态报警和保护等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3.7.冷冻和冷却水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水系统进行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对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水系统设备控制和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设备运行的联动情况。核实冷冻水系统能耗计量与统计资料。

6.3.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带有通信接口的各子系统以数据通信的方式相联时,应在工作站监测子系统的运行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和实际状态核实,确保准确性和响应时间符合设计要求;对可控的子系统,应检测系统对控制命令的响应情况。

6.3.8.节能措施评测,包括空调设备的优化控制、冷热源自动调节、照明设备节能自动控制、风机变频调速、VAV变风量控制等。根据合同技术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系统数据库记录分析、现场控制效果测试和数据计算后做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评测。结论为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设计要求。

6.3.9.专业监测数据和智能化监测数据基本吻合。

第七章、建筑节能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

7.1.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组织与管理工作内容:

7.1.1.以总承包为首、监理公司协调、安装专业项目负责参加的多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的运行模式:

1)凡是进入****广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总承包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由各专业项目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教育。

2)接受总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项目负责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项目监理会议和总承包。

3)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奖罚制度,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监督实施奖罚制度的落实效果。

4)专业项目负责向项目监理例会定期汇报本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下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计划,由管理体系监督执行情况。

6)负责保护好本专业施工区域总承包商施工安全、环保设施,做到不拆除、不损坏、主动维护好自己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7.1.2.由总承包项目安全经理周明根代表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情况,有权对不文明、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或个人罚款。

7.1.3.由总包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资料及归档工作,各专业项目负责有责任进行积极配合。

7.1.4.项目专业施工区域不好划分的部位,应有项目监理会议组织分工,划分好各自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区域,各专业应遵守对方管理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

7.1.5.由总包项目安全经理负责每月对专业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在项目监理会议进行公布,对考请不合格的分包商执行罚款。

7.2.节能项目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7.2.1.对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执行不好的分包商和个人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和不支持项目安全经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应进行停工,由分包商上级部门负责解决处理好此事。

7.2.2.节能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各专业临时用电管理规划,并对规划的落实及实施提出管理办法,负责检查施工临时用电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宣传: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应挂牌,位置应选择现场、办公室、开关箱、大的施工设备,清晰地向分包商和分包操作人员提供项目用电管理要求。

3)使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电器设备带“缺陷”运转。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移动电器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标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相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5)分包商电器设备运行应定期检查,总配电室、二级配电箱、主要线路每天巡视一次,每周检修一次,除日常维护以外,遇有大风、鲍鱼、冰雹、大雪等恶劣天气,应加强对电器装置的检查,在雷电暴雨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在这之前应关闭不必要的电源开关。

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总配电室、二级配电箱应有“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识。

a电机、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熔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e接地电阻: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7.2.3.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

1)由总包提供的与安全有关的设备如: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总配电室,分包商不得进行操作,使用时由总包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使用中不得违章使用和指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向总包管理人员提出,由总包方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

2)总包方的安全设防如:现场临边和洞口栏杆、安全防护棚、现场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如工作需要拆除,需总包管理人员同意后拆除,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

7.2.4.节能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分包:

1)节能工程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有效实施不表管理,同各节能工程分包方的参与和密切配合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分包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

2)分包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行施工的原则。专项发包工程建议业主签定合同后再允许其进场。

3)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条款,并注意责权利一致。

4)分包合同中应含安全奖罚细则,原则执行总包项目部所制定的奖罚条款执行。如果有异议可由双方平等协商制定。

5)施工过程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节能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参加总包项目部组织的的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活动,按统一部署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方案进行实施和管理。

7.3.节能工程环境保护:

7.3.1.节能工程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按总包要求的位置进行堆放,按材料品种、规格堆放整齐。使用粉尘、化学溶剂和油脂类材料应有专门的库房保管,地面应有防渗漏处理,不得对现场地面及环境造成污染,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7.3.3.分包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堵塞现场交通,大量的设备进场后应及时运输到安装工作面或库房。

7.3.4.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噪音、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超出标准要求的不得进入现场,用耳听和观察方法进行识别。总包现场门卫有权禁止超标施工机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7.3.5.分包商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现场施工动用明火加温应经总包同意,否则不得动用明火。

7.3.6.分包商施工污水,经总包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将施工污水随处排放,驶出现场的运输车辆,经总包设置的洗车台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出施工现场。

7.3.7.节能工程噪音控制:节能工程施工噪音控制:昼间<65dB,一般情况下夜间不宜施工,

确需在夜间进行标准施工时,噪音控制在<55dB,动用的机械能设备噪音<55dB。

7.3.8.节能工程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识别牌,不得将非生产人员带入现场参观或住宿,属于亲属和朋友探望,应到门卫登记进、出时间,需总包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严禁参观。

7.4.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管理:

7.4.4.操作人员的鞋应放置在宿舍外已设置鞋架上,作业人员晾晒衣物应在生活区专设的晾晒衣物的晒衣架上,不得自己随处拉绳晾晒衣物。

7.4.5.食堂剩菜、剩饭、新鲜蔬菜应放在食堂冷藏柜内,不经冷藏隔夜的剩菜和剩饭不得食用。食堂厨房、备餐间做好灭蝇和防鼠,以防传染病的发生,防鼠挡板采用金属材料包裹,防止老鼠啃咬。

7.4.6.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櫉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7.4.7.食堂外设置的密闭式泔水桶应每餐清运一次。每次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7.4.8.生活区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夏天要有凉开水供应,天冷时保证饮用开水的温度,施工作业面操作人员集中位置流动保温水桶应保证开水的供应。

7.4.9.现场民工学校除做民工培训和学习外,还可兼做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用品。

7.4.11.食堂炊事人员卫生: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防止食物中毒,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第八章、建筑节能工程的产品保护

8.1.节能产品保护管理工作:

8.1.1.节能产品保护的含义:节能专业施工承包商不但要保护好本专业的建筑产品,还要保护好其他专业的建筑产品不损坏、不污染。凡是进入****广场节能施工队伍,必须遵守这个原则,否则将进行罚款和赔偿处理。

8.1.2.节能各专业施工队伍编制节能施工专项方案时应有产品保护的章节,交监理工程师批准,没有节能产品保护章节的专项方案,不得批准,施工时按产品保护要求进行检查及验收。

8.1.3.总承包商分包工程的产品保护,由总承包协调解决产品保护工作,业主发包的节能工程产品保护由监理公司协调解决产品保工作,所有进入****广场的节能施工队伍应遵守总包节能建筑产品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否则将由总包或监理工程师给于罚款处理,情况严重时应进行赔偿。监理工程师应支持总承包罚款措施。

8.1.4.节能产品保护是一种文明行为,防止野蛮施工造成节能产品不合格情况。由总承包安全经理负责管理好节能工程产品保护工作。日常管理纳入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项目总施工负责节能工程产品保护的协调工作,施工顺序的安排符合产品保护要求。产品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向监理例会汇报,并进行产品保护工作布置。

8.2.砌体工程成品保护:

8.2.1.砌体材料进入现场、搬运过程中要保证不得缺楞、掉角,缺楞和掉角的产品不得上墙,根据材料数量数量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8.2.2.砌筑时材料的切割需用专用工具时,应用专用工具根据需要尺寸进行切割,安装工程开孔时,根据需要的尺寸用切割机进行切割,凹槽补缝时应按工艺要求进行补缝。

8.2.3.容易受到碰撞部位的墙体和阳角,应用木胶版或木方进行保护。

8.2.4.不得在以下部位打洞、开槽;

1)圈梁和梁垫及其左右各240㎜范围内。

2)门窗过梁支座下部砌体。

8.2.5.篜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暗伏管线开槽;必须待墙体完成并达到一定强度后方能进行,开槽的深度不宜超过墙体厚度的1/3,厚度小于120㎜的墙体不得双向对开线槽,管线开槽应距门窗洞口300㎜意外。

8.2.6.刚施工完的砌体不得承受水平荷载。

8.2.7.及时做好日常的检查和维护工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予以保护,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不得在砌体表面乱涂乱画,并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8.2.8.为了保持砌体工程成品保护的连续性,砌体交给其他专业施工时要办理成品保护交接验收受手续。

8.3.节能抹灰工程成品保护:

8.3.1.节能保温抹灰是保证节能工程监测合格的主要工序,产品密度小、重量轻,产品及易受到挤压、碰撞损坏,降低墙体节能性能,加强这一阶段操作人员成品保护意识,制止不文明的施工行为,保护好保温抹灰成品。

8.3.2.节能保温抹灰宜在安装工程预埋管线、箱、消火栓、电气开关、灯座、预制窗台板、半成品墙体腰线、门窗安装、固定幕墙螺栓施工完成后进行施工,不宜在保温抹灰层面上开槽、打洞以免影响保温和隔热性能以及粘结强度、整体性能。

8.3.3.节能保温、隔热抹灰需要保护的部位,应用木胶版或木方进行保护。

8.3.4.节能保温抹灰工程施工对以下产品不得污染、损坏:

1)对自己施工的抹灰工程成品保护如阴阳角等。

山东经干院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对砖墙的成品保护。

3)对门窗、玻璃工程的成品保护。

5)安装工程施工的管线、箱、卫生器具、地漏、电气开关、灯座的成品保护。

6)对墙面瓷板、楼地面地砖,栏杆的成品保护

7)项目在收尾施工阶段对与观感不太美观的部位要进行修整,此时对作业场地成品保护要有责任人,要有成品保护要求,不得发生这一部位处理合格,那一部位有损坏、污染的情况。

8.3.5.对溅在其他产品上的保温砂浆,要及时擦洗干净。

1.施工方案中需将分包工程的施工项目列入方案的,已在施工组织总设计、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确保优良工程质量计划、节能方案,已按优良工程要求的内容,将甲乙双方各自发包的工程全部列入方案内,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和目标控制。

2.凡是规范、创杯文件规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田东项目部钢结构防腐防火施工方案,已在关键的专项方案内编制明确。

3.为了完善节能方案的内容,项目节能方案已经将甲方分包项目的节能要求编入,将来实施时各自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总包项目经理权限只能完成到这一步。在专业不熟悉的情况下,总包项目经理已经在方案编制方面进了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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