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沿海铁路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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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沿海铁路施工组织设计

在封锁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派驻站联络员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同意后,方可发出施工命令。并严格按审批的封锁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负责人、工地防护员接到调度命令后,确认施工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按规定设置好停车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

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加强与车站值班员、驻站联络员的联系。施工地点与车站之间有可行有效的通信联络工具。

封锁点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列车放行条件后JB/T 13911.1-2020标准下载,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之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速度允许列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

要点拨接施工做到“七不准”、“五必须”。“七不准”是:慢行点前不准超出工务养护规范准备;慢行点内不准超量准备;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未到位不准施工;防护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驻站联络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异地增援队伍不事先熟悉现场、不自带安全员不准施工;没有备足应急工具不准施工;各工种配合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五必须”是:道岔拨接到位后,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确认;拆移电务设备,必须经过电务人员许可;拨接点的给点时间必须由车站发令给点后才能下令施工;拨接时各工序的起止时间必须由总指挥发令后才能进行;拨接完了必须经过总指挥、安全员、技术员、监理以及运营单位的有关监督配合人员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才能向车站登记消点、开通。要点施工完毕,加强线路养护,并24小时派人在现场巡检,确保行车安全。

(8)春运、暑运期间安全保证措施

春运、暑运期间的线路行车安全责任重大,春运期间原则上不进行既有线改造施工,暑运期间少安排影响既有线行车的施工。同时,对已完或未完的工程及时维护或采取必要的加固、防护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确实需要施工时,需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才能进行。

备足道碴、麻袋、枕木、木材、钢轨等料具在施工地点,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抢修,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春运、暑运期间,车站人流密集,为确保人员及行车安全,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尽量不在春运、暑运期间安排站场改造施工。必须施工时,切实做好围蔽、防护工作。

(9)既有线行车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影响到既有线行车设备安全的施工,按有关规定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和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涉及到设备管理部门的施工项目,与设备管理部门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双方应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制订防护措施,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

施工中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我方及时组织抢修,与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2、现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在施工中,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和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涉及行车和设备安全的施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和柳州铁路局所制定的关于营业线上施工的各项安全措施及办法,确保既有线行车和设备安全。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必要时,我方将相应地点和时间设置照明和符合、警告信号和看守。危险地点悬挂按照《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设红灯示警。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现场。

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我方将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施工现场的布置及材料库的搭设符合防洪、防火、防盗、防大风、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理间、停车场等按业主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

施工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装置与设备相匹配。

(2)路基及附属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拆除既有线侧沟及挡碴墙进行新老路基衔接时,填土或挖方至既有线路基标高后进行,以免石碴掉落或排水不畅通,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碾压填土,形成路基全断面后用重型碾压机械跟整个路面一起碾压成型。

开挖地段设专人检查、看守,每次列车通过及下雨后均检查,当发现有开裂、变形及时进行支护。如发现有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动时,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对行车有影响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在线路恢复到良好状态后,方可放行列车。

既有线旁施工时加强对路基下沉变形、原有路堑边坡稳定性、山体滑动面及路堑危石的观测,并作好观测记录。及时整治既有线路基病害,确保行车安全。

影响既有线路基稳定的工程,避开雨季施工,确实需要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进行施工。

挡墙开挖前,在上方作好截、排水设施,雨天坑内积水随时排干,挡土墙随开挖、随下基,及时回填基坑。在岩体较为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挡土墙施工宜安排在旱季施工,并按结构分段跳槽施工。

(3)涵洞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接长涵在既有线进行线路加固,使施工过程中线路保持正确的水平与方向位置,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线路加固采用吊轨加钢轨束纵横梁加固法。

线路加固前做好各种信号及通讯线路的迁移及防护。准备慢行信号旗、信号牌、信号灯、地点标,二十四小时派专人进行防护。同时与工务部门联系,双方到现场勘察,制定安全措施,订立书面安全协议后据以施工。从开始线路加固时起,就限速通过,并派专人检查、养护线路,施工中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涵洞状态的变化。

施工慢行计划批准后,线路原来的砼枕换成木枕,并在轨底增设绝缘胶垫板,加高线路轨面高度,防止联结零件超出线路轨面和漏电。

当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时,轨束用钢箍固紧,并向两端延伸涵身高度的1.5倍,枕木垛满足地基承载力需要,当采用低高度便梁时,梁端支承处应垫硬木。

(4)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制定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封锁施工时按有关规定报批,请点和防护。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

作业人员不得在铁路中心、枕木头、线间距小于5m的两线间行走,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横越铁路时,必须确认两端无走行机车车辆后,方可通行。严禁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禁止在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坐卧。

线路和道岔拆铺后,经检查,确认已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并作好记录,方可开通线路;开通后的线路,应控制列车运行速度,以后根据线路质量,逐步提高限速。

火车皮卸车时,不准机车与车辆摘离。片石车、钢轨车不得边走边卸。道碴、炉碴、河沙准许以5km/h以下速度边走边卸。线路两侧卸下的石碴、片石、河沙等路料,距钢轨头部内侧810mm范围内不得超过钢轨顶面,并堆码稳固,坡度不陡于1:1。

封锁线路和停用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及其影响行车设备的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一个月向铁路运输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内容应包括施工地段、施工内容、影响范围及时间等。

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

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间。

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开行施工列车进行施工时,应与列车调度员联系。施工地点与车站、调度所之间应有可行的通信联络。

封闭点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之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遇有特殊情况,有能按时开通或不能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速度允许列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限制列车运行速度。

(5)石方爆破及爆炸品管理安全措施

所有从事爆破的作业人员,必须经爆破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用药量必须经过计算,小药量爆破警戒区距离为200米,大药量爆破警戒区距离经计算确定,爆破采用松动爆破,避免用药过度损坏山体。

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的爆炸物品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及时清理现场,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6)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使用自备电源或连接外电系统时,根据当地要求进行保护接零或接地。自备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与发电机电的接地装置进行可靠的电气连接。

对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对接地情况、绝缘强度每季测定一次;固定用电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用电、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及时维修,绝不带故障运行。配电箱保持坚固、严密,并加锁。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它人乱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

临时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电沿地面敷设的电缆线不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并在过路处穿管保护。

(7)冬、雨、夜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进入冬季前,施工现场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采用煤炉和暖棚施工时,有防火、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雨季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按期完成防洪工作,凡是确定为排洪工程或防洪工程抢险的工程,赶在汛期到来之前完成。

要在雨季前对侧沟、截水沟、排水沟和涵洞等排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工作,对于边坡危石进行清除。

设立防范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制度,雷雨后要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定期进行避雷设施检查,对不合格的立即修理和更换,保证避雷设施完好。

夜间施工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关键部位要增加照明灯具,绝不进行无照明施工。

施工地点禁止非工作人员随便出入,设置足够的照明、路挡、护栏、围栏警告牌,夜间需设警告标志及信号灯。有专人控制与疏导现场车辆的行驶,避免人员伤亡及其它事故发生。

工程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制度,现场专职安检人员严格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作业中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不得在铁路中心、枕木头、线间距小于5m的两线间行走,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横越铁路时,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禁止在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坐卧,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1)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该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班,加强其安全意识。

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在可让人了望到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机械设备选择安全地点停放,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设有制动、防滑措施;夜间设有专人看管。

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行特种设备上线运行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2)对交通、水利、通讯、公用设施安全保证措施

利用既有道路时,协调好与当地城乡政府、居民的关系,经常对道路进行维修养护,以保持畅通状态。

靠近农耕生产水利设施,因施工需要可能破坏的,先进行改移或防止污染处理。侵入原沟渠的地段作改沟、改渠处理,并与原沟顺接。紧靠沟渠施工的地段,施工中防止土石方塌落。

对通信、电力及其它公用设施的保护工作在施工前作好详细的调查,并与使用单位联系,一起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制定的保护措施。

我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铁道部印发《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办[2004]29号文)及柳州铁路局印发《关于印发<柳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柳铁安[2004]28号文)及广西沿海铁路公司等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未达到安全目标要求的受罚条款

如未能达到施工招标文件的安全目标要求,我方愿接受建设单位处罚。

未能达到安全目标中的“杜绝责任行车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杜绝责任客车险性事故”,按本页“因施工原因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的受罚条款”所述条款接受处罚;

未能达到安全目标中的“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按建设单位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3、因施工原因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的受罚条款

如因施工原因发生行车安全事故,我方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4]29号)第41条以及柳州铁路局《柳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柳铁安(2004)28号)第18条要求,接受相应处罚。

严格执行劳务工队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如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愿意接受业主对我方扣罚全部抵押金,并要求重新交纳劳务工队伍安全风险抵押金。

在营业线施工实行施工安全抵押金制度,按工程总预算的2%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业中,如因我方施工原因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我方将根据事故性质,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及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如下处罚:

发生行车大事故及以上事故和旅客列车险性事故,扣罚全部风险抵押金;

发生行车险性事故,每件扣罚10000元;

发生行车一般事故,每件扣罚5000元,如系旅客列车事故则在原基础上实行加倍扣罚;

在施工期间风险抵押金被扣完时,按要求重新交纳抵押金。

发生责任行车事故,除按以上规定执行外,并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赔偿有关损失。

发生行车事故时,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4.0.1规定的权限接受调查处理、定性定责。

4、专职安全检查上岗人员不能兑现的受罚条款

在施工中,我方项目部将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并保证其不兼任其他项目职务且不能擅自更换。

如专职安全检查上岗人员不能兑现,愿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应处罚每1名专职安全工程师不能上岗,我方向建设单位支付2万元的罚款。

我方将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要求组织施工。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紧急情况,且无法和甲方代表联系时,将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六、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措施和方案

(一)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方案

环保、水保目标:施工过程中采取完善的环保、水保措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

文物保护目标:遵守地方政府或文物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定切实可靠的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免受破坏、流失。

2、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是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的法规、制度。全面负责本工程环保、水保、文物保护工作。

项目总工:负责编制本工程的生产方案、施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监督落实。

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现场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日常检查,对影响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

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落实本工程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生产措施,督促、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教育工作,实施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员工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对影响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施工。

物资设备部:负责本工程材料、机具设备管理工作,对机械施工引起的粉尘、噪音等进行有效控制。

办公室:负责工地清理及施工现场植被恢复,协同地方环保部门搞好对环保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方案有制订权、修正权和预算审核权,对违反环保和水保措施的人员和行为具有处罚权。

3、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职工教育

实行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责任制,把责任目标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列入岗位责任中,建立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自我监控体系。重视职工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每月定期对所有员工和民工培训一次,新进场的民工必须经过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教育才能上岗。

4、遵守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5、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

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污水、文物保护的监测和监控工作,根据监控结果,进行妥善而有效的处理,并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

1、施工现场周围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本工程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此制定以下措施:

保护既有水利设施与自然水利系统。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防护。在运输砂、石、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施工中的弃土尽量选择弃土场集中堆放,周围采取防护及绿化措施,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施工过程中绝不乱砍伐,保护生态环境。临时用地范围的裸露地表需植草或种植树木绿化。施工时尽量避免弃土堵塞沟渠或将弃土任意堆放,施工中及时处理挖基余土。施工完毕时立即恢复天然地面,进行沟渠清障工作,以利排水。

2、防止施工对大气污染措施

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机动车都要安装PCV阀,对那些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

生活锅炉优先采用清洁燃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工地茶炉、大灶、锅炉,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烟尘降至允许排放为止。

生活用水按规定分别采用生化设施或化粪池处理。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设置简易有效的油池,定期掏油和杂物,防止污染。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造成河流和水源污染。

污水未经处理严禁直接排放入沟渠。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避免污染水源。同时,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丢弃。

存放油料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砼地面,铺油毡等。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化学药品,外加剂等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严格控制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选择声源强度低、声功率小的低噪声设备及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锯等。

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

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采取吸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

重点抓好道路、农田的生态环境保护,积极维护施工场地周围天然植被,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时,以现有公路网或主施工便道进入施工场地,尽量利用施工路段作为施工便道,把对施工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保护既有水利设施与自然水利系统。

雨天时在弃土和未及碾压的填土表面覆盖塑料布,采用易筑、易拆、对水质影响小的编织袋进行水中基础施工。

施工过程中绝不乱砍乱伐,保护好绿地、植被。

2、取弃土场的水土保持措施

严格控制取弃土场用地,并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签订用地协议。原则上不在耕地、草地上取土;取弃土、弃碴场选址应与有关部门协商,结合地方农田规划,考虑不被洪水冲刷的低产田、低洼荒地等。在荒地上取土完毕后,进行适当平整,必要时用卵砾石土覆盖。

取土、弃土、排污等按设计文件和建设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协议执行,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取弃土场使用完毕后,进行平整并覆盖处理。耕地在取土前推开0.3m熟土,取土后复垦,符合环保、水保要求。各种临时用地,完工后及时复耕,恢复地表植被。

3、雨季土石方施工注意事项

路基土石方必须在雨季施工时,采取措施如下:

施工期间宜设置临时排水工程,以防因降雨而造成填土松软和路堤边坡坍塌,具备条件时尽快设置永久性排水工程。

雨天时在弃土和未及碾压的填土表面覆盖塑料布,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水污染。

抢干每一个晴天,在晴天配足人员和机械,三班倒作业。

重视文物的保护工作。遵守地方政府或文物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对施工人员广泛地进行有关保护文物的法制宣传。对现场周围地寺庙、古建筑、墓碑、名木古树、牌坊等,制定切实可靠的文物保护措施,使其免受破坏。

进场施工前和施工准备阶段,深入当地民众,了解当地的文化历史、风景、生活习俗,收集各种传说,以便从中确认施工场地地下是否有可能埋藏有文物,如有可能,要进行探测后才能动工。

杜绝野蛮施工,以防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破坏地下文物。

施工中,重视地下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未挖掘)的保护。教育施工人员,地下文物为国家财产,爱护文物和保护文物。发现文物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尽快报告甲方和有关文物管理部门,防止文物的流失和损坏。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

七、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创建文明工地规划

(一)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开工前,编制详细、科学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使工艺流程、流水区段划分、资源配置与实际施工相符。

队伍进场后,即进行教育与动员工作,所有人员要尊重与遵守当地民情风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维护当地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积极采纳招标人有可能提出的照顾地方利益的建议和意见。在征租土地方面不留后遗症,在交通干扰、车辆通行等方面,与地方政府和群众充分协商,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地方的损失。

工地现场经常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实施定位管理,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生活区和施工区划分明确,按规定布置防火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图三牌。一图:即平面布置图;三牌:即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牌。

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给、排水系统,排水系统顺畅,就近排入既有排水系统。临时用电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不乱接乱扯。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并标识清楚,严禁混堆乱放。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配带标识身份或工种的证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计委、公安部(85)公发10号文《关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及当地公安部门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安全地带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加强看守防护。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对重点部门、部位、重要物资加强治安防范管理,非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出入施工现场和驻地,保卫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与周边的公安部门加强联系,防止物品被盗案件的发生。

加强对劳务工队伍的管理,对劳务工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消防知识教育,对劳务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申报临时户口、发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对劳务工中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坏人混入施工队伍中。

在工程区域内所发生的各类案件,当事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告现场保卫机构和属地公安机关,并给予积极配合,认真处理。

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盗窃、破坏建设和设施等重大案件,影响工程建设以及隐瞒恶性事故不报的,追究有关单位主管负责人责任。

4、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措施

我方将成立施工协调小组,积极与有关固资单位、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关系,争取他们的配合,协助或接受业主委托,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留后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受到干扰。

安排专人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用地的地界核定、测量、拆迁工作量调查核定、地亩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受建设单位委托办理零星拆迁等工作。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便利。

5、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和已完工程破坏恢复的措施

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自觉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污染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互相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对上道工序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视可能对成品或半成品造成损伤或污染等情况,采取护、包、盖、封、隔等措施进行保护。对被损坏的成品和半成品及时修复和清除污染。不得在成品构件上乱涂、乱画,一旦发现即处罚。

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坏,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6、工程交付后工完场清、保证文明撤离的措施

做好文明撤离的准备。摸清收尾工作的内容,组织准备好临时建筑物的拆除、施工机械、设备、剩余材料的清理和转移,施工队伍的搬迁等工作,落实负责人,做好工作计划。做好撤离工作的劳力组织。保证有充足的劳力,并包干到底。

施工中造成既有道路、设施损坏的,在撤离前修复完毕,无法修复的做好赔偿工作。

(二)创建文明工地规划

项目经理部人员、各施工队员工一律挂牌上岗。加强形象宣传的旗帜、标语、标识、标牌的布局设置注重合理、醒目,工地在进场的重要交通道口竖立指示牌。

施工场地现的各种标牌有文字字迹不清、标牌破损、文字失落现象时要立即整改,或补遗或换新。

重视用电管理、保证架空线路的整齐和良好绝缘性能,裸露部位一定要有防护,对配电系统、漏电及触电保护措施要常检查,电动机械有保护接电或接零。严禁一闸多用,照明合理布局,严禁办公室、宿舍内乱拉乱拖电线。

确保场区道路和作业区通道的畅通,大型机具材料堆放井然有序,坚固牢靠,品名规格标牌齐整。一目了然,便于取用。按平面图规定的范围堆放。

做好工作场地的整洁卫生,日用日清,保持整洁。

严格有效地控制多种粉尘、废气、废水、噪音等污染危害,出现苗头,即行整改。不乱扔材料包装物。爱护工地四周的绿化和农作物。

完善质量责任制和保证体系,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单项、分项工程均有技术人员负责,按图规范施工。交底、检查,并有复测记录。作业班组按工艺操作,每个员工都要清楚图纸和工艺要求。

计量和检测基础工作专人负责,计量做好记录,并准确及时上报。原材料要有质保书或质检报告,半成品,成品的检测记录要备案存档。

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生命”的观念。从防患未然出发,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健全安全网络,各队主要负责人主抓安全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部及各施工队按“安全责任承包书”内容,定期检查,奖罚情况,坚决按承包书规定执行。

健全安全教育规程,对新进人员坚持三级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先培训取证、后挂牌上岗的制度。

在施工现场、居住地、办公区等的各种宣传标牌中,均有关于安全生产的宣传标牌或横幅,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严格认真地依照合同工期编制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上报监理批准后即行实施,进度计划上墙公布。经常下到各队了解工程特别是关键工程的进展具体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严密施工组织,交叉作业要井然有序。

抓住天时地利因素,确保整体工程进度如期完成,力争提前完成,重点工程一定要保证按期完成。

上墙图示工程进度,记全施工日记,填报工程报表要及时、准确、字迹清楚。

设备管理网络图示及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均在醒目处墙上列示,便于对照执行及相互监督、联系。

保证设备维修保养及性能完好率达90%以上,警示信号、操作指示标牌常处于完好状态。各设备操作人员要具有精熟的技术、规范的动作,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管理。机动车达到证照齐全,持证上岗。

现场车辆及加工机械在上班时,在规定的道路、场地上行驶或作业,下班后整齐停放在指定位置,尽量做到车辆、机械设备定点停放、对号入座。并要保持设备及环境的整洁。

健全材料管理网络和制度并上墙于醒目处。各工程材料严格按工程进度制定采购计划。完善材料进场入库验收手续,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区域,堆放时要注意安全,做到齐整、牢固。

项目经理部及各施工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严格临时用工制度,做好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不使用来历不明人员,对下岗人员或特困家庭优先照顾录用。

严格执行职工培训、考核、聘用、奖惩等制度。特殊工种人员具备相应的有效的资格证书才能被聘上岗。

严格执行考勤、请假等制度,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部门之间互相团结、支持、协作。杜绝严重违纪现象。

财务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资金的使用做到合理有度,情况真实,符合工程进度。及时准确、完整无误地做好财务处理工作。表格、帐册整洁明晰,字迹清楚。

有专人负责抓后勤管理工作,各队由一名管理人员负责主管后勤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收集员工在后勤生活方面的意见。

加强对炊管人员的素质教育和管理,把食堂伙食质量抓上去,不定期检查各职工食堂的食品卫生、操作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等情况,保证卫生达标,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引导员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顽强拼搏。尊重所在地各级政府,尊重当地民风,与当地民众和睦相处。

争创文明工地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单位、部门的文明程度,做好创建文明工地的宣传工作。

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进行高空作业时,佩带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设施。在必要时,设置照明和防护标志、警告信号和专人看守。

合理安排职工进行轮休,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避免职工带病上班或疲劳作业。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文的有关要求,制度本措施。

劳务分包施工中不使用无资质打工群体和不进行无劳动合同用工,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企业符合法定条件与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农民工经济补偿金。

自觉接收建设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并经常进行自查自纠。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定期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必须向农民工说明拖欠原因,并向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要重视计价结算工作,按照施工完成的工作量,及时编制计价文件,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及时计价,确保工程款的结算,保障工程资金来源。

项目部对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据此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应急基金,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此基金专款专用。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我单位保证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支付农民工工资将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阳光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三)工人工资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维权机制,重视对工人权益的维护和保障,遏制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计价,确保有充足的资金来进行工人工资的发放。项目部技术人员、劳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定额及时进行工人工资的核算及签认,确保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故意拖欠和克扣工人工资,且发放的月工资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现场食堂按卫生标准配备设施,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培养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不共用餐具、茶具和毛巾;注意饮食均衡,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增强身体抵抗力;尽量不到人口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等。

加强科普宣传,使广大施工人员了解各种流行传染病的特征和预防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传染病扩散。

在烈性传染病流行期间,设专职医护人员进行监控,根据情况实行封闭管理,各工地驻地有专人24小时看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驻地;驻地要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墙杜绝人员流动。

与地方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医务人员,并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预防传染病发生DB62T 4110-2020 河西地区日光温室主要气象灾害等级.pdf,是大限度的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以最大的精力投入施工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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