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门工程水电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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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门工程水电施工组织设计

c埋地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中间接头处、转角处、进入建筑物处,应设置明显的电缆标志桩。

d埋地电缆进入建筑物应有钢管保护,管口宜做成喇叭形,保护管室内部分应高于室外埋地部位,电缆敷设完毕,保护管口应采用沥青麻密封。

e埋地电缆在回填土前,应作隐蔽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覆土。

一个路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②电缆桥架(托盘)敷设

a电缆桥架(托盘)在吊顶内安装时,应预先与装修专业及空调、给排水等其他专业互相仔细核对空间位置,以确定其标高及路径走向。

b桥架(托盘)的固定支、吊架安装应牢固,其固定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不大于2m,桥架(托盘)的起、终端和转角两侧、分支处三侧应有支、吊架固定,固定点宜为300—500mm。

c桥架(托盘)连接板处螺栓应紧固,螺栓应由里向外穿,螺母位于桥架(托盘)的外侧。

d桥架(托盘)转角和三通处的最小转弯半径应大于敷设电缆最大者的最小弯曲半径。

e桥架(托盘)跨越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处或桥架(托盘)直线长度超过30m应有补偿装置。

f电缆在桥架(托盘)内宜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宜交叉。电缆在每一直线段5—10m、转角、电缆中间接头的两端处应绑扎固定。

g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在桥架(托盘)内敷设时,中间应用隔板分开。

①电力电缆当有铠装钢带护层时,在进入建筑物处和终端处应可靠接地。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电缆截面在120mm2及以下的不应小于16mm2;截面在150mm2及以上的不应小于25mm2。

②金属桥架(托盘)连接处应做可靠接地跨接。镀锌金属桥架连接处可不作跨接接地,但连接两端应不少于2处的固定螺栓且应有防松件。

③金属桥架(托盘)的全长和起、终端应与接地干线进行多处可靠连接,或在桥架(托盘)内全长敷设接地线。接地线可采用绿黄绝缘导线、裸铜线和镀锌扁钢,其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

④电缆支、托架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一般可采用热镀锌圆钢或热镀锌扁钢与支、托架焊接。其截面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圆钢宜为Φ10mm,扁钢宜为25mm×4mm。焊接后应及时清除焊渣,并进行防腐处理。

3.1.1灯具固定应端正牢固,位置正确。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栓或螺钉不应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为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一个螺钉或螺栓固定。在任何结构上安装灯具,严禁使用木楔固定,吊链不得使用瓜子链。

3.1.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要求。

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mm2

3.1.3灯具不应安装在用电设备的正上方;吸顶灯不应安装在建筑物横梁的侧面;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或软包装饰上;室外路灯安装高度不宜大于3m,墙上安装时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

3.1.4成排灯具安装应成一直线,偏差不宜大于5mm;阳台或楼梯上下层安装的灯具偏差不宜大于50mm。

3.1.5灯具安装时导线不得有外露现象,灯具上的污染物应清除干净。

3.1.6灯具的安全保护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灯具、开关和插座等用电设备应有国家3C安全认证标记。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在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离地面高度低于2.4m时,应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用其他保护措施。

3.1.7台灯、落地灯的插头应是单相三孔型,以确保使用安全。

3.2.1一般灯具安装

螺口灯具的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零线接在外壳端子上;软线吊灯的软线应作保险扣,两端芯线应搪锡;当灯具重量大于1kg时,应增设吊链;当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其固定间的承载能力应与灯具重量相匹配;吸顶灯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有木台的应装在木台中,且不得漏光;链吊日光灯的灯线应不受力,灯线应与吊链编织在一起。双链平行,管吊灯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后不应小于1.5mm,吊杆垂直;弯管壁灯应装吊攀,吊攀统一加工制作,不得用导线缠绕掉在灯杆上;带软接线的灯具,应采用磁接头或接线端子连接导线,不应和电源直接连接;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应有单独的吊链,不得直接安装在平顶的龙骨上。灯具在吊顶上嵌入式安装时,由装饰专业确定位置、开孔,电气专业安装灯具,根据安装应牢固,紧贴吊顶面。任何灯具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3.2.2大型花灯安装

吸顶安装的大型花灯应牢固、可靠、位置正确,和装饰面紧贴无间隙;吊装的花灯,吊钩宜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吊挂销、钩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作过载试验。吊钩严禁使用螺纹钢。

3.2.3投光灯、霓虹灯安装

(1)投光灯的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2)灯具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落地安装的泛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4)霓虹灯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牢固可靠;固定后的灯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最短距离不宜小于20mm。灯管应完好,无破裂。

(5)霓虹灯专用变压器所供灯管长度不应超过允许负载长度。专用变压器的安装位置适宜隐蔽,方便检修。但不宜安装在吊平顶内,并不宜被非检修人员触及。明装时,其高度不宜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在室外安装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6)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和灯管间的连接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15kV的高压尼龙绝缘导线。

(7)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4.1.1开关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装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一般向下为开启,操作灵活,接触可靠,面板固定螺丝不应使用平机螺丝,切面板孔盖齐全。

4.1.2暗装的开关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间隙,且面板正确,紧贴墙面。

4.1.3当设计无要求时,从地面至开关面板下沿高度为1.3m,同一场所开关安装高度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5mm,并列安装时高低差不大于1mm。

4.1.4开关距门框应为150—200mm,开关不应装于门后,且在同一单位工程中应统一。

4.1.5当开关面板为二联及以上控制时,导线应采用并头后分支与开关接线连接,不应采用“头拱头”方式串接。

4.2.2交、直流或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内,应有明显区别,且插头与插座均不能互相插入。插座安装标高一般不宜低于0.3m。同一场所安装高度偏差应不大于5mm,成排安装高度偏差不大于1mm。

4.2.3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4.2.4在装饰工程中插座不得装在台度线和装饰板的嵌线条上;当原预埋插座接线盒与装饰面板不平时,应加装套箱接出,导线不得裸露在装饰板内。

4.3接地保护和插座导线分色

4.3.1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应接在上孔,相序保持一致,且插座接地(接零)线应独立设置,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接地线端子严禁和零线端子连接。

4.3.2单相二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空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和下孔与零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零线(N)应用浅蓝色导线,接地线(PE)应用黄绿双色。

5.1.1交、直流及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照明回路应有编号。

5.1.2箱、柜应采用阻燃材料制作,采用木制板(箱)的,应经阻燃处理,且板面应平整,无明显裂缝。

5.1.3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板应装绝缘套。

5.1.4箱(柜)内应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汇流排。

5.2.1安装高度和位置照明配电箱(电表箱)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底面距地面高度宜为1.5m,住宅分户配电箱已装在室内隐蔽处,地面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1.8m。

5.2.2箱、柜内导线的绑扎固定和排列箱(柜)内接线应排列整齐,绑扎间距应一致,回路编号齐全、正确。配电箱内汇流排上,导线均不应绞接,导线应分别接在汇流排上,螺丝上宜接一根导线,最多不应超过2根。2根导线间应用平垫片隔开,防松装置齐全;多股导线应与接线端子压接后和设备或汇流排连接。

6.1变压器安装前应根据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土建施工结束,门窗齐全,道路、场地及附属设施符合变压器进场安装条件。

6.2变压器进场后根据国家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及设备随机资料会同业主、设备制造商共同对变压器本体及附件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签认,附件需按要求妥善放置和保管。

6.3变压器安装前应进行电气测试,并根据规范要求会同业主和设备供应商共同确认变压器是否需要干燥和器身检查,如需要进行器身检查,则必须进行吊芯检查后方可进行安装。

6.4变压器进场前,应在变压器室门前搭设一枕木平台或将变压器安装轨道引伸至室外。

6.5变压器器身检查利用吊车进行吊芯,在变压器旁设一枕木平台放置器身,器身检查内容及要求按国家规范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6.6变压器附件安装应注意瓷套管的保护,气体继电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气体继电器安装前须先经试验合格。

6.7变压器就位安装利用卷扬机或手拉葫芦牵引至室内就位,并用卡轨器固定好。

6.8变压器就位后,用净油机添加合格的补充油,注油时应排放气体。

6.9进行绝缘油循环过滤,直至耐压合格。然后调整油位至要求位置。

6.10变压器静置时间不少于24小时,静置时应多次放气,以排尽油箱内残留气体。

6.11.1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6.11.2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6.11.3检查变压器的三相结线组别,应与铭牌标法一致。

6.11.4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

绝缘电阻不低于出厂试验的70%;35KV电压侧不低于400MΩ(20oC)

6.11.5对1600KVA以上油浸电力变压器要进行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6.11.6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10KV侧试验电压为10KV,1分钟。

6.11.7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10KV等级耐压值35KV,1分钟。

6.11.8在额定电压下进行冲击合闸试验,进行5次,每次间隔5min无异常现象。

6.11.9检查相位应与电网一致。

7.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选定接地网的建筑基础底板梁中的钢筋,互相焊接连接,在有些地方焊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或互相来完全搭接处,采用等截面的辅助钢筋进行搭接后焊接。

7.2将选择的用作屋面防雷引下网的柱内主钢筋与构成接地网的底板钢筋网互相焊接连接。

7.3在引下钢筋地面以下1m处,另用Φ12热镀锌园钢与其焊接连接后,,引出至室外1m处(用作满足接地电阻不符要求时,另外补打接地极的连线)。

7.4在土建进行砼框架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在各楼屋的规定处,设置与接地引下钢筋相连的埋设接地板,另外还应根据建筑幕墙和铝合金窗的情况,设置必要的接地埋铁件,以用作幕墙和铝合金窗的接地用。

在外部金属管和金属安装电缆入户时,也应设置接地预埋铁件,以便这些管线在进入建筑时进行接地。

7.5按标准和安装图集,在建筑物上应设接地电阻测试箱。

7.6屋面防雷网施工应严格按标准的施工图集施工,应注意避雷网与各引下线的连接应可靠、规范。屋外上凡突出的金属构件,都应用Φ12镀锌园钢与避雷带相连接。

7.7屋顶的各种灯具的电源线应穿钢管后连到电源箱。

7.8屋面安装的空调等设备金属应有不少于2处避雷网相连。

7.9照明装置中导线截面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齐全。核查设计要求和质保资料记录。

8、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系统安装

8.1火灾自动报警安装总体部署

8.1.1火灾自动报警的施工应在土建专业结构和建筑砌筑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时,在工序上和空间位置上,要充分考虑建筑二次装饰工程的施工,互相密切配合进行。

8.1.2控制系统管线需在砼中预埋时,宜与本工程强电、弱电系统统一安排进行排管。

8.1.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系统施工结束,调试合格后,经市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8.2设备、材料的现场检查

系统组件、管件、探头、各种模块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8.2.1系统组件、管件、探测器、各种模块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8.2.2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8.2.3管材、管件、电线、电缆、金属线槽(电缆桥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2)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3)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金属丝槽(电缆桥架)喷塑层不得有脱落、翘皮等现象;

(4)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6)电线、电缆表面不得有划伤、破裂和扭结、松股、交叉折叠、断裂等缺陷。

8.2.4喷头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5)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井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8.2.5阀门型号、专业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

(1)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6)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试验时间应为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7)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并有产品合格证。

8.3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8.3.1消防供水设施施工

(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3)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4)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5)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师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7)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8)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8.3.3报警阀组安装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损伤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②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③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3)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②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是便于徘渣操作的位置

(4)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②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方50~100mm的清水;

③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④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⑤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⑥加速排气装置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排气装置的措施。

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

8.4.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8.4.2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8.4.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8.4.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8.4.5管路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管长每超过30m有一弯曲时,管长每超过20m有二个弯曲时,管长每超过12m有三弯曲时,在便于接线处设接线盒。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内外侧应套锁母。

8.4.6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米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①线槽接头处;②距接线盒0.2m处;③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8.4.7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8.4.8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8.5点型火灾探测器安装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且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2)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调试为1.5m的地方,安装应牢固并不得倾斜。其外接导线,应留有不10cm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安装结束至调试期间,应将按钮覆盖好,以防按钮玻璃被碰坏。

8.7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8.7.1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m。控制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安装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8.7.2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原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8.7.3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8.7.4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8.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设备的安装

8.8.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8.8.2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易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8.8.3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8.9火灾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8.9.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工作接地线与保护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8.9.2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测量接地电阻并作好记录。

8.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8.1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8.10.2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备品(件)等。

8.10.3调试前应认真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

8.10.4火灾自动近郊区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报警装置和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8.1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

8.10.6系统调试应采用专用测量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自动(或手动)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动作应准确无误。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反馈到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8.10.7检查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电源连结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8.10.8分别采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运功能。

9.1光缆敷设、成端及测试方案

(1)光缆弯曲半径按规定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施工过程中(非静止状态)严格保持不小于光纤外径的20倍。

(2)敷设采用人工牵引,拖放速度均匀,直线段按30∽50米间隔设置1名作业人员拖放,转弯、上下坡处都设有专人负责。避免“浪涌”,杜绝扭转、打小圈、钩挂。

(3)光缆装卸时用吊车,或采用斜导板和麻绳牵引,按电缆盘滚动方向滚放,禁止按逆向滚动。

(4)光缆敷设,走向与路径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进行。

(1)进入计算机系统机柜的光缆成端后才能将连接器插入光端机。

(2)光缆成端一般用二种方式,取决于光缆传输系统设计要求,一种为:光缆熔接成端,另一种为:光缆直接成端(研磨法成端)。

(3)熔接成端方式,是将光缆成端的光纤同计算机系统机柜中光端机的尾纤,在终端盒内作固定连接。

(4)熔接成端作业操作

②光缆直接成端(研磨法成端):

直接把光缆线路上的光纤成端接到连接器上(取消尾纤),然后连接器直接插入机柜内光端机上。以适当长度切断光纤,留有长度以成端后连接器插入光端机合适即可;每根光纤均应穿松套保护管,并做好标识。

③将连接器头套注入专用胶水后穿入光纤,放入加热器中使其硬化。注胶时,待头套端有胶微露时,边注胶边使针头后退,至头套扎内注满胶为止。硬化时间控制在加热器为100℃时,约5分钟;加热器为80℃时,约15分钟。干固后,紧靠连接器端面切除露出的光纤,即可进行端面抛光(研磨)。

④光纤连接器尾部保护外套管与光纤保护松套管之间接触部位滴入专用树脂胶水,使之粘合固定。

(1)选用光纤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观察光纤后向散射信号曲线的全程有无异常;测量光缆长度,光纤线路的全程损耗、平均损耗;记录下光纤后向散射信号曲线。

(2)测量时注意以下事项

光缆连接器插头要与OTDR测量仪上的适配器插头相匹配。如不匹配时,可用插头转换测试线作过渡,或者将OTDR测量仪上适配器插头更换成光缆连接器插头相匹配的适配器。按设计要求,选择光纤传输的波长;测量时,另一端光纤成端的连接器插头严禁插在光端机上;光纤连接器插头插入测量仪测量窗口时,用酒精或专用清洗剂清洗干净;根据测试结果,对照产品说明资料中的标准,对光缆本身及敷设、成端的质量作出判断。

10、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0.1闭路电视系统安装工艺流程

10.2.1摄像机的安装

(1)摄像机的安装过程中不得打开镜头盖;摄像机的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避免强光直射,并应避免逆光安装。必须进行逆光安装时,应将监视区域的对比度压缩到最低限度。

(2)摄像装置的安装应牢靠、稳固。并检查云台的水平、垂直转动角度,初步定准云台转动起点方向,或不带电动云台的摄像机的角度。

(3)引入摄像机的电缆、导线应留有1m的余量,但不得影响摄像机头的移动。摄像机的视频、控制、电源缆线均应固定,不得使接插件承受载荷。

10.2.2控制台的安装

(1)控制台面不平度、水平度不应大于1mm/m,垂直度不应大于1.5%。

(2)连接线应正确、牢固、可靠;标志应清晰、防潮、耐磨。

(3)控制台直接在地坪上安装时,预埋管高出地坪高度宜为50~80mm,基础槽钢不平度为1mm/m;基础槽钢应与控制台和接地母线连接良好。

(4)监控系统应集中供电,电压波动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不大于±5﹪额定电压值。

10.2.3接地系统安装

监控系统采用公共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接地干线应直接接到接地体或接地模块。系统的防雷接地安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10.3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调试

10.3.1调试前的准备工作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摄像机、控制设备、布线等工作已竣工;

(3)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源电缆的绝缘其芯线间、线与地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同轴电缆、对绞电缆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50MΩ

(4)测量接地电阻,因为该工程采用公共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5)电源检查:按设计要求检查监控设备的电源电压、极性。电源电压波动值,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5%;

10.3.2监控系统单元调试

——对云台摄像机转动起始点位置设定;

——对镜头的变焦、聚焦的位置进行设定;

——设定摄像机在每个机位上的停留时间。

(2)摄像机控制功能调试:

——调整控制器遥控装置,检查云台的水平、垂直旋转角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旋转速度是否均匀;启、停控制是否灵敏、平稳、准确、不发热、无噪声;

——旋转角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重新整定云台的限位开关。

(3)摄像机防护罩功能调试

——检查并调整防护罩的加热器;

——检查并调整防护罩的雨刷;

——检查并调整防护罩的排风扇功能;

——检查并调整防护罩的保护电路。

(4)摄像机的功能调试

——在摄像机0.5m内不应有障碍物;防护玻璃、镜头应擦拭干净。

——依次开通控制器、监视器、摄像机电源[辽宁]高层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框架剪力墙)t,监视器应显示图像。

——检查并调试摄像机、镜头、监视器等设备,各设备的状态应良好,检查摄像机图像清晰度,监视器画面质量是否合格。

——遥控摄像机检查其变焦、自动光圈,注意观察在变焦过程中的图像清晰度,自动光圈能否随光线的变化自动调节。当画面过暗或过亮时可仔细调整摄像机灵敏度旋钮,使其达到理想。

10.3.3系统功能检测

(1)对全部摄像机逐个进行电动云台的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聚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

(2)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开通稳定时间;

GB50714-2011 钢管涂层车间工艺设计规范(3)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控制、编程、巡检、记录、跟踪、画面分割及随动效果等;

(4)数字监控系统尚应检查主机的死机记录、图像显示、画面质量、画面分割、自动图像切换、切换时间、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通讯接口功能、LAN数据传输测试、联网功能等。

10.3.4系统的质量检测:应对全部设备在摄像机处于标准照度情况下进行,监测器图像的清晰度和抗干扰能力、图像纪录保存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抗干扰能力测试按GA/T367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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