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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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方案

  ⑷断电范围:T1切断采煤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T2切断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T3切断溜煤眼掘进煤钻综保开关电源;T4切断溜煤眼掘进局扇和溜煤眼掘进煤钻综保开关电源。T5切断运输平巷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切断运输平巷尾电器设备电源及运输平巷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⑸复电瓦斯浓度:T1、T2、T3、T4、均小于1.0%CH4;T5、T6小于0.5%CH4。

xx煤矿风、水管安装工程情况

(一)风管、防尘管铺设于巷道水沟侧T/CAGHP 048-2018 地质灾害削方减载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每隔3m在巷道壁上打眼并安设铁桩,管道置于铁桩之上并用铁丝拴牢,管道安设高度距轨面1.6m;电缆、通讯电缆布设于非水沟侧(行人侧),悬挂高度1.60m,每3m设一个电缆钩,通讯电缆应位于电缆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都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阻值不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大于20m。

(二)、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电阻不大于1Ω。

(三)、井下的管道每隔500m作一次可靠接地,以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上方,距离为300㎜。管线要求悬挂整齐、平直。

(三)、隔爆设施的安装

(1)主要隔爆水棚布置

①1141、1151工作面运输巷2组;

②1141、1151工作面回风风巷各2组;

③1142工作面运输巷、1142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退后150m处;

4、隔爆水棚的架设要求

(1)水棚的水袋在巷道中的安装采用横向吊挂方式布置,其中对于井下主要大巷采用铆杆吊挂的方式进行,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金属支架支护的巷道,则采用将水棚水袋吊挂于巷道支架上的方式进行,对高度不足的井巷则采取局部加高的办法解决。

(2)水袋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梁)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袋距顶板(梁)的距离≯1.0m。

(3)同一排(列)中水袋之间的最小间隙≮100mm,也≯1.2m。

(4)在倾斜巷道中,安装水袋棚时,棚子与棚子之间应用铅丝拉紧,以免水袋晃动,并应调整水袋架与金属支架连接构件使袋面保持水平。

(三)、安全监测系统安装

矿井装备一套KJ101N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安装地点:见xx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图

1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 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和检查时,如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进入躲避洞中,严禁行车时敷设和检查电缆。

4 在运输斜井敷设和检查传输电缆时,必须同绞车司机以及上、下坡口信挂工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和放车后,方可进入运输斜井敷设和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5 监测传输电缆应与动力电缆保持30厘米以上距离。固定传输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传输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

6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驰度,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的一侧。

7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缆电气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电物体接触。电缆必须吊挂完毕后方可进行电缆间的连接。

9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预先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协作工作。

10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1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12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14 监测装置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以及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之规定。

15 拆除或改变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改变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以及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转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安装地点:见xx煤矿供电系统图

1、设备安装:入井电气设备入井前的检查

①对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性能、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失爆设备严禁入井。

②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③、安装位置按设备安装平面图实施

④供电线路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井下电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电缆要及时更换。

⑤、设备之间留足安全距离和维修距离。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驰度,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的一侧。

⑥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缆电气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电物体接触。电缆必须吊挂完毕后方可进行电缆间的连接。

矿井现为双电源单回路供电,按设计应完成双回路线路的架设。全长1.5KM,采用钢绞铝芯。

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②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②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③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就不大于500毫米。

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①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②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③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①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②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③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④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

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右穿;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①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②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③拉线为2×70mm2时或150mm2,选用Φ25mm的U型环。

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②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mm,并露出线夹200mm,(上端)及400mm(下端)。

③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④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1)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1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1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第一节顶板灾害防治及防备

 一、影响矿山压力显现基本因素

 矿山压力显现,受采动压力、巷道围岩变形、巷道围岩性质、采煤工作面顶底板力学性质、煤岩层的赋存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二、一般顶板冒落灾害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方式

工作面采用“三、四控顶”,采空区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回采工作面支护选择

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

采煤工作面采用支柱支护顶板,根据采煤工作面顶、底板岩性和采高,分别选用DW800单体液压支柱。

3、采区巷道支护的选择

采区全煤巷道采用戴帽点柱或架木厢支护;半煤岩巷采用架金属厢、锚杆支护;岩巷采用锚喷支护,顶板特别破碎巷道采用锚网、砌碹支护。

(1)、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和支护方式,采面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支护,支柱排距、柱距、支柱迎山角及顶板初撑力等主要参数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严禁缺柱。

(2)、严格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者不准生产。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凡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或没有组织学习,不准生产。

(4)、采掘工作面空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5)、单体液压支柱要定期进行检修、试压,禁止使用不合格支柱。

(6)、架厢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前探梁和固棚器,支架和顶帮之间空隙,必须用排柴塞紧,接顶背实。锚喷支护的巷道坚持锚喷跟拢碛头。对顶板特别破碎段,生产科和有关科室必须到现场调查研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方能继续作业。

(8)、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时必须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要实施强制性放顶。周期来压必须在放顶线内掺加强支护,采面收尾时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要有主管生产、安全的人员跟班作业监护安全。

(9)、工作面回柱前,必须清理好退路,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严禁单人操作。

(10)、利用矿压观察手段,掌握采面初次来压时间和周期来压步距,及时预防可能出现的冒顶。

(11)、在各采区车场储备一定数量2米段优质坑木,以利抢救顶板事故急用。

(12)、煤层的伪顶、伪底管理仍为顶板管理的重点,坚持软底穿鞋和及时挂梁,并有效地处理“帽儿盔”对人身安全的威胁。

(13)、严格控制采面炮道宽度,放炮后采面要超前挂梁,严禁人员在无支护的空间内作业。

1、严格火工产品管理。坚持火工产品领退核销制度,杜绝火工产品流失。

 6、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并持证上岗。井下放炮,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能进入放炮影响区域的入口处必须设置岗哨,防止人员误入放炮影响区。

     第三节提升运输事故的防治

  1、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责任心教育,严禁窜岗作业。

  2、斜坡提升必须坚持执行斜坡管理制度,严禁蹬钩、行人。

  3、对斜坡钢丝绳必须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维护,钢丝绳断丝不得超过规定,确保完好。

  4、斜坡提升必须坚持使用好一坡三挡。斜坡安全保护设施不齐全或不完好,不得提升。

  5、严禁人员趴、蹬、跳,摘车人员不得在车行进过程中摘车。

  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防爆并保持完好。井下运输道路必须保持完好,巷道浮煤浮矸清理干净,水沟保持畅通,巷道不得有积水,轨道质量保持完好,矿井集中运输及主斜井全部换成大于或等于22公斤的轨道,确保运输道路完好。

  7、机车司机必须按指令信号发车。人力推车必须保持好车距。坡度大于7‰时,不得人力推车。

第四节 电气事故防治措施

  1、矿井地面配电所、抽风机房、瓦斯抽放站、井下各水平中央配电所、主提升机必须是双回路供电。供电系统必须经济、合理、完善。

  2、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停送电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

  4、电气设备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5、严禁不合格电入井使用,井下电缆必须做到无“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6、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经过维修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专人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合格不得入井。

  7、井下照明、煤电钻安装煤电钻及照明综合保护装置。

  8、井下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接地线、接地芯线、接地母线、接地极连成一个保护接地网,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大于2欧。

  9、井下低压配电点的总开关安装JY82-3型检漏继电器。

  10、井下低压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综合保护装置严格按用电设备的负荷大小进行整定。

  11、采煤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安装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12、电检人员在进行电器设备的维修时,严禁带电操作。

1、矿已建立有专门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一旦矿井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矿山救护队能立即支援,组织事故抢救。

2、设有矿山辅助救护队,救护人员5人,急救站内配备有氧气袋、止血绷带、担架、镇痛药品、消毒药水等药物。

第六章人员配置和投资概算

       第一节人员配置

  一、矿井安全机构设置

  矿已成立通防科队,负责全矿井“一通三防”工作

  矿已配齐通风瓦斯、机运、顶板专职监测人员,设置监测机构

  已与广元生产安全救护中心签定协议,随时为矿井服务。

矿成立了辅助救护队,人员8人。

  二、人员配置(共123人)

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

  2、通防队伍人员(

  3、顶板安全管理人员79人

  矿压监测工:6人(五个采煤队各1人,生产科1人)

  回采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人员:40人

  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人员:32人

  矿井支护安全管理人员:1人

  4、机运安全管理人员19人

  矿井设有机运科:科长一人、机电副总一人、设备管理一人,供  电管理二人、运输管理一人、专职防爆检查员一人。

  矿安全监察科有一名专职机运安全监察员。

  1、矿井应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职工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和操作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

2、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

  3、对新招进的工人、转岗人员必须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

矿井达到生产能力时,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工程总概算投资2154万元。其中:井巷工程量为3500米,640.8万元;机电部分328.9万元;通风改造134万元;洗选设备及土建390.63万元瓦斯隧道施工工艺,其它设备496.65万元。

1、方案新增了《初步设计施工进度表》中未纳入的上部车场和硐室、+630主平硐和+670总回风巷的扩巷工程量。增加工程量总计为1214米。

2、对施工人员的操作要求较高。扩建工程施工的锚喷巷道较多,因此需要较多的掘进及锚喷作业人员,目前有此方面操作技能的人员较少。队伍的组织和人员的培训工作量大。

3、扩建工程总体投资较大,融资十分困难。

4、地测工作量显著增加兰新线天山至盐湖段提速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于三条上山均布置在野炭煤层底板内,巷道转弯和贯通较多。对地测工作要求较高。目前矿欠缺这方面的人员。

5、对安全管理上的难度也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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