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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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

本工程双排脚手架必须有施工方案及设计计算书,并绘制卸荷详图,经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双排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高的挡脚板;整座脚手架铺板不得大于3层,垂直交插作业不得超过2层。

双排脚手架外架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横向挂置,与大小横杆用绑扎绳绑扎牢固。

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整座脚手架每隔4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SGBZ-0402屋面保温层施工工艺标准,并与大小横杆绑扎牢固。

双排脚手架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宽度不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为45—60度。

脚手架除拐角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1道横向斜撑。

悬挑式钢平台搁支点与上部拉接点,在建筑物上,斜拉钢丝绳应在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按单道做挂点并作受力验算。

制作钢平台时,吊点位置应焊接六个圆28mm的吊环,吊环应用A3钢制作,吊运平台时,不得将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应使用卡环连接。

钢平台安装时,上部拉接点必须设圆32mm的穿墙吊环,内侧200mm×200mm×10mm钢垫板,用加厚双螺母紧固。钢丝绳使用直径21.5mm的。钢丝绳卡子不得少于4个。安装平台时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并表明允许荷载值及使用要求。

悬挑式钢平台每次提升,在工地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不得超载,不得长期存料。护栏以上严禁放料。钢丝绳如有磨损超标应立即更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项目部和专业承包单位定期对支护结构进行监测,并按要求进行记录,报项目监理部。如发现监测数据异常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基坑边沿0.6m周围用φ48钢管设置两道护身栏,立杆间距2m,高出自然地坪1.2m,埋深0.5m,刷红白间隔油漆,用密目网封闭,在距基坑边0.5m砌筑30cm高的当水台,防止雨水倒灌。设专用人员马道,马道周边用密目网封闭,钉间距不大于30cm的防滑条。基坑1m范围内不准堆料、停放机具,基坑施工期间设立警示牌,夜间加设红色警示灯。

模板工程按照审批后的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变动。模板及其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有防倾倒的临时固定措施。支撑杆接长使用时,接头不得超过两个,并且采用辅助支柱来保证接头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模板拆除前应向操作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在作业范围设安全警戒线并悬挂警示牌。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设专人监护。

模板的拆除的顺序,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不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模板应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不得留有未拆的悬空模板。各种模板要码放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5m。

大模板存放区四周设1.2m高围栏进行围挡。模板存放地平整夯实,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平放作业。

“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符合标准GB6095的安全带。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GB5725、GB6909国家标准。

在结构首层的出入口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宽出洞口两侧各1m,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高度为3m,长度为6m,棚顶满铺双层5cm厚脚手板,并绑扎牢固。

建筑物内1.5m×1.5m以下的孔洞,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住,并固定牢固。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楼内孔洞的临边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时,必须设警示标志,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直至工程施工结束时方可将防护设施拆除。

建筑物电梯井口必须设1.2m高的上开启式金属防护门,宽于洞口两侧各100mm,用圆14mm钢筋焊成,间距为150mm,刷红白油漆,中间分色下白上红。井内首层及首层以上每隔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楼梯设护栏,护栏高度为1.2m,护栏为两道,横杆下杆距踏步50cm,立杆间距为2m,并固定牢固。

在建筑物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搭设1.2m高两道护身栏,立杆间距为2m,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按国家标准、规范、规定进行编制,做到有针对性指导施工。项目部施工用电工程变更时,要根据施工的需要和进度变更施工方案,报公司审批、批准后实施。

进场后,组织技术人员、施工准备员、暂设电工对现场进行勘查,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与走向,根据用电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型号、导线截面规格,并绘制电器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敷设电缆,配备各种固定电闸箱。变更临电设计要重新审批方可执行。

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临电组织设计全部资料;临电修改全部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电工程检查验收表;接地电阻摇测记录;定期检查记录;电工维修记录。全部工程资料设专人保管,并统一归档。对现场临时用电工作,项目部由生产经理负责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项目部设一名电管人员并配备专职值班电工。

项目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用电检查,值班电工要经常巡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使用电气设备前,要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支架、电缆保护金属套管、配电箱体及围栏均应做好可靠的保护接零。大型设备现场的重复接地不得少于三组,其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4欧姆。接地、接零要按规范进行设置,不得虚设地线和保护零线,不得混用。

配电箱(柜)、开关箱的设置要按规定设置,各种配电箱统一使用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要牢固可靠,做到防雨、防尘、防砸,统一编号,标明用途,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配电箱(柜)内的电器、闸具、保护齐全有效,线路整齐合理,严禁从箱柜上端和侧面进出电源线。停用的设备和配电箱(柜)要拉闸断电,箱(柜)门上锁。

距建筑物较近的高低压电力线路,必须做好可靠的防护,编制电力线路防护方案,报公司技术处、施工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行。禁止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支搭各种工作棚、存料库和存放各种设施。

现场内不得架设裸导线,各种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应按规范要求架设。现场或施工楼内采用橡套电缆架空时应符合规范《JGJ46-2005》第7.1节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临电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符合规范《JGJ46-2005》第7.2节的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楼内照明设置要符合规范,禁止强电在地下室或潮湿场所使用,楼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如工程特殊需要,项目部电气工长应编制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电焊机必须使用电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开关箱,金属外壳作可靠的接零保护,电焊机必须存放在防雨、防砸笼内。一二次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地线应符合规定,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手持电动工具:手把灯、碘钨灯一律使用橡套软电缆供电,禁止使用一般塑料线和其他线代替,必须使用封闭式碘钨灯。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必须加保险,装设在电箱内。做到防雨、防砸、防潮。室外使用的碘钨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5m,灯具外壳及金属架体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电源侧必须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禁止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特别潮湿场所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禁用白花线和一般塑料线。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得随意接长,电源与作业场所较远时,采用移动闸箱,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改换,当原有插头损坏时,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的金属线插入插座。

用电人员操作蛙式打夯机时必须两人操作,戴好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夯机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和不大于15mA的漏电开关,夯机操作手柄必须有绝缘措施,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线。电线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张拉过紧,不得扭结,缠绕和被夯机跨越。

混凝土浇筑使用振捣器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捣振器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零,电源侧应有不大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线应采用完好无损的橡套电缆。严禁振捣器电源线缠绕结构金属物件上和电缆拖地。

塔式起重机基础的施工要符合塔式起重机型号说明书要求,做好塔基排水措施。起重机各个限位必齐全、灵敏、可靠,严禁带“病”作业。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起重机安全运转。

设塔基沉降观测,开始时每周一次,经历两月后每月一次;作业前对机械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起重机要严格执行“十不吊”。信号指挥人员要持证上岗并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建立以安全员为组长、各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塔机机长为组员的安全组织机构。进行现场的常务管理。

对塔吊的地基进行认真的扦探并符合设计承载能力要求,对塔吊基础必须达到安装所需要的强度才能进行安装。

首次立塔高度必须按顶升控制高度要求,一次顶升到位,未顶升到位的塔吊不得进行吊装作业,二次顶升时应保持塔间高差,由高塔开始顶升,顺序进行。

每台塔吊应配备三个专职司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控制大臂回转区域,禁止负载作360°回转,避免大臂在场外马路上空以及建筑物上空回转。

塔吊的“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安全部门和信号工经常检查吊具、绳索的磨损程度,安全部门做好检查记录。

塔机立塔后应在三周内用力矩扳手将各螺栓检查一遍。以后每隔2~3月对各螺栓检查一遍。

在遇大雷雨,暴雨,浓雾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超过13m/s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当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塔吊的安、顶和拆卸作业。

相邻塔吊交叉转臂间的垂直高差≥5.0m,且其中一台的臂端距另一台转臂上跑车的最小距离≥5.0m。措施是每台转臂上装有明显的跑车定位标记,以避免两转臂交叉时发生碰撞现象。

夜间施工时塔吊的转臂上装有灯光和指示信号,以保证一定的能见度和促进操作人员的安全警惕性。

塔吊起吊料具时要派责任心强的有证信号工指挥,不得无人指挥和随便派人指挥。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吊运的料具严禁在操作人员密集的上空进行运转。

操作时避免超重吊钩着地,以免引起卷筒钢丝绳乱绳,如果吊钩必须着地,则吊钩着地后再次起升时,必须注意监视卷筒钢丝绳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平时也应注意卷筒上钢丝绳的排绳情况,若出现乱绳现象必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行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反之也一样。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并排除故障后再使用。

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吊钩必须升高至超过周围最高障碍物的高度,载重小车收放在最小幅度处,回转制动器处于松开状态,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加强日常维修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塔吊型号、设备内容、技术措施、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并对液压系统、回转机构进行定期保养。

每天使用前,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测。主要内容是:安全装置(包括限位装置及过载限制器)。此外,还应进行定期检查,包括钢丝绳的断丝、径缩、坚固接头情况、锈蚀和磨损;钢丝绳的张紧情况;回转支承装置中的紧固螺栓等。

项目部要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安全设施状况、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项目部实行施工机械“三定”制度,即“定人、定机、定岗位”。每个固定的机械设备旁悬挂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上挂固定资产标识牌,标明设备名称、产权单位及负责人。

特殊工种和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机械。

要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应严格遵循维修、保养“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根据各类机械设备的用途不同,使用方式不同,依据具体实际情况及时按照该机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在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消除事故隐患。

各种机械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措施,机棚要做到防雨、防砸,冬季要保温,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必须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机械操作人员严禁班前饮酒,工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得擅离职守。

机械设备安装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平面要求定点安装。安装前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特殊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色盲、听力障碍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从事特殊作业。

机械设备要定期检测和检查,检测检查机械主要包括:施工升降机、卷扬机及吊笼、井架、电动吊蓝、蛙式夯机、砂轮机、砂轮锯、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焊接机械以及吊索具等。检测检查内容:安全防护、电气系统、保险装置、及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

现场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检测、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归档。

各施工机械的安全责任必须落实到人,绘制出机械平面布置图,图上要标明设备名称和安全责任者姓名。每台设备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及设备标识牌。

各种机械禁止带病运转,不得超负荷使用。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提升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严禁利用施工提升机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施工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提升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区并设专人监护。

用起重机安装、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得超过四节。

安装拆卸和维修的人员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不得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和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应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杆件。

砼输送泵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保持机身水平和稳定,周围不得有障碍物。输送泵应搭设防雨、防砸封闭式机棚。

泵送管道的敷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泵送管道必须有支撑固定,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加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之间应连接牢固可靠,卡箍扣牢密封。严禁将已磨损的管道安装在后端高压区。

作业前应检查泵机各部件的螺栓,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符合规定。

输送泵的使用和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打夯应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严禁单人作业及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夯机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当电缆被蛙夯缠住,清理时应待夯机停稳后进行,严禁夯机未停稳时进行清理。

夯机用完后应切断电源,遮盖好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隙。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锁好闸箱门,严禁非专业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头发挽人帽内不得外露。

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用手直接清理。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8.3.1.1方针目标

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工作目标:杜绝火灾事故,火灾事故为零。

强化消防工作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市政府32号令(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8.3.1.2组织管理

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单位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并与外施队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成立由生产经理任组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队进行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的培训,义务消防队负责宣传消防知识及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

8.3.1.3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施工现场配备充足消防器材,在要害部位配备7具的灭火器,做到布局合理,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80mm,地下消火栓按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明显标志,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配备足够的水龙带,严禁挤占消火栓。

各分包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现场设置4m宽主干道路,做为临时消防车道,道路两边0.5m范围内禁止堆物、堆料,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化学危险品根据其不同的属性,分别建立适应存储不同物资的仓库。仓库在存放化学危险品时应留有7%的存放空间。仓库内通风良好,并根据存储物资的类别,建立与其相适应的消防系统。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配置防爆灯具,且开关应设置在室外,每个库不少于2个灭火器,并设在室外箱内。仓库门前应有“严禁烟火”、“有毒”、“危险品”等醒目标识。化学危险品库房及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应有专人管理。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工程内不准做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施工现场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则按规定严厉处罚。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要有操作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并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

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严禁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使用“三炉”即“电炉、火炉、煤油炉”,严禁在施工区及生活区乱拉、乱接及电器开关等。

生活区的设置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不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新入场的工人,在入场前由项目部进行治安、防火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8.3.2.1配备高水平的保安队伍

聘用实力强、有较好信誉及管理水平的保安公司及成品保护管理单位进入现场,主要从事现场保安及成品保护工作。

8.3.2.2严格门卫管理

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持有相应证件,并填写“会客单”,并从门卫处借带安全帽,方准入内。其离场时,应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和安全帽交还门卫。外来车辆进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办理入场证。物资出场应有物资管理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特殊、危险物品要由保卫部门监护出场。

8.3.2.3严格施工人员的审查与管理

施工队伍进场前将其所有施工人员的名单报至保卫部。外地务工人员还应附有身份证、治安证、劳务证的复印件。保卫部对所有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后,发给出入证和IC卡,实行门卫打卡制度管理。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听从保卫人员的指挥与管理。要求施工队伍中,每50人推选一名治安员,负责管理本队组的治安管理。治安员受保卫部职工群防组的指挥和管理。

8.3.2.4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

在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坚持贯彻“谁负责施工,谁负责治安保卫”的原则,保卫部代表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与各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分包队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在该责任书中明确治安管理目标、责任范围和具体治安责任。保卫部定期(每季度)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3.2.5开展治安教育培训

现场保安部每月组织一次治安教育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各分包队伍的保卫负责人和治安员。及时宣传北京市有关治安保卫管理要求,部署下一阶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8.3.2.6开展治安教育培训

保卫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治安检查,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治安管理。

8.3.2.7坚持现场日夜巡逻制度

每日安排足够的保安力量,进行昼夜巡视检查,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制止偷盗行为,确保建设物资及工程的安全。

8.3.2.8开展社会联防

与公安、环保、环卫等部门和街道组建联防小组,办公点设在项目工地,以提高现场综合治理能力和及时解决施工与地方的各项有关工作的交叉和矛盾,开创企业与政府共建文明工地的新局面。

8.3.2.9实施必要的奖罚的制度

在施工全过程中,由保卫部组织针对定期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对于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问题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对于在日常管理中的各种违纪、违章问题给予必要的处罚,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编制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相关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

施工现场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堆放的土方、砂石料等采取覆盖措施。

现场装修用搅拌站必须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搅拌站采用封闭处理。

搅拌站必须设置降尘装置并确保有效,现场设专人洒水降尘。

现场砂石料场,要进行全封闭,在运输中应避免遗洒,如遗洒地面,应及时进行清理。

施工现场的材料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放在专用库房内。

施工现场使用清洁能源;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搅拌站及冲洗车辆必须设沉淀池,并根据实际情况清理,确保沉淀池有效。施工现场经沉淀处理后的污水尽量循环使用。

施工现场建立独立的污水管网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出乎里,不得随意倾倒。

生活区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生活区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生活区食堂、盥洗间、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规划平面布置图时对噪音较大的机具要按分散及远离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原则布置,并有降低噪音的具体措。

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塔吊作业信号工指挥采用对讲机代替口哨;砼振捣使用低噪音振动棒;搭建密闭的混凝土输送泵棚、木工棚,严格控制强噪音源(空压机、电锯等)的施工时间6:00~22:00,进一步降低工程噪音;

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人为噪音,员工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排队进出场,专人维持秩序;教育工人不敲击钢管、模板等铁制物品;不大声喧哗。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项目部委托所在区(县)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工序,保证施工现场场界噪声符合环保要求,并保存记录。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施工现场使用清洁能源;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建筑材料要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本工程室内装修不使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要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夜间金属卤化物灯严禁直射其它建筑物,停止施工后,关闭照明。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机械设备油泄漏及废弃物处置的管理措施

机械设备用油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低含硫量,低污染华南师范大学访问学者及外聘教师集体宿舍砌石挡土墙施工方案,低毒性,低腐蚀性的产品。

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油系统中的动、静密封点应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若发现油品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更换密封件,拧紧松动螺栓等,使泄漏降到最低点,并将泄漏物及时清理干净。

根据所在地区温度及机械设备的工作条件,合理选用油的品种及标号。

对机械设备管理员及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建立临时废油及废弃物存放。

从机械设备中换下来的油品,可重复使用的,经过处理后,再次使用。

不可重复使用的油品,在密闭容器中装存,做到不遗散,不泄漏,不混放,分类存放,并进行明确标识。

对于不可重复使用的废油和废弃物应与有处理与消纳能力的单位签定《废弃物处理协议》河道砌石护坡施工方案.docx,并由有运输废油及废弃物能力的,持有准运证的合法单位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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