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街道办事处片区旧城改造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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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街道办事处片区旧城改造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8.3.2材料投入计划

8.3.3主要劳动力投入计划

本工程工程量较大,施工中各专业穿插配合较多,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计划如下表

主要劳动力投入计划表:

城住宅标准做法--地库篇.pdf第九章质量策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9.1.2质量组织保证

⑴质量保证体系如下图:

⑵落实各级人员质量责任

■决策●主办○督促★审批☆执行▲协办△参加

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在工程中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技术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管理工作必不可缺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

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经企业及项目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应上报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⑶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技术复核与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如图:

⑷施工阶段的砼及试块管理制度

⑸施工阶段“砼浇灌令”制度

⑹现场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工作。

⑻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的施工全过程中由项目工程师和质量负责人监督、检查专业施工队积累的原始记录和资料,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统一规定的各类表格填写、汇总。

②项目部工程师及质量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提供各阶段的施工进度照片,并作为资料归档。

③各专业施工队每天用规定的表格记录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原因、补救办法及天气情况等内容,隔天交项目部汇总。项目部汇总后交监理部门、业主施工管理部门,并作为资料归档备案。

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方案记录,隐藏工程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方案记录。

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作业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要象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可能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交接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清理各方责任。

9.3.1加强技术管理

认真贯彻规范、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形成项目技术措施管理体系,搞好从技术措施的提出、审批、交底、执行、检查及修正等一系列的工作。

9.3.2实行目标管理

进行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制,按照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人员。从项目部的各部门到班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制定措施,从上到下层层开展,使全体员工在生产的过程中从严求实的工作质量、用精心操作的工序质量,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实现质量目标。

9.3.3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各方面的检查都应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制度健全,考核时做到有凭有据,奖惩分明。

9.3.4积极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的活动

9.3.5制定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程序

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

9.3.6贯彻全面质量管理

⑴贯彻执行施工质量岗位质量责任制,增强各级质量管理意识,并采取经济手段配合实施。

⑵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保证工艺过程的先进、合理和稳定性,以减少和预防质量通病、事故、次品的发生。

⑶做好安全和施工技术交底,填写相应的交底记录,并归档。

⑷做好工序检验工作。依据有关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对工序施工内容的质量作出判定,填写记录并存档。

⑸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做好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⑹做好质量管理点设置与管理工作

对保证施工质量难度大,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发生质量问题危害大的工序要设置质量控制点或管理点,在施工全过程要对这些控制或管理点,进行预测和控制,并做好记录。

⑻施工人员在作检测和试验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

⑴对甲方(业主)的意见和来自各方面的不合格信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确定造成不合格的各种因素,并记录调查结果。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

⑵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消除不合格原因所需的纠正措施并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⑶工程项目部无法处理的不合格品,由工程项目部质检员整理归纳成书面报告,上报上一级质监部门,由质监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订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验证与跟踪。

⑷工程项目部召开质量分析会(一般工程每月一次,重点工程每周一次),由项目部的各管理人员对收集到的潜在的不合格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找出主要原因,指定由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

第十章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措施

10.1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1.2.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10.2.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⑴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⑵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⑶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⑷协调各作业体、分包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配合关系,解决相互矛盾;

10.2.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10.2.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⑴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⑵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⑴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a.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b.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c.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d.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e.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f.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g.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

a.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c.负责组织对井架、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d.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e.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f.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g.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h.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a.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b.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c.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d.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e.协调各作业体或分包单位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f.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g.负责签订分包工程安全协议,并对分包单位施工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h.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⑷项目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a.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b.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深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c.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d.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⑸项目作业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a.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b.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c.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d.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e.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四口”和“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f.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

――按平面布置图摆放材料

――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

――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

g.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10.3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0.3.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在施工中执行本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变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⑷坚持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坚持特殊工种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⑸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a.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由方案编制人向施工班组交底,特别是安全工作重点部位以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均要一一交待清楚。

b.开好施工班组每天班前会,班长要根据当天工作特点,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⑴工地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月”活动,主动接受政府、劳动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检查。

⑵坚持项目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时令季节情况,组织进行施工阶段性安全大检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不安全情况,限期整改,落实到部门和落实人员。

⑷认真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a.项目部每月安排施工计划的同时,针对施工计划安排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方针、目标、措施以及安全控制重点,并落实具体人员对口。

b.项目部每周在调度会上调度施工任务的同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并布置本周的安全工作计划。

c.项目部每月召开总结生产任务的同时,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并布置落实本月的安全工作措施。

10.3.3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

⑴施工现场各种料具构件,机械电气设施,临时建筑必须按平面布局设置存放和摆设,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

⑵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良好。

⑶开展以文明施工为主的现场管理标准化活动。

⑷坚持按平面规划设库。各种机料具、构件应做到堆放整齐,下脚料应堆放于指定地点,做到完工场地清。

⑸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和安全色标。

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场所要有显著的标志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10.4安全管理点及安全技术措施

10.4.1安全管理点

根据工程施工安全特点,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防护对象为:

⑴高空落物,物体打击人员或物品;

⑵塔吊操作与指挥联络失误产生的事故;

⑶立体交叉作业,隔离防护措施;

10.4.2安全技术措施

开挖坑周边采用钢管扣件搭设护拦,立柱间距1500mm,扶手高度1200mm,扫地杆距地面300mm,在立杆两侧设斜撑,挂安全网。

施工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a.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吊篮)的外侧边缘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距离为:1KV以下为4m、1~10KV为6m。实际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增强屏障,并设醒目的警告标志。

b.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的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距离不得小于2m。

c.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如引入的电源为三相五线制时,在引入的第一级开关的零线端子处,做好重复接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同时从重复接地处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d.施工配电系统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开关箱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符合GB6829—86标准)。

e.导线穿墙、坑、洞、棚或过路时应穿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扯把线等。

f.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甲方共用一供电系统时,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严禁一部分接地另一部分接零。

g.沟槽内及操作时使用的手把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不得超过12v,露天装设的灯具,其灯口和开关要使用防水灯具,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2.5m,碘钨灯具应在3m以上,电线固定可靠,不得靠近灯具。

h.职工宿舍、工具房照明及施工用移动式照明采用低压安全电源。

i.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对于容量大于5.5kw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j.低压干线的架设、配电箱、熔丝等要根据现场条件,依据规程规范进行布置,应设在干燥、通风、操作方便及常温场所,露天应有防雨设施。

k.施工周期较长,用电设施较多的工程要有电气设计。

l.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线路设置,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起重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确保安全限位装置齐全有效。超限吊装设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a.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

b.电动卷扬机应安装在视野宽阔,距起吊物15m以外的位置。固定必须牢固,防止吊物时产生倾复与滑动尾部的封绳必须正确的锁固在锚桩上。

c.各种起重机械按规范规定配备可行有效的安全装置。

d.严格遵守“十不吊”:斜拉斜挂不吊;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物不清不吊;吊件带棱角、缺口无措施不吊;吊件上有人或添置物不吊;吊件埋在地下、重量不清或未采取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e.起重吊装设专人指挥,指挥工具、信号统一。

⑷“三宝”及“四口”的防护

a.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b.根据作业种类选择合适的安全带,凡在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c.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护,深度超过2m靠近人行道的必须设防护栏杆,夜间设红灯示警。

a.各类施工、加工机具自身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b.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类电动工具,并装额定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作保护接零。露天潮湿场所金属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c.电焊机一、二次应用接线并加罩防护,二次线应用线板、线鼻子接牢,露天存放应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d.潜水泵、水泵、打压泵等均应有保护接零。

10.5.1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法规及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10.5.3对施工现场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划分管理区域,建立责任区,规定职责范围,确认负责人,并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10.5.4严格按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围墙的立面设计,批准后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临设布设,合理使用场地,认真听取和尊重建设单位、监理方意见,临设搭建整齐规范化,搞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制度化。

10.5.5施工现场采取规范化管理,在现场醒目处设置施工标牌。各种设备、材料按计划进场后,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并设置标牌。

10.5.6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护上工序已完工程的成果。如确实施工需要2020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工程师考前冲关九套卷--建设工程计价,需在已完工程上作业时,应事先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

10.5.7加强施工项目“旁站管理”和“日清制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把文明施工作为考核作业队的考核指标并坚决落实。

10.5.8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四周修筑240mm厚、2200mm高砖围墙,并做压顶(立面另作特殊处理)。设置出入口和门岗,派专人值班,并维护场内的交通。

10.5.9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现场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概况、工程负责人、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场容分片包干和负责人管理图及有关安全标志等,标志要鲜明、醒目、周全。

10.5.11施工区域内,除拟建建构筑物占地范围外的其余地面均做混凝土地坪硬化处理,并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出入口处设置冲水装置,对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防止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影响市政道路的清洁和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内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渣池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下水道。

10.5.12施工现场设固定厕所。

10.5.13加强劳动保护,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配备施工补充预备力量,保证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10.5.14施工管理人员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管理单位交往中净化安装工程主要施工工艺,做到礼貌待人;遇有分歧意见,应保持平心静气地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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