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施工工艺

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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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施工工艺

1)碾压前应再次检测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

2)首先用压路机静压一遍,再用平地机刮一遍,然后根据试验段得到的压实工序和碾压遍数用压路机进行碾压,直至达到密实度要求。

3)压路机的振动频率应控制在30Hz~45Hz的范围,过大的振动频率也会降低压实效果。压路机的振幅应控制在0.7mm~1.8mmGA/T 528-2015标准下载,在达到试验段的碾压遍数后,应检查压实度效果。

4)碾压时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压路机最大行驶速度不宜超过4km/h。碾压时直线段先压两边再压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碾压时轮迹重叠0.3m,横向接头时振动压路机重叠0.4m~0.5m。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5)振动压路机碾压后的表层比较疏松,为了消除这种缺陷,振动碾压完成后应慢速静压一遍。

6)填方宽度应大于路基设计宽度两侧各500mm以上,压实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先填的作业段应按1∶1的坡度分层留台阶。若同时施工,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搭接长度应大于2m。

7)碾压完成后进行密实度检测,若合格,进行下一道工序;若不合格,重复碾压工序。

参照“填石路基”施工。

3.土、石混合路基施工

土、石混合路基施工工序与填土路基基本相同,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天然土石混合材料中,所含石料强度大于20MPa时,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的2/3,超过的应清除掉;当所含石料为软质岩时(强度小于15MPa),石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超过的应打碎。

(2)土石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铺填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通过试验段确定,不宜超过400mm。

(3)压实后渗水性差异较大的土石混合填料应分层或分段填筑,不宜纵向分辐填筑,如确需纵向分辐填筑,应将渗水性好的材料填筑路堤两侧。

(4)土石混合填料中,石料含量超过70%时,应先铺填大块石料,且大面向下,放置平稳,再铺小块石料、石渣或石屑嵌缝找平,然后碾压。当石料含量小于70%时,土石可混合铺填,但应避免硬质石块集中。

(5)路床顶面以下500mm范围内,应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分层压实,填料最大粒径不大于100mm。

(1)施工测量同1款(1)项。

(2)路基开挖前应做好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做好防渗工作。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

1)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采用爆破施工时应经过设计审批。土方路堑开挖根据路堑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深度,有以下开挖方式:

①单层横向全宽掘进法:对路堑整个宽度,沿路线纵向一端或两端向前开挖。掘进深度等于路基设计高度。通常用于短而深的路基。

②双层二次横向全宽掘进法:当路堑较深时,也为了扩大施工操作面,横向全宽掘进亦可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阶梯,同时分层进行挖掘。每层都应留运土路线,并注意临时排水,及防止上下层干扰。

③纵向通道掘进法:沿路堑全宽以深度不大的纵向分层挖掘前进。先沿路堑纵向挖掘一通道,然后将通道两侧进行拓宽。上层通道拓宽至路堑边坡后再开挖下层通道。适用于路堑较长、较深,两端地面纵坡较小的路堑开挖。

④混合掘进法:对于特别深、长的路堑,可采用混合掘进法,先沿路堑挖出纵向通道,再沿横向两侧挖出若干条辅助道。可集中人力、机具,沿纵横通道同时平行作业。混合掘进要特别注意运土和临时排水的统一安排。

2)路堑路床表层下的土不宜用于路床施工时,应清除换填。

3)挖方路基施工时一般采用机械开挖,挖至基底标高以上200mm时停止机械挖土,改用人工捡底。挖方路基施工标高,应考虑因压实后的下沉量,其值应通过试验确定。

(4)土工试验:路堑挖方施工完成后,对路基表层土进行土工试验。若通过实验段发现在0~300mm范围内进行碾压回填无法满足路床压实度要求时,应向下超挖1~2层,对底层碾压密实后,再分层回填压实。

(5)碾压:采用推土机、平地机整平,根据试验段得到的数据用压路机碾压至达到压实度要求,碾压工艺和要求同1款(6)项。

1.1.3.3季节性施工

(2)冬期施工的填料禁止使用冻结填料。填筑时按横断面全宽填筑,每层松铺厚度应按正常施工减少20%~30%,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0mm。当天填的土必须当天完成碾压。

(3)当路堤距路床顶面1m时,碾压密实后应停止填筑,在上面铺松土保温。待冬期过后整理复压,再分层填筑至设计标高。

(4)挖填方交界处,填土低于1m的路堤都不应在冬期施工。

(5)路堤填筑宽度应超填500mm并压实;挖方段边坡不应开挖到位,应预留300mm厚台阶,待冬期过后修整边坡。

(6)路堑挖至路床面上1m时应停止开挖,挖好临时排水沟,在表面铺松土保温,待正常施工时再挖去其余部分。

(7)冬期开挖路堑应从上往下挖,严禁从下往上掏空挖土。

(1)雨期路基施工一般应选在丘陵和山岭地区的砂类土、碎砾土和岩石地段和路堑的弃方地段。重粘土、膨胀土及盐渍土地段不宜在雨期施工,平原地区排水困难,不宜安排雨期施工。

(2)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雨期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表水。

(3)填筑路堤前应在填方坡脚外挖掘排水沟,保持场地不积水,如原地面松软,应换填。

(4)选用透水性好的填筑材料作为填料,利用挖方土作填方时应随挖随填,及时压实。含水量过大无法晾干的土不得用做雨期施工填料。

(5)路堤应分层填筑,每一层的表面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

(6)雨期填筑路堤需要借土时,取土坑距离填方坡脚不宜小于3m。平原区顺路基纵向取土时,取土坑深度一般不宜大于1m。

(7)雨期路堑开挖前,应在路堑边坡坡顶2m以外开挖截水沟并接通出水口。

(8)雨期开挖路堑应分层开挖,每层均应设置排水纵横坡。挖方段边坡不应开挖到位,应预留300mm厚,待雨期过后修整到设计坡度。以挖做填的挖方应随挖随运随填。

(9)雨期开挖路堑挖至路床设计标高500m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期过后再挖到设计标高后压实。若土的强度达不到要求应超挖500mm,用粒料分层回填并按路床要求压实。

1.1.4.1基本要求

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2.路基填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

3.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5.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1.1.4.2实测项目

1.1.4.3外观鉴定

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

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

3.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4.上边坡不得有松石。

1.1.5.1路基施工中填土宽度应大于路基宽度500mm,压实宽度应大于路基宽度,保证施工过程中标准边坡位置外侧有多余土保护。刷边坡应安排在路基施工完成后进行,刷完边坡的部位应立即进行防护或植草施工。

1.1.5.2为防止路基被雨水浸泡和边坡被雨水冲刷,路基施工中每层的表面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路基边缘培土埂,路基边坡上应施工临时排水急流槽。临时急流槽每30m~50m设一道,道路低点和桥梁两侧锥坡边缘应增设。临时急流槽应随着路基施工向上延伸。

1.1.5.3土方路基在雨后没有晾干以前,应采取断路措施,禁止车辆进入。

1.1.5.4已经完工的路基不应用做施工道路,施工中的重型车辆应尽量通过施工便道行驶,防止碾压路床。

1.1.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1.6.1防止高填方路基下沉应采取的措施

1.严格按照路基填筑工艺施工,层层验收,确保路基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2.适当提高高填方段路堤的基底压实度,路床800mm以下压实度可按93%控制。

3.路基填筑层碾压前,必须做到表面平整,确保碾压均匀。

4.对于工程地质不良地段,必须会同设计人员和监理进行现场查看,指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时认真执行。

5.取土场的清理与掘除工作要认真,加强填料的检测,使填料符合规范要求。

6.重视路基排水工程施工,使水流通畅,防止浸泡路基。

1.1.6.2防止路基基底压实度达不到标准应采取的措施

1.路基填筑前先按规范要求彻底清除地表种植土、草皮、树根、淤泥,然后再进行基底地面压实。

2.基底土壤含水量高时,换填灰土或砂砾,或换填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的土,再分层填筑进行压实。

1.1.6.3防止路基填土压实度达不到标准应采取的措施

1.检测土的含水量,在接近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

2.优先选择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作为路基填料。

3.填筑分层虚铺厚度不应超过300mm,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度厚度不应小于80mm。

4.通过试验段确定压实机具和碾压遍数。

1.1.6.4防止路基弹软应采取的措施

1.避免用天然稠度小于1.1,液限大于40,塑性指数大于18,含水量大于最佳含水量两个百分点的土作为路基填料。

2.填土在压实时,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两个百分点之内。

3.填上层土时,对下层填土的压实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待合格后方能填筑上层土。

1.1.7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1.7.1环境管理措施

1.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材料加工厂等,一般宜远离居民区(其距离不宜小于10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当无法满足时,应采取适当的防尘及消声等措施。

2.运输粉状材料应采用袋装或其他密封方法运输,不得散装散卸。施工运输道路,宜采取防止尘土飞扬的措施。

3.消解块状生石灰时,应选定远离易燃物的消解加工场地。施工人员应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降尘措施。

4.工程施工用的粉末材料,宜存放在室内。当受条件限制在露天堆存时粉喷桩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的暂行规定,应采取篷布遮盖。

5.在城镇居民居住地区施工时,由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否则应采取消声措施或避开夜间施工作业。

7.清洗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以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于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污染水体和土壤。

8.使用工业废渣填筑公路路基,如废渣中含有可溶性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质、水质污染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予以处理。

1.1.7.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设专人指挥车辆、机械。交通繁忙的路口应设立标志,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路口及基准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专人管理灯光照明。

2.施工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看管,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畜通行的部位。各种机械操作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司机、电工的教育。

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机械燃料操作时鞍钢钢结构厂房施工方案,其防火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4.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设专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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